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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31 11:16:20瀏覽1763|回應4|推薦6 | |
聯合報黑白集十六點五公斤金條說: 『十六點五公斤金條是什麼概念? 依規定,搭乘飛機的手提行李限重七公斤;十六點五公斤的金條,嚴格說來,兩個人帶都上不了飛機,要三個人。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嫌在任內以綁標手法收受回扣,檢調單位在他的北市豪宅及辦公室,查扣到十九塊金條,其中十五塊各重一公斤,十九塊總重為十六點五公斤,市價總值約二千六百五十萬元。檢調懷疑,這些金條若非直接的賄賂贓物,亦可能是由贓款洗錢購得。 東窗事發,人們發現黃季敏原來就是那個在八八風災中「因公累倒」的消防署長;然而,這個在病床上向國人展現「力疾從公」形象的黃季敏,卻也正是收賄購置了 在八八風災中未能發揮效能的「救災平台車」的黃季敏。這十二部「平台車」,最壞的評價是「養蚊車」,「功能還不如手機」。 黃季敏涉貪汙案,但也有「能力很強」的評語。他當年能受陳水扁賞識,出任消防署長;稱病退休後,又經政壇大老介紹,出任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副總經理兼麥寮廠區總廠長。足見其人脈之深,亦可見他應是「能力很強」。 這與一般人對「貪官」形跡猥瑣的刻板印象不同,也更使人感慨「有才無德」及「恃才貪腐」之可怕。 黃季敏的「才能」,也表現在他處理私產的特長上。檢調查出,他的刷卡金額每期帳單約五十萬元,均以現金支付,未動用帳戶存款;在署長任內,有多筆不明資金 進出,每筆少則數百萬、多則上千萬,皆未向監院申報財產;又在黃家信義特區豪宅發現近三十件名牌包,最便宜的也要七萬元;銀行保管箱內又有旅行支票及大量 外幣……。這似乎已涉「財產來源不明罪」,連同十六點五公斤金條,均等著審檢為國人找出答案。』 (轉貼到此) 看看這篇社論,從"概念"開始,內容不是"好像","應該","檢調懷疑","印象",就是末了又神來一句, 這"似乎"已涉「財產來源不明罪」,連同十六點五公斤金條,均"等著"審檢為國人找出答案。 這真是笑死我了,這黃季敏的涉貪,還是從92年到98年之間幹的。報載馬總統的檢調,在黃季敏退休轉任台塑高層之後,還又跟監了三年,噗,看看社論的這一番作文,像嗎?這萬一黃季敏八八風災當場累死,或是退休轉台塑高層滅火死,還是跟老婆出國去玩就沒回來,馬總統不就又縱放走了一個貪官,依照李濤,林益世這對屎尿兄弟,李濤哥哥的說法: 黃季敏也在馬總統的頭上拉屎了。 其實,就我對貪官的刻板印象,從來都不是形跡猥瑣,社論疑把余文想成了貪官,才會出現反差。敢問馬總統形跡猥瑣嗎?吳敦義呢?林益世,黃季敏咧?江丙坤年紀雖然大了些,但也絕不猥瑣,是吧? 接下來,主要是想幫大家複習馬總統那個笑死人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欸,因為純然是幫馬總統這個貪官量身打造,保證抓不到他,無怪乎社論在結論時用上,也是語意模糊,笑果十足的..噗~~ 這似乎已涉「財產來源不明罪」,連同十六點五公斤金條,均等著審檢為國人找出答案。 底下重貼「財產來源不明新法 馬英九笑死貪官!」 『打擊貪官 財產來源不明可處5年「財產來源不明罪」施行三年,卻因「只限涉貪」規定,至今無人獲罪。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貪汙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涉嫌包庇、假借職權等犯罪的公務員也適用,只要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財產增加與收入不相當,又無合理解釋,最高可處五年徒刑。 訂定財產來源不明罪是馬英九總統二○○八年的競選政見,二○○九年修法,至今無人被判刑,法務部著手修法,以回應民眾澄清吏治的期待。 依據新法,未來除涉貪公務員,公務員若涉及瀆職、圖利、性交、包庇賭博、組織犯罪、違反懲治走私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藥事法等罪,或假藉職權、機會或方法犯罪的公務員,也可能要交代財產來源。』 雖然,天底下所有人都知道,真正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是要肅貪的單位,懷疑公務人員的財產來源不明,就可以當成是貪汙來的,令其解釋說明,這個叫, 舉證責任倒轉。 在香港,好多貪官,一聽到這個法令,有個五億雷諾傳的探長雷諾,就趕忙改個名字,匿居台灣,直到老死。還有很多來不及跑, 你的不明財產怎麼來的? 我媽媽去賣的。「這太掰了!」 我老婆去賣的。「犧牲真大!