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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畜不分的總統
2016/06/16 00:18:34瀏覽441|回應4|推薦3

公駱駝精蟲衝腦人畜不分 澳洲老太太慘死
澳 洲「布里斯本」日前發生一場慘劇,一位六十歲的老太太,她家農場養的一隻十個月大的公駱駝,突然 發情,竟然不由分說,就把老太太當成了母駱駝,但老太太當 然承受不了,不幸被這隻亂性的駱駝給壓死了。據老太太的家人表示,這隻駱駝亂性也不只一次了,它好幾次想對母山羊不軌,差點沒把母山羊給壓死,但因為都是 動物,他們也沒多注意,結果這次真的發生不幸了。

頂新案二審檢察官說原審竟把飼料油當成食用油是人畜不分。眾所矚目的正義餿水油案民事賠償剛宣判,法官說正義公司及總經理何育仁雖是遭上游廠商詐騙而不慎生產本案豬油,不是故意的,但正義就此過失情節應該賠給每個有來求償的年輕學生一人三千。

正義公司旋即發出勝訴似的敗訴聲明說,

一、根據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本案新聞稿及記者會發言指出,法庭亦認同正義公司是遭上游廠商詐騙,非故意為之,正義公司也是受害的被害者。
二、根據2016年2月26日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本案所涉食用豬油宣判結果認定,本案完全是上游油商裕發等公司將問題油品販賣給正義公司,正義公司完全不知情。....

我 就不多說光這兩句聲明隱含多少詐騙,好像從頭就設好的一個局,正義公司明明不只跟裕發公司進餿水油,看他這幾年光賣這些餿水油,賣到691個據點,大賺 32億黑心錢即知,它可是台灣最大的豬油供應商,需要的原料油數量非常大,也跟好多其他的餿水油商賣進餿水油,這些餿水油商,除了少數幾家我沒看到判決 書,不知道幹麻擺著不開庭也不宣判的之外,其他幾乎都已被其他法院判重罪,但是這些雄檢都不用去起訴,因為已經切割乾淨了,剛好留下一家裕發公司可以不開 發票的,來追加起訴。

那幹麻要提裕發沒開發票這點呢?因為 這樣大家就能先入為主的想去魏應充在假油案也有好幾億沒開發票....這個案子 我 等人畜分出來沒的吳永粱判完再報告,法官就說裕發是故意詐騙,然後判得比其他同業在別的法院判決輕一半以上,這樣裕發應該會乖乖認罪,而正義就成了『裕發 詐騙案』的詐欺受害人。但是鄉親啊,就算被羅織出來的『裕發詐騙案』是真的,也不代表

正義公司是遭上游廠商詐騙,非故意為之,正義公司也是受害的被害者。或是正義餿水油案完全是上游油商裕發等公司將問題油品販賣給正義公司,正義公司完全不知情。

啊! 這個道理是這樣,假裝你是個騙子要買東西去騙別人,別人賣你東西時你都說你是要買去騙人用的,只有一家你沒說,東窗事發後,你就把這家追加起訴,說他漏開 發票,又說是他詐騙你害你去騙到別人,然後安撫他『別人要關20年咧,你最多關個五年就好』,這樣就能說你是整個詐騙案的被害人嗎?

事實上,正義案原審人畜有分的判決書早就說了

被 告胡金忞於100 年間向蔡耀鋐接洽購買油品時,即因蔡耀鋐之告知,而知悉永成公司有販賣飼料用油之事實...然被告胡金忞對 此辯稱:我雖知道永成公司有做飼料業的生意,但我覺得這只是他們的銷售對象之一,不代表他們的油品質不好、 用途遭到限制、不符合正義公司的需求、不能賣給正義公司。

人 家勸正義別買,說自己賣的是飼料油,但是正義公司代表說他覺得這家上游做飼料業 的生意,只是他們的銷售對象之一,不代表他們的油品質不好、 用途遭到限制、不符合正義公司的需求、不能賣給正義公司,然後正義公司就還是照買,狂買,這樣明知故犯的惡行,已經是故意為之,與其所稱毫不知情天差第 別,請問高雄法官判決時,都不用看一看原審的判決書嗎?

法院認為,正義公司及總經理何育仁雖是遭上游廠商詐騙而不慎生產本案豬油,不是故意的。

做出這種判決,雖不至於泯滅人性,但是年輕學生求償一人九萬,法官只判到3000,渾然不覺正義公司可是一口氣詐得32億黑心錢咧,敢問是把這些求償者當成 臭要飯的是嗎?看到蔡英文上台後,荒腔走板的施政用人一籮筐,這些我都懶得說她,但是這一會兒,人家可是明擺著把她抓來強姦般,連轉型『正義』的正義兩字 也要顛倒,直接污名掉,蔡英文如若還在那裡混吃等死,沒錯!

