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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1 07:55:14瀏覽2670|回應13|推薦5 | |
斗六市長補選 曾勇夫:有人賄選不成落選法務部長曾勇夫上午參加最高法院檢察署查察賄選暴力督導小組揭牌儀式,他在致詞時指出,上周六雲林縣斗六市長的補選,因檢警調查賄查得緊,有一競選陣營的人士本來想買票,卻無從下手,才讓另一陣營謝姓候選人的卓越表現獲選民認同,當上市長,「選舉本來就該選賢與能。」 針對媒體報導「斗六市長補選,曾勇夫:有人賄選不成落選」法務部澄清說明 聯合晚報今(31)日有關「斗六市長補選,曾勇夫:有人賄選不成落選」之報導,引起誤會,法務部特予澄清說明。 法務部曾部長今日上午在最高法院檢察署查察暴力督導小組揭牌儀式上指出,日前雲林縣斗六市長補選是最好榜樣,因檢警調積極查察賄選、暴力事件,致使企圖買票的候選人無從下手。曾部長係表達政府嚴正查賄的決心,並鼓勵檢警調同仁積極扮演「賄選終結者」角色,並非針對特定政黨候選人有賄選情事。為避免外界誤解部長談話真意,特予說明。至用詞遣字如有未盡精準致引起誤會之處,一併表示歉意。 有人問:「板主,本來曾勇夫說「有人賄選不成落選」,後來改成「有人賄選不成..不知道有沒有落選的..」這是甚麼意思啊?」 因為曾勇夫的澄清,愈澄愈不清,愈不精準,恐怕還有下一個澄清,所以板主這裡暫不說文解字,直接打比方說好了,這曾勇夫第一趟的說法,就好似板主日前的問題, 是甚麼動物,綠色的,掛在牆上,還『賄選不成落選的』? 有人很湊趣:「是..唉,我猜不著,是甚麼呢?」是烏龜。 「怎麼還是烏龜啊..不,我是說烏龜不一定是綠色的..」你可以漆上綠漆呀。 「但是烏龜爬不上牆..」你可以黏膠帶呀。 「好吧..可是烏龜,也不可能『賄選不成落選』啊?」這簡單,不服氣,上法院告我呀。 曾勇夫說,上周六雲林縣斗六市長的補選,因檢警調查賄查得緊,有一競選陣營的人士本來想買票,卻無從下手,才讓另一陣營謝姓候選人的卓越表現獲選民認同,當上市長。 有人急問:「那曾勇夫第二趟的..澄清呢?」不過是把題目改了一下,是甚麼動物,綠色的,掛在牆上,還『賄選不成的』?其他部分,無須更動,這種動物,還是一隻烏龜,而且一定要把他浸過綠漆才貼膠帶掛上牆去。 其實,本來的曾勇夫,不是這樣的.. 『馬英九總統到國父紀念館參觀獄政文物展,被問到大法官對死刑釋憲案不受理,四十名死刑犯的執行問題時,馬英九表示,法務部會研究處理;至於執行死刑是否影響我國與歐洲國家的關係,馬英九也說,法務部會研究處理。』 因為馬政府施政沒有方向,一會兒往東,一會兒往西,常常挨罵。所以馬總統把群臣召集來開會。有大臣說:「都是發言人的錯。」馬總統覺得有理,於是換了發言人。有人擔心的問:「如果記者問到的不是發言人,要如何應付呢?」此時大臣們你一言,我一語:「說『謝謝指教』。」太老梗了。「說『剛看到報紙才知道』。」不行,會被人家笑。一時之間沒有結論。 會後,馬總統把法務部大官找來:「聽說你是內閣最聰明的大臣,如果記者問到你,該怎麼回答呢?」「報告總統,我會說『法務部會研究處理』就好了。」馬總統於是把答案默記在心,想考一考行政院長的智慧,「吳院長,如果記者問你問題,你要如何回答呢?」吳揆說:「報告總統,我會說『行政院會研究處理』。」馬總統搖頭說:「唉,錯了,正確答案是『法務部會研究處理』才對!」(按:請參【馬總統笑話廢死 法務部研究處理】) 有人不解:「那曾勇夫看來,是馬總統心中的一號人物,怎麼會說錯話呢?」版主認為,這是他最近,受到一連串打擊的緣故.. 『台中市議長張宏年被控收賄並為電玩業者關說,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張宏年無罪定讞。法院認為,發放電玩執照非張宏年執掌的職務,且該電玩業者取得執照,是經過台中市府實質審查程序,就算張宏年拿了業者的金錢而關說,只是道德上「固足非議」,並未違法。』 『大翻盤!雙重國籍案 李慶安無罪高院前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被控詐欺取財案,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宣判,並出現大逆轉,李慶安獲改判無罪定讞。