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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沒有台灣的女兒!
2011/10/19 08:02:56瀏覽1387|回應2|推薦5

性虐女友致死 判刑10年33歲男子曾景彥與友人共同欺凌、嘲弄林姓女友一周,除以球棒毆打頭、腹,以酒瓶及螺絲起子打下體,還以牙籤戳眼瞼,導致林女傷重不治;最高法院昨天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曾景彥10年重刑確定。

想不到我前兩天才引出宋志宏來比喻馬總統(按:馬英九與蘇嘉全的社會觀感...),今天就又出了個類似宋志宏的案子,以下重貼 如果她是馬總統的女兒...

『發生於98年底的新北市一名有數億家產的富家子宋志宏,與2名女友同居時,對其中的黃姓女子,以水管抽打、電擊痛毆、撞牆等性虐待手法凌虐致死,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經宋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宣判,合議庭認定宋志宏並無殺人意圖,改依重傷害致死罪,判他15年6月徒刑。』

有人說:「難道板主今天要談的是宋志宏有無殺人意圖的事嗎?」唉,這意圖,看不見,摸不著,不是用聽人說,就是要人寫下來,寫成自白,跟狗屎一樣..

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之上。莊子曰:「鯈魚出游從容,是魚之樂也。」
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
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宋志宏以水管抽打、電擊痛毆、撞牆等性虐待手法凌虐黃女致死,法官說:宋志宏無殺人意圖。

板主:法官你是宋志宏嗎?要不然你怎麼知道他沒殺人意圖?
法官:你這板主是個甚麼東西..你也不是我這個法官,你怎麼知道我不知道宋志宏沒殺人的意圖?去。
板主:我非法官,所以我不知道法官你知不知道;法官也非宋志宏,所以法官當然也不知道宋志宏有沒有殺人意圖,法官說宋志宏沒殺人意圖,是胡扯,瞎掰,放屁,騙小孩不信,只能去胡弄馬總統...

馬總統秉持「司法獨立,但不孤立,也不獨裁」的大方向,推動全民司法改革,絕對不能再讓人民因少數不適任的法官而折損司法威信。

以上這段,就可以完整解釋法官說宋志宏沒殺人意圖這件事了,意圖云云,虛無縹緲,昨晚HBO重播了史蒂芬金原著小說改編的經典名片『刺激一九九五』,劇中男主角剛關進監牢,好奇問一旁的老鳥獄友,『你是怎麼被關進來的?』

老鳥好像聽到甚麼笑話似的回:『我是冤枉的。』男主角再問:「那隔壁的那個呢?」『喔,他也是冤枉的。』

整座牢裡關著的...『全是冤枉的!』馬總統,這下子您懂了沒,天天讓法官餵您吃狗屎,您不累,板主看得可真難過呢!

佛經說,每個人有八萬四千念,一呼一吸是一念,八萬四千念,大概是人平均一輩子呼吸的次數,他馬的,板主寫這篇文章,起碼就好幾十念了,要掰宋志宏沒殺人意圖,板主馬上就能掰出一個,如果可以拿來跟法官掰的宋志宏沒殺人意圖來場辯論比賽,板主有信心能讓法官哭著回家找媽媽..

宋志宏沒殺人意圖?因為這就像有人在虐貓,虐狗..沒虐死就繼續玩,玩到死為止,虐貓和虐狗的,也沒殺貓殺狗的意圖,虐死了還要去抓新的活貓活狗,多麻煩啊!

