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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是怎樣行賄到第十九名的?
2011/11/04 00:32:59瀏覽1997|回應9|推薦7

二次金改案 最高檢不上訴最高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二次金改案件是否上訴,經檢察總長黃世銘召集特偵組全體檢察官深入討論後,因查無具體違背法令情形,且礙於速審法,全案不上訴。

二次金改案上個月13日二審宣判逆轉,高院合議庭認定前總統陳水扁利用總統實質影響力介入金控併購,遭起訴21名被告中,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從一審無罪改判有罪,判陳水扁18年徒刑,吳淑珍11年徒刑;部分企業負責人被控助扁洗錢部分,高院認定主觀上無洗錢犯意,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最高檢新聞稿表示,有罪判決部分,尚無違背客觀存在經驗法則、論理法則等足以影響判決結果的具體違背法令情形;無罪部分,則礙於刑事妥速審判法上訴第三審的限制,決定全案不予上訴。』

大家也許納悶,為什麼馬總統一面說自己..

總統:掃貪官汙吏 達廉能政府總統馬英九說,4年前參選時保證,一定打造廉能政府、掃除貪官汙吏,因為這是他上任前8年人民最痛恨的事;現在大家看過去3年,基本上已達到廉能政府目標。』

而國際社會,卻不留馬總統一點臉面,直接給他一個大大的「X」,天!行賄指數倒數第十,前頭排來第十九名,馬總統,您還真有臉啊!

其實,這是馬總統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習慣,這個習慣,我把他名之為九二共識,一中各表詐騙術,那是專用來詐騙在馬總統眼裡,不知是不是人,可能不讀書,沒識字兼沒衛生的台灣人用的,欸,馬總統這一套騙術,騙一騙台灣人可以,拿到國際社會,那是全然施展不開..

哪有人一面在自己國內大聲唱國歌,掛國旗,愛死中華民國,一面女兒全當成美國人,老婆百年國慶兩億音樂劇不看,連夜直飛美國..他自己呢,一出得國,中華民國就像瘟神一般,那國旗,就好似百衲衣,要趕緊藏起來,見不得光..呔!

外國人都說,一個中國就是指對岸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馬總統愛騙,回家去騙那些傻瓜台灣人唄。

以下,來自兩個外國人的眼裡,如何給總統馬英九的行賄成績單打分數..

前情提要,二次金改案,黑金財團老闆行賄貪汙總統阿扁,經法官周占春的獨特觀點,『憲法未規定阿扁有金改職權』,所以阿扁雖然道德固足非議,但沒有違背職權,不是貪污,無罪。阿扁既已無罪,行賄的老闆們當然跟著無罪。

彼得,這真是太奇怪的,該怎麼看呢」「賽門,這一段整坨是狗屎(按:老外中文不好,不解其意只會用啥狗呀屎的,請多見諒),我們趕緊跳過。」

再來,因為周占春的怪判,背離台灣人民的認知太遠,好比說,憲法也沒規定阿扁不能吃狗屎,那阿扁去吃狗屎,也是沒有違背職權囉..總之,這種邏輯連小孩都說不過,馬英九總統趕忙跳出來說要修法..

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扁珍遭起訴貪污收賄,但行賄企業家卻因現行法律不罰「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所以要修..後來果然也給修過了,也就是說,未來不論老闆行賄的對象,是符合職務,還是不合職務,通通都是有罪。坦白說,周占春是說阿扁沒貪汙,跟著發生的行賄罪也全都不算..你馬總統修這個法,是要耍著誰啊?

後來,換上一批新法官,他們說,
關於阿扁的部分,周占春判的不算,因為阿扁的總統職權,在憲法規定之外,有其他對金改結果隱而未顯的影響力,所以是違背職權貪污,判刑十八年..不過,這不是行賄指數飆高的重點..

