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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堅持無罪推定的吳永梁,與最愛叫蔡英文特赦的阿扁
2016/11/02 00:13:30瀏覽444|回應4|推薦2

在金庸的武俠世界,描述了各種人性,其中有描述武林高手面對平凡百姓時的反應,有兩種 截然不同的樣態,一種像是碧血劍,全家都當強盜的石樑五老,因為拆了村農的田舍,惹起鄰居反感,跑去他家前抗議,如果那時有高雄市的警察,大概也全用侮辱 公署罪現行犯通通抓起來了。小說說,

人群中三名農夫搶 了出來,大聲道:「你們打傷了人,就這樣算了嗎?我們雖窮,可是窮人也是命哪!」那瘦子哈哈幾聲冷笑,說道:「不打死幾個,你們還不知道 好歹。」身形一晃,已抓住一個中年農夫後心,隨手甩出,把他向東邊牆角摜去。就在這時,兩個青年農夫一齊舉起鋤頭向他當頭扒下。那瘦子左手一橫,兩柄鋤頭 向天飛出,隨即抓住兩人胸口向門口旗桿石上擲去。袁承志見這人欺侮鄉民,本甚惱怒,但見他武功了得,若是糾纏上了,麻煩甚多,只想等他們事情一了,便求見 溫青,交還黃金之後立即動身,哪知這瘦子竟然驟下殺手。眼見這三人撞向牆角堅石,不死也必重傷,不由得激動了俠義心腸,顧不得生事惹禍,飛身而前,左手抓 住中年農夫右腿往後一拉,丟在地下,跟著一招「岳王神箭」,身子當真如箭離弦,急射而出,搶過去抓住兩個青年農夫背心,這才挺腰站直,將兩人輕輕放落。

另一種像是天龍八部,喬峰給丐幫幫眾介紹的好朋友...

只 聽喬峰繼續道:「這變故來得太快,我為了怕聞臭氣,站在十數丈外,便想去救那鄉下人,也已萬萬不及。不料那黑衣漢子一掌剛要擊上那鄉下人的天靈蓋,突然 間手掌停在半空,不再落下,哈哈一笑,說道:『老兄,你跟我比耐心,到底是誰贏了?』那鄉下人也真憊懶,明明是他輸了,卻不肯承認,說道:『我挑了糞擔, 我然是你佔了便宜,不信你挑糞擔,我空身站著,且看誰輸誰贏?』那黑衣漢子道:『也說的是!』伸手從他肩頭接過糞擔,左臂伸直,手掌放在扁擔中間,平平托 住。」
「那鄉下人見他只手平托糞擔,臂與肩齊,不由得呆了,只說:『你……你……』黑衣漢子笑道:『我就這麼托著,不許換手,咱們對耗,是誰輸 了,誰就喝乾 了這一擔大糞。』那鄉下人見了他這等神功,如何再敢和他爭鬧,忙向後退,不料心慌意亂,踏了個空,便向河中掉了下去。黑衣漢子伸出右手,抓住了他衣領,右 臂平舉,這麼左邊托一擔糞,右邊抓一個人,哈哈大笑,說道:『過癮,過癮!』身子一縱,輕輕落到對岸,將鄉下人和糞擔都放在地下,展開輕功,隱入桑林之中 而去。」
「這黑衣漢子口中被潑大糞,若要殺那鄉下人,只不過舉手之勞。就算不肯隨便殺人,那麼打他幾拳,也是理所當然,可是他毫不恃技逞強。這 個人的性子確是 有點兒特別,求之武林之中,可說十分難得。眾位兄弟,此事是我親眼所見,我和他相距甚遠,諒他也未必能發見我的蹤跡,以致有意做作。像這樣的人,算不算得 是好朋友、好漢子?」
吳長老、陳長老、白長老等齊聲道:「不錯,是好漢子!」

現 在我們把畫面轉回現代,先來看看力拔山河,能把死的判活,把賣噁油的魏應充判無罪,人稱最堅持無罪推定原則的彰化地院法官吳永梁,當他被陳瑞仁問誰決定吃 屎,高分檢罵原審是人畜不分,名嘴黃越宏甚至連法官吃洨都罵出口時,他一聲不吭。可是當有網友在臉書用放諸四海都該無罪,俗稱KUSO,一種幽默反諷的評 論時事方式,改名罵自己,結果竟然是...

