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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得千金好不曉事
2017/03/23 08:40:15瀏覽886|回應2|推薦2

盤查風波 李永得愛女:被迫屈服於警案權威很悲哀
2017-03-23 07:46聯合報 記者楊德宜╱即時報導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盤查風波未歇,他的女兒在個人臉書聲援,並指違法盤查即是侵害人權,台美兩國都有不少因盤查而起的訴訟案件,掀起論戰。
網友表示自己在國外也碰過警方盤查,各國都有類似情形,問她在國外若碰到當地警察要求出示證件檢查,會因為懷疑非合法或感覺人權被侵害而拒絕提出證件嗎?
李永得的女兒則回以,若遇到盤查,有權力問警方原因,若警方回答含糊、與法條抵觸或不符規定,是有權力說不。如果是她隻身在外地、以外國人身份被盤查,她會因「恐懼」而「被迫屈服」,「但在我從小生長且熱愛的、以亞洲民主燈塔著稱的我的國家中還被迫屈服於警案權威,我認為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需要有人挺身出來談論這個議題」。(轉貼到此)

我認為李永得愛女有一種【蟲洋蝞外】(按:意指外國月亮比較圓,或是延伸成負面的解釋,看到外國警察就換了一副嘴臉)的情節,而且顛倒了事實,本來我們台灣,真的是以亞洲民主燈塔著稱,但是自從民進黨蔡英文上台後,就已經大為改觀,先是...

總統蔡英文日前主持會議時說,希望「恐龍法官」不要再「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明白昭示這個國家的司法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繼而還有...

蔡英文在7月21日與民間團體代表會面時,曾為謝文定緩頰,並說:「威權時期不是大家都選擇服從嗎?」

做完原則性,轉型踏馬的甚麼鬼正義宣示後,馬上以實證給台灣人看...

吳姓男子(44歲)去年初以頂新案一審法官吳永梁名字,申請註冊臉書帳號,還從網路截取吳永梁穿法官法袍的照片,張貼在臉書帳號網頁上使用,並張貼「有$判生,沒錢判死」等文字訊息,吳永梁發現後提告,彰化地院今判吳男犯偽造文書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蘋果》下午電訪從事賣電池工作的吳男,他說因不滿頂案審理過程,才成立吳永梁粉絲頁,嘲諷判決,並非臉書帳號,而此粉絲頁目前已刪除。他說已收到判決書,抱怨案發地是在台北,卻不是在台北審判,審判的法官也都是吳永梁同事,他雖然對判決不滿,但因訴訟曠日廢時,甚至有次忘記出庭還被通緝並羈押一個月,加上家人也反對,因此他決定不再上訴,若能易科罰金,決定要繳交15萬罰金

大家看到沒?這名吳姓男子是跟李永得一樣,是在為自己好大官威被小警員折辱,在那裏無病呻吟,夭飽吵嗎?不,他是依據憲法及509號釋憲文規定,所保障的【人民】有言論自由,對於頂新案,魏應充賣給畜牲吃的飼料油給台灣人,也許蔡英文全家都有吃到,鄉親啊,人家把蔡英文及全體台灣人跟畜牲等同看待了,遑論魏應充還有一大堆逃漏稅,詐欺,背信,加重背信,賣台灣自產餿水油的案子不辦沒判,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不過這時吳男並沒有多置一詞,而是靜待司法秉公處理喔,結果頂新案被彰化法官吳永梁一審判成了...

喧騰一時的頂新劣油案,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檢方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刑法詐欺罪起訴,具體求刑30年,創下台灣食安事件史上求刑最重的案例。全案歷經1年審訊,彰化地方法院今(27)日判處魏應充等6名被告全部無罪。

這時基於台灣人的公民意識,及對於公眾利益,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評論的法律規定,住在台北的吳姓男子終於忍不住...【因不滿頂案審理過程,才成立吳永梁粉絲頁,嘲諷判決】,我在【李永得金枝玉葉】一文,已經說得很清楚,這樣是沒有違法,就算告去北檢,連起訴都不會,請大家看看當時,馬前政府時期,直接開罵的盛況...

