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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圖利不是人 甲魚總統沒有貪?
2011/08/12 21:46:53瀏覽1884|回應15|推薦6


殷瑋:馬英九總統臉書是個人的,非總統府專頁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11日指馬英九總統臉書最早在總統府設立與管理,並以人民納稅款為總統臉書刊登網路廣告,但卻在今年72日移轉到馬英九競選辦公室, 明顯圖利私人,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對此,馬英九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殷瑋於稍晚發表聲明,註冊的是「馬英九總統」臉書粉絲專頁,而不是「中華民國總統府」粉絲專頁,換言之這是屬於馬英九總統個人的臉書粉絲專頁,而不是總統府的臉書粉絲專頁。

有人問:「殷瑋說『這是屬於馬英九總統個人的臉書粉絲專頁,而不是總統府的臉書粉絲專頁』,是甚麼意思啊?

想那馬辦第一辨士,ECFA正反都能辯,辯遍天下無敵手的殷瑋,他說的話有太多的哲學成份,板主一時間也想不透徹,只能舉出幾個例子,推論一些可能,這裡先插段很扯的新聞,

肇事死者家屬提告孫穗芬車禍駕駛不起訴國父孫女孫穗芬今年元旦乘謝姓男子的車車禍死亡,涉嫌肇事的陳姓大學生也送醫不治。陳的父親質疑謝是否超速,且未注意車前狀況。檢方主動簽分偵辦,根據民眾提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還原過程,認定是陳精神不濟肇事,謝沒有過失致死責任,處分不起訴。』

按:檢方根據民眾提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發現車禍發生前,陳姓大學生駕車經過肇事地點時,不慎擦撞外側交通島,又失控向左翻越中央分隔帶,再與對向由謝駕駛、後載孫穗芬的轎車擦撞。

我說陳爸爸啊,您的寶貝兒子,從對向飛越中央分隔島,撞死了國父孫女,您怎麼還能提告啊?有人說:「對咩,真是太扯了。」更扯的是..

『國父孫女孫穗芬在百年元旦發生車禍,引發輿論籲修法強制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國民黨籍立委朱鳳芝等人提案,只要乘坐汽車沒繫安全帶,罰「未繫安全帶者」新台幣1500元罰鍰。同黨籍立委黃志雄等人提案,汽車若未依規定設置合格安全帶,處汽車所有人3000元罰鍰;乘客未繫安全帶,處「駕駛人」1500元罰鍰。國民黨籍立委黃昭順等人提案,汽車未依規定裝設合格安全帶,處汽車所有人3000元罰鍰;後座乘客若未繫安全帶,則處「駕駛人」1500元罰鍰,但宣導期至少要半年。』

有人問:「為什麼國民黨立委,滿腦子就想罰老百姓的錢?」傻孩子,因為他們想要領十八趴,怕國庫沒錢發啊...不,他們是為了老百姓的生命安全,萬一車禍死了,誰納稅供養他們..也不是。嗯,真正的原因,是這些立委,跟那個告人的陳爸爸一樣,把受害人當加害人處理了

依照這些烏龍提案,國父孫女孫橞芬被撞,是因為她坐後座,沒繫安全帶,輕罰三千,以敬傚尤。

好了,言歸正傳,殷瑋說『換言之,這是屬於馬英九總統個人的臉書粉絲專頁,而不是總統府的臉書粉絲專頁。』第一個意思,應該是要說明馬總統不是貪污總統(按:請參【驚!馬英九真是個甲魚總統!),對於馬總統到底是香蕉總統,木瓜總統..喔,不,到底是個甚麼東西的總統,還是以馬辦第一美女發言人李佳霏說了算..

自古英雄難過美人關..