吳姓男子(44歲) 去年初以頂新案一審法官吳永梁名字,申請註冊臉書帳號,還從網路截取吳永 梁穿法官法袍的照片,張貼在臉書帳號網頁上使用,並張貼 「有$判生,沒錢判死」等文字訊息,吳永梁發現後提告,彰化地院今判吳男犯偽造文書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蘋果》下午電 訪從事賣電池工作的吳男,他說因不滿頂案審理過程,才成立吳永梁粉絲頁,嘲諷判決,並非臉書帳號,而此粉絲頁目前已刪除。他說已收到判決書,抱 怨案發地是在台北,卻不是在台北審判,審判的法官也都是吳永梁同事,他雖然對判決不滿,但因訴訟曠日廢時,甚至有次忘記出庭還被通緝並羈押一個月,加上家 人也反對,因此他決定不再上訴,若能易科罰金,決定要繳交15萬罰金。

而貪污到家裡金山銀山,還洗錢到國外,被外國媒體排進十大貪腐領導人,詐病不用關的阿扁,在被一名麵包師拍到健壯不已的畫面後,

【拍攝陳水扁壓力大 麵包師傅不再擺攤】麵包師傅黃士福日前在高雄市立美術館附近擺攤拍攝前總統陳水扁後,相繼遭國稅局及衛生局稽查,臉書遭留言恐嚇,引起警方關切,黃士福不堪承受各界壓力,決定不再前往擺攤。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月27日接獲民眾匿名檢舉,黃士福在高雄市鳳山區賣麵包卻無營業登記,涉逃漏稅,經國稅局清查發現黃士福確實沒營業登記,昨天發函要求說明,並派員實地稽查。

高 雄國稅局說,稽查發現,現場確有營業行為,將釐清是否為黃士福販售,及每月銷售額多寡,如果查有逃漏稅實情將依法追討。民眾檢舉,國稅局基於職責就得查 辦,查有證據就依法開罰,公事公辦,無關「秋後算帳」。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昨天也接獲陳情指黃士福的店衛生堪慮,經派員到場稽查發現,現場販售環境沒任何遮 蔽,工作人員也未穿戴工作服,已限期輔導改善。黃士福的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也被留言「請吃子彈」,引起警方關切,昨天起派員在黃士福店面站 崗保護。警方同時加強在高美館附近巡邏,避免陳水扁散步受干擾。面對各界壓力,黃士福昨天決定不再前往高美館附近擺攤,並向當地消費者說抱歉;不過,仍有 不少民眾以網路或電話向黃士福下訂加油。(轉貼到此)

從以上兩人,堪稱身負絕藝,一個是能把死判活,還說這叫無罪推定。另一個是判刑再重都不用關,只要找幾個自家醫生,詐病一番就好了(剛看三立女主持人問為什麼說扁 詐病的人不先去問問醫生,我說謝謝了,難道我們臉上印有白癡兩字嗎),誰要敢拍出他健壯的畫面,馬上叫他大禍臨頭。但是當他們在面對手無寸鐵,沒練功夫, 毫無反擊之力的平凡百姓時,卻顯得一點都不無罪推定,也沒想到能否特赦別人一下,這時他們所展現的力量,端的是能讓百姓地動山搖,深感寒蟬效應,毫無寬 容,慈悲,NO Mercy,再也不敢去阿扁散步的路徑上閒晃,或是拿出手機來亂拍,遑論上臉書KUSO自己來譏諷時事。

我這才明白金庸小說給我的啟發,原來小說裡有人練得了絕世武功,是要行俠仗義,也有的是練來全家當土匪強盜,此二者逕渭分明,不容搞錯,因為一旦搞錯,管你是個賣電池,還是賣麵包的,通通能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成了一棵藍瘦香菇。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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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80189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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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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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2 09:01
52,貓狗友善的茅坑,人可以上嗎?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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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2 08:53

陳菊疑涉誹謗麵包師

既然我已經論證出陳菊這段評論

【「有心人士應停止對前總統陳水扁的不當滋擾,基於人道與對個人隱私權利的尊重,不應對病人跟蹤拍攝,若有逾越法令行為,市府將依法制止。」】

在用來評論時,陳述事實的內容【跟蹤拍攝】,為大法官509號釋憲文,唯一能被判誹謗罪的【真實惡意原則】

中華民國大法官在第509號解釋案,採納了這個原則,認為,「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

(其他有太多誹謗罪,都是冤獄,可是我們的大法官,大概真的都是選擇服從的人,連解釋的這麼清楚,小學生都看懂的,還是被很多不肖司法人員強姦憲法來判罪,也悶聲大發財去了)

請陳菊一邊拖著偌大的麵包攤,一邊跟蹤拍攝健步如飛的阿扁給大家見識一番。

接下來,就等麵包師鼓起勇氣來告陳菊誹謗了。我的建議是,麵包師不像張景森與業者利益扯不清,應該也請不起兩個律師來自訴告人,否則告來台北,依照張景森告吳子嘉誹謗還定讞的模式,接下來民事索賠兩百萬,應該就能開間小小麵包店,不用在路邊吹風淋雨曬太陽,養活一家老小了。

那麼他就應該告去彰化,因為彰化地檢署的菜市場囝仔檢察官,個個都是窮苦出身,最懂得幫小老百姓伸張正義,而且他們還嫉惡如仇,專門會辦這種電子媒體類的誹謗案,蛤?