乾脆說妳女兒去賣的好了」 嘿!你怎麼知道? 在香港,這些貪官的家門上,都貼著一副對聯,上書: 六畜興旺我最旺,五世齊娼滿門娼。 哪有一個貪官能拗得過,管他貪的是特別費,國務機要費,還是其他死人東東,喪葬費,善心人士的納捐,或是通報葬儀社哪裡有死人.. 11警消收殯葬業紅包,不算貪汙『殯 葬業者為搶接生意,行賄新北市警局和消防局勤務中心相關人員,搶先其他業者取得意外死亡案件訊息。當時檢警發動大規模搜索,新北市共有十一名警消人員遭列 被告。板橋地檢署昨偵結,檢方表示,通報業者並收紅包,難認違反「職務上收受賄絡」罪嫌。而圖利罪部分,檢方則認為並無法令規定不得將意外死亡事件告知殯 葬業者,因此不構成圖利罪。』 只要開銷與收入顯不相當,都難逃法網,其他那種三輩子公務員,帝寶好幾間,或者是只當一輩子公務員,子女上億豪宅買個三間的,那更不用說了,這要家人靠賣的,五世十世也賣不來,有一對夫妻,老婆是專抓貪官汙吏檢調的上司,先生則是二次金改掏空國產老闆的專用律師, 『被質疑購買元大一品苑豪宅,價格比扁家還要便宜,檢察司司長陳文琪,上星期出面喊冤,法務部一個星期後還她清白。法務部次長吳陳繯:「她們沒有透過代銷公司接洽元大建設,來洽購一品苑豪宅,減少了6成代銷手續費,並非以6成、6折的優惠價格購買。」 法務部根據陳文琪夫妻的財產申報,認定夫妻倆年薪破千萬,有足夠能力購買每坪76萬元的一品苑。至於外傳,陳文琪的律師先生陳世寬,曾經干預檢方搜索元大金控,法務部約詢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吳文忠後,也認為沒有問題。吳陳繯:「陳司長就整個具體的個案,也沒有用職權介入偵查。」』 不但這一雙令人稱羨,夫婦倆收入高得嚇人的公務員律師夫妻,法務部和特偵組隨口呼嚨,就說他們的財產都沒問題,後來,竟連淘走好幾百,上千億全民共同資產的金控老闆, 『最高檢察署針對二次金改案件,今天決定全案不上訴。特偵組今天表示,二審對企業家被控助扁洗錢,維持原審無罪判決,他們難以認同,但礙於速審法規定,無法上訴。』 也全都無罪。 是以,當國際透明組織,把馬總統發著神經,自言自語說自己『堅持司法純淨 總統籲選民支持馬總統說,政府的清廉很重要,雖然有人認為清廉不能當飯吃,可是如果不清廉,吃的是牢飯。』又說 『4年前參選時保證,一定打造廉能政府、掃除貪官汙吏,因為這是他上任前8年人民最痛恨的事;現在大家看過去3年,基本上已達到廉能政府目標。』 當場給他難看,給他行賄指數七點五分,國際行賄國家排名第十九名,倒數算來第十名,比阿扁所有的貪腐案一起爆發,下台的那年,再退個五名。 馬總統可是一點都不在乎,有個高雄的老和尚說他「不是人做的」,他也能馬上回答「是啊,他是馬做的」,似這般不是人做,是畜生,是馬作來的總統,大家還能奢望他有啥子廉恥心呢?於是,當馬總統三年半前上台後,很快就推出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因「只限涉貪」規定,至今無人獲罪。 馬總統是哈佛法學博士,這法通過會怎樣,他會不知道嗎?這真是丟盡天底下學法律的,修到博士,修到哈佛法學博士者的臉了。好吧,他制定完這法不知,第一年過了,沒有抓到半個貪官,他會不知?或是第二年也過,連貪官的死人骨頭,也沒瞧見,他還不知?一定要等到選舉將屆,這才急忙推出修法,表演自己有努力要打貪的模樣,是這樣嗎? 有個郎中,插根草標『殺跳蚤靈藥,不靈不要錢』,沿街叫賣殺跳蚤藥。有個婆婆媽媽被家中院子裡的跳蚤們咬得受不了,就買了一包,回去遍灑於院子中。晚上,還是被咬,還咬得更慘。 隔天,這個婆婆媽媽上街,一把扯住郎中『賠錢!賠錢!』「這位太太,怎麼了?」『我昨天才跟你買的殺跳蚤藥,你看!』說完拎起了褲管袖腳,滿是跳蚤咬痕。 郎中說:『我的靈藥,妳怎麼用的呀?』「我一回家,就遍灑於跳蚤出沒的院子啊。」『唉,錯了,大大的錯了。』 郎中拿出了特大倍數的放大鏡,「喏~~這位太太,您瞧!藥包上頭,不是列了使用說明嗎: 僅限跳蚤: 『本殺跳蚤藥使用方式如下,首先,去抓跳蚤,然後,掰開跳蚤的嘴巴,最後,把本靈藥灌進去。保證跳蚤藥到命除,不靈不要錢。』」 過了三年半,賣跳蚤藥的郎中又來了..『殺跳蚤靈藥,不靈不要錢』,一群婆婆媽媽衝出來,指著郎中叫罵「別跟他買。」「這個專賣假貨的騙子。」, 郎中說:「這些太太們別急,我這跳蚤藥經過研發的夢想家創意發想,藥效跟上一趟的不同,請大家安心購買。」「對了,為了怕各位太太們買回家不會用,這使用說明,就先講清楚好了, 本殺跳蚤藥使用方式如下,首先,去抓跳蚤,然後,掰開跳蚤的嘴巴,最後,把本靈藥灌進去。保證跳蚤藥到命除,不靈不要錢。 "將來" 那麼一切都是白搭。黃季敏是在92年開始犯案到98年退休轉任台塑為止,屬於新法裡的過去,不溯既往,併此敘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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