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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5 21:11:22瀏覽1627|回應2|推薦18 | |
民進黨新潮流系大老吳乃仁、洪奇昌,日前因台糖售地案被依背信罪判刑定讞,多位新系成員昨天舉行記者會為兩人抱屈,台南市長賴清德更數度哽咽含淚說,「我願用我的政治生命,來保證他們的清白」;若有任何不法,「我可以退出政壇」。 有關這個案子的是非曲直,新潮流系與法官有場隔空辯論,修改整理如下 新潮流說,這是冤獄,台糖沒有所謂「只租不賣」的原則。 法官說,新潮流指台糖曾出售上百筆土地,但要看土地內容為何?如果是西裡呼嚕(按:意指不租只賣)的土地之類,當然會賣,不在其所指台糖「只租不賣」原則的範圍。 新潮流說,該案並無「低價賤賣」問題,台糖最後核定賣地價格甚至還比市價高,況且該土地是在吳乃仁卸任董事長八個月後才賣出。 法官說,這當然是低價賤賣,吳乃仁指示給予春龍「議定優先購買權」,並非法定、完全是為其創造出來的權利,讓該土地等於是春龍「嘴裡的肉」,毫無期限限制,只要該土地釋出,絕對能夠到手。 新潮流說,此案是「張三賣地,卻關李四」,土地是台糖總經理魏巍賣的,結果卻是吳乃仁被抓去關。 法官說,在這樣的情況下,該土地等於是被占據的房子,「已經有人住的房子,還會有人買嗎?」造成該筆土地毫無競爭力,其他廠商毫無投標意願,讓春龍順利以低價取得。試問一般民眾可能有這樣的權利嗎?如果這樣都不構成背信罪,社會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他自認作出這樣的判決,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我的看法是這樣,第一,賴清德的公信力,比馬總統的司法,甚至馬總統本人可信多了,請看 『賴清德說,台電從民國97年至今花費新台幣2000多億元在提高備載容量工作,從16%提升到20%以上,大幅漲價前應先檢討備載容量等其他問題,如果一定要漲,也要有配套措施,減輕對弱勢家庭的影響。 馬總統致詞時指出,台電公司的備載容量沒有賴清德所講的那麼大,數據還要查一下。』 我認為賴清德這時就該哭了,瞧!一年都快過了,馬總統的數據還沒查出來。 第二,「只租不賣」「低價賤賣」或是「買愈多愈貴」「舊比新的貴」「租比買的貴」如果是由馬總統讓他手下的人來幹,搞些甚麼花博,夢想家一類的,那就甚麼事情都沒有。 第三,「張三賣地,卻關李四」是馬總統的看家本領,特別費是他支用的,卻是余文抓去關,與大水庫,公使錢合稱馬貪特別費的三板斧。 第四,「已經有人住的房子,還會有人買嗎?」答案是會的!士林文林苑王家就是從頭住到尾,但還是有三十六戶人家搶著跑去買,還買得不便宜唷。這是本案的新事實新證據,不過我管他新潮流的要不要提請再議。 第五,這個案子是台中地方法院判的,根據判例「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向電玩業者收受前金、後謝、分紅共2140萬元,由張宏年「關說」市政府核發摩納格育、摩拿軻育樂公司牌照,此案「白手套」林昌朋及收賄的偵查小隊長何明憲各判處十五年二月重刑,業者柯美雲、郭俊佑判處一年至一年二月徒刑,唯一獲判無罪者即為市議會議長張宏年。 復次,『台中市議長張宏年被控收賄並為電玩業者關說,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張宏年無罪定讞。法院認為,發放電玩執照非張宏年執掌的職務,且該電玩業者取得執照,是經過台中市府實質審查程序,就算張宏年拿了業者的金錢而關說,只是道德上「固足非議」,並未違法。』(按:請參阿扁果然沒貪污 謝謝寶貝馬總統!) 如果把立委當成議長,董事長當成市長,我們知道有的網友會隨即聯想到甚麼「黨證無敵」之類。我建議他們別這麼想,我們只能說,因為吳乃仁與洪奇昌都沒拿錢,不管是2140萬或一千五百萬,一毛錢都沒拿,跟馬總統在富邦案的那種一毛錢都沒拿一樣,道德上固「無足非議」,只好判成他們倆都犯法。 簡單的說,國民黨民代有拿錢,不算貪汙,啥?連背信詐欺都算不上,直接無罪定讞回家吃豬腳麵線。民進黨的董事長跟前立委,竟敢沒拿錢,一定要好好關個兩三年,以儆效尤。 對了,前兩天原本要談馬總統破格不次拔擢很會收錢的前立委兼前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喔,是林益世他重聽的爸爸過世了,這個後來我沒談,談的是馬總統又把個案變通案,破格修改國內EMBA入學標準,好把吳寶春留下來的事,相信大家都感到很不是滋味,阿基師也想念,怎麼馬總統就沒幫忙?或者是 12年國教質疑多 新竹家長盼緩緩『新竹縣立法委員徐欣瑩委員、縣議長陳見賢昨天邀教育部官員與竹縣家長、學校座談,家長對十二年國教質疑多,建議是否不要趕在明年就實施。「不實施,對10餘萬國中八年級學生怎麼交代?」教育部政務次長陳益興說明,十二年國教即將上路,國中生也已就位,無法停下來;台下家長嗆:「可以改啊!」』 哧!馬總統連甩都懶得甩。咱們心中就是覺得怪,好像是跟啥公平性有關的事,看到台中法官的說法,這才恍然大悟,我說這個法官啊,要不要順便查查馬總統,試問一問 一般民眾可能有這樣的權利嗎?如果這樣都不構成背信罪,社會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 看他有沒有犯了背信罪的問題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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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