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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三隻箭
2013/08/07 20:30:30瀏覽2866|回應7|推薦32

最新消息是,法務部:菲報告用謀殺 而非意外殺人針對廣大興案,外交部與法務部舉行記者會,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菲律賓的調查報告中,是用homicide(謀殺),而不是外傳的意外殺人。

梁惠王曰:「寡人願安承教。」       
孟子對曰:「殺人以梃與刃,有以異乎?」       
曰:「無以異也。」       
「以刃與政,有以異乎?」       
曰:「無以異也。」

如果把兩個洪案做一比較,我認為一槍就死比凌遲慢慢虐死,對受害者傷痛較少。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菲律賓軍警是集體開槍,這個沒錯吧?邊開槍還邊笑,有影片錄到的聲音為證,這也是真的吧?還有廣大興號上同被菲國數個軍警開槍的有好幾人,菲律賓軍警事後也有人想滅證,還被追加湮滅刑事證據罪,以及這套錄影系統在茫茫大海,竟然插座都不掉,線路也不銹蝕,殺人當下的畫面不會變黑ㄟ。

這個很奇怪吧?

以上這段,就是要拿廣大興案來打洪仲丘案若干無惻隱之心者所發稀奇怪論的槍。有人說,為什麼影片中有另外三個禁閉生沒操死,偏偏第四個禁閉生洪仲丘被操死,那是不是該怪洪自己?

我說:廣大興案,菲國軍警開百多槍,船上別人也沒被打死,只有洪石城被槍殺,那是不是要怪洪石城呢?

有人說:洪案是戒護士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沒有殺洪的動機,所以至多判個過失致死。

我說:廣大興案菲國軍警也沒殺洪石城的動機呀,他跟洪石城別說認識,連句話都說不上喔。

有人說:洪仲丘太胖。

洪石城也很老。

洪仲丘偷懶不揹值星。

洪石城不停俥還躲船艙。

洪仲丘看不起士官長。

洪石城也不一定看得起菲國海盜。

好了,其他甚麼插座不掉,管線在海水侵蝕中不銹蝕,畫面不會變黑,開槍時還在說笑,這句菲律賓土話我把他翻出來了,好像是說:

叫你別玩那麼重,你偏不聽,這下出人命了吧

於是,先進的菲律賓,起訴這八個菲國軍警殺人罪。這要是給台灣剛廢掉,落後的軍審制度來辦,軍檢會說,這八人中,七個人是發設子彈的行政疏失,只有射死洪石城的那個人是凌虐致死,而且射死人的隔著船艙與大海,晃動如此劇烈下,難謂有殺人之故意,不然,給你一把槍,坐上那艘菲國公務船,朝一百碼外的廣大興號射射,能再打穿船艙打死躲在裡頭的某某人嗎?

只怕很難吧。

所以這是菲國軍警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下次要注意瞄準船艙,那就打不到船,只會打到大海,打到群魚了。

不過,在修完了軍審法後,使得洪案真相大白露出一線曙光。我把他稱為偵破洪案的三隻箭之一,現在還差兩隻箭,其一是修審判法,把有罪與否交由公民組成的陪審團來決定,法官只能依法條上下限做有限度的調整後判刑。另一個則是把檢察官的產生,改為由人民投票選出,案子辦得好,可以連任檢察官或是從政,服務更多的人。

忘了誰說,不是不相信軍檢,移到桃檢,還不是查無人為滅證,是插座滅證,插座掉了,重開機要八十分鐘?

我說,答案是因為台灣這個國家,凡事都差不多,葉公好龍,學外觀卻沒學內涵,人家有廉政公署,我們也有廉政署。人家有財產不說明罪,我們也來上一個,但是根本不是那回事。我們的軍審,是聽三軍統帥。而我們的檢調與司法,則是歸總統所管,然後總統又是三軍統帥。所以當我們在批評軍事審判法,是軍檢起訴給軍法審判,軍檢跟軍法又歸國防部,所以是左手打右手。但是移出去,移到桃檢跟法院,都歸總統管,還不是左手打右手?這就是桃檢會說插座掉落,重開機八十分鐘,把九把刀跟白衫軍激怒,二十五萬人上街的由來了。

(我很納悶,九把刀明明最氣這件事,可是把洪案全移給桃檢,能解決這件事嗎?)