(按:這李慶安,本來是要告貪污的,不知道這會子告回貪污,來不來得及) 『國務費涉貪 扁更審判無罪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費、南港、洗錢等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宣判。扁被控國務費案貪污部分改判無罪,但合議庭分別依偽造文書罪判扁、珍1年8月徒刑,減刑為10月徒刑。』 『機密外交安亞案 邱義仁、高英茂無罪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被控利用機密外交「安亞專案」詐領專案經費50萬美元,與前外交部政務次長高英茂共同涉嫌貪汙詐取財物罪,台北地院上午宣判,合議庭認為,機密外交款項確有執行,並幫助台灣在世貿組織中不致被矮化,判決2人無罪。』 咱們這個法務部,負責起訴貪官的檢察官們,個個都像台大的器官移植團隊, 醫療風暴 柯文哲辭器官移植小組召集人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辭去院方器官移植小組召集人一職,對愛滋器官移植疏失負責。 講到這兒,在抓到了!馬總統干涉司法鐵證如山裡,曾把馬總統這套爛穿的司法系統,比喻成一個開錯刀的醫療團隊,誰知又如鐵板神算般,一語成讖...啊,蒼天在上,我可沒任何詛咒台大今天發生這種人間慘劇的心。充其量,只不過是糗一糗馬總統,一年花好幾十萬民脂民膏做健檢,一家醫院換過一家,像非檢出個甚麼病不可的模樣,可聽聽.. 『馬總統健檢 4年換4家,英九總統進行年度的健康檢查,但他是首位不固定健檢醫院的總統,對於有醫生建議應固定健檢醫院,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謝謝醫生的關懷,但馬英九也是希望順便能了解各個醫院運作情況..』 嗯,馬總統在台大醫院做完了健檢表示..這個台大醫療團隊,做得非常好,裡頭運作的方式,都跟咱的爛穿爛爆的司法系統一樣。就如同馬總統的市長特別費.. 『總統當選人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最高法院歷經兩個月餘審理,認同馬英九無貪污、背信的犯行,檢察官上訴無理由,昨判被告馬英九無罪確定。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院認定二審判決有兩項違誤,並認定特別費完全是公款性質,卻仍判馬無罪,引起法界人士質疑。』 馬總統怕幕僚誤解,回頭趕緊跟幕僚澄清,這檔事很機密,遠超過外交機密的層級,嗯,是屬於愛滋機密那一級的「下一回,一定要給我換一家醫院。」 這件是因為太過機密,事實上,只有在版主的夢裡,版主與馬總統兩個人才知道。曾勇夫完全不知。精乖可人,善解人意的他,在必要時,為博得主人歡欣,就算雙手染滿了血,殺光了死囚,那也在所不惜的。他以為,馬總統是真心的喜歡這套爛司法系統,為了表達自己的一片赤誠,他竟效起佛陀割肉餵鷹,以身證法.. 曾勇夫說,上周六雲林縣斗六市長的補選,因檢警調查賄查得緊,有一競選陣營的人士本來想買票,卻無從下手,才讓另一陣營謝姓候選人的卓越表現獲選民認同,當上市長。 啊,那真是太偉大了,請看.. 『前立委李文忠因誹謗罪定讞,將在十九日入監服刑。李文忠九十七年立委選舉期間,指控對手國民黨立委盧嘉辰賄選,遭法官判決八個月、並褫奪公權三年定讞。李文忠說「我的對手當過市民代表、縣議員、市長,他選舉都用傳統方式,也就是買票方式,他還有一個太陽餅弊案,我的清廉則經過考驗」』 這個對手,競選陣營,有沒有一個太陽啥子的弊案呢,答案是有的, 一審法官判無罪,理由是:盧嘉辰確實因太陽餅弊案(註)而被檢方偵辦,他的部屬也被起訴,可見李文忠所言並非憑空捏造,而且他的言論與公眾利益有關,應受保障。 但二審法官改判李文忠有罪,理由是:李文忠發表言論時,太陽餅弊案尚在偵查中,他指控對手買票顯屬憑空杜撰,也是基於真實惡意,再加上他有妨害名譽前科,因此判刑八個月並褫奪公權三年。 