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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30 08:56:46瀏覽1269|回應12|推薦9 | |
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上之所好,下必甚焉!---馬英九說完,我的回應。 『軍校畢典 馬兩度期勉畢業生不貪財被指涉入索賄疑雲的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昨天請辭獲准。馬英九總統昨天南下高雄鳳山陸軍官校,主持三軍五校聯合畢業典禮,他在致詞時特別引述陸官校園中的精神標語,勉勵所有官校畢業生要做到「不貪財,不怕死」。』 . 後記:剛剛看了「民進黨 錄音帶 高雄 」以及「林益世是地下高雄市長?」裡,很多不甘幻滅,不願意被林益世案轉大人,成長的網友,囈語般發出很多光怪陸離的推論,怪東怪西,東拉西扯,竟然渾似沒聽過馬總統說的這句至理名言: 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 最神奇的是推論到這跟營救阿扁有關,說實在的,看了真讓人於心不忍,阿扁做得是實牢,這些人則在坐"心牢",這些推論,全都不值一駁,完全不符奧坎剃刀法則,林益世案之所以廠商想跟他來個天地同壽,玉石俱焚,最簡單的推論就是, 『當廠商被斷料,面臨危機時,廠商應該有努力過,以免公司倒閉。可是到最後仍遭斷料,回想林益世索賄時的嘴臉,兩相湊合,自己想當然爾,就是被趕盡殺絕,窮寇續追,於是狗急跳牆,天地同壽,要跟林益世來個玉石俱焚,這是我的推論,而且我認為是目前看到最好的推論。』 以下轉貼「馬英九是怎樣行賄到第十九名的?」再幫大家幻滅一次,貪腐的馬總統真的比阿扁爛: 『二次金改案 最高檢不上訴最高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二次金改案件是否上訴,經檢察總長黃世銘召集特偵組全體檢察官深入討論後,因查無具體違背法令情形,且礙於速審法,全案不上訴。 二 次金改案上個月13日二審宣判逆轉,高院合議庭認定前總統陳水扁利用總統實質影響力介入金控併購,遭起訴21名被告中,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從一審無罪改判 有罪,判陳水扁18年徒刑,吳淑珍11年徒刑;部分企業負責人被控助扁洗錢部分,高院認定主觀上無洗錢犯意,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最高檢新聞稿表示,有罪判決部分,尚無違背客觀存在經驗法則、論理法則等足以影響判決結果的具體違背法令情形;無罪部分,則礙於刑事妥速審判法上訴第三審的限制,決定全案不予上訴。』 大家也許納悶,為什麼馬總統一面說自己.. 『總統:掃貪官汙吏 達廉能政府總統馬英九說,4年前參選時保證,一定打造廉能政府、掃除貪官汙吏,因為這是他上任前8年人民最痛恨的事;現在大家看過去3年,基本上已達到廉能政府目標。』 而國際社會,卻不留馬總統一點臉面,直接給他一個大大的「X」,天!行賄指數倒數第十,前頭排來第十九名,馬總統,您還真有臉啊! 其實,這是馬總統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習慣,這個習慣,我把他名之為九二共識,一中各表詐騙術,那是專用來詐騙在馬總統眼裡,不知是不是人,可能不讀書,沒識字兼沒衛生的台灣人用的,欸,馬總統這一套騙術,騙一騙台灣人可以,拿到國際社會,那是全然施展不開.. 哪有人一面在自己國內大聲唱國歌,掛國旗,愛死中華民國,一面女兒全當成美國人,老婆百年國慶兩億音樂劇不看,連夜直飛美國..他自己呢,一出得國,中華民國就像瘟神一般,那國旗,就好似百衲衣,要趕緊藏起來,見不得光..呔! 外國人都說,一個中國就是指對岸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馬總統愛騙,回家去騙那些傻瓜台灣人唄。 