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特偵組是在滅口嗎?
2012/10/25 06:46:53瀏覽1482|回應10|推薦13

林益世案遭週刊指放水 特偵組尚無回應關於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所涉貪瀆案,週刊報導發指特偵組放水,抄家迫本案舉檢人陳啟祥翻供,並直指林益世案不會向上發展。對此,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的電話,全無回應,尚無法獲得特偵組對此的說法。

壹週刊報導,指9月13日特偵組檢察官親自帶隊南下,大動作搜索陳啟祥位於高雄的住家、女友程彩梅家、地勇公司及陳啟祥2兒子的女友家等4個地點,並偵訊 陳啟祥的大兒子及二兒子,成為林案得轉折順利結案的關鍵。報導說,陳啟祥因連累兒子致態度軟化,在本月1日檢方偵訊時大翻供,改口附和林益世宣稱以部分新 台幣、部分美元,交付6300萬元款項的說詞,使特偵組終在關鍵細節上,統一林、陳二人的說法,得以順利結案。

報導說,林益世貪瀆案所衍生的案外案,特偵組其實大可好好發揮,卻甘願自縛手腳,被人看破。並指再爆佣金部分,特偵組全不查,報導說,陳啟祥2度支付副總 統吳敦義南投大樁腳吳門忠2千萬元及1千萬元,第1次是3年前,也是因爐渣生意,過程程彩梅親家吳門忠及其妻子陳蓮珠牽線,找「有力人士」出面幫忙,並因此支付吳門忠1千萬元款項,第二次則是兩年前分別給吳門忠,及林益世方高雄樁腳郭人才各一 千萬元。

週刊說,特偵組好不易在本月1日的偵訊中,盼到陳啟祥翻供,使林益世與陳啟祥關於6300萬元賄款交付的細節趨於一致後,近1個月不曾再約談陳啟祥,直到林益世延押期限將屆,特偵組即將以貪汙罪嫌起訴林益世前,才於23 日再次偵訊陳啟祥與程彩梅,確認相關證詞。

本來,我以為這是特偵組毀跡滅證,逼證人翻供串證東窗事發,所以陳宏達電話不通..後來連絡上了,

辦林益世案放水?特偵組駁斥壹週刊今天報導特偵組偵辦林益世案放水,以「抄家」方式搜索檢舉人陳啟祥及其家人住處,約談陳的兩個兒子,逼陳翻供,讓案情不向上發展。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以「危言聳聽、誤導社會大眾」的強烈語氣表示該報導不實,且批評該報導沒查證、沒平衡。

好的,我已經把陳宏達的說法,平衡的貼了出來。但是陳宏達除了表達東窗事發,被媒體抓到的不滿,看懂了沒?他陳宏達還是

沒有解釋與說明。

本來,循例要來一趟藍綠貪官大PK的,說坦白的,當時寫作藍綠貪官大PK,或是貪汙就是貪汙啦!的兩位格主,我很懷疑,他們是否還有勇氣再比一趟。不過今天只是先來個暖身,就別比那麼遠,只比到江國慶案就好。喔,我稍微解釋一下,這裡要比的不是林益世貪污跟哪個人貪污的PK,呔,林益世的貪污,是鐵證如山,還要PK個啥子咧。我只是要比較特偵組在不同案子裡

毀跡滅證,逼證人翻供串證

有何不同罷了。我們知道,當特偵組要欺負江家男人死光,只剩一個寡母江媽,把陳肇敏等冤殺了江國慶的案子吃掉時,因為冤殺案鐵證如山,有監委的調查報告在案,很難從證據上頭作怪,那就把冤殺一條人命關天,天降六月雪的彌天大冤案,改辦成超過追訴期的雞毛蒜皮小案,

哇剌!這不就吃掉了?

不過這樣子比,不夠貼切,總是少了些啥,可以讓人體會特偵組再去把已經轉為汙點證人,沒理由說謊的陳啟祥以抄家滅族,恫嚇的手段徹頭徹尾嚴查一番,同時放著林益世身邊好幾個被點名的疑似共犯放著不問,這些人,統稱為X先生,平衡一下..

駁壹週刊 副總統籲勿以訛傳訛

副總統吳敦義辦公室今天說,壹週刊錯誤報導,一再誣稱吳門忠是吳副總統的大樁腳,完全錯誤,勿再以訛傳訛。壹週刊報導,「陳啟祥先後2度支付副總統吳敦義南投大樁腳吳門忠2000萬元及1000萬元」等內容,副總統辦公室晚間發布新聞稿澄清指出,報導與事實不符。

我們這裡得先有個認知,因為特偵組才吃完江國慶案,所以十分明白,要如何把一個無辜的人,一直逼他,讓他連被槍斃都不怕,坦承姦殺小女童。其實,依照特偵組學到的,別說是承認姦殺了小女童,就算讓誰吃狗屎,都也毫不猶豫,馬上吃下去。

『高階軍官以江國慶曾向空軍作戰司令部前司令陳肇敏下跪求情為例,認為足證江國慶有犯罪;但監院調查人員表示,這是軍方將江國慶押出現場模擬時安排的「最後一個動作」,反情報隊有意以此結案,意思是「向部隊長認罪求情」。

陳肇敏接受TVBS新聞記者楊鎮全訪問,訪談內容如下:記

者問:「有要求說要江國慶下跪來跟你求情?

