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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綠貪官的再PK!
2012/12/01 09:49:09瀏覽972|回應2|推薦10

昨天,馬完全執政五年,早說他是假清廉,真正貪腐的大宗師,把台灣淘光,滋養貪腐溫床的推手,果不其然,先後又爆出南投縣長李朝卿涉貪被收押,及嘉義縣長張花冠貪汙起訴的新聞。

『李朝卿涉嫌收取回扣遭裁定收押禁見,國民黨中央考紀會昨天立即開會處理,一致通過決議先將李朝卿停止黨權,待司法調查後再做研處。嘉義縣長張花冠昨遭高雄地檢署依貪汙罪嫌起訴,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表示,還在起訴階段,沒有黨紀處分問題。

兩黨對縣長涉案的處理態度不同。國民黨發言人殷瑋表示,民進黨面對自己人已經被起訴的案件,公開宣稱「不需黨紀處理」,這樣的態度終需面對人民檢驗。

準此,我這個人民聽到召喚,趕緊出來檢驗一下。本文不敢比美藍綠貪官大PK」這種經典PK(按:我先後寫了幾篇讀後心得特偵組辦藍綠貪官大PK特偵組是在滅口嗎?特偵組的說謊者悖論在案)只想簡單拿張花冠來PK一下幾個藍貪官,第一個先比李朝卿好了..

廠商側錄評選密談 張花冠栽在致命光碟說:『檢方順利扣得錄音光碟,檢調聆聽內容,發現有「疑似」張花冠與廠商的對話,主要內容包括:

張花冠:「這個委員名單喔,我現在叫他COPY一下啊!」拿名單給廠商後張追問:「可以馬上看嗎?(指廠商)」廠商回答:「這個等我們董仔(老闆)來看一下比較好。」

張花冠:「要趕快給我,因為我這兩天就勾起來。」「要幾個、不要幾個,你最好勾二、三個給我,最好都有一、二、三排序。」「我們這邊假如內聘,你一定最少有一個安全的。」「沒關係,我跟你說啦,你基本上,名單趕快,明後天先給我。」

檢調發現,潘永源取得錄音光碟後,五月間曾郵寄內容給張花冠勒索五千萬,張花冠才會找上鄭義雄,請鄭幫忙,出面與對方協調,希望不要公開光碟。潘永源後來降價至一千六百萬元,但張花冠認為,錄音內容廠商並不是得標廠商,也沒有對價關係,未支付分文。

我是不知道這個彆腳廠商是怎麼了,不知道偷錄音一定要錄到"錢"嗎?好的,無論如何,這一場比試,張花冠連林益世被錄下3323的8300萬都PK不過,甚至連這段國民黨議長的錄音,保證真實,是檢調自己掛線錄下的..


張宏年索款監聽譯文摘要     2009年11月27日蘋果日報

註:內容為台語對話
背景:出租地主想收回柯美雲的小鋼珠店土地,柯女欲索賠3億,張宏年授權手下范金劍介入謀財。
張宏年:她的3億裡面要1億給我。
范金劍:地主現在就不肯給她啊。……………………
范金劍:有啦,過完年地主會過來跟我講。
張宏年:嘿阿,給我騙這麼久了怎麼可以,牌照也是我幫她請的,什麼有的沒的,那都沒有跟她拿錢ㄋㄟ,替她追件追得嘿嘿叫,那種的(牌)可以出來唷!
背景:柯女以將開第二家店,請張宏年繼續支持,張索200萬元
張宏年:ㄟ,先借我200好嗎?
柯美雲:好啊,我喬給你。
張宏年:好。
柯美雲:明天好嗎,還是今天我拿過去給你。
張宏年:今天…今天…緊急。
背景:張宏年不滿柯女給錢不乾脆開罵。
張宏年:我的事情你給我處理一下,你不要這樣。
柯美雲:我今天剛好…我昨天有跟你說我今天整天比較忙,明天再處理好嗎?
張宏年:我啥人?
柯美雲:啊!
張宏年:我啥人?
柯美雲:我人在外面啦。
張宏年:幹,查甫人跟你講話,幹你娘你…你處理一下,聽嘸沒?
柯美雲:好啦!好啦!
資料來源:台中地方法院

都差多了。沒錄到「要求」、「期約」、「收受」三階段的任一段,而李朝卿則是人贓俱獲,查到藏著贓款30萬的金茶罐,李朝卿勝!

第二個要PK林益世地下縣長!張瑛姬 承認勾選標案評委『檢方指出,張瑛姬雖然不是依據政府採購法,處理公共事務的法定公務員,但她是縣長張花冠的妹妹,擔任嘉義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副總幹事,是縣府與投資的廠 商間的重要「窗口」,並被張指派為縣長室秘書,對嘉義縣政府縣長以下的公務員,以及縣府相關勞務及設備採購案,具有實質影響力。

嗯,人家也說行政院只有三個人在辦公,還說國庫只有兩顆章,一顆就是他管的,這要把林益世說成「地下院長」,辣塊媽媽的,行政院不就唱空城,國家馬上面臨倒台..不過請放心,我沒打算往這裡PK,我這裡要採貪官張花冠自己的說法,我這人不以人廢言,講的有理就行,張花冠說,如果說她妹妹不知在哪兒有收的錢(按:檢方表示,張瑛姬否認收受賄款),就要辦她貪汙。那林益世喬賄款的現場,陳啟祥還錄到了林仙保的聲音,父子都在案發地,怎麼連約談都不必?