真正的重點是..
二次金改無罪部分,則礙於刑事妥速審判法上訴第三審的限制,決定全案不予上訴。』也就是說,嗯,關於老闆行賄阿扁無罪的部分,周占春判的很對,一審二審判無罪都對,我們馬總統也不會再要上訴。

彼得,這真是太奇怪的,該怎麼看呢」「賽門,以我一個外國人的觀點,真是從未看過這種荒天下之大稽的怪事,天底下,哪有一種爆爛的貪腐國家司法,可以先把貪汙罪的兩造,先說沒有違背職務,通通無罪,

再把收賄的判成有罪,因為他是違背職務;可是原本無罪的行賄者,還是維持原判,還叫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的。

好吧,雖然這個法修過,不管行賄對象職務為何,行賄的老闆全有罪,可是法律不溯既往,老闆也全無罪,啊,這真是太奇怪的」

彼得,奇怪的是你吧?當阿扁給馬總統改判有罪,因為違背職務,這時,老闆們的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就已經質變成違背職務行賄罪,這本就要判刑,不需修法的..

原來如此,這兩個老外心有靈犀,給馬英九行賄指數問卷畫上了一個大「X」,直接判他倒數第十名,前頭排來第十九名,讓他人如其名,馬英九,行賄指數一十九,

想那馬英九,行賄一十九名的馬總統,他是多麼跟行賄的老闆們給力啊,不管行賄的老闆是怎麼行賄的無法無天,馬總統都能運起他那憲法上沒規定,給行賄加油添薪火的影響力,讓老闆們得到了他們行賄索要的成果,然後繼續逍遙,

彼得,你看這馬總統,是不是很透著點古怪?」「賽門,那可不,這台灣的馬總統,狗改不了吃屎般,瞧他這一會,竟不知不覺,老毛病犯上,把老闆們,全當成了晚上跟他睡在一起的東東..

一、太太永遠不會錯。
二、如果發現太太有錯,一定是我看錯。
三、如果我沒看錯,一定是我害她犯錯。
四、如果我沒看錯,也沒害她犯錯,只要太太不認錯,她就沒有錯。
五、太太永遠不會錯,這句話絕對沒錯。

馬總統的新好男人守則

不管收賄的誰,洗錢洗到全世界還是宇宙..是違背還是不違背職權,憲法規定了沒..欸,這些都無礙行賄的老闆,他們諸法皆空,自由自在,怎麼幹竟然都不會錯..活脫就像是天天跟馬總統睡成了一塊..看到了這一幕,版主也不禁目光模糊,朦朧間,再怎麼努力..也看不出是誰,在睡著誰了..

嘆曰:

老闆腳撲朔,英九眼迷離,行賄大步走,快要第一名。

加油,今年倒數第十,應該還有九名的進步空間。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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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5807370

 回應文章

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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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中市議長張宏年被控收賄並為電玩業者關說,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張宏年無罪定讞
2011/12/01 15:28
原來張宏年有沒有收賄   是你而不是法官說了算
糟糕  我感覺好害怕.....
 

寄居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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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要感謝馬總統啊!
2011/11/04 10:02
他把你從第廿六名拉回第十九名嘢。

你現在居然還想投票給蔡英文,讓自己回到第廿六名?

這不是發蠢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1-11-04 10:09 回覆:
我投馬英九有自己的私心,第一,是真被馬面嚇到,他入獄前曾叫他的朋友們要投馬英九,「馬面,我有投馬英九喔」

第二,是這裡成篇累牘的文章,馬英九連任,還能減來貼去的,再混個四年(^^)

這跟啥子貪腐第二,行賄冠軍的沒啥相關..

寄居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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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千萬不能讓蔡英文當選
2011/11/04 08:51
年代台灣的行賄指數排名
1999 國民黨執政17
2002 民進黨執政19
2006 民進黨執政26
2008 國民黨執政 14
2011 國民黨執政19

 大家還想回去做第廿六名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1-11-04 09:46 回覆:
這招應該叫五十步笑百步..或者,您是挺宋的(^^)

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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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啊!滿坑滿谷,車載斗量,族繁不及備載呀..
2011/11/04 07:22
不用族繁  就一兩個就夠了
誰收賄的?

現在收賄  被抓到至少七年有七徒刑  


jun5238(jun5238) 於 2011-11-04 08:17 回覆:
看你是要1個..