所以我說,安倍三隻箭,讓日本經濟復甦,國家有希望。洪案也需要三隻箭,讓真相有機會大白於天下,人民有將來,單單只射出一隻箭,軍審改回司法..這樣子就要找回公道?恐怕很困難喔。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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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810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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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洪案死因與南迴搞軌案陳式死因
2013/08/08 12:41
用水加入蛇毒給洪仲丘喝下 所以才會發生 全身腫脹 橫紋肌溶解症及DIC
而用S腰帶嘞住脖子 所以臉部才沒又腫脹而身體全身腫脹
至於蛇毒 要朝向眼鏡蛇方向調查(南迴李泰安火車搞軌案可以查閱)

陳氏紅琛死因各家報告
●台大醫學院:中毒致呼吸、心跳停止,急性肺水腫合併肺泡內出血,心肺衰竭死亡。
●三軍總醫院:多重性創傷致失血死亡可能性幾乎為零,毒藥物引起瀰漫性血管血液凝固出血,導致多發性器官出血而呼吸衰竭死亡。
●成大醫院、台北榮總:多重性創傷休克死亡可能性較小,無法排除其他非外傷性因素致呼吸衰竭死亡。
●台大醫院:非外傷肺臟出血致死,無法排除非外傷性(如藥毒物中毒)引起呼吸衰竭死亡。
●法醫研究所(第一次):肝臟挫傷出血、胸腔內出血、肺臟挫傷出血、腹腔內出血、腦部蜘蛛網膜下腔出血等,因多重性創傷致失血死亡。

新雙城記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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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8 11:50

每次都要上來說你舉例實在不倫不類,真的好辛苦,但是為了讓大家不要誤信錯誤類比,在辛苦也得做.

拿槍打人就是不對,但是軍中體能要求是正當需要,兩件事怎麼可以相提並論.難怪你任何事都可以得出任何你想要的結果.我也愈發相信你真的是網軍.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8-08 12:49 回覆:
會辛苦,那是因為你說謊瞎掰,還要一直回顧過去怎麼掰的,以免漏餡穿幫,所以會辛苦。洪仲丘是BMI33的大胖子,送進閉就是要活活操死他,像他這種胖子送到269旅來十個,操死11個,你一定不清楚甚麼是訓練,甚麼是謀殺虐殺對吧。拿民間操練小小救生員的單位來說好了,(因為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當兵被操的經驗),要參加受訓,要在一個時間內游五十公尺,我去參觀,當場看到好多小孩子辛苦游到岸邊後,隨即被刷下,哭著回家找媽媽。今天有個新聞,一個士官長自主訓練猝死,這個才是正常的操練,洪仲丘那種經歷四個階段,被設局,自救,虐殺,事後滅證的,就是謀殺!

ROC
確實,軍法改司法,司法改革陪審制!!
2013/08/08 10:59

只有司法真正獨立與公正,台灣才能終止惡鬥與對立!!


真會掰
2013/08/08 10:07

日前曾向楊念祖質詢「示警」的綠委管碧玲也說,她本想放楊一馬,所以沒窮追猛打---楊念祖若繼續留任, 你的手上就安個可由遠端引爆的炸彈,遙控器就在管碧玲手上.

 

可惜了一個人材.  鬥倒一個人,也毀了一根國家框架的柱子.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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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8 09:02
每年3000億的國防預算的一部分,是用來作職業軍人的特別福利的.
不管是油,是料件,是主副食費....都不可能在完全沒人知道的情況
下盜用的,尤其還有政戰系統的監視! 

只有一種可能,盜賣軍需是"潛規則",大家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換
取"軍心安定",個個升官發財...懶得政變..

路人
2013/08/07 23:50
請問可以轉貼ptt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8-08 07:03 回覆:
OK!

綠島尋遊記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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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7 22:42

看到這一句


我說:廣大興案菲國軍警也沒殺洪石城的動機呀,他跟洪石城別說認識,連句話都說不上喔。(PS.可能語言都不能溝通吧...)

再看到這一句

只有射死洪石城的那個人是凌虐致死,而且射死人的隔著船艙與大海,晃動如此劇烈下,難謂有殺人之故意

板主厲害。如此黑色的幽默,還可以做法理上的比較。我想笑,但是又實在笑不出來。不得不佩服板主。

僅能感嘆。有這樣的國家,有這樣的領導中心,有這些的解釋方式和脫罪手段。還什麼亞洲四小龍呢,向菲律賓看齊學習還差不多吧。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8-08 07:03 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