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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31 07:00:39瀏覽609|回應7|推薦2 | |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金律 無腦事件簿粉絲團分享網友前總統陳水扁散步影片。扁與友人發現後立刻衝過來大罵,「你拍三小?你拍三小!」(台語),扁還說「這是你合成的喔」,更批拍攝者是深藍心態,甚至還揚言要告對方,更扯拍攝者將影片上傳到馬英九、洪秀柱臉書。 此一事件引起熱烈討論,人言人殊,主要分成兩部,一部是以扁迷為主,頭號扁迷陳致中是從偷拍,不禮貌的角度出發,問他要不要告,則是推給律師。其他綠委也紛紛出來指責,比較多的也是說不禮貌,至於阿扁貪汙,不就該說成不守交通規則了?大概只有菊姐,霸氣十足,出口就有罪的 陳菊說,基於人道與對個人隱私權利的尊重,實在不應該對一個病人有如此跟蹤甚至是拍攝的行為,如此不僅使陳前總統個人隱私與尊嚴受到傷害,也讓台灣社會又再次受到撕裂,有心人士應停止這種行徑。而若相關的滋擾行為已經逾越法令規範,市府也會依法進行制止。 勉強算是通過白色恐怖司法的試煉,羅織別人罪狀時,也顯得經驗老到,不像那些綠營的嫩委。 另一部則是一般的台灣民眾,眾所皆知,台灣人最討厭貪汙的總統了,尤其是貪汙還不用坐牢的總統,是更加讓人生厭。我完全理解麵包師基於社會公益,路見不平,拍攝阿扁身體健康的影片,這個目的無非是提醒國人四個字: 阿扁詐病。 所以這一部人就認為麵包師無罪,道理很簡單,這是在阻卻違法(有個國手被撞瞎,就被對方長期跟拍,做為該國手裝瞎詐保的罪證),或是檢舉犯罪,是公民社會善良百姓應盡的義務,就像是新聞說有部轎車A到別人的車肇逃,被熱心民眾拍下PO網,從沒聽過肇逃者聲言要告人的。 認為有罪的,若是羅織一番,像是說麵包師帶著麵包攤在跟蹤甚至偷拍,可能真有違反社會維護法的罪,此時只要讓警員三天兩頭查麵包師水表,讓他生意做不下去就行了。不過比較多說的是個人資料保護法,未經阿扁同意之類,可是阿扁要幹嘛也是要先經台中監獄的同意,換言之,阿扁現在雖然保外就醫,但是仍要假裝他還在坐牢,人權不是正常的。你所看見的阿扁,應該不是真正的,完整的阿扁。我知道這句話很難理解,畢竟,一個人如何既在坐牢,又能在公園散步被人照到?假如台灣坐牢都像阿扁,英商林克穎早就遣回台灣服刑了,不必被英國法院判台灣監牢不人道不需遣返,白白又多丟人一次。 但是個人資料保護法又說,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時就又可以。可見這條罪名,要等告上法院由法官判定才知道。 本來呢?這一部人是想用貪扁大將張景森那樣,第一次汙告人就上手,就汙告麵包師是合成的,害麵包師只得把整段影片PO網,就又被罵是滋擾病患。而第二次的影片更證得阿扁是完全好了,竟連帕金森氏症也能醫好?扁醫怎麼不去申請諾貝爾獎?回頭看看阿扁保外就醫的五大理由, 重度憂鬱症、睡眠呼吸中止症、非典型帕金森氏症、口吃、大腦輕微萎縮 哪一個不是不可逆的?結果現在竟然在扁醫的神技下,這些病徵都看不到,算起來也是台灣之光,說成扁鵲再世亦不為過。大家一定好奇,既然法條全告不過,麵包師就安了,何來請阿扁特赦的道理?其實,阿扁要告還是可以告,而且很可能告得成,只要看過張景森的第一次告人就上手,隨便告麵包師誹謗, 法官:阿扁告你拍他污辱到他涉嫌誹謗。你認不認罪。 麵包師:我不認罪。 那影片是你拍的吧? 是我拍的。 那你是聽誰叫你拍的? 沒人叫我拍。 阿哈,沒人叫你拍,事實陳述為假..所以也沒有不是誹謗的證據,誹謗成立。 其他搞定麵包師誹謗罪的事情,蔡政府就都能幫阿扁完成。(沒理由幫貪扁大將,卻不幫貪扁本尊的吧)。說起來,阿扁告麵包師,若走張景森告人的流程,麵包師還算是幸福的。就怕阿扁採一種流行在中部地區,白色恐怖變形來的恐怖手段,這時,我們可以把阿扁想成吳永梁,只是想想而已喔,要是真的改名吳永梁,阿扁恐怕馬上就要被押回去了。然後阿扁友人發現馬英九臉書與洪秀柱臉書,都有此人PO出阿扁的健康散布影片,此時阿扁就能告麵包師 1,偽造文書 按,此罪為無權制做之人,才能成立。麵包師拍阿扁,麵包師既非阿扁,也沒經過阿扁同意,此即為無權制做,而網路影片,也屬於文書之一種,刑法第220條 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稱電磁紀錄,指以電子、磁性或其他無法以人之知覺直接認識之方式所製成之紀錄,而供電腦處理之用者。 2,誹謗 請套回張景森的【第一次告人就上手】,如何把吳子嘉告誹謗定讞的悲慘故事,本處不贅。 蛤?麵包師此時還不曉得要怕喔?請看真實案例, 吳姓男子(44歲)去年初以頂新案一審法官吳永梁名字,申請註冊臉書帳號,還從網路截取吳永梁穿法官法袍的照片,張貼在臉書帳號網頁上使用,並張貼「有$判生,沒錢判死」等文字訊息,吳永梁發現後提告,彰化地院今判吳男犯偽造文書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蘋果》下午電訪從事賣電池工作的吳男,他說因不滿頂案審理過程,才成立吳永梁粉絲頁,嘲諷判決,並非臉書帳號,而此粉絲頁目前已刪除。他說已收到判決書,抱怨案發地是在台北,卻不是在台北審判,審判的法官也都是吳永梁同事,他雖然對判決不滿,但因訴訟曠日廢時,甚至有次忘記出庭還被通緝並羈押一個月,加上家人也反對,因此他決定不再上訴,若能易科罰金,決定要繳交15萬罰金。 看到有次忘記出庭還被通緝並羈押一個月了沒?這樣有沒有感到心底很發毛? 那麼,到底拍阿扁健康散布的畫面,罪干了阿扁甚麼天條?(吳永梁的我倒是知道,大概是說他有無錢判死有錢判生,不是無罪推定吧),我猜啊,阿扁的病,在醫療團隊精湛神乎奇技的治療下,竟然真給他們全醫好了,只可惜阿扁本不要人家醫好的,因為醫好就要回去坐牢,這大概也是最近好多鐵血扁迷卯勁騙蔡英文,說她民調低都是沒特赦扁,赦掉阿扁民調就高了。 所以一旦阿扁被發現病好了,特赦又還沒下來,那阿扁就只剩下關回去一途了。 這也就是麵包師這麼讓扁迷與阿扁討厭的緣故。我是這樣衷心給阿扁建議啦,在還沒騙到蔡英文前,也甭裝回去生病,就自己先給麵包師特赦,然後拿著這個案例,給蔡英文模仿,你自己都能把最討厭的麵包師特赦,蔡英文何來不特赦病好了,馬上就要依法抓回去關的阿扁,大家說對不對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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