而最高法院直接將他的上訴駁回,三審法官不但支持二審見解,更新增了一項有罪理由:李文忠的言論屬於「陳述事實」,而非「發表評論」,與言論免責無關。 看清楚曾勇夫的偉大了嗎?這李文忠才剛剛關出來,因為褫奪公權三年,這三年啥都不能選,要餓飯。我說曾勇夫啊,人家李文忠反賄選,你也反賄選,李文忠指控對手有太陽餅弊案,您的指控,不管是第一回的 「有人賄選不成落選的」 或是第二回的 『有人賄選不成的』把落選兩個字拿掉,這裡頭,有誰也有任何啥子的弊案,正在被您的法務部檢察官偵辦的嗎?當您在公開場合發表上述言論時,這雙當選與落選的,有誰的弊案在偵查中,所以您一口氣指控兩人意圖買票顯屬憑空杜撰,也是基於真實惡意,不,根本沒這弊案,不管落選當選的兩人,全都是空,空空如也, 準此,您的言論是「陳述事實」,而非「發表評論」,與言論免責無關。著即判刑九月,發監執行,褫奪公權的..反正您都是靠老百姓供養,不是吃選舉飯,就不必了。 有人說:「可曾勇夫說的是『因檢警調積極查察賄選、暴力事件,致使企圖買票的候選人無從下手』,買票事件還沒發生啊?」 這段話是曾勇夫參加最高法院檢察署查察賄選暴力督導小組揭牌儀式說的,曾勇夫這可是在洩漏外交,不,愛滋,或者更高等級的機密..瞧他如此積極的揭牌,企圖致使接下來企圖買票的候選人無從下手.. 唉,我們能說接下來沒買票的連任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是因為被曾勇夫如此積極的揭牌,無從下手買票,這才不買票的嗎? 暴力事件..嗯,馬面不開黑槍,是因為沒買票的連任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被曾勇夫如此積極的揭牌,馬面無從下手開黑槍,這才不開黑槍的嗎? 還是馬面不開黑槍,是因為沒買票的連任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沒派坦克車,連勝文不肯上選舉台,而又被曾勇夫如此積極的揭牌,馬面無從下手開黑槍,找來馬面,上台也開不著連勝文,這才不開黑槍的嗎? (按:以上這段文字,可以無限迴圈般的寫下去,這裡就不浪費篇幅了) 有人說:「哪是?是因為馬面已經關起來了,要換個死士來開..不..我也不是這個意思..這曾勇夫,割肉餵鷹,以身證法,真是太偉大了」 場景移至馬總統治下爛穿的法院, 曾勇夫,你第一次,誹謗落選的候選人企圖買票;第二次誹謗當選和落選的兩候選人企圖買票,你可知罪。 報告法官,我無罪..「因為言論自由」。 唉,這回不行了,「那改成道德固足非議,並未違法,如何?」 也不成,「那就再換『雙重買票,單人買票,不必然對立』怎樣?」 那是專用來拗李慶安無罪的,噗,這裡用太牽強了。 「那如果說成這是國家機密呢?」 有人火了:「這曾勇夫,能不能別拗了,你是真勇夫,還是假勇夫呢?」當然是真的。想那曾勇夫,到這個節骨眼,還不肯施出殺手鐗,只要援引馬總統潰法滅法的貪污特別費無罪裡,嗯,請法官回家去讀一讀宋朝的法律,那條公使錢的下頭,對了,就這段,「秦檜用莫須有罪殺岳飛」 殺岳飛都能用個莫須有罪,我這裡只不過是隨口說說『致使企圖買票的候選人無從下手』,這當秦檜,也有罪嗎? 曾勇夫,一個勇夫,子曰:暴虎逢河,吾不與也。 很久以前,跟曾部長同宗,一個檢察官,名叫曾忠己..「台北地院前法官許聰元被控收賄,歷經十次發回更審,去年「無罪確定」。監院調查發現,無罪理由不在有無收賄,而是高檢署檢察官曾忠己逾期上訴所致,監院認定法務部未能督導落實判決書送達時點,已影響人民訴訟權益及檢察公信力,通過糾正法務部。』 看看台大醫院,想想馬總統治下,腥羶腐臭的司法,爛穿的法院,以及爛爆的法務部,就像讓台灣人民,全都捐血器官移植的得了愛滋一般。公義使邦國高舉,馬總統則用罪惡,不斷的來羞辱台灣人。台大醫院搞錯了,柯文哲就辭職了,但這個曾勇夫呢? 或者,該說這個馬總統呢? 嘆曰: 勇夫真忠己,專咬綠烏龜,以身證爛法,愛死馬總統。 註:太陽餅弊案,疑似太陽「城」弊案之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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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