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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6 09:19:19瀏覽2962|回應19|推薦8 | |
正直的人指邪道是邪,邪道的人卻指著正直的人是邪---韓非。 僭越?金溥聰:人人可發言 不看「抬頭」台灣加油讚執行長金溥聰今天在紐約重砲反擊民進黨對他訪美的攻擊,金溥聰在國際媒體記者會說,民主社會重視的是公開而理性的辯論,其中最基本的原則就是「不看抬頭(職銜)」,民進黨對他的批評,顯示連基本的民主規則都無法遵守,不但對言論自由有意見,連行動自由也要限制,這種作法不可思議,更是越活越倒退。 先來一段時事好了, 罵法官地痞 老翁被訴 69歲李姓男子今年2月21在台北地院簡易庭旁聽審判,他拿著筆記錄法庭活動,被法官制止,李不服,將筆收起,喃喃自語「我碰到地痞流氓,只有走開」等,法官將他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上午將李依妨害公務罪提起公訴。 從這一小段新聞,我們可以知道,到法院不能拿紙筆作筆記,這叫連行動自由也要限制。而老翁在被法官制止,將筆收起之後(按:這裡那有不服),喃喃自語「我碰到地痞流氓,只有走開」則是沒有言論自由,唉,別說評論別人的人或事物,連自己說給自己聽,不小心給法官聽去,因為不是罵法官,不能告誹謗,那就改成公訴的妨害公務罪。 這一段,好比魯迅筆下的憊懶人物阿Q,碰到小地痞,挨了打,心中喃喃自語「哼,世道反了,兒子打起老子來了」這種心底的話,在阿Q的腦袋裡,自己跟自己說可以,這要不經意吐露出來,成為顯學「阿Q精神勝利法」,傳到地痞耳裡,這趟打得更兇..但見小地痞把阿Q的頭押在土裡,叫他吃屎..「說,這是老子打兒子..呸,不,是人打畜生,說!」阿Q趕忙告饒:「好,我說..唉,別說人打畜生,說成人打蟲豕,人打蟲豕,可以放了吧。」 不過要是犯在法院法官的手上,那下場之慘,慘到一個不行..說成人打畜生也沒用,惡狠狠就把你移送法辦,依妨害公務罪提起公訴。 對這樣子擇人而噬法院,金溥聰可以說是熟到不能再熟,信手拈來,就好幾例活生生,血淋淋的教訓, 『在去年初桃園立委補時,當時擔任國民黨秘書長的金溥聰,針對三立大話新聞名嘴鍾年晃指桃園立委補選過程有搓圓仔湯,經金溥聰提告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昨天判決金溥聰勝訴,鍾年晃應賠償100萬元作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金。』 製造媒體跟輿論的『寒蟬效應』。維基百科說,所謂寒蟬效應,是一個新聞學領域的名詞。特別在討論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或集會自由時,指人民害怕因為言論遭到國家的刑罰,或是必須面對高額的賠償,不敢發表言論,如同蟬在寒冷天氣中噤聲一般。 是啦,鍾年晃就是誤以為台灣是個民主社會,忘了看您的抬頭『國民黨秘書長』,嘖嘖,說『搓圓仔湯』就要賠您一百萬,全台灣還有誰敢提到您的名諱啊? 有人說:「那我們可不可以說某國民黨前秘書長『沒有搓圓仔湯』呢?」這也不行,只要一上法庭, 法官:「你又不是某前秘書長,怎麼知道他『沒有搓圓仔湯』?」 被告:「那你也不是我,怎麼知道我知不知道某前秘書長『沒有搓圓仔湯』?」 法官:「照啊,我不是你,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某前秘書長『沒有搓圓仔湯』..」法官吞了口口水, 「你也不是某前秘書長,當然不知道他『沒有搓圓仔湯』,誹謗成立,賠一百萬」 這個某國民黨前秘書長金溥聰先生,不管人家說的是圓是扁,是真是假,只要誰敢帶到他的名諱,被他告進法院,流程請准照上述步驟。金溥聰可以在美國公然說謊,瞎扯民主社會重視的是公開而理性的辯論。這番話,騙騙天真浪漫的美國人可以,要出口轉內銷,欺負廣大台灣人民的智慧..天,誰真的敢講您甚麼,您又何時要跟人家公開而理性的辯論了?