李佳霏說馬總統是「甲魚總統」,他就一定是「甲魚總統」,其他人說的啥「貪污總統」,都不是真的。

板主,您這也太不合邏輯了,美女也有那種無腦的..我是說這不像套套邏輯嗎?『因為馬總統是甲魚總統,所以馬總統不是貪污總統』,不成,換個解釋。」

好吧,第二個可能,是殷瑋的佛陀割肉餵鷹,以身證法,想那殷瑋,是扮成辯論ECFA的反方,獲得了天下第一辯士的榮銜,那不是真正的殷瑋。不信,你叫殷瑋扮成辯論ECFA的正方..瞧,這一趟,天下辯士人人驚恐迴避,無人敢攖其鋒,

有人說:「這是證明正方ECFA殷瑋,辯贏反方ECFA殷瑋嗎?」傻孩子,真正證明的是,那個正反都能辯的殷瑋,不是殷瑋個人,而是個辯才無礙的辯士。真正的殷瑋,是個俠骨柔情的英雄。自古英雄難過美人關..還是李佳霏說了算,馬總統決不是貪污總統,他..是一個..噗,甲魚總統。

「板主,您又來了,不成,再換」

 『有一個人去小吃店叫了碗陽春麵,陽春麵才端來,突然想吃滷肉飯,於是老闆換了碗滷肉飯給他,他吃完拍屁股要走人,老闆說:「先生,您還沒付錢呢?」客人:「付甚麼錢?」老闆:「滷肉飯錢啊!」客人:「那是我用陽春麵換來的。」老闆:「嘎?那總該付陽春麵的錢吧?」客人:「為什麼?陽春麵我又沒吃!」。』

版本更新,馬總統去吃滷肉飯,吃完拍拍屁股走人,老闆說:「馬總統,您還沒付錢呢?」付什麼錢?老闆:「滷肉飯錢啊!」喔,那是「中華民國總統府」的總統吃的,來,看清楚點,我是誰?「您..您是馬總統啊。」

那不就對了!滷肉飯是「中華民國總統府」的總統吃的,干我『馬』總統個人啥事啊?

於是,滷肉飯的老闆,又被唬得一愣一愣,這滷肉飯又給那吃白食的白白吃去。這是不是馬總統吃去,還是總統府的總統吃去,一剖肚子,看看有沒有滷肉飯,不就明白了。

鰲拜是滿清開國第一個大奸臣,有一回,少年康熙說鰲拜圈地是搞貪污,鰲拜說:「皇上你年輕識淺,我鰲拜自己從不圈地,一生清廉,哪個敢說我貪污,給我站出來!

大臣蘇哈察克站了出來,旋即被鰲拜推出去砍了。大臣拉稀的拉稀,放尿的放尿,老臣索尼當場昏厥了過去,從此,再沒大臣敢站出來。

少年康熙不懂,下朝後跑去問帝師「伍次友」:「伍老師,到底鰲拜說他自己沒圈地,就沒貪污,是一生清廉,到底對不對啊?

伍次友說:『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此豈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

有人說:「啊,怎麼伍老師說的跟蘇洵辨奸論說的一樣啊?」古往今來,那些大姦慝們,還不都是長同個德行。

伍次友說:『鰲拜搞圈地,自己不圈,讓他的親朋友好,門生故舊,隨扈手下們圈,那是大姦慝裡,最最險惡的一種,他自己不貪不取,窮到一套舊西裝,破鞋補鞋底。那花用國家民脂民膏的,收買的可是人心啊!

有人不解:「板主,馬總統這是種甚麼毛病啊?」這是馬總統的習慣,或者說成本性也行,

有隻蠍子要渡河,拜託甲魚來載,「才不呢!你會螫人」決不,蠍子說「想想,我若螫你,我也會死的」好吧。

誰知游到河中央,甲魚脖子一個刺痛,完了。就在甲魚緩緩下沉,哀怨看著蠍子,一肚子疑惑「為什麼?」蠍子也快死了,吐出一口河水..咳,我也不願,我就是控制不住,那是我的本性啊!