誰決定法官是否「吃屎」;頂新案判決在「適用法律」最大的爭議,就是我國《食安法》第49條第1項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明明沒有食品「客觀上有造成人之生命、身體、健康危害之虞為限」這幾個字,法官卻以所謂「目的性限縮解釋」之理論,硬是加上這個要件而判決被告無罪。這種適用法律方式一般民眾實在無法理解,也難怪他們會大罵「法官吃屎」。(by 陳瑞仁)

頂新案「法官是吃洨的法官」」;黃越宏出席記者會,批評頂新案法官是「吃洨的法官」..他舉例,當兵時有負責伙食的阿兵哥在麵粉中自慰,麵粉中混有精液;結果全部隊的阿兵 哥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吃了含精液的饅頭,「若照法官邏輯,必須先找出精液,再證明精液對人體有害,才能判負責伙食的阿兵哥有罪!」所以他批評此案法官是 「吃洨的法官」。意指只要是大官敢說魏應充把餿水油當食用油賣給大家是可以的,就是在決定自己也可以去吃洨。

後頭還有,罵得真是難聽到爆,【頂新案一審無罪檢批法官人畜不分】,我查了網路,人畜不分就像這樣...

一位六十歲的澳洲老太太,在六十大壽的時候,發生了一件慘劇,就是她家農場裡養的一隻十個月大的公駱駝,突然發情,把老太太當成了母駱駝,但老太太當然承受 ...

像這些對於頂新案判決的評論,在馬政府時期可說隨手拈來就一大堆,而且果然如李家千金說的【以亞洲民主燈塔著稱的我的國家】,是一點屁事也沒有,但是自從蔡英文這個台灣朴瑾惠..蛤?不是女版金正恩喔...兩蔣餘孽..我比較傾向形容為兩蔣遺留下來的糟粕..上台之後,台灣果然馬上朝未開發國家邁進,甚麼民主,法治,不是學去中共,就是向北韓看齊,所以上頭這位吳姓男子依民主法治原則發表的網路KUSO,就成了底下這份判決,

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5年度簡字第1466號...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偵字第643號),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看到住在台北的吳姓男子,人家還要養家活口捏..卻被吳永梁告到彰化法院裏頭,要常常請假舟車往返,疲於奔命外..甚至有次忘記出庭還被通緝並羈押一個月...就像吳永梁自己說的:

吳豪人指「全世界的冤獄,結構都是一樣的:殘忍的犯罪,聳動的媒體報導,激憤的輿論,先入為主的警察,代罪羔羊的鎖定,刑求逼供得來的唯一證據──卻是『證據之王』的自白,跟隨警察起舞的檢察官,面對社會壓力的法官。『無罪推定』從來就不是刑事訴訟的基本精神。『給社會一個交代』才是」等語,「本院心有戚戚焉」

這樣大家有明白,為什麼蔡英文也會說出【希望「恐龍法官」不要再「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威權時期不是大家都選擇服從嗎?」】沒?

吳姓男子當然就像是【因「恐懼」而「被迫屈服」】,乖乖地【被告自白犯罪】(沒事,只是突然想起洪秀柱的先人也是這樣自白犯罪的),再由【審判的法官也都是吳永梁同事】,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而吳男...【決定不再上訴,若能易科罰金,決定要繳交15萬罰金。】

這個才真是台灣人的悲哀。李永得千金的那個悲哀,欸,有怎樣的小孩,先要有那樣的爺娘..我只能說是這個大小姐真是太不曉事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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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98295048

 回應文章

放射線
2017/03/23 11:22
怎麼搞的

現在連千金也要跳出來蹚這渾水呀?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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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3 09:16
52,那小妮子是在民主茅坑上講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