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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從來不需要檢察總長(系列二)
2013/10/08 00:46:44瀏覽1137|回應11|推薦23

黃世銘立法院備詢 首度認錯
檢察總長黃世銘今天上午再度到立院備詢,立委廖正井針對特偵組監聽國會質詢黃為何事前調查不周延、事後追蹤未落實、發言不謹慎,黃世銘對此首度在立院承認錯誤。

直到現在,還是有很多人同聯合報社論一樣,把關說當成救溺死馬的最後一根草,死巴著不放,又像是白蓮教徒把關說兩字當神功護體,刀槍不入,渾然不知世上知識一日千里,人類都登月成功,在登火星了。孟子說這種人很難教,這就叫一齊眾楚,一個齊國人要教楚國人說中國話,可是偏有一千個楚國人跟他說楚國方言。到底關說可怕還是監聽可怕,我們只消把這兩個詞想成是匪諜

匪諜是無孔不入。

然後說成

監聽是無孔不入。

這個轉換應該沒啥問題吧,但是我們如果再進一步代換成

關說是無孔不入。

這會成個甚麼樣?這樣的一句話,可以入耳嗎?可以在小女孩躲進樹叢小便,把她嚇到跑出來嗎?還是說可以在馬總統當完區長後,退休去美國,在酒吧裡跟美國人與法國人說嘴,說他最幸福的事就是當解放軍幹員半夜敲門說監聽到馬英九偷罵習近平,依法要抓去關時,馬總統說:

馬英九他住在隔壁。

這樣子總該明白關說與監聽誰比較可怕了吧?所以這篇我打算把近四年前,連寫三篇對黃世銘的評論拿來重貼,上回貼的是第一彈『台灣,從來不需要檢察總長!』,作為我這個格子,兩千零五十多篇格文的一個隨性回顧。萬丈高樓平地起,那時我才開始寫作格文,遣詞用字與行文的格式都還很生嫩,歲月匆匆,一千多個日子轉眼就過..好了,我們還是談回正角黃世銘..我想起金庸小說天龍八部裡,少林寺有個打掃的老僧,在少室山上點化慕容博與蕭遠山時說的話,就把我當成那個老僧吧。三四年前,我看到黃世銘才要當上檢察總長時,我就告訴過他,

你錯了。


馬提名理由:第一名的檢察長
2010/01/26 10:19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馬總統提名黃世銘,除了黃曾被票選為第一名的檢察長外,也受到法務部長肯定,與立委互動良好。

王郁琦說,馬總統基於四大原因提名黃世銘:第一,黃世銘曾獲檢察官改革協會、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等檢察體系所做的民意調查,票選為第一名。第二,黃世銘在擔任檢察長任內成績優異,各方肯定。第三,黃世銘在民間頗負聲望,各界認為他不畏權勢且公正辦案。第四,黃世銘除了具檢察事務經驗,擔任法務部政務次長期間也累積法務行政資歷,受到法務部長王清峰肯定,與立委互動非常好。

原檢察總長陳聰明請辭下台,總統府昨天中午臨時舉行記者會,宣布黃世銘的提名案。馬總統這次選在出訪前明快宣布。王郁琦說,馬總統針對新檢察總長人事,已經廣泛諮詢各方意見,做出決定後儘快對外公布,以免外界不斷猜測。