麵包師在高雄,陳菊也在高雄,怎麼能不告進十億貪檢夫妻所在的雄檢,受到正義案連魏董都漏判掉的高雄法官手上呢?

這個答案很簡單,麵包師只要說他是請朋友從彰化,下載陳菊這段談話的影片,發現自已被誹謗才提告。援依照吳永梁告電池師的成例,當然可以告進犯罪發生地的彰化地檢署。

那麼,接下來,兩大邪派武學高手,一個是白色恐怖遺緒的陳菊,一個是最假無罪推定原則的吳永梁..蛤?吳人豪教授說最有罪推定,拿證據之王的自白就能冤獄別人的彰化法院,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交會下,又會迸出怎樣的火花呢?

讓我再想想看。



小馨
2016/11/02 08:22
我只能說麵包師真可憐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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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2 07:38

最堅持無罪推定的吳永梁,與受盡白色恐怖最正義的陳菊

正義麵包師 驚傳店面將遷址

拍攝阿扁的麵包師黃士福今(1)日晚間接受《夜問打權》訪問時,驚爆由於拍攝阿扁以及隨之而來的一連串事件,壓力太大,因此原店面將結束營業,另覓開店地址。

黃士福表示,他不滿政府都在內鬥,經濟搞不起來,大家都過得很苦,但揭發不公不義的事,希望給大家一個美好的社會。

他也強調,他沒有跟蹤陳水扁,只是在高雄美術館擺攤,正好遇到陳總統而已。

前立委張顯耀也說,他有去拜訪黃士福,黃士福跟他說,他只是在擺攤時偶然遇到陳水扁前總統,還跟陳水扁打招呼,問「總統好」。後來再遇到時,發現陳水扁行動如常,因此才拍攝貼在網路上,沒想到遭到如此報復。

(集團連線報導)

到底吳永梁有多麼堅持無罪推定原則呢?給大家看一個實例好了...

從事賣電池工作的吳男,他說因不滿頂案審理過程,才成立吳永梁粉絲頁,嘲諷判決,並非臉 書帳號,而此粉絲頁目前已刪除。他說已收到判決書,抱 怨案發地是在台北,卻不是在台北審判,審判的法官也都是吳永梁同事,他雖然對判決不滿,但因訴訟曠日廢時,甚至有次忘記出庭還被通緝並羈押一個月

這簡直就像他在對魏應充賣噁油最堅持無罪推定的無罪判決書說別人的

吳豪人教授在某篇文章中所提:「全世界的冤獄,結構都是一樣的:殘忍的犯罪,聳動的媒體報導,激憤的輿論,先入為主的警察,代罪羔羊的鎖定,刑求逼供得來的唯一證據──卻是「證據之王」的自白,跟隨警察起舞的檢察官,面對社會壓力的法官。「無罪推定」,從來就不是刑事訴訟的基本精神。『給社會一個交代』才是」等語,本院心有戚戚焉!

不信的話,還可以看看這份判決書,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5年度簡字第1466號...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偵字
第643號),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爰不
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綜上,也就是說,吳永梁是最最堅持用一種走遍世界都是言論自由,網友俗稱的KUSO圖文,就算在台灣,北檢看到也會直接不起訴,有立委被人這樣冒名而提告,律師說這甚至告不成刑事罪,也就是不用關...

律師許英傑說,最近臉書等社群網站出現一股冒名並盜用大頭貼的假帳號歪風,明顯構成民法第19條「姓名權受侵害者,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若對方只是單純的冒名盜照的惡作劇行為,是很難構成刑事責任

的這種無罪推定原則,把一個賣電池的小販判定有罪,由好有正義感的彰化檢察官先通緝後稽押一個月,再由他的好同事或僚屬的彰化地院法官【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判刑,若不上訴就直接一審定讞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6-11-02 08:20 回覆:

而陳菊,自然就不用我多說了,大家可自己去看最近的新聞,哪有人這樣拆掉別人房子,別人去抗議,就被警察當現行犯逮捕的...