台中市議長張宏年被控收賄並為電玩業者關說,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張宏年無罪定讞。法院認為,發放電玩執照非張宏年執掌的職務,且該電玩業者取得執照,是經過台中市府實質審查程序,就算張宏年拿了業者的金錢而關說,只是道德上「固足非議」,並未違法。』

還是要11個..

11警消收殯葬業紅包,不算貪汙

『殯葬業者為搶接生意,行賄新北市警局和消防局勤務中心相關人員,搶先其他業者取得意外死亡案件訊息。當時檢警發動大規模搜索,新北市共有十一名警消人員遭列被告。板橋地檢署昨偵結,認為通報業者收取紅包非職務上行為收賄,並不構成貪汙罪,僅是道德觀感與行政法問題,昨給予十一名被告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十餘年前,新北市殯葬業者為免搶生意衍生糾紛,共同協議先到先贏,規定沿襲至今。板橋德昇生命禮儀公司負責人林士哲與舅舅吳文斌為了搶快,透過白手套,打點消防局與警察局,約定勤務中心人員只要接獲民眾報案,在通報分局時,也通知葬儀社人員到場處理。業者事後都會包紅包給警消人員。案經民眾檢舉, 檢調監控半年,去年四月搜索林、吳住處,兩人坦承送禮或招待警員飲宴,並給提供消息的警員一萬五千元到兩萬元酬庸,共計有十一人涉案。偵查期間有十人坦承收錢,但檢方表示,通報業者並收紅包,難認違反「職務上收受賄絡」罪嫌。而圖利罪部分,檢方則認為並無法令規定不得將意外死亡事件告知殯葬業者,因此不構成圖利罪。』


真的是越肅越貪,罄竹難書,族繁不及被宰,台灣人都三隻小豬了..君請勿疑!

鬼扯蛋
跟版主認真
2011/11/04 07:12

樓下的

跟版主認真,你就輸了

每篇都是不知所云,一大票文字重新排列組合的鬼扯蛋

你試圖反駁他的歪理

他避重就輕就算了

還會再寫一大段更扯,更無關緊要,越扯越遠的鬼打牆

他的文章唯一的功用,就是學寫作的人,最佳的錯誤示範!

jun5238(jun5238) 於 2011-11-04 07:30 回覆:
送您一段蘋果日報社論,越肅愈貪

馬總統最引以為傲的政績就是清廉,還在法務部底下設立廉政署,以表達肅貪倡廉的決心。但是「國際透明組織」公佈的「2011年全球行賄指數」評比中,台灣 在接受調查的全部28個國家裡排名第19,與印度同屬於末段班。更糟的是上次2008年評比時,台灣是第14名,3年來反而退步了5名。馬的肅貪到底有績效沒有?

那是別人寫的,再看不懂,欸..難道,您也是馬英九的信眾嗎?

一、太太永遠不會錯。
二、如果發現太太有錯,一定是我看錯。
三、如果我沒看錯,一定是我害她犯錯。
四、如果我沒看錯,也沒害她犯錯,只要太太不認錯,她就沒有錯。
五、太太永遠不會錯,這句話絕對沒錯。


(^^)

starpi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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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行賄最盛行的時刻?
2011/11/04 02:53
台灣現在誰還敢收賄

這評比結果不過是幾年前做的孽
民進黨的GOOD OLD TIME
這確實應該要拿出來好好檢討  但版主的講法方向明顯是錯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1-11-04 07:05 回覆:
有啊!滿坑滿谷,車載斗量,族繁不及備載呀..

行賄排十九 謝謝馬英九

您沒看到,那是因為相信,其實這風險很大,萬一馬總統哪天發神經說狗屎可以吃,不就糟糕了(^^)

南京板鴨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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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貪的又有話說了
2011/11/04 02:34
挺貪的又有話說了
綠貪一族,把貪污視為終身使命!
jun5238(jun5238) 於 2011-11-04 07:06 回覆:
那可不,

版主期許馬總統再接再厲,讓五鬼搬運,掏空台灣的無良企業老闆,人人說讚,往行賄指數最後一名大步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