王郁琦轉述,馬英九總統昨天在中午五人小組會議上討論黃世銘提名案,原本提名咨文將待立法院新會期開議才送,但在立法院長王金平建議下,總統府已在昨天傍晚將咨文送往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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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當年阿扁也是律師考試的第一名啊
那時大家喜歡阿扁,第一名云云,是用來強化信心的
至於馬這所謂的第一名,乃至四大理由,其實只有一個,就是「與我無關」
第一,民調第一,「與我無關」
第二,各方肯定,「與我無關」
第三,民間肯定,「與我無關」
第四,部長肯定,「與我無關」
馬總統,你不是要完全執政,完全負責嗎,前行政院長可以用數十年好友劉兆玄,國安會可以用蘇起,秘書長要用金小刀,蒐集發票要用余文,用就用了,要甚麼理由,只要他們能COVER BOSS ASS,就是稱職好部屬,你就能完全負責,不是嗎?
簡單的說,人是你晉用的,你就要負責,要嗎就是用對人,水漲船高,要嗎就是用錯人,識人不明,沒有模糊地帶,不能用的好是英明聖君,用錯了「與我無關」,沒有甘蔗是兩頭甜的。
要用這個總長,最好的理由是考察過他過去辦案的成績,不畏困難,科學辦案,定罪率90%,勿妄勿縱,還七擒孟獲,六出祁山,三顧茅廬去請他出來為國效勞,前兩次還吃了閉門羹,第三次聽他簡報如何辦理扁案以及其它的大官貪污洗錢,二次金改的大略方針,覺得深得我心,才為國舉才。
馬總統,如果這是個人才,會為你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如果不是,只是個不愛吃魚翅,不識黃芳彥的陳聰明而已,但是,不管他是不是人才,聽完了你的四大推諉卸責的理由,全都變成了奴才。
那用黃世銘的理由怎麼說才好呢,就說是蔣經國託夢就好了,唉,這招是賴給死人,又「與我無關」了。呵

(轉貼到此)

這三四年間,我看著黃世銘一再的犯錯,武功雖愈練愈高,那個魔性也愈來愈大,愈來愈深。在他把拉法葉吃案的時候,我偷偷在他身邊留了一篇『十年磨一「艦」  誰貪拉法葉?』希望他有看到。可是後來他又偷吃了江國慶案,我也又留了篇『冤殺江國慶 謝謝馬英九』。接下來他三天兩頭偷吃案,我又都有留下解方,什麼二次金改財團行賄吃案,夢想家貪腐吃案,立委林佳龍檢舉台電海外設電廠有弊吃案,馬總統臉書貪污吃案,馬總統因臉書被告貪污財產不明罪吃案,馬總統貪污法務部長特別費,等馬關說王金平修法除罪後,馬上簽結的類似吃案,乃至先吃林益世牙醫案,又把林益世地勇貪污辦成貪污無罪的另類吃案。以上這些,都因為黃世銘跟魔鬼交換了靈魂,給豬油蒙心,太急著吃案,把我寫給他的正道正法不屑一顧去了。如今魔性已入膏肓,真是神仙難救。

.

後記:有人說現在這兩個人,一個是拼命的想切,另一個拼命要黏上去,好比江蕙那首家後,要把馬總統攬條條,從這篇回顧式重貼的格文裡,我們竟赫然發現,原來馬總統當年提黃世銘時,就已經不安好心,切了四刀,切做八段,黃世銘之後要幹甚麼,通通與他無關。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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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會掰
2013/10/08 20:36

如˙果"侯寬仁----身為檢察官,竄改筆錄,入人於罪."


馬英九應該大力改革司法   ,甚至 FIRE 他

不是下一張紙條  ,  借A案 , 記他的過  , 來報復起訴他

小人與人渣  的放冷箭手法    , 賤人就是屁眼欠幹!!


揚鈴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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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8 17:30

檢查總長由總統任命,特偵組很容易淪為政治打手


講道理
2013/10/08 12:49

有關於馬英九總統被控在台北市長任內詐領特別費案,經過台北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相繼判決無罪-----呂秀蓮副總統以降皆結案,唯有馬英九被侯寬仁起訴.

其他人的特別費,當事人只要說錢用光了或不夠(拿去喝花酒,綁椿,......都可以)全部無罪. 這是格主的正義?

特別費案王金平以不干涉司法、「不能做、也沒能力做」為由斷然拒絕,柯賤民案有錄音檔可證其關說.

侯寬仁入人於罪尚有太極門案,雲林廢土案及一些沒被報導之事.