陳肇敏回答:「沒有,他是跟我道歉的。」

記者再問:「他跟您道歉?所以當時他跟你道歉有下跪是不是?

陳肇敏說:「他自動的。」

記者又問:「所以他當時是在您面前認罪嗎?

陳肇敏則表示:「對,對。」』

那麼,當9月13日特偵組檢察官親自帶隊南下,大動作搜索陳啟祥位於高雄的住家、女友程彩梅家、地勇公司及陳啟祥2兒子的女友家等4個地點,並偵訊陳啟祥的大兒子及二兒子,成為林案得轉折順利結案的關鍵。報導說,陳啟祥因連累兒子致態度軟化(怕不怕兒子也變成江國慶呀),在本月1日檢方偵訊時大翻供。切!別說只是要兜金額串供,就算要陳啟祥承認江國慶是他殺的,那也是絕無問題。以下模擬特偵組把案子隱匿四個月辦案的場景..

陳啟祥:我給林益世6300萬。

特偵組:不對呀,我們查到的是6800萬,你說錯了。

陳啟祥:啥?

特偵組:我剛剛去抓了你的兒子來了。

陳啟祥:喔,我曉得了,林益世給我6800萬..啊,不是,是我給林益世6800萬。

Bingo!恭喜特偵組,把陳肇敏的功夫學個十足,咱也甭管李濤,林益世這對屎尿兄弟在馬總統頭上如何的拉屎,給他吃大便,特偵組也有樣學樣,再給馬總統吃大便,這種噁心髒臭的事。馬總統是滿不在乎的,因為他總是把豬腳拿來練牙,犬行天下吃屎,就算要逃跑去美國也一樣,他吃的是18趴,年資不滿就搶著先吃,當婊子不要貞節牌坊,還可惜周美青沒得吃..

呀!報告馬總統,周美青吃的是13趴啦,當了18分之13的婊子,您把老婆當婊子,則是當了18分之13的大烏龜,也還可以啦。

只不過因為特偵組已經偵破了江國慶案,說陳肇敏等人免訴,江國慶是給鬼殺的。這次花了偌大工夫,陳肇敏等的技巧十分之一都用不上,卻只兜了個數字,好用來瞎掰起訴書,到法院厚顏無恥的給法官打槍,欺世盜名,裝模作樣的放掉林益世,再表演掉鱷魚眼淚般說自己也極不願,演技之爛,可得奧斯卡金芭樂獎。

殊堪可惜..

下回大將軍又冤殺了哪個台灣小兵時,我想,還要麻煩陳啟祥再翻供一趟,陳桑,拍謝囉。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6979319

 回應文章

HCT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嗎
2012/10/27 21:54

法務部長是馬總統的人

檢察總長是馬總統的人

許水德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林益世案件最後結果是輕罪或無罪

這大概是馬政府很害怕第二任總統任期會猶如阿扁總統執政末期一樣

有紅衫軍大規模反貪腐

馬總統請放心

即使馬政府又貪腐又無能

紅衫軍是挺馬的而不會動員

水果日報黎大頭也被走狗烹而趕出台灣

大規模抗議應該不會出現

請馬總統好好睡覺



嫖客有疝氣 去開刀吧
2012/10/25 14:11

領18%叫百分之百的婊子 

加入婊子之友會的叫常上門的嫖客

 

 


亂寫
亂寫
2012/10/25 13:21
又在亂寫了,有本事去當特偵組.

dia
藍綠比濫
2012/10/25 11:15
A$扁貪污犯能住vip病房,林X世案當然不會向上發展!! 藍綠比濫!!
jun5238(jun5238) 於 2012-10-25 12:16 回覆:
咦?阿扁住VIP,是綠下的令麼?怎麼又是藍綠比爛了?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馬總統真的不必讓特偵組滅陳啟祥的口..
2012/10/25 09:07

事關台灣形象,外交部可以稍微有一點手腕,不必如此顢頇無能媒體報導,美國選戰某支共和黨廣告將中華民國國旗誤植為「五星旗」,還出現總統馬英九肖像。廣告指稱美國紐約州民主黨聯邦眾議員歐比爾(Bill Owens)沒有遵守相關規範,接受招待訪問台灣。