所以人在現場當爸的,連約談都不必,人不知在哪兒當姐的,起訴貪污,林益世又勝!

第三個要PK誰呢?許瑞山?黃季敏?陳玉珍?顏清標?花博?夢想家?還是金管,台電,中油,中鋼,台鐵,海關,或是台灣滿地橫行,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貪官汙吏,說起來,馬總統治理的這個國家,沒甚麼不能貪,

是防災的也貪,救命的也貪,命救不上,棺材本還能貪。

雖然我在部落格默默耕耘了三年多,但是直到今天,大家才蟠然憬悟,相信我老早以前說的,阿扁是「財聚則人散」,馬總統是「財散則人聚」,把阿扁說成謀財的,馬總統就是害命的,

再讓手底下的貪官來謀財,謀財又害命。

關了阿扁,這叫關了一個閃尿,來一個閃屎的,當然,也會閃尿。

馬總統說他是一毛錢都不貪,但是別人,他的手下有沒有貪,他是一點都不知道。但是這句話,隨著時間推移,也愈來愈經不起考驗,雖然他大巧若拙,Bumbler似的,大惡若善,大奸若忠,大詐若誠把自己特別費除完罪,但心底那種貪婪的精神,悸動並未止息,終於又在國務費上頭爆開來,給人告上了貪汙財產來源不明罪,請參「財產申報露餡?馬總統翻桌」。最後一個,就PK這個國際認證的Bumbler,馬英九好了..

『曾引起軒然大波的中國化學製藥承標北市仁愛醫院等藥品採購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馬英九總統大姊馬以南擔任中化製藥副總經理期間,中化製藥承標到北市仁愛醫院等藥品採購案金額共四千零六十一萬元,但馬總統當時是台北市長,具有「監督」台北市衛生局及人事監督權,中化製藥承攬該藥品採購案已違反利益衝突規定,昨判中化製藥敗訴,法務部裁罰四千零六十一萬元,於法有據;全案仍可上訴。』

我當然認為馬總統當台北市長期間,對台北市政府市長以下的公務員,以及市府相關市立醫院藥品採購案,具有實質影響力。甭說,這一場PK,又是馬英九大勝,遠勝了張花冠,

而Ma the Bumbler,馬總統當總統期間,對於中華民國台灣以降的所有公務員,公營事業或單位,委外的年金或其他相關花費採購,都有實質影響力,馬總統在這一場簡單PK中,大贏了全國所有貪官,請恕我不再表列那些貪官們了,因為那是真的族繁不及備載..呀!走筆至此,我不得不說, Ma the Bumbler..真的就是『馬,棒呆了!』

.

後記:有關實質影響力的解說,目前眾說紛紜,有說議長對核照有實質影響力,法院說沒有。也有說首長才有實質影響力,監委說是開會的秘書長,或副首長才有。但是秘書長或這位副首長又說,會議是合議制,教授共識共決,他們才有實質影響力。可是最近有個教授,罵一個首長倡導炒地皮,馬上就被冰凍,喪失了影響力。所以我這裡採阿扁貪污被判定讞的解說,就是當總統的,肯定有最終,最實質的影響力。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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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708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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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基金
2012/12/01 12:01

民進黨根本不算貪污

那叫『補充「台獨基金」』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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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政氣
2012/12/01 10:32

照你的說法, 中華民國政府可以直接關門大吉, 因為bumblers選出來的官員,

不管藍綠都可以直接法辦!

jun5238(jun5238) 於 2012-12-01 10:53 回覆:
是啊,瞧這些藍綠貪官,在Ma the Bumbler帶領下,連A錢都遜人一等,沒看到還不是官,僅僅是個受委託的基金經理人,一檔盈正案就賺了好幾棟豪宅,資產破五億,案發兩年,還在外頭趴趴走。哈!這些貪官都該切腹了。馬的這個國家,的確該關門大吉,他的統治數字,PK歐豬五國葡萄牙、意大利、希臘、西班牙、希臘,在失業率,經濟成長,退休替代率,國債比率通通遠勝(負的),菲律賓今年成長7趴,我們則是假保一,看齊十幾年前,馬可仕時代的菲律賓。他臉上不是長了顆泡泡麼?那個叫做頭長瘡,我看還會再長,否則的話,台灣會先給他完蛋掉的,這個Bumbler!
jun5238(jun5238) 於 2012-12-01 10:57 回覆:

還有一家我沒聽過的小公司,馬總統竟說一下子要給他883億?請參標售國華883億叫做壽險業資金充足?真是Ma the Bumbler!

我說馬總統還是直接把國家賣掉,遠勝過這般凌遲下去,賣相愈來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