不然這樣,請您公開舉證您在那個案子,不是用司法恐怖手段,威嚇台灣老百姓,箝制人民的思想與言論自由, 『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控告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妨害名譽,宋楚瑜在花蓮參加元旦升旗典禮後表示深感難過,連說三次「馬英九主席,我對您太失望了!這是放馬拿刀來砍我。」』 瞧,您連您自己黨內前輩,也曾是國民黨的某前秘書長,絲毫不顧臉面,照樣要用司法碾肉機器,人為刀殂般用力砍剁,把宋楚瑜當成魚肉,切的血肉模糊,而這一切,只不過是.. 『在公開為無黨籍大高雄市長候選人楊秋興站台後,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持續升溫批藍火力。接受電子媒體專訪時,強烈質疑國民黨民調造假。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以「選民不會關心個人與政黨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回應宋楚瑜的砲火攻擊。』 有人問:「版主,我們選民不能告金溥聰誹謗嗎?你金溥聰又不是我這個選民,你怎麼知道我『不會關心個人與政黨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 嗯,宋楚瑜也可以告,你金溥聰又不是我這個個人,你怎麼知道我宋楚瑜的質疑是『個人與政黨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 或者,這一整句話,「選民不會關心個人與政黨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竟又是國民黨某前秘書長隨口胡謅而來的假民調,看,我就是專搞假民調,不服氣,上法院告呀! 也不去探聽探聽,法院是誰家開的.. 『金溥聰說,他是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副教授,教授公共意見課程已有10餘年,最後,金溥聰強調,他更具有選民的身分。』 啊,還好版主說的是國民黨某前秘書長,版主竟然忘了,金溥聰也是一個選民咧..那麼這句話「選民不會關心個人與政黨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要是被金溥聰告進法院,版主就要倒大楣了.. 法官:「你又不是某前秘書長,怎麼知道他說「選民不會關心個人與政黨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是假民調?」 版主:「那某前秘書長也不是我,怎麼知道我這個選民不會關心個人與政黨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所以這是鐵證如山,被抓包的假民調。」 某前秘書長:「我說的選民是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副教授,教授公共意見課程已有10餘年的這個選民,噗,你算是哪跟蒜苗,咱馬總統把你當人看了沒?」 虛擬審判到此終止,接下來,請走鍾年晃指桃園立委補選過程有搓圓仔湯,被判賠一百萬的流程。 「可是金溥聰這個選民明明就說「選民不會關心個人與政黨之間過去的恩恩怨怨。」,怎麼還能告人呢?」噗!好吧,這句話是騙你的,不服氣?上法院告他去唄。 有人不解:「那在台灣,言論自由的真義是甚麼?」 『有隻狼抓住了羊,為了表示紳士風度,不罵髒話,還給羊一些「言論自由」 狼說:「你跑進我的地,你該死!」,羊:「我們以前都在這裡吃草,甚麼時候變你的地了?」 狼:「我跟狐狸、鬣狗吃飯時開過會,大家都同意了。」,羊:「我們又沒參加。」 狼:「我還跟羊開了公聽會。」,羊:「我們反對啊!」 按:這狼跟羊開的公聽會,請想作『金溥聰說,他是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副教授,教授公共意見課程已有10餘年,最後,金溥聰強調,他更具有選民的身分。』咩~~,狼說:「我也是一頭羊。」 狼生氣了,不由分說,一口吃掉了羊。