甲魚於是也學到了「本性」...這也是馬總統一路走來,那個..嗯,始終一生清廉得有限的原因。大家以為馬總統的市長特別費貪污,只是當市長時一時創意的隨性之作,唉,

『立法院修法將特別費除罪化後,特偵組昨天公布行政院前院長連戰、張俊雄等一百十一人的特別費案,全數簽結;包括馬英九總統在法務部長任內、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也都「解套」了。』(按:【抓到了!馬總統干涉司法鐵證如山】)

瞧,他從當法務部長,就已經有這種公私不分,把特別費當成加薪,公款當私款,當所得,本性上的問題了,

還記得貪腐無比,如今繫獄的前貪污總統阿扁,他賭咒自己沒貪污時說的話嗎?「我阿扁如果有貪一毛錢,全家死光光」,一堆人都在一毛錢,兩毛錢,幾十億的數字上頭打轉,阿扁真意是說,

全家就是你家,全家死光光,就是你家死光光。

那麼,這邊五毛,那裡一塊,外交費,特別費,國務費所累積下來偌大財富呢?全家的就是我家的,我家的還是我家的。準此,當全家的民脂民膏,進到馬總統家,我家還是我家的時候,他去嘉邑行善團捐款五百塊,公私分際就非常清楚了,

這五百塊,是我家五個人,一人一百的捐款。

馬總統的本性,有人終於懂了。又問:「可羅智強,怎麼還能揚言..啥『保留法律訴就權」呢?』這有啥子奇怪,國父孫女被撞,假如不死,這一會兒,還要罰她坐在後座沒繫安全帶。而那撞死國父孫女的那一家人,還理直氣壯的要告人..

沒看到我們家兒子飛車越過分隔島迎面撞來,你都不曉得要閃嗎?賠我兒子一條命來。

嘆曰:

殷瑋反正都可辯,甲魚總統李佳霏,英九從來都如此,撞死再叫死人賠。

全家你家和我家,我家的還是我家,我貪污死你全家,馬面打臉死誰家?

嘿!板主,您別嚇人了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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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寫的不錯.
2011/08/19 15:36

呵, 這篇寫的不錯,特別是"牛肉麵"和"滷肉飯"的比喻; 馬及其下屬官員都常用這招術,像吳清基在撇清他在"北北基聯測"缺失的責任時,也用類似的手法.

做為一個領導人,無能無心已經夠糟了; 我認為馬最糟的是對社會風氣的敗壞影響.因為無能所以做不出好的政績,因為無品,所以常常行為失措, 言語無當,, 不知檢討已經很糟,還要用一堆似是而非, 狡獪無恥的說詞, 混淆視聽; 而一般人民及馬的支持者每每被其所惑; 長期下來, 變得不明事理,顛倒黑白,, 所以說馬是社會風氣的敗壞者.

今天看了幾篇你的文章, 覺得你的文風恰可以治馬團隊混淆視聽的作風, 用比喻的手法, 一般人比較能了解問題出在何處; 呵呵,

但有一點小建議, 感覺你文章的內容有時著重的點稍多, 導致有的比喻也會多了些, 如此,有時反而不易突出最主要的論述, 而嘲諷式的文章也不宜過長.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僅供參考,  對於你的文筆我是很佩服的.


自由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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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加之罪
2011/08/17 01:37
收錢的業者,把你的名單轉賣,還能賺一兩百塊,想不通吧!
--------你的說法我是想不通,別說收錢的業者轉賣我的名單不合法,
就算是合法,這跟我有什麼關係?沒事舉個跟臉書完全不搭嘎的例子,
是想欲加之罪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8-17 06:35 回覆:
這個例子是告訴你,你的名字是值錢的,在有線電視轉賣時值錢,在詐欺集團購買名單詐騙時值錢,

嘿!怎麼到了馬總統的臉書,就全都變成免費了?

回去好好想想,你的國文好,不妨再讀一趟莊子逍遙遊,不龜手之藥的那段,讀古書要懂活用,不然不如不讀(^^)

自由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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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不倫
2011/08/15 01:44

樓主的比喻不倫,但應該跟智力無關,只是中文還需要加強。

馬總統的臉書只是因為選舉暫時轉給馬辦經營,經營期間羅智強領的是馬辦的薪水,等到選後,還會轉回總統府經營。您舉的例子好像不對ㄟ。而且申請臉書是免費的,所以跟侵占與貪污也沒關係啊。

我也是馬總統臉書的粉絲,一點都沒感覺到是他的財產,想走隨時可以走,您要不要去按個讚試試,看自己有沒有被賣掉的感覺?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8-15 06:57 回覆:
監委程仁宏說,目前有線電視每月每戶收費介於新台幣500元至600元間,而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購買頻道的成本每戶平均介於117元至227元間(2010-12-15中國時報)

想想,你每個月收視不但付費,還付到五六百,嘿!收錢的業者,把你的名單轉賣,還能賺一兩百塊,想不通吧!

