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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30 00:04:24瀏覽2892|回應11|推薦97 | |
十一歲那年,老是把芭樂讓給我吃,把龍眼細心去殼剝成一個個鴿蛋似的讓我把玩,能用零碎布縫成小衣服給我穿的大姊,決定遠嫁到兩百里外的新竹時,我哭得像個淚人兒似的,我傷心極了,才不管那是大姊的大喜事呢!雖然還有三個哥哥也當寶貝般的疼惜我,但我內心禁不住酸楚,我私下仍渴望有個親密、能講悄悄話的姊姊為伴。 這個慾念不時閃過我的心頭,並在小心坎裡悸動著。 於是,我不只一次膩著失聰的母親,把嘴湊近她的耳朵邊嚷著要一個姊姊。 一天,母親正剁著豬菜(甘藷葉),我又湊過去煩她了。 「憨嬤(客語「小呆」之意),妳就想要個妹妹我也生不出來了,還說要姊姊呢……」母親一面說一面仍剁個不停,臉上卻堆滿了笑意。 「妳不是講過我還有個姊姊在臺北嗎?」 「英子啊……」母親剁著豬菜的手頓了一下,方才那笑容不見了。「唉!那小囡小小的就賣給人家了,怎能再討回來呢?」 每一提起這個在襁褓時期,便由祖母作主把她「賣」(習慣上這麼說,實際上並無買賣行為,倒聽說祖母年輕時,有貧苦人家用籮筐挑著養不起的小孩當街喊賣的故事)給臺北一個有七、八個兒子,就少一個女兒的人家當養女的女兒(原意是要做童養媳,長大後因二姊不同意而作罷),母親的神色就會黯然起來。 「叫叔(父親)再把她買回來啊!」我說,一點也不覺得自己的想法天真。 「那怎麼可以?人家把英子養那麼大了,都十六歲了,怎麼還跟人家討回來呢。」母親萬般無奈的說著。 這個希望落空後,我只好「認命」,不再向母親提把二姊「買」回來的事了。 客廳牆壁上有個玻璃框,裏面鑲著十幾張黑白照片,其中一張稍大,臉上帶有美麗笑容的少女就是二姊。每次看到那張照片,都會暗暗在心裏埋怨母親偏心,把二姊生得那麼好看,自己卻一副醜小鴨的模樣。不過我一點也不嫉妒她,倒一心盼望著能早一天看到這位從未謀面的漂亮姊姊。 第一次看到二姊時,我讀初一。是春節期間,我們事先都不知道二姊要來,也沒人去車站接她。她帶著小我一歲的弟弟從臺北搭普通火車南下,坐了約十二個小時,到達高雄火車站,夜已深沈。這是二姊十八年來第一次出遠門,她膽子倒不小,帶著弟弟先在車站附近的旅館投宿一夜。第二天東問西問的,「摸」到旗山鄉下家裏時,已是中午時分了。 當我知道站在眼前這位漂亮穿著入時的「臺北小姐」,就是我朝思暮想,盼望父母再把她「買」回來和我作伴的二姊時,我反而有點羞赧,內心雖欣喜萬分,一時間卻不好意思過去與二姊親熱。而母親也有多年未曾見過這個女兒了,猛一見這個女兒已出落得花樣的標致,更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禁不住喜極而泣。 姊妹畢竟是姊妹,才幾天的相處,我與二姊很快就黏在一塊,熟稔得就像從小一起長大似的。當二姊看到屋裏灰牆上貼滿了大姊及二哥的圖畫時,便也手癢露了一手,她畫的古代仕女圖可真傳神,韻味十足,如環境允許她專事習畫,她還真是可造之材呢! 再度看到二姊是我讀高二那年參加救國團暑期在臺北舉辦的救護隊,不過相聚的時光仍極為有限。臨別時我發下宏願,一定要考取臺北的大學好與二姊多有機會相處。結果這個願望不但達成,最妙的是日後我與二姊朝夕共處的時間竟達十年之久,似乎是老天爺有意思做此安排,好彌補我們已逝去的那段分離歲月。本來嘛,二姊如果不「賣」給人家,我們間原會有一段可供追憶的美好童年啊。 