人畜不分拿來形容她剛剛好。

只是..原來啊,人畜不分都只是用來形容畜生的,蔡英文把總統當到這個份上,還不如回家炒股炒地皮收禮盒。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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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6185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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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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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6 08:50
52,餐廳和茅坑都有磁器,差別很大嗎?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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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6 07:13
[書到今生讀已遲],這話出自清朝詩人袁枚的《隨園詩話》,表的是宋朝大才子黃山谷轉
世的一段公案..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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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6 06:35
唉,鄭進一有先見之明; 選這個該慘,選伊勒穩死...

差別只在這個3000,伊勒0...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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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6 00:55

正義賣餿水油明明就是故意的!

法院認為,正義公司及總經理何育仁雖是遭上游廠商詐騙而不慎生產本案豬 油,不是故意的,但正義就此過失情節,仍應賠償每名消費者3000元,包括2000元神神慰撫金,1000元懲罰性賠償。

正義公司馬上發出聲明

一、根據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本案新聞稿及記者會發言指出,法庭亦認同正義公司是遭上游廠商詐騙,非故意為之,正義公司也是受害的被害者。
二、根據2016年2月26日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本案所涉食用豬油宣判結果認定,本案完全是上游油商裕發等公司將問題油品販賣給正義公司,正義公司完全不知情。
三、....

雖 然正義油案原審判決詐騙一堆,但還不至於到人畜不分的境地,該寫出事實的部分還是有寫出來,只是睜眼說瞎話,把故意說成過失罷了,所以蔡英文上台後的法 官,只要不是白癡到家,看著這份判決書都能判成是故意的,不過為了把事理論述的更清楚,我們先來確認在原審法官神智清明的時刻,是如何判定故意或過失 的....

根據雄檢離判決過一個月又四、五天的上訴理由,

檢方表示,一審忽略檢方查扣供油商出貨的油品傳票上,明確註明「本產品是飼料用油不可作為食用」等字樣,正義人員長期收受這樣的傳票,不可能是過失犯。

我們可以知道雄檢簡直混到家了,這一個多月竟然連判決書都沒去看

裕發公司為警搜索時所扣得之銷貨磅單傳票上,固有記載 「注意:本產品是飼料用油不可作為食用」字樣(見偵3 卷第33頁),然裕發公司所製作之銷貨磅單傳票,並未交付與正義公司人員乙情,業據證人莊玉萍於本院審理中證 述明確(見本院13卷第215 頁反面),則正義公司人員既無從知悉該銷貨磅單傳票之內容,自無從以其所載內容, 認被告何吳惠珠並無詐欺正義公司之犯意,併此敘明。

從以上這段,雄檢一再提出他查到的銷貨磅單,見下圖

, 以及原審法官判決書的解說可知,要判定正義公司是故意還是過失的賣餿水油,只有一個判準方法,就是要知道正義公司買進餿水油時,知不知道他買到的就是餿水 油。易言之,只要能證明一次他明知道對方賣餿水油還去跟他買,那就是故意,否則即為過失,以上這段羅輯真的是太清楚了,相信除非真是個白癡,不會有人看不 懂。

建立好大前提後,接著才是找出證據,你我都不是司法檢調,當然絕無可能自行查找 證據,唯一的方式就是看判決書,我在前頭已經說了,高雄法官再怎麼勇敢亂判,也全是依照法官法的規定,就算法官說他認為大便可以吃,這樣也是可以的,明白 嗎?但是法官法不保護法官故意說謊的犯行,是以判決書中對事實的描述,應該就還是真的。在判決書中,除了雄檢一舉再舉還拿來上訴被法官打槍到爆的假證明 外,第一個證明正義公司故意賣餿水油的文字很快就出現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6-06-16 01:22 回覆:

被告胡金忞於100 年間向蔡耀鋐接洽購買油品時,即因蔡耀鋐之告知,而知悉永成公司有販賣飼料用油之事實...然被告胡金忞對 此辯稱:我雖知道永成公司有做飼料業的生意,但我覺得這只是他們的銷售對象之一,不代表他們的油品質不好、 用途遭到限制、不符合正義公司的需求、不能賣給正義公司。

這段文字就好比..ㄟ,我看先拿李宗瑞來比方好了,李宗瑞下藥迷姦6女 連睡癱打呼也不放過...這6人中,雖有被害女子突然驚醒,見到李脫光她的衣物趴在她的身上,曾大聲怒斥「What the fuck」、「Do you fuck me?」,但因手腳癱軟無力,李畏縮回答「No,no ,no 」,等到女子再度昏睡,又繼續性侵。