板主當兵的時候,親眼看過小兵虐待小動物,他們把抓到的蛇,蛇嘴掰開,用空壓機急速打氣進去,碰,板主身上也都沾上了蛇皮蛇屑。有的時候,抓到的是老鼠,就在老鼠身上淋澆汽油,轟,火著了,只聽老鼠淒厲的吱吱聲,繞著營區狂奔,那聲音至今揮之不去,聽到稍微尖銳的聲響,就想起老鼠慘死的模樣,雞皮疙瘩都跑出來。

這些小兵,可樂得...『喂,回頭多抓幾隻老鼠來玩玩吧。』終於,有一天,班兵奔來,「排長,有一群小貓,東死一隻,西死一隻,有的死在樹上,是不是得了貓瘟啊」,板主隨即去找虐蛇,虐鼠的小兵,果不其然,他不知上哪抓一整窩的小貓,放牠們逃生,然後拿出黑市買來的十字弓和空氣槍違禁品,一箭一個,一槍一隻的在練準頭。

「喂,你怎麼在殺貓啊?」『排長,我不是要殺貓啊,我只是射一射貓,看看貓甚麼時候才會死。唉,排長,我如果要殺貓,一抓來,脖子一扭,貓不就死了嗎?』去!去!把貓屍埋一埋..還有,別再帶空氣槍來了。

『小貓居然變成了桌上的菜餚,雲林一個男子罹患肝病,因為相信吃貓肉可以解肝毒,所以就到處去抓貓、再把貓燉成中藥進補,最近一個禮拜他就抓了六隻,還吃掉四隻了,幸好現在被警方逮到,也救了兩隻可憐小貓。』

有人問:「所以板主,宋志宏虐殺黃女的這個意圖..」別再談意圖不意圖了,有個死囚叫曾思儒,潛入女同事家意圖行竊,被同事返家發現,曾思儒於是拿起同事家裡的鍋碗瓢盆,朝女同事狂擲狂扔,虐殺了數十分鐘,這才逃跑,法官說他極其兇殘,意圖致女同事於死。現在等著被槍斃。

難道他不兇殘嗎?」怎麼不呢,沒聽小兵說,真要殺貓,脖子一扭,小貓就死了。何必又射箭,又開槍的,看小貓死不死得了呢?曾思儒本窮,小偷小盜,失風碰到女同事,情極想滅口,卻從未演練,從殺蛇,殺老鼠,殺貓練起,殺了半天,武器都不稱手,報載連電磁爐也用上了,似這種殺人飯桶都罪無可逭,那麼,宋志宏這種..

以水管抽打、電擊痛毆、撞牆的虐殺高手,拿女友當人肉沙包苦練好久的富家子,竟給判成重傷害致死罪,判他15年6月徒刑,可以嗎?

有人說:「板主這是要問誰啊?」如果問法官,那還不是,可以讓社會公評...『評死你們吧!』評讓你們去評,法官他自為之。反正一當上法官,月薪十數萬,可領一輩子,不然你咬他呀。

或者是說『本庭非終審,不服氣可以靠下一審來翻盤..』夠了,似這種烏七八糟的法庭,每多一審,就多吃一趟狗屎,社會各界沒有吃狗屎的習慣,端去總統府,馬總統愛吃吃去。

又或者,法官會說『這是合議庭的判決,非單一法官能獨斷』有個網友說:「天理何在?這位法官有沒有女兒?抓來比照辦理如何? 」

我說網友啊,你不知道合議庭就是專為你這種有正義感的百姓設計的,讓你連詛咒都不對頭,一個合議庭有三個法官,您問的是哪個法官啊?

所以板主問的不是法官囉?」當然,要問就要問這個..

『法官法三讀通過,身兼中國國民黨黨主席的總統馬英九表示,民眾雖有不同聲音,希望可以修得更好,但第一步能夠踏出去,非常重要;否則一直在討論修法細節,常常踏不出第一步,有時一拖就是20年。如果未來有發現不行之處,再修正,是比較好的辦法,「能夠通過,絕對是正面的事情;先求有,再求好。」』

我回應了這位有正義感的網友,法官有無女兒,因為對象不明確,很難問到答案,倒是『馬總統有女兒..

另一名網友隨即吐槽:『不愧為民進黨支持者,有此格調...』好吧,換個格調,『馬總統沒女兒...