筆錄是法官判決的依據,檢察官竄改,遺落筆錄重要文字,罪大惡極.

jun5238(jun5238) 於 2013-10-08 18:17 回覆:

都說那是馬總統亂咬,證人吳麗洳看過筆錄並且簽過名,連這樣都還能栽贓,看看這個馬總統多骯髒。要看馬總統有無貪污,就說他沒犯意,把錢搬回家就是貪污的犯意。但是侯寬仁竄改筆錄的犯意是甚麼?再說一遍,把公家錢放回自己口袋就是貪污,這是放諸四海皆準,不因其他人也放或花掉而改變,台灣老百姓大家都懂,馬總統才要一再修改法條,用強姦立法跟司法的手段來除罪


講道理
2013/10/08 11:32

侯寬仁----身為檢察官,竄改筆錄,入人於罪-------可恨可恥可惡.

jun5238(jun5238) 於 2013-10-08 11:42 回覆:
這已經證明是馬英九用總統借勢借端污告,三審定讞的,侯寬仁竄改筆錄可以賺錢..好比說貪污特別費嗎?如果侯竄改筆錄為真,那在上頭簽名的證人不就是犯了偽證罪?可是本案只有余文一人有罪,這樣明白了吧?馬英九做賊還喊抓賊,真是無恥到無所不為。

講道理
2013/10/08 11:00

王金平這次關說案不分藍綠受到人民相挺-----可恥.我就不挺.誰說王金瓶幫柯賤民關說司法案不分藍綠受到人民相挺???????

是非不分,只看顏色---可恥.

如果你打官司,關說的一方贏了,看你挺不挺.-------可恥


馬也是要對人民感恩
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馬特別費進口袋 就是貪瀆
2013/10/08 10:16

侯寬仁︰當時他聲勢如日中天的一個氛圍,「是老白姓給他一個機會」,但馬不知反省、檢討,如今才會陷入另一個風暴。

>>>侯寬仁說得對,馬英九是一個不知道反省的人!!


王金平要對人民感恩不是馬
唐湘龍:馬在政治上示弱,王金平也該禮尚往來
2013/10/08 10:05

針對國民黨主席、總統馬英九決定不再對立法院長王金平假處分案提出抗告,媒體人唐湘龍認為,馬總統既然在政治動作上示弱,「王金平也該禮尚往來」,他認為,」服貿是很重要的指標」。

>>>王金平這次關說案不分藍綠受到人民相挺,免於讓馬英九蹂躪,所以他更要好好審查服貿,保護人民,絕不是像唐所說的…基本上很不屑評論這個人的言論,唉…話說馬英九示弱,示弱也是一種勇氣啊,唐這個人怎可瞧不起馬英九!? 呵呵!!


講道理
2013/10/08 09:48

台灣,從來不需要名嘴(吃不到就罵), 從來不需要評論家(多少打手以汝之名行之)從來不需要布洛客/寫手(又吃又喝又拿--從無廉恥之心)


如果這次馬英九跟王金平是好朋友
洩密案最快本週偵結 黃可能又逃過
2013/10/08 09:36

>>>有一說,北檢將不起訴黃世銘洩密罪,理由是公共利益,白話來說,王金平因為層級太高,他犯了罪會影響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等,所以黃世銘可以未偵結前去報告總統…總統跟黃世銘說這個有公共利益,說那個沒有公共利益,皇帝給他做比較快啦!! 司法人員可以隨隨便便去找總統聊天,因為他懷疑有公共利益…

>>>假如這次總統跟王金平是好朋友,黃世銘洩密給總統呢!? 少裝白癡了!!


黃世銘你終究要下台的
濫權監聽若屬實… 藍營要黃世銘下台
2013/10/08 08:57

朝野因國會監聽風暴持續嚴重對立,檢察總長黃世銘昨天首度針對特偵組疏失承認錯誤。針對法務部監聽調查小組報告今天將公布定調為「疏失」,國民黨高層透露,這一連串發展已無法護短,特偵組若確有濫權監聽,行政部門必須「有所表示」;立院系統更強硬點名,「黃世銘必須下台負責,為監聽國會止息風暴!」

>>>就在這兩天內,法務部無論如何護短,羅瑩雪救不了你的…你已無風骨,唉
jun5238(jun5238) 於 2013-10-08 09:07 回覆:

如果我是黃世銘,我會把馬總統指示王案,以及過去吃遍馬貪腐弊案的過程與細節交待清楚再離開,否則一下台馬上就會被鬥臭滅口,說的沒人報也沒人信。如照我的建議,搞不好還能說自己是『君要臣死』,一片愚忠的模樣,多少獲取些社會同情,欸,又是個死讀書的腐儒,四年前不聽勸,現在死到臨頭,還不曉得要聽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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