誰叫羊光會長肉,沒長到利牙。』 把金溥聰和鍾年晃,宋楚瑜拿來對比,就像是狼在吃著羊,那利牙,是長在狼身上,鍾年晃和宋楚瑜不管說甚麼,講到了狼,那就是誹謗污衊,通通告進法院,用司法碾肉機器碾呀碾,殺雞儆猴,製造寒蟬效應,欸,人家不都說了, 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副教授,教授公共意見課程已有10餘年.. 這要評論他一些什麼作為,黑金沸騰也好,禍國殃民也罷,把他說成「僭越國家體制、指揮國家機器」,嘿,新聞專業名詞『言論自由』就拿將出來,把批評他的人,全打成民主倒退,低格調且毫無證據地抹黑,難怪法家人物韓非會說, 正直的人指邪道是邪,邪道的人卻指著正直的人是邪。 我說金溥聰先生啊,人家不過是說說,這樣都不行嗎?您的言論受到一丁點的妨礙了嗎?您產生寒蟬效應了嗎?乾脆,說白話一點,在咱們台灣,不管您說些甚麼,做些甚麼,罵人告人,您的自由有受到誰,哪隻羊對您的任何限制嗎? 您有因此少說了甚麼話,本來要做的事,因而沒敢做嗎? 被評論您就受不了,指著別人罵民主倒退,低格調且毫無證據地抹黑,人家可是被您告,不管像是被刀砍,還是當真得賠一百萬哩。 言論自由的真義..嗯,是的,您有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人家講到你不開心的言論,全是誹謗污衊,造謠抹黑。在台灣,若還有誰搞不懂,等到自己被鍾年晃掉,就知道了。 『金溥聰籲綠營 勿低格調抹黑他人針對民主進步黨批評金溥聰「僭越國家體制、指揮國家機器」等指控,金溥聰在美國明確表示,「我願意站出來公開接受檢驗」,但請民進黨也正面回答他的質疑,不能只是簡單地拋出問題。 金溥聰強調,「我已經正面回答我沒有指揮國家機器、僭越國家體制,如果民進黨有具體證據,我願意接受指控,否則籲請民進黨勿用低格調而毫無證據的方式抹黑不同陣營的政治人物」。』 版主不是民進黨,沒要選總統,是屬於人人可發言,不看抬頭的老百姓。但版主也不是傻瓜,您這樣叫正面回答沒有『指揮國家機器、僭越國家體制』喔?這版主要是傻傻的,學起了鍾年晃或宋楚瑜,被您告進法院裡,「你又不是國家機器,你怎麼知道金溥聰有無僭越了國家體制?」再來一趟鍾年晃判賠百萬流程,那就真叫三好加一好,死好了。 或者,這趟您會稍稍裝模作樣,欸,民主社會嘛,不如咱們傳喚國家機器來作證,但看代表國家機器,馬總統的證詞.. 「他的發言不存在踰越分際的問題」金溥聰說我要去大陸,我就得去,他全是為我好,對我體貼,代我操勞,有甚麼不好,哪有甚麼逾越分際的問題?你們雖然對我講些治國的大道理,搬出歷史或小說的例子,啥子昏庸的皇帝,變態的教主,那些都是對的,但是,天底下只有金溥聰是真正的對我好,全心全意維護著我。你們可以得罪我,罵我的家人,骨灰罈或啥三字經,甚至可以罵我沒人性,當連勝文為我效力,被黑槍差點打死,我都不聞不問..這些我都能忍,回都不回一句,但是,你們怎麼可以得罪我的金溥聰呢! 欸,我說鍾年晃啊,您就乖乖賠金先生一百萬,版主看得直想吐,大家趕快把這事了結吧。 這裡,連喬治歐威爾動物農莊裡,豬領導人秘密豢養的惡犬,是怎麼咬著農莊裡不聽話的動物們,都還說不上,篇幅就太長,得做結論了。 根據媒體的維基解密報導,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處長司徒文說:「金溥聰看起來與經常在香港電影出現、外表短小精幹的混混並無二致」 是了,當咱們台灣人,走在路上,被惡犬咬了,『我碰到了瘋狗,只好走開』,走在法庭,被地痞流氓欺負了,「我碰到地痞流氓,只有走開」,怎麼,這一會子,民進黨公開表示不回應您,也不行呢? 請咱廣大的台灣人同聲一呼: 我碰到了外表短小精幹的混混,只有走開。 狗咬人,人不必咬回去狗;還有,千萬別跟豬打架,因為他愈打愈高興,而你會搞得很髒。 嘆曰: 別跟豬打架,人不可咬狗,碰到小混混,只有自走開。 怎麼?連走開的行動自由,也不許嗎? 備註:關於金溥聰告鍾年晃的評論,請參馬英九要滅口 鍾年晃判賠百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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