對於廣告誤植國旗一事,何震寰表示,美國總統與國會選舉有關的競選廣告屬於美內部事務,外交部基於無法干涉或介入他國事務原則,無法評論內容。

我認為馬總統根本無需把證人滅口,語云,人不要臉鬼都怕,還怕東窗事發嗎?所以我給這件事寫了個對聯,

上聯:外交部看似顢頇,

下聯:馬英九芳心竊喜,

橫批:小狗乖,來啃豬腳。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政院三公 人民有感
2012/10/25 08:53

壹週刊昨報導,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曾與小三、行政院主計總處主秘許碧蘭,以驗收標案名義到法國出差,卻暗中 大玩名勝,後來還到藏匿3500萬元賄款的新加坡遊玩,週刊並報導,涉採購弊案以20萬交保的實踐大學副教授金力鵬也有同行去法國;報導還稱,黃季敏表弟是總統馬英九的重要幕僚、總統府辦公室主任康炳政,黃季敏兒子黃郁升也因康某關係到馬競選團隊幫忙。

嗯,若再加上幾天前已經偷偷放出來的主秘許瑞山,政院三公又大合體了,說真的,這跟38年大陸淪陷前,老百姓民不聊生,國民黨貪腐到爆的場景,有甚麼不同?忘了誰還說黃季敏是綠官,那2008年會跟綠色殺手馬面一樣,幫馬助選麼?真是笑死人。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其實馬總統讓特偵組把證人滅口是脫褲子放屁
2012/10/25 08:40

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將澤西島通報扁家海外洗錢的情資交給陳水扁,被控洩密;台北地院認為葉盛茂給扁的情資不夠具體,未提到洗錢的犯罪資訊,並非法律上所稱的「秘密」,且葉沒有洩密故意,判他無罪。

這項判決引發爭議,因為葉盛茂在法院審理時「認罪」;但法院判決卻認為葉盛茂在「主觀上沒有洩密故意」,形成被告認罪,法官判決卻不採信的奇特現象。

jun5238(jun5238) 於 2012-10-25 08:44 回覆:

而且這種現象也不奇特,別說秘密證人陳啟祥,豁著身家幹的蒐證與通過測謊,特偵組死都不肯信,瞧,

『陽明海運公司副總經理葉陳輝,94年3月7日下午南下高雄市,與下屬陳奕政駕車行經中山四路,未等待左轉燈號亮起,就涉嫌貿然左轉金福路,與騎機車經過的民航局王姓官員發生車禍,造成對方四肢癱瘓,生活必須由家人照顧。

陳奕政當場承認駕車肇事,刑事部分一審判決徒刑6月,沒想到官司上訴二審,法官採信證人說法,認定是葉陳輝駕車肇事,改判陳奕政無罪定讞。被害人接 著控告2人,不過高雄地檢署認為確是陳奕政駕車肇事,葉陳輝不起訴,而陳奕政已判決無罪確定,不能再提告,造成車輛肇事,車上2人竟然都沒刑責的烏龍案。』

信手拈來就又一個,這一會子,還沒談到「林益世有沒有貪汙,馬總統跟國民黨敢不敢保證?」咧。奇特?奇特個屁啦。


小兔
真的
2012/10/25 08:37
好怕回到極權時代

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2012/10/25 07:59
版主;這就是黎智英不能講的秘密,壹週刊被幹掉的真正原因--要先把會揭發毀跡滅證的人幹掉!
jun5238(jun5238) 於 2012-10-25 08:32 回覆:

這下可麻煩了,昨天才踢爆一個館告我國軍弟兄同袍書「老蔣不要,老毛要」!「台灣不要,大陸要」!讓這位格主看到我只會不停的囈語著

"婊子,婊子生的,生婊子"

後來一回腿,又爆了一館,為政治鬥爭,還是真為勞工爭取權益?(留言"不患寡患不均"被刪,還被列黑名單)

這要再下去,寫篇「林益世有沒有貪汙,馬總統跟國民黨敢不敢保證」,不就不用去羅伯特兄那兒,再寫一篇「貪污就是貪污啦...個屁」,丹尼爾格主怕不氣到發瘋,又寫一篇「藍綠貪官大PK趴兔」洛衫基哪裡也甭再去。

一個案子,就把所有格主全幹掉,喔,是讓我被所有格主幹掉..那就糟了。(^^)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特偵組"放"後態度...
2012/10/25 07:14

林益世案放水? 特偵組:壹週刊誤導壹週刊昨天報導特偵組偵辦林益世案放水,以抄家方式搜索約談檢舉人陳啟祥的家人,逼陳翻供附和林益世供詞;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痛批壹週刊「危言聳聽、誤導社會大眾」,完全根據單方陳述、偏袒報導。

「消息來源就是陳啟祥,不用懷疑。」陳宏達說,檢察官早已諭知陳啟祥注意發言,陳未遵守承諾,檢察官及法官會根據這些「犯後態度」,審酌他是否適用證人保護法。

凡事不和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特偵組真敢隻手遮天麼?陳啟祥真的會給特偵組出賣,隨即給人滅口麼?

讓我們接著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