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曾幾何時,我一聽到馬要「真相」,就猛起一身雞皮疙瘩!
2013/08/05 09:04:27瀏覽3250|回應17|推薦23

遭圍嗆 馬總統:沒真相,不會了結馬總統上午說,洪仲丘下士一案,已經偵結、起訴了18個軍官、士官,案子也從不公開的偵查進入公開的審理,所有在起訴書上所提到的事情,到了法院都會接受檢驗,「就像昨天很多民眾在凱道所要求的,討真相是今天的重點,這一定要查清楚!」

馬總統說,他向家屬承諾,一定會把真相找出來,法院依照職權來調查,而修法成功的話,案子移轉到普通法院,還是可以繼續相關的調查。

曾幾何時,是一系列的文章,從曾幾何時聽馬談「改革」,曾幾何時聽馬說「愛台灣」,曾幾何時聽馬講「公平」,曾幾何時聽馬堅持「清廉」到今天聽到馬說的重點,要找「真相」。我很遺憾,馬總統只要一談啥,他就汙名化了啥,都能叫人雞皮疙瘩掉了一地。

基本上,洪案本來很單純,只有一個真相,但是要分成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我把它稱為設局:只要是542旅各種反常的行為(含軍醫院的超快速體檢),都算。

第二階段,自救:洪仲丘不是笨蛋,死前留下比尹清楓更多的蛛絲馬跡,離營座談告狀,會後具名再檢舉,電告洪媽有危險(洪媽問輔導長,輔導長說沒問題),連發五通求救簡訊(給旅長跟主任)

第三階段,虐殺:旅長對542旅還有點人性的軍士官證實這是個抓耙仔,於是聯絡好269旅殺胖操手,這裡除陳毅勳,李念祖,現在又冒出個陳嘉祥,愈來愈有東方快車謀殺案的況味了。接下來只消操死胖子就行了,洪仲丘這時,已經死定,這有點像電影絕地再生那個胖黑人,上到手術台割腎割到一半醒來,逃不掉被男主角看到的一幕。

第四階段叫作滅證:甚麼破壞現場,隱匿遺物,共犯串證,錄影畫面消失,插頭掉落等,都屬此類。

這個就是洪仲丘被集體虐殺的真相。但是洪仲丘案進展到這,其實還有第二個真相,這是從馬總統對洪家說他管定了開始的。馬說他對洪家表示極度哀痛與遺憾,並坦承軍中管教制度的執行有很大問題,馬英九又提到江國慶冤死案,但他不小心口誤為「江慶國」。接下來軍高檢跟桃檢就趕進度的進行第二輪串滅證似的偵查不公開,並在馬總統一聲令下,

馬英九總統接受udn tv專訪時說,他很早就要求陸軍下士洪仲丘案應「盡速結案」,他還說,此案在軍檢單位可說到了最後階段,相信很快就可以收尾;桃園地檢署正緊鑼密鼓偵辦湮滅證據的部分,「沒有人故意要拖,大家都希望快點結案。」馬總統表示,過去也有警政首長要求「限期破案」,結果後來一案兩破,造成不必要的冤案。

而我說洪仲丘案則是馬所造成"必要的"冤案!所以軍高檢就草草起訴18名小咖,這裡我解釋一下,有人說有少將ㄟ,算小咖嗎?我說,所謂的小咖,是指涉案的罪責,好比辦到後來如果沒事,起訴到馬總統也一樣是小咖,或者說是甚麼咖小?有個退將貪汙政府的印刷廠,後來無罪簽結,但是錢真的不見。還有個軍訓處長貪汙也是要動搖國本,辦到後來屁個事都沒,這些就叫做辦個什麼咖小,簡稱小咖。

我這麼說可是有所本,好比軍高檢押了四大惡軍,說他們殺人有多可惡,可是軍法官在起訴隔天,大遊行前一天,馬被嗆前兩天把這四大惡軍全放了,說他們又沒犯啥重罪,看到沒,這些全是小咖啦..

甚麼咖小?

那麼馬總統會如何給洪仲丘案找真相呢?我告訴大家,我們之所以跟馬總統不同,原因之一是馬總統有嚴重的「藍染失智症」。這是一種醫學上新發現,在馬總統參訪苗栗實作藍染,與隨行共五人一起實作,老師染出成品後給馬總統挑出自己的作品。馬總統看了半天,覺得事態非常嚴重,要用哈佛學來一輩子靠此安身立命的訴訟強辯技巧..就是負面表列。於是馬千挑萬選,挑中了一件作品,然後說,

我肯定這一件不是我染的。

報..報告總統,這一件正是你剛剛染好的。

馬總統有失智失憶的毛病,他可以不識洪舅,忘了江慶國實為江國慶。而我們不但沒有失智症,只是常被馬當成白癡耍,甚麼插個插頭要八十分鐘這類..還能善用GOOGLE,旁徵博引推論事情的真相。那麼我們要如何幫馬總統找還他所湮滅洪案的真相呢?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就拿馬忘了是慶國還是國慶的江家冤案來看。一開始,江案重查,馬說六個月給真相給平反,並查出江是先被陳肇敏等凌虐取供,再送軍檢軍法官判死槍斃的。於是特偵組把陳肇敏等趕在六個月前不起訴..