講清楚點,總統者,國人所仰望以終身也。馬總統如果有女兒,他會把天下被姦殺的女兒,都當成他自己的女兒,『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悌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

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

所以馬總統沒有女兒,全天下沒人是他女兒!

重貼到此-----------------

於是,當我看到..

馬哽咽:我不是為選舉 是為下一代幸福我希望讓大家知道,我真的是歡喜做、甘願受。」十九天內五場記者會,馬總統昨天在「黃金十年」最終篇記者會上感性訴求,「我提出所有的政策,不是為了下一次選舉,而是為了下一代幸福,所以我的時間不是只有四年,而是十年。」』

不知怎的,竟只想到馬總統為的是他在美國一雙女兒那
下一代幸福,瞧,他連選舉是這一次還是下一次也都搞錯,台灣,只是他這一代幸福的家園,他之所以給台灣老農三百塊,因為乞丐也是人..台灣老農,台灣人,得要先被他當人看..還有,他的女兒不是台灣人,絕不!

他沒有台灣的女兒!

備註:
台北市帝寶大廈前 發現死亡街友上午8時許,台北市警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接獲民眾通報,有男子路倒在仁愛路三段帝寶大廈前的綠蔭地上,警方查看才發現男子已經死亡。警方在男子身上找不到證件,也確認沒有他殺嫌疑,初步研判是因天冷睡在路邊,導致心肌梗塞死亡;經將指紋送往刑事局比對,查出可能是57歲的胡姓街友,目前仍在聯繫家屬到場指認中。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欸..

大官發財住帝寶,小民沒錢死草皮,十八趴完再加薪,賞你老農三百塊。

甚麼?嫌少?有骨氣點,不會別領喔?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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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575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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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的太帥了
2011/10/19 16:34

> 噗,您沒把電影看完,

> 男主角真是冤枉的...

看來你真的有閱讀障礙問題
所以寫東西東拉西扯毫無組織性,用典亂七八糟毫無焦點
讀寫本就是因果關係啊
建議你還是從500字以內短文開始學習寫作比較安全

男主角當然是冤枉的
我是指,電影裡那段受刑人都說「我是冤枉的」是種自我嘲諷
那所監獄關的或許不完全是罪有應得之人
但原著小說與電影裡,告訴我們只有男主角一人是冤枉的

PS. 電影我看了六還是七次,史蒂芬.金小說原著我差不多蒐集齊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1-10-19 18:31 回覆:
是的,用說的,大家都冤枉,法官也是用說的,這個有意圖,死罪,那個沒意圖,關十年,狗掀門簾,都是靠張嘴,

馬總統的司法改革,也是靠他那張嘴,這是本文的嘲諷,閣下看得懂電影的嘲諷,看不懂本文的嘲諷,顯見閣下屬於視覺型的,要讀懂文章,眼口手心,四處都要到,最重要的是要用心...

否則只好去看電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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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舉例老是奇奇怪怪的?
2011/10/19 10:06
> 昨晚HBO重播了史蒂芬金原著小說改編的經典名片『刺激一九九五』,劇中男主角剛關進監牢,好奇問一旁的老鳥獄友,『你是怎麼被關進來的?』

> 老鳥好像聽到甚麼笑話似的回:『我是冤枉的。』男主角再問:「那隔壁的那個呢?」『喔,他也是冤枉的。』

拜託好嗎?
這部電影真的這樣難懂?
這段指的不是受刑人無罪,也不是法官誤判……而是自嘲
受刑人多半長期經歷過法庭程序,所有犯人在法庭第一句都是:「我是冤望的」
而突顯出男主角在法庭說「我是冤望的」的毫無意義

讀書是這樣,每個字都懂不表示每句都懂;每句都懂不表示每段都懂;或整本書讀懂
電影相較於書以經是輕鬆簡單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1-10-19 12:48 回覆:
噗,您沒把電影看完,

男主角真是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