高市十全果菜市場抵觸戶今晨遭拆除,其中一名住戶薛瓊美不滿市府強力拆遷,跑到高雄市長陳菊的官邸前抗議,期間還朝市長官邸外的圍牆人行道扔灑冥 ... 薛女情緒,但薛女和警方對峙叫嚷,最後被警方依公然侮辱現行犯帶回偵辦。

每回我看到陳菊講話,就不免想到北韓的女主播那副凶惡的口氣,端的是能止嬰兒夜哭。話說陳菊..蛤?阿扁或扁友說的喔...又是如何對麵包師動手呢?一開始,陳菊先說:

高雄市長陳菊昨呼籲:「有心人士應停止對前總統陳水扁的不當滋擾,基於人道與對個人隱私權利的尊重,不應對病人跟蹤拍攝,若有逾越法令行為,市府將依法制止。」

馬上就把麵包師稱為有心人士,叫他為公益監督施政的拍攝行為是對前總統陳水扁的不當滋擾,還鬼扯甚麼基於人道與對個人隱私權利的尊重,沒看到阿扁說都把麵包師起底了,只是【扁:不要這樣啦,都已經查到你的身分了,對不對,只是沒對你下手而已,對不對】,還沒動手而已...

扁:有啊,怎麼沒有,都有,他們兩個粉絲的都有,他們都把你起底了,都抓起來了你知道嗎?都不告你了你還執迷不悟。
扁友人:你自己想想看,你闖下大禍你還不曉得。
扁:不能隨便把人拍照。
扁友人:不能隨便把人拍照,個人資訊保護法,安內你栽某!你做你的生意就好了,你不要這樣啦,你這樣為自己惹來麻煩啦!

扁友人還說甚麼個人資訊保護法咧,真是好笑。接下來的鬼扯,照抄就好了..

不應對病人跟蹤拍攝,若有逾越法令行為,市府將依法制止。

結果如上述,【正義麵包師 驚傳店面將遷址】

好的,繼日昨我把阿扁跟吳永梁,都是新時代武林高手(只是現在的武功是法律),大家看到他們對沒有武功的平常百姓,那一股狠勁了沒?那陳菊,與吳永梁又有甚麼可比性呢?是那種未審先判,未判先讓小百姓來頓皮肉痛,同樣都像是碾肉機,把小百姓磨的快吃不上飯,當做碰見兩蔣,只好默默走開的那樣嗎?不,我認為深受兩蔣白色恐怖之痛的陳菊,這一會子算是媳婦熬成婆,出師了..蛤?就像是軍中不是常有老鳥欺負菜鳥,老兵欺負新兵,更老的兵或軍官,就欺負書讀太多,快退伍追求光明前程與幸福將來的老士官,甚至把人活活整死的情事麼?

台灣話說有夠粗殘,白話叫做不寬容,阿扁想到的是要特赦,翻成菜英文..應該稱為"NO MERCY"

這時的能夠未審先判,未判前就讓麵包師收攤的陳菊,繞了一條遠路,最後竟與吳永梁殊途同歸,大家知道吳永梁是如何搞慘電池師的嗎?答案就在這一句關鍵

從事賣電池工作的吳男,他說因不滿頂案審理過程,才成立吳永梁粉絲頁,嘲諷判決,並非臉書帳號

可是判決出來,說的都被改成

被告是註冊臉書帳號,(不是吳永梁粉絲頁)

而麵包師是在阿扁散步的路邊打攤,是路見不平,見義勇為的拍阿扁,提醒蔡政府這個保外病人的病,要不是裝的,要不就是病好了,蛤?三立美麗女主持人問幹嘛不先去問阿扁的醫師,ㄟ...我們只是錢賺不多,不代表我們沒長腦..別當別人都是白癡,自己不會用眼睛看,好嗎?

竟被陳菊說成

有心人士應停止對前總統陳水扁的不當滋擾,基於人道與對個人隱私權利的尊重,不應對病人【跟蹤拍攝】

這樣大家總該學會,從威權時期大家都選擇服從,兩蔣白色恐怖傳承下來的羅織經是如何構陷坑害善良百姓的吧?通常陳菊要是用同一招,招呼到有同樣深厚武學(實則是法律)的高手,光是這句

【跟蹤拍攝】

就已經成立誹謗罪,法官只要問陳菊他這句話是指誰,陳菊不能撒謊喔..

那當然是針對麵包師了

接下來,再問陳菊妳哪隻眼睛看到麵包師在【跟蹤拍攝】阿扁?

鄉親啊,這就是完全符合憲法言論自由及509號釋憲文規範之外,有真實惡意原則,屬於刑法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現在請陳菊證明麵包師能一邊拖著麵包攤,一邊【跟蹤拍攝】阿扁為真實,甭說她這個陳述事實,當然全是她後來要羅織麵包師是有心人士所假掰來的,我不得不承認這個套路,在兩蔣白色恐怖時代極有用,除了能關陳菊,甚至打掉台糖案的匪諜,或是虐死江國慶。但是現在已經玩不轉了,請陳菊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