沒錯,是不起訴。特偵組說因為強制罪只有十年追訴,已經逾期了。

可..可是若不知道江是冤死,哪來強制罪,怎麼才剛發現,就過追訴期?還有,怎麼不改用20年追訴期的凌虐致死罪?

阿不然咧?不服氣,再告呀。

於是江媽改告去北檢,說陳肇敏等凌虐致死。北檢說,這個凌虐致死也過追訴期了,免訴。

怎..怎麼可能。去年過十年,今年就過20年?

阿不然咧?不服氣,還可以再上訴呀。

於是江媽告去高檢署,發回北檢重查,北檢很快查好,答案跟上趟一模一樣,

檢方及江國慶母親聲請再議,高等法院檢察署去年7月將全案發回北檢續查,要求北檢追查陳肇敏等人是否觸犯殺人罪。北檢上午偵結,認為陳肇敏等人涉嫌私行拘禁致死及濫權追訴致死罪部分,已逾追訴期。

阿不然咧?阿不然咧?阿不然咧?

我請大家看看江國慶案的冤,不就是還要再加上馬總統說要真相要平反的冤上加冤嗎。江媽可以一直上訴,但是北檢更能不停偵結免訴,把江媽當敵人活活整死。原本二十年才逾的追訴期,北檢說已逾就是已逾,阿不然江媽能咬人嗎?真相雖然很難堪,但是卻很真實,洪仲丘案的真相,在馬總統出來做完秀,就會展開一連串江慶國..江國慶..whatever,冤案化的SOP標準作業流程,這也就是馬所預示,

他向家屬承諾,一定會把真相找出來,法院依照職權來調查,而修法成功的話,案子移轉到普通法院,還是可以繼續相關的調查。

翻成白話,這就像馬總統說他一定要抓貪官的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樣,有一個前提,叫做涉貪。我打了一個比方,就好比江湖郎中賣殺蚤藥,婦人買回家用跳蚤都不死,回頭質問郎中,朗中曰:

這位太太,你是怎麼使用的?

咦,不是遍灑於跳蚤出沒之處嗎?

錯了!這位太太,我的殺蚤藥要這樣用,就是先抓到跳蚤,再掰開嘴,把這藥灌進去,跳蚤如果不死?那我就..他馬的,不叫馬英九。

而依照馬的說法,把全案打包不切割成瞎子摸馬的整個移出去,再依照馬給他們國民黨開的法院殺跳蚤藥般職權的前提是:

法院不能調查不利被告(殺人犯)的證據。

可是軍高檢的起訴書,說的卻是洪仲丘太肥太懶,跟江國慶是姦殺女童死有餘辜一樣,被虐活該。敢問這還要法院調查甚麼?是調查洪仲丘是不是真的偽造體測成績,還不揹值星嗎?那有甚麼好說,難不成真要查出洪仲丘死有餘辜,要洪仲丘這個死人活回來給馬的法院判死,然後再給軍方虐死一趟麼?

(嗯,這裡看到案子移轉到普通法院..所以前面講的是軍事法院,真是夠了,這種軍事法院不就是草菅人命判死江國慶用的法院嗎?馬總統到底懂不懂軍事法院跟正常法院的不同呀?)

所以我認為,馬總統如果真的想要給洪家,給人民一個真相,那就把全案含偵查跟起訴,通通移交檢方或特偵組,軍方及軍高檢不得再插手,並在全民的監督下透明的偵查。先辦軍高檢的串供滅證汙衊死者誹謗等罪,而人員設備果然老舊不堪,一般人開機三十秒,桃檢那個肥胖的老檢察官竟然要到八十分鐘,連吃威爾剛都怕是無效喔,這也太不行了吧。然後順藤摸瓜,依照我昨天險些中暑,被洪仲丘附身看出「東方快車謀殺案」全案破案的關鍵,就是別傻得像個白癡似的,把這一群集體虐殺的殺人共犯證詞拿來當成證據,還依照時間序造表列冊,阿哈..

