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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7 08:31:00瀏覽1903|回應8|推薦8 | |
『一人當?林益世不改口供:沒共犯最高檢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瀆案,在林被羈押禁見5天後,上午首度提訊林益世開庭追查案情,據了解,林益世不改口供,聲稱獨吞賄款,沒有共犯,但特偵組懷疑還有疑犯未曝光,深入偵訊突破案情。』 林益世的貪汙案,發展到今天,愈搞愈複雜,愈像瞎子摸象,有一群瞎子,聽李濤說「林益世在馬英九頭上拉屎」,不知怎的,竟聯想起賊贓可能被沖進馬桶,要去開挖林家的化糞池找美青(誤)..美金,呀!我請這群瞎子聽清了.. 蘋果日報報導的是:『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收賄延燒第7天,意外燒高了政論節目收視率!尤其2日晚間林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裁定收押禁見2個月,《2100全民開講》主持人李濤立刻在節目猛轟、批林在總統馬英九頭上拉屎、拉尿,收視飆出0.9(平均每分鐘收視人口約19萬8414人),位居政論節目第4名。』(按:請參「李濤,林益世這對屎尿兄弟」) 這要挖,也該挖林益世拉屎的所在,馬總統的頭啊。 說起來,林益世的共犯是誰,大家心理其實早有數。有一篇評論說「你餓了嗎?馬英九叼根牙籤就飽了!」,另外一篇則說「馬腳未必勇健,馬眼早已迷離」,這裡連著把李濤「在馬英九頭上拉屎」的說法,與昨晚節目尾聲,引周星馳九品芝麻官的片段,鄭而重之,指著馬總統的鼻子說「貪官奸,清官要更奸」,當然,這些評論,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這跟馬總統這幾天的發言沒啥兩樣,那就是 第一天,執政團隊以後用人要更小心, 第二天,執政團隊有西里呼魯,加上嘰哩瓜拉,最後還包括我(小聲,細體,十級字,最好沒人看到聽到) 第三天,這是我和陳冲共同決定,但是我要負最大責任。(嘿,竟像第九層的乾坤大挪移,陳冲幹的,但是我是老大,我來負責) 這些統稱為「此地無銀三百兩,我馬總統從不偷」 但是,我請大家注意,這些通通是假的。有人說以林益世從前的條件,跟馬總統一模一樣,也是反貪腐愛清廉,馬總統才會喜歡,誰知他這麼假,這麼奸,所以馬總統只是識人不明,被矇,被瞞騙,是亂漲油價之外,另一種用人型的世事難料。換成大家,也一定會用林益世。 我說這簡直是胡說八道,欺人太甚: 這叫「上樑不正下樑歪」,只有自己是歪哥的人,才會重用有收錢習慣的林益世啦! 有人不死心,又說「如果馬總統早知道林益世會貪污,就不會用這樣的人了」從而推演回去,因為林益世為了欺騙馬總統,換得馬總統對他的青眼有加,不次拔擢,裝得好辛苦。就是「貪官奸」!說到這裡,為了幫馬總統脫身,甚麼都不顧了,痛罵林益世是屎尿兄弟,是垃圾,小混混的,馬總統則還是那副死人樣,閹然媚於世,真是天真浪漫,好無辜好可愛。這叫 小罵大幫忙。 在葉公好龍 英九好廉這篇文章裡,我說馬總統就像春秋時代的與孔子同時期的葉公一樣,大家以為他好的是真龍,真清廉,事實上,真龍一出現,葉公馬上嚇死,真的清廉..只怕也會讓馬總統嚇的剩下半條命。而因為馬總統好口水般,嘴砲似的清廉,林益世投其所好,上之所好,下必甚焉,不論是在部落格,還是在任何有錄音錄影的公開場合,無時無刻不把要清廉,反貪腐的字句拿來當發語詞,這讓想幫忙的眾評論家,找到了施力點, 林益世太愛講清廉了,才騙到馬總統。 呀!這哪裡是騙馬總統,這兩人有相同的嗜好,才能如此麻吉,哥兒們兄弟一般,因為他倆同好的,都是那一個字.. 『假』呀! 所以林益世的共犯,早就呼之欲出了,全天下都知道,這個共犯要怎麼抓,大概只有這群評論家,司法機關和特偵組,以及扒糞小隊,屎尿兄弟的老哥李濤不知道,報載連勝文槍擊案/馬面堅稱誤擊 高院要再測謊 這要辦馬面這個恐嚇慣犯,從沒殺人過的瘸子殺手,如何能第一次開槍殺人,就是轟動台灣,選前夜上台要殺連勝文,這樣的案件。一天到晚只靠著問馬面,能行嗎? 『台中市議長張宏年被控收賄並為電玩業者關說,最高法院判決張宏年無罪定讞。法院認為,發放電玩執照非張宏年執掌的職務,且該電玩業者取得執照,是經過台中市府實質審查程序,就算張宏年拿了業者的金錢而關說,只是道德上「固足非議」,並未違法。』 這個例子,我講到快爛了,重點在『法院認為,發放電玩執照非張宏年執掌的職務』,那麼,要不要把可能的共犯找來問一問呢? 『依中市九十三年新規定,電玩業執照申請改為第一層決行,需市長親自批准。法官曾就此詢問胡志強為何當年只通過張宏年這兩張,胡稱「因為申請文件合法,他也不想讓當年度掛零,所以就核發」。』 