讀大學時,我住在華岡,每週末我總是愉快的「下山崗」(那時梁祝的黃梅調正流行),直向中和二姊的養母家奔去,二姊的家也好似成了我的家,還真解了不少遊子的寂寞。那時我還是個苦哈哈的學子,二姊總會把她辛苦所得(二姊小學畢業後便失學,在紡織廠上班,兩班制,每天上工一站便十二小時,十分累人。)給我一些,並讓我穿她的衣服。直到我出來做事,自己也能賺錢時,我還是喜歡穿她的衣服,二姊也總是隨我高興,絕不小器。 我剛結婚時,因為經濟基礎薄弱,便找當時已有二子也在外賃屋居住的二姊合租房子,一方面是二姊夫經常不在家,便於互相照顧,一方面也可說是我「別有居心」,看準了二姊所購置的家具已略具「規模」,自己便只購買一套臥房組件,其餘如客餐廳廚房用的一概揩二姊的油。我提供的「公物」則是一部洗衣機及一塊上面鐫刻著「蔡寓」的門牌。原來我們姐妹倆的那口子都姓蔡,因而有大蔡及小蔡及大 說起來我與外子從白手起家而有今天的「成就」,多少也托二姊的福。她沒有在外工作,而在家裏當代工,一面照顧孩子及三餐,使我與外子能無後顧之憂的在外闖天下。兩年後我們共同出資在石牌買下第一幢屬於我們兩家的「公寓」。過了三年,由於兩家的人口漸增,已不容於那幢公寓,二姊才又買了下面一層公寓。兩家仍只有一層地板之隔,感覺上與住在一起沒有兩樣,如此又度過五年,直到我們在臺北市區擁有自己的房子,才告「自立門戶」。 二姊是那種能把歡樂帶給別人的人,因此她的朋友特別多。其中她最樂道的自然是她兒時玩伴也是小學同學的當今名作家簡宛。我們都是她的忠實讀者,因着二姊的引見,我得一覩這位心儀的女作家丰采,對她的成就,更有着「與有榮焉」的感受。 與二姊「同居」十年,感覺上像不曾離開娘家一樣,使我隨時都浸沐在親情的溫馨中。最可貴的是二姊雖只小學程度,卻一天也離不開書報雜誌,她讀過的中外名著及偉人列傳,甚至比我這美其名為大學生的還要多。除了看書,她也熱衷旅行,至今算算她也繞完半個地球了。由於姊妹倆「臭趣」相通,故相處這麼些年從來不會有「話不投機半句多」的尷尬,反而常因談個沒完而招致兩位男士的「側目」。我們的話題大自國家大事,小至生活點滴,對於國際時事也同樣談得津津有味,二姊是個很有國家民族觀念的人,每次從報章上讀到不利國家的外電消息,不是憂心忡忡便是氣個半天。我常要暗自喟嘆,以二姊的資質,若有機會讓他多受點教育,對國家社會的貢獻當不止於一個盡職的家庭主婦吧。 二姊從不埋怨,他沒有埋怨過生身父母為何「賣」掉她,也不曾埋怨養父母沒讓她受好教育,她是樂天知命的人,她更不以為自己應該活在唉聲嘆氣中,如果說人生如戲,她便只管去演好老天要她扮演的角色就是了。二姊便是這麼一個善良而能自求多福的人(註:二姊於五十歲那年,自補校取得高中學歷)。 兩年前,為著上班方便起見,我把家搬到臺北市區。這次「分居」,讓二姊及我同時帶來極大的傷感,我更是有種「出嫁」的感覺。每次回「娘家」,便賴半天不想走,臨走時也總不忘慫恿二姊把石牌房子賣掉,搬近我一點。看來她是被我說動了,最近她已比較積極的注意起報紙的房地產廣告了,並囑我也替她物色物色。雖然我們姊妹再「同居」的可能性不大,但毗鄰而居的日子大概是為期不遠矣。 . (選載自《惜情》散文集,本文原載
【照片說明】(上、中)二姊少女時代的沙龍照,曾被照相館放大放在櫥窗展示。(下)二姊第一次回「娘家」,二哥帶我們遊高雄愛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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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