以下,來自兩個外國人的眼裡,如何給總統馬英九的行賄成績單打分數.. 前情提要,二次金改案,黑金財團老闆行賄貪汙總統阿扁,經法官周占春的獨特觀點,『憲法未規定阿扁有金改職權』,所以阿扁雖然道德固足非議,但沒有違背職權,不是貪污,無罪。阿扁既已無罪,行賄的老闆們當然跟著無罪。 「彼得,這真是太奇怪的,該怎麼看呢」「賽門,這一段整坨是狗屎(按:老外中文不好,不解其意只會用啥狗呀屎的,請多見諒),我們趕緊跳過。」 再來,因為周占春的怪判,背離台灣人民的認知太遠,好比說,憲法也沒規定阿扁不能吃狗屎,那阿扁去吃狗屎,也是沒有違背職權囉..總之,這種邏輯連小孩都說不過,馬英九總統趕忙跳出來說要修法.. 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扁珍遭起訴貪污收賄,但行賄企業家卻因現行法律不罰「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所以要修..後來果然也給修過了,也就是說,未來不論老闆行賄的對象,是符合職務,還是不合職務,通通都是有罪。坦白說,周占春是說阿扁沒貪汙,跟著發生的行賄罪也全都不算..你馬總統修這個法,是要耍著誰啊?後來,換上一批新法官,他們說,關於阿扁的部分,周占春判的不算,因為阿扁的總統職權,在憲法規定之外,有其他對金改結果隱而未顯的影響力,所以是違背職權貪污,判刑十八年..不過,這不是行賄指數飆高的重點.. 真正的重點是..『二次金改無罪部分,則礙於刑事妥速審判法上訴第三審的限制,決定全案不予上訴。』也就是說,嗯,關於老闆行賄阿扁無罪的部分,周占春判的很對,一審二審判無罪都對,我們馬總統也不會再要上訴。 「彼得,這真是太奇怪的,該怎麼看呢」「賽門,以我一個外國人的觀點,真是從未看過這種荒天下之大稽的怪事,天底下,哪有一種爆爛的貪腐國家司法,可以先把貪汙罪的兩造,先說沒有違背職務,通通無罪, 再把收賄的判成有罪,因為他是違背職務;可是原本無罪的行賄者,還是維持原判,還叫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的。 好吧,雖然這個法修過,不管行賄對象職務為何,行賄的老闆全有罪,可是法律不溯既往,老闆也全無罪,啊,這真是太奇怪的」 「彼得,奇怪的是你吧?當阿扁給馬總統改判有罪,因為違背職務,這時,老闆們的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就已經質變成違背職務行賄罪,這本就要判刑,不需修法的..」 原來如此,這兩個老外心有靈犀,給馬英九行賄指數問卷畫上了一個大「X」,直接判他倒數第十名,前頭排來第十九名,讓他人如其名,馬英九,行賄指數一十九, 想那馬英九,行賄一十九名的馬總統,他是多麼跟行賄的老闆們給力啊,不管行賄的老闆是怎麼行賄的無法無天,馬總統都能運起他那憲法上沒規定,給行賄加油添薪火的影響力,讓老闆們得到了他們行賄索要的成果,然後繼續逍遙, 「彼得,你看這馬總統,是不是很透著點古怪?」「賽門,那可不,這台灣的馬總統,狗改不了吃屎般,瞧他這一會,竟不知不覺,老毛病犯上,把老闆們,全當成了晚上跟他睡在一起的東東.. 一、太太永遠不會錯。 二、如果發現太太有錯,一定是我看錯。 三、如果我沒看錯,一定是我害她犯錯。 四、如果我沒看錯,也沒害她犯錯,只要太太不認錯,她就沒有錯。 五、太太永遠不會錯,這句話絕對沒錯。 馬總統的新好男人守則 不管收賄的誰,洗錢洗到全世界還是宇宙..是違背還是不違背職權,憲法規定了沒..欸,這些都無礙行賄的老闆,他們諸法皆空,自由自在,怎麼幹竟然都不會錯..活脫就像是天天跟馬總統睡成了一塊..看到了這一幕,版主也不禁目光模糊,朦朧間,再怎麼努力..也看不出是誰,在睡著誰了.. 嘆曰: 老闆腳撲朔,英九眼迷離,行賄大步走,快要第一名。 加油,今年倒數第十,應該還有九名的進步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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