中文或許您好,但是激濁揚清,紛亂中看穿事物背後運轉道理,一劍直指馬總統臉書貪汙所在的功夫,還是我的強項啦(^^)

自由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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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能牽拖
2011/08/14 03:27
cjs:馬總統現在在官邸做任何私事的時候花的電費都是你我出的ㄟ,那也能算貪污嗎?
樓主:您回的我真的看不懂ㄟ。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8-14 07:34 回覆:
這是我的錯,忘了要因才施教(^^),先問個簡單問題,看看智力程度..

『有個總經理,幫公司RUN臉書,臉書沒價值,於是移轉給自己外頭獨資的公司,可以不可以啊?』

答得出來,再去看鰲拜的故事。^^

測試一下!
突然...想到某個故事!
2011/08/13 14:06

話說大馬路邊,有人闖紅燈,不慎意外擦撞!

當場這位駕駛,心痛愛車受損.於是氣憤沖沖,怒不可遏,即刻下車咆哮!

但見其車主,絲毫無反應.遂以叫囂挑釁,還拍打車窗說:

「出來!出來!你給我滾出來!」

「你看見我車.直直開過來!你.為何不閃?」

對方駕駛,開了車門之後.不發一語.郤來直接揮拳,揍他卧倒在地!

「你看見我手,直直伸過來!你.為何不閃?」


oh my god
哇~喔
2011/08/13 11:25

聽說...臉書的創辦人是馬克.左克柏(Mark Zuckerberg)...

聽說...美國總統薪水應該四十萬美元左右(可能有增減,但應該不是免費做公益的)...

所以大概就是看到一群拿到沒有邏輯相罵本的跳梁小丑,在吱吱叫了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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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3 10:40
AmyTsai;

udn不收註冊費.

但,請問妳;

AmyTsai的[只是當時已惘然]部落格要不要花錢?

版面設計,專人管理,廣告費用...都不算好了,

但,至少要花電費吧? 難道AmyTsai您自己發電?

就算在官邸上網,電費也是國家出的呢!

aaa
文章在精不在多
2011/08/13 08:56
板主這麼一大篇文章,嘎!3,143個字

 
好厲害喔 東拉西扯的拉里拉喳的一大堆廢話
就是寫 一萬字還是廢話 跟放屁一樣
文章貴精不在多
你這樣寫 反讓文章失焦  知道嗎
好笨的甲魚板主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8-13 13:24 回覆:
吃飽,打嗝,放屁,人情之常。----郭台銘

如果是廢話,少寫一些為好,聚焦和失焦,要看你從哪個角度,板主每篇文章都長,近看似失焦,可篇篇文章放遠點看,又聚得不得了,幾乎只有一個焦。

『羅智強指出馬總統是以「總統身分」開設臉書 ,而且馬總統演講內容往往因媒體時間、版面有限,無法完整傳達,未來總統臉書正式上線後,想聽總統超過三分鐘的演講內容將是「非夢事」』(按:請參【「臉書案」有沒有罪,問問馬總統!】)

馬總統,廢話說超過三分鐘,還是廢話,或者,屁放長過三分鐘的..要趕緊去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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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3 08:34

TO:羅伯特兄!

有時看你的文章!雖然不見得認同!

但覺得會給我不同的思考角度!

可是下面這樣的!

讓我想!這是同一個人嗎?!

還是你的帳號!與人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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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馬迷!如果馬總統開設粉絲專頁的帳號,臉書還跟他收費,
這下子應該是馬總統去告臉書,而不是民進黨兩位發言人去告發馬英九和羅智強!

問題焦點不在帳號申請免費,不要裝傻啦!

甲魚總統難道現在成了裝傻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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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3 08:22

二億!你會有二億!?你會買臉書!?

別只會耍嘴皮子!

我去找一個二十萬的賣給你!敢買嗎!?一句話!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8-13 08:35 回覆:
我就是要用兩億買馬總統的臉書(^^),

我敢買,就怕馬總統不敢賣。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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