某甲果然可以解釋某乙,某乙又成功隱匿了某丙..連著18個,把所有共犯都保庇到。他們可以是違法的辦成疏失,蓄意的當偶然,消失的證據是陰錯陽差,洪仲丘死亡是自己該死,喔,加上一連串巧合的錯誤。

真要找出真相,幕後集團現有的設備人員皆不可靠,唯一可用的,是那種真正曾跟頂頭上司對幹,偵破政府醜聞大案並將相關犯嫌一一繩之以法,一個也沒漏掉的。我推薦三個人,第一個,已經死了,第二個還沒出生,第三個,

開甚麼玩笑?我們這個總統有絕對權力,早就把國家腐化殆盡的爛法治假民主國家,從來不曾出現這號人物啦。

但是即便如此,我還是要告訴大家,永遠別放棄希望,我認為就算是跨出小小一步,也是好的。這個洪案冤案的真相調查委員會,最該的夢幻黃金組合,就是中天新聞龍捲風,在野黨委員,以及剛考上還沒受國民黨訓練過的年輕檢調,他們還有點社會的良心與沒被沾汙到的正義,他們的同儕或朋友,很多也還在服役或正要服役,更重要的是他們的小孩,他們的將來,全看他們今天是如何的偵辦洪家的冤案,是為了別人,更是為了自己,就算是再冷血,再沒同理心,只要想到自己的小孩也可能會這樣被人活活虐殺,

那麼他們就會努力認真的辦...就跟洪仲丘死前最後那段被人凌虐狠操,卻用盡身上最後幾滴精力,爆著血液一樣,真拼了命也要做完。

.

後記:有位格主胡比亂比,拿王昊被大人集體虐殺來比,說三歲的王昊才是冤枉無辜,請參「洪家阿姐,不要太民進黨哦!」。這是真正好笑,把那幾個虐殺犯比洪案的虐殺犯,最大的不同是檢方態度。法務部的檢方依「殺人罪」求處死刑,而國防部的軍高檢則是一刀切兩半,左一半求處「職權妨害自由」罪,右一半則是「凌虐致死」罪,這些都是輕罪。左一半就像陳肇敏等當年冤殺江國慶特偵組起訴的法條「強制罪」,追訴期才只十年,輕到不能再輕,嘿,還連這條罪也用不上,逾期無效咧。而右一半軍法官說是輕罪,不必擔心串證逃亡,15萬交保。

更大的不同是法務部檢方說虐死犯主嫌該死,但軍高檢則說洪仲丘才該死,虐死剛好而已。把軍高檢抓來辦王昊的案子,大家知道,死人是不會說話的,三歲的王昊,欸,搞不好還正在牙牙學語,連通簡訊都不會傳,軍高檢只好問去虐殺王昊的主嫌與共犯,大家猜猜這些殺人犯會說些甚麼?

難道他們會說王昊就是好天真,好可愛,「越抱越開心,愛不釋手」,然後才要把人家的娃兒活活虐死嗎?

我是知道有種極厲害的殺人犯會這樣說,好被法官當成神經病,逃過一死。

欸,他們哪個不是看被他們殺的人,不管是大人或小孩,都是愈看愈討厭,大的就是懶,癡肥,愛作弊,不揹值星,小的則是..愛哭,愛拉撒,不愛乾淨,愈虐他哭愈大聲,愈愛哭,再虐再哭,到最後活活虐死。欸,看看虐死王昊的,把他送醫時,那個著急的畫面,好像又重回「越抱越開心,愛不釋手」的時候,法官說,由此看出虐死王昊的主嫌良心未泯,且未有殺人犯意,無期徒刑定讞。

而洪仲丘呢,看看電視畫面,要是他也能這麼被送,說不定還能救得回...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8080090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633
宗痛不能老是連任黨主席佔毛坑不拉屎
2013/08/06 08:56
看看埃及的茉莉花革命,那些抗議的人多達一百萬人,
全埃及都抗議,而且在塔希爾廣場扎營抗爭,
連續數個月,最後讓穆巴拉克下台滾蛋.
台灣人應該要去埃及取經學習把茉莉花革命火種帶回台灣才能推翻馬狗政權.

現在的馬娘已經在神智上不適任,
人家在抗議,它跑去躲起來上山乘涼,
人家在演講,它在台下度咕睡大覺還口水滴下來,
而且還有失憶症,看到人家的舅舅會忘了名字,
屁股又長兩顆息肉不知道蝦米時候會變大腸癌.

在別的國家,早就被民眾罷免,
如果在梵諦岡,早就被底下的樞機主教勸退,
學上個教宗本納篤因為身體不適而退位.

真會掰
2013/08/05 16:46

洪弟弟昨晚還真的來託夢了,他說;[莫遣只輪迴海窟,仍留一箭在天山]----洪弟弟說: 看到幾十萬人,不明真相, 卻挺之卻害之.  因為亡國之後萬世罵名將由其承擔.

 

為何會亡國?

1. 募兵2%.

2. 徵兵: 不准操, 不准罵, 只要舉手說MC來了(男生亦同)就可放假.  長官每個都像幼稚園的幼教師.  不用敵人來,自己在凱道就可以亡國了.