後來,因為法官跟馬總統一樣,天真又浪漫,單純好可愛,沒繼續往下問:「既然如此,請胡市長把其他小吃店,飲料店的執照核發方式,拿來給我們比對一下」終於,上帝發怒了,降下天火於索多瑪城。台中市的公務員因為規費收得太兇,發生了阿拉夜店大火,一晚奪去九條人命。 (按:請參「規費個屁!馬總統貪污您到底管不管啊」「大悲無言胡志強自殘了沒?」「胡志強減少出國真是太自殘了!」不過,胡志強恢復得挺快,前兩天又看到他在國外惺惺作態的裝模作樣。請參「胡志強給馬總統不用每天道歉的辦法!」) 以上,都再再說明靠著一群瞎子摸象,飯桶司法與扒糞特偵組,都抓不著共犯,遑論靠李濤這種大言夸夸,貪官奸,清官要更奸,把馬總統當完林益世的馬桶糞坑,又加碼把他當成周星馳,演著九品芝麻官,插科打諢惹眾人笑的小丑,我說李濤你這個「在馬英九頭上拉屎」的名嘴主持人,咱馬總統這會子,沒比貪官奸,比貪官奸的清官奸嗎? 奸貪官很可怕,奸清官比奸貪官還可怕,但是奸馬總統,比任何奸官都可怕。或者,拿馬總統最愛假的..溫良恭儉讓,從馬英九的「儉」談起...這裡頭,引述了蘇洵『辨姦論』的一段 呀!大姦慝,真是天底下最奸的大奸官了。 那麼,既然別人要抓林益世貪腐的共犯,都終歸失敗,難道我這裡有甚麼更好的法子嗎?答案其實是有的,而且,這要從與林益世此案同時,八卦新聞熱炒的宣明智小三事件談起,我把這個辦法叫做「抓小三」,"小三"泛指在宣案裡,與宣明智一起合作,破壞宣家自己家庭的共犯, 司法是皇后的貞操,清廉就像是馬總統的貞操。馬總統沒貞操,那就姑且假設出一個馬太太,用來代表馬總統某種特殊情況下,看似有點清廉的貞操。現在我們要看馬太太,是不是林益世的政壇小三,於是我們可以問:『馬總統,請問您對林益世貪汙的看法是..』(一聽到問的是隔壁誰的貪污,馬總統心理防衛機轉馬上啟動,表現得毫無興趣) 謝謝指教。 『欸,不是,我們是要問,您對重用林益世當秘書長,有沒有感到虧欠與愧疚?』 喔,這是執政團隊以後要小心的事。 『嘎?馬總統,難道您都不用負責,連裝嚴肅的道個歉都不用嗎?』 天天道歉,也不是辦法..對了,Codex決議,美牛可含10PBB瘦肉精,林益世貪污有什麼好談的,無聊,不如跟咱一起上街買美牛唄。 是的,我說「馬總統就是林益世貪污的共犯」。從馬總統把他破格起用,不次拔擢從2008年起,就給特偵組查出有跟別人,在別的案子裡,持續不斷的一直收錢,胃口還比立法院的其他委員都大,簡直就是胃口最大的。這根本就像是馬總統這個貪腐政權復辟後,動物農莊裡的那個拿破崙,豢養狗群裡,最牙尖舌利的一條大惡犬。 然後,馬總統給他的狗群們,鋪下了肥沃的溫床,用虛假的口號,催眠似的,通過貪污除罪,僅限貪官與性交公務員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成立山寨廉政署,好跟原本肅貪的單位疊床架屋,把原本就可有可無的肅貪作用全抵銷。他還不停的讓他的司法,把貪污犯放出國,或用道德上的固足非議,判成並未違法。而這些官商勾結的案子,那些行賄獲得好處的奸商們,竟然全像二次金改的貪腐財團共犯一樣,沒人獲罪。因此從國家或人民身家財產剝去的皮,也都合法化,順理成章的做成皮襖,穿在自己身上。 於是,當國際社會來給台灣評比時,給台灣的收賄指數,倒退五名,比阿扁時代還差,這個叫『愈肅愈貪』 蘋果日報社論說:『馬總統最引以為傲的政績就是清廉,還在法務部底下設立廉政署,以表達肅貪倡廉的決心。但是「國際透明組織」公佈的「2011年全球行賄指數」評比中,台灣在接受調查的全部28個國家裡排名第19,與印度同屬於末段班。更糟的是上次2008年評比時,台灣是第14名,3年來反而退步了5名。馬的肅貪到底有績效沒有?』 這些事,馬總統有哪一件不知道?可是他還是能臉不紅,氣不喘,跟林益世一手拿經,一手摸奶,一面收賄,一手標舉「我很清廉」「我跟馬總統的清廉一樣..喔,是一樣的清廉」的牌坊相像,大聲的叫賣,說自己已經廉政有成,『4年前參選時保證,一定打造廉能政府、掃除貪官汙吏,因為這是他上任前8年人民最痛恨的事;現在大家看過去3年,基本上已達到廉能政府目標。』 這根本是一個大強盜頭,帶著一個小強盜,去搶國家,小強盜搶銅搶鐵,大強盜搶油搶電。小強盜學藝不精,清廉露出破綻,給人活逮了。共犯的強盜頭,還在那裏撐,小三一般,看是用美牛,還是叫其他狗群出來表演狗吃屎,轉移焦點,徐圖緩救。有這麼個利害交關的大共犯罩著,余文可以堅認己罪,林益世又怎麼不行一人獨扛? 敢問大家,阿扁若還在當總統,辦得出扁案的一根毛嗎? 是的,在「馬腳未必勇健,馬眼早已迷離」裡,看到這格主把馬總統形容成一隻天真的"天馬",我留下了一段話,這位格主回說,甚麼人看到甚麼馬,以下就是我看到的那隻馬,也是一隻"天馬",他的表現特異,是馬類的功能性自閉症患者,亞斯柏格馬,他最主要的毛病,就是聽不懂人話,還表現出一副很懂的模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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