被告李宗瑞要迷姦嫩模,嫩模問「What the fuck」、「Do you fuck me?」

被告胡金忞於100 年間向蔡耀鋐接洽購買油品時,即因蔡耀鋐之告知,而知悉永成公司有販賣飼料用油之事實

李畏縮回答「No,no ,no 」

被告胡金忞對 此辯稱:我雖知道永成公司有做飼料業的生意,但我覺得這只是他們的銷售對象之一,不代表他們的油品質不好、 用途遭到限制、不符合正義公司的需求、不能賣給正義公司。

等到女子再度昏睡,又繼續性侵。

正義公司也再度...蛤,就是一直跟永成公司買進餿水油。

鄉親啊,這樣子還能說正義公司或李宗瑞不是故意的嗎?喔,聽說蔡英文有可能看不懂,真不知道選這麼個惠帝一般的總統出來幹嘛..算了,再打個比方,

林錫山送政治獻金 小英字條寫「謝謝,但要退回」

像蔡英文這樣收別人的現金禮盒,打開時一看錢夠了,「謝謝,但不要退回」,這樣就是故意。若是打開一看只有兩千萬,「謝謝,但要退回」,這樣就是不小心收到的,也就是過失了,如此解說相信蔡總統應該也能看懂。

第二個證據要花點精神才找得到,判決書另一段說,

於103 年4 月9 日對鑫好 公司完成訪廠後,被告何育仁旋於103 年5 月9 日之正義 公司經營會議中決議中斷向鑫好公司採購,益徵其並非明 知鑫好公司之油品在來源(原料)、本質上有危害人體健 康之虞而仍予決定採購,否則應不會有上開中斷採購之舉 。至依附表6 編號17、18所載,鑫好公司於上開經營會議 結束後之同103 年5 月13日、14日,雖仍有販售油品至正 義公司之情形,然觀諸該2 次進貨之請購日期,均為103 年4 月21日,可知此2 次進貨乃係履行先前之訂購契約, 並非於上開經營會議結束後另向鑫好公司採購油品,自無 從以此為不利於被告何育仁及胡金忞之認定。

這一段話可以翻譯成,ㄟ,還是拿李宗瑞做比方好了,前頭提到李宗瑞迷姦到一半,嫩模醒來問李是否在強姦她,這時我們就可以想成正義公司訪廠已經查知餿水油的真相了,前頭那一大段,全當李宗瑞是過失好了,這樣對正義公司算是寬宏大度了吧。但是接下來,李宗瑞竟然等嫩模睡著,又繼續迷姦兩天..蛤?兩次?法官竟然能掰成正義公司是因為採購合約簽好了,不進這兩天的餿水油不行,這樣就還不是事前知情,不能算是故意,只能繼續說成是過失。呀!這麼會掰,給李宗瑞當律師不好麼?李宗瑞肯定愛死正義案的法官了,畢竟李宗瑞也是在同一個迷姦動作上,被叫破了,還是要等嫩模藥效發作,再繼續姦完,而且可以讓正義法官掰成只是過失的唷。

蔡英文的我就不另舉例子了。

事實上,這部份的犯行,早在別家法院被別的法官重判過了,請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3年度矚訴字第2號】...從上可知證人何育仁、胡金忞應知悉鑫好公司並無熬製豬油之工廠,且知悉證人吳 容合帶領正義公司人員參訪之證人林金晃在屏東九如之工廠,亦是未登記之地下工廠,又正義公司係國內食用油品製造大廠,正義公司何育仁、胡金忞仍對沒有熬製 豬油工廠之鑫好公司採購,顯見證人何育仁、胡金忞應知悉鑫好公司所供應之油品並非係熬製豬油,可能為來路不明之油品,縱是飼料油亦不違背其本意之事實,應可認定

綜上,我們知道正義公司若是說他對買進餿水油毫不知情,只要有一點點知情,那就能證明正義公司說謊,他是確實知情還買進餿水油製成香豬油詐騙全台691案32億黑心錢。我已經從原審判決書,除開那張雄檢假裝很認真卻是不能用的銷貨磅單證據外(至於為何不能用,其實很值得多討論,看裕發公司有沒有收到甚麼交換條件,可以把一樁別人都重判十幾年的食品詐欺案,判到只有五年),我還另外舉出判決書有載的事實佐證,一個是被告的自白證詞,一個是已知是餿水油還持續進貨兩天的鐵證如山,相關犯行並得到雲林法院的別案判決書認證。

正義公司賣餿水油絕對不是過失,而是故意,百分之百,百分之千的故意,蔡英文傻了,難道當咱台灣人全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