這一切都由網友+25萬白衣人奉送給洪下士的禮物.  你們扣的板機會由CJS來承受的.


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8/05 14:43
真會掰先生;

洪弟弟昨晚還真的來託夢了,他說;[莫遣只輪迴海窟,仍留一箭在天山]

不知您可否解夢?

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8/05 14:32
法部:洪案將全移普通法院審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8074903.shtml

嘻,東廠移到西廠,只是加工過程不一樣,產品還是"品質保證".

這跟版主;[上帝賜給木頭或蛇]的故事一樣...

真會掰
2013/08/05 12:56

我呀!一目十行,過目即忘.不像有些打手兼寫手,資料保留之多,從三皇五帝時就有了,他好像活了5000年, 前晚還跟高華柱夢中相會, 洪下士昨晚不知去託夢了沒?

我雖記憶不好, 但邏輯思辨可沒輸人, 還專打惡人, 你可用格主的優勢打人, 別忘了副座力, 會反彈傷已的. 007 電影中有把槍就專打扣板機的人.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8-05 13:00 回覆:
難道你是馬總統,染過即忘,江國慶記成江慶國,看到洪舅問哪位...SIGH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8-05 13:04 回覆:
那把槍我知道,是把智慧型手槍,有指紋辨識功能。洪仲丘的則是傻瓜照相手機,有害死主人的功能,而國防部殺人禁閉室的智慧型監視器,有指紋但辨識不出,有殺人時自動掉插座,重開機80分鐘的功能。

心不老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8/05 12:44

給10樓:

胡說,粗言穢語,,,,,,,,,

見不得光,,,,,,,,,

只能自暴其短!


真會掰
2013/08/05 12:43

北檢連說兩次已逾20年追訴期,竟然真有人不會自己算算,手指頭不夠用,加上腳趾總行吧,就跟著鸚鵡學舌說:對呀,過了20年,過了20年,-----連說兩次代表40?  我說2次你吃中飯了沒那是說你吃2次了.

 

北檢----所以不是馬英九說的.

20年有效追訢期---最有效的是李登輝, 其次陳水扁, 可是你都不置一詞反而對擦屁股的馬英九多方指責.-----司馬昭之心呀!

對了,你的任期好像跟馬英九一樣起,也將一樣下.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8-05 12:57 回覆:

李登輝是真以為破案了,阿扁忙著貪汙,馬總統說要真相要平反,結果特偵組偵結不起訴,說是強制罪只有十年,有律師質疑那幹嘛不起訴濫權致死罪,有二十年追訴期ㄟ,總之特偵組不辦了,江媽於是告去北檢濫權致死罪,北檢說也過了追訴期,奇怪ㄟ,不是才第十七年嗎?於是江媽上訴最高檢,也覺得怪,發回北檢再偵結一次,還是超過追訴期,所以我說北檢才像鸚鵡,

好.笨.,好.笨.

陳肇敏不還錢,是不是該找北檢要啊?現在要全面清查冤案,江國慶案冤老百姓賠一億的案子,請列第一項。


專幹你女兒
2013/08/05 12:40
不管何時,我一聽到要幹你「女兒」,懶叫就猛堅硬如鐵!

聽說你老婆現在脫光光下19層地獄慰安那隻洪畜

真會掰
2013/08/05 12:10

當時為解決江國慶案給封口費,騙江媽這筆錢會跟陳肇敏要,絕不會善罷甘休,但是陳肇敏一毛錢都不賠,因為馬總統說他無罪,幹嘛要賠----說100次也沒用, 格主認定江案雖死於李登輝之手,但要馬英九賠,跳過陳水扁8年任內的所有官員.

馬英九有說不賠?  不, 是司法說的. 司法說已過20年追訴期. 身為向憲法宣誓守法的總統, 你們,虛情假意的人卻逼他違法.

格主, 我看過人家逼問--有無繳稅,捐款,捐血---繳稅據說有(會不會是有稅可退)但無法證實. 其他兩項--無.  只會寫文章羞辱元首, 叫別人上街去死(陳水扁曾用利刃刺網包圍抗議者).

 

除非民進黨永遠不執政, 否則你們自以為得意之做將會返諸已身,台灣等人來接管---May be phillipine.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8-05 12:29 回覆:
那我比你多看過一項,就是85年發生的案子,北檢連說兩次已逾20年追訴期,竟然真有人不會自己算算,手指頭不夠用,加上腳趾總行吧,就跟著鸚鵡學舌說:對呀,過了20年,過了20年,呱呱..對了,你知道今年是民國幾年嗎?

心不老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3/08/05 11:53

請小心,,,,,,,,

造謠,牽拖,,,,,,,,雞皮疙瘩起多了,,,,,,

失去良知,,,,,,,永遠以為自己是隻雞,,,,,,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