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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5 06:33:23瀏覽2173|回應3|推薦14 | |
昨天一早在我看了「綠委帶「流氓」羞辱蔣偉寧」,就在「曾幾何時,我一聽到馬講「改革」,就猛起一身雞皮疙瘩!」留言區寫下一段文字。我曾在給格友羅伯特亞當斯數天前的評論「大學生為了反對蔡衍明,還是捍衛言論自由?」裡頭留言說.. 這篇文章,就從這接著談。前情題要簡單的說,就是有群大學生上街抗議旺中買壹傳媒,蔣偉寧下達Email公文要學校去關心學生穿衣,不要著涼,學生認為受到壓力,是傳說中的白色恐怖再現,會引起學生間的寒蟬效應,於是有了學生上立法院「備詢」,要求在場的蔣偉寧部長道歉那一幕。那麼,這裡頭誰是流氓呢? 所謂重話輕說,輕話重說。我們知道,時代不同,流氓的形象也是與時俱進,但是他們行事作風倒沒啥變,都是找比他弱小,沒啥抵抗力的人欺負,而且,他們說起話來,溫文儒雅,有的流氓還有很高學歷,問候別人的方式也很特別,好比說.. 您今天吃過飯了沒?(潛台詞:沒吃快去吃,一會兒打得你滿地找牙,就沒得吃了) 或者是,最近天氣寒冷,要小心著涼唷。(潛台詞:上次被我問過的,還躺在醫院出不來) 那要是說給膽子小點,乳臭未乾的毛頭小夥子,怕不嚇得閃屎閃尿..當然,我說蔣偉寧雖然也有能力這樣做,但是不代表他下達Email公文要學校去關心學生時,真的是要把學生嚇壞,而且蔣偉寧也鄭重的跟學生代表道歉,並說這次學到教訓,以後不會這麼幹了。(相對於馬的油電亂漲,說他錯了,可還是繼續幹,相差不可道里計) 結果由媒體所引導,社會輿論竟一面倒的指責學生的不是,說他們沒禮貌,這真是讓我吃驚,難道孔子說的,果然應驗如饗,「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麼?要不然,這裡學生罵得明明是對,蔣偉寧也認錯道歉承諾未來不再犯,怎麼大家反指學生有錯咧? (這萬一套用在馬頭上,馬總統也認錯道歉承諾未來把亂漲的油電降回合理價,那我在網路上成篇累牘,把馬講得一無是處,用這個Bumbler字眼來一筆帶過,豈不要糟?) 底下我要引一段過去的新聞來解說這個被大家誤把對當錯,錯的當對,錯誤發生的原因,我把它稱為知識的詛咒,書念得愈多,如張大春,李家同,愈容易在這種問題上出糗,在「好「馨」沒好報?都是他們錯!」裡我提到.. 『好人難做?台北市一名中年婦人日前在捷運車廂內目擊性騷擾,她大呼「色狼」並和對方拉扯,反被告傷害和誹謗,全案移送後以5萬元交保。她向市議員賴素如喊冤,並對在偵辦中被警方留置長達15小時,深為不滿。』 我把這段新聞點評為「傷害色狼」。 後來,馮光遠畫漫畫消遣發生性醜聞的立委吳育昇被告上法院。我又說這個叫做.. 「誹謗色立委」 那麼,看到小偷,叫大家來抓小偷,被小偷告誹謗的..答對了,就叫 「誹謗小偷」 報載因為對貪官的歧視,平平是貪污,馬總統早就無罪定讞,還把從前法務部長貪汙除罪,但顏清標跟張清堂最近才被判刑定讞,國民黨打算派前議長張宏年重披戰袍,問鼎副議長寶座,有了..底下這段,相信格友羅伯特亞當斯兄,是真的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在台中有個議長,收了電玩店兩千萬,於是有納稅人以為可以天經地義的質問馬總統『張宏年有無貪汙 馬總統、國民黨敢不敢保證?』這樣就被張議長告了..嗯,這就叫做「誹謗張議長」 那麼,當學生上國會殿堂備詢,叫蔣偉寧為他的不當行為道歉,被媒體跟社會輿論,各界名流公幹, 「羞辱公然用權力嚇唬抗議學生製造白色恐怖與寒蟬效應的蔣部長」 我真的覺得,這個就是知識的詛咒,書念得愈多,愈是難分別對錯,反而是問去市井小民,販夫走卒,仗義每多的屠狗之輩,他們反而能在一瞬間馬上反應,看到色狼或小偷,抓來打一頓就對了。 . 後記:我認為蔣偉寧若是真心道歉,應該要學吳育昇,想找馮光遠和解,馮光遠不理,他自己還主動向法院撤回誹謗告訴這樣。把我這篇文章轉載去寫成一篇新的Email,發給各大學與社會各界,張大春,李家同等人,要他們幫幫忙,閉上尊口。尤其是那個張大春,學人家偷罵了兩句施明德,說他挑蔡英文性向開刀,心未死應是指腦殼壞去。被施揚言提告,馬上公開在《蘋果日報》撰文「關於罵人,我的道歉」,是骨頭極為軟趴的文人,嘿!現在罵起學生,卻又虎虎生風了(按:請參「驚!紅衫軍的施明德收了阿扁450萬!?」)。這些人書讀得多,卻沒學到智慧,分不清是非對錯,足證教育失敗,這才是給蔣偉寧真正的羞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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