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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5 09:25:38瀏覽2606|回應13|推薦7 | |
府:國道計程收費已加速推動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廢除白河收費站並非馬總統2008年的政見,而是當時台南縣黨部提出的建議,馬總統非常重視也瞭解鄉親感受,因此就任後指示交通部積極研究,但交通部在務實與公平基礎上,交通部贊成全數廢除現有收費站,改為計程收費制度,目前已經加速推動整體計畫,預計將在民國102年全面實施。 按:有關國道計程收費制度,請參『沒裝eTag、沒儲值 後年起開罰民國一○二年即將邁入國道全面計程收費,交通部長毛治國昨天表示,屆時未裝設eTag或未預先儲值便開上國道,一律視為「違規通行」,屆時可能將有罰則。至於罰金,高公局表示要修法後才能訂定。』 首先,先來段馬總統米酒..ETC總統的三段論(按:請參【給台灣人穿臭襪 謝謝米酒總統】), 第一段:ETC是民眾所關心的, 第二段:馬總統是一個關心民生的總統, 第三段:這表示馬總統他是一位關心民生的「ETC總統」。 本來,這段三段論,是要.. 第一段:收費站是民眾所關心的, 第二段:馬總統是一個關心民生的總統, 第三段:這表示馬總統他是一位關心民生的「收費站總統」。 板主怕白河鄉親們感受不好,中風或心臟病發的,就算了。 好了,因為交通部在務實與公平基礎上,交通部贊成全數廢除現有收費站,改為計程收費制度,這個務實與公平的基礎嘛,媽的,怎麼跟冤大頭老百姓剝皮拔毛,就講求公平原則,還使用者付費哩,我們老百姓是少繳給你稅蓋馬路了嗎?高速公路收費那麼多年,還收得不夠嗎? 老百姓,誰會發神經,去要一個多剝皮,多拔毛的計程收費制度呢? 你馬政府,一面拼命給自己,自己軍公教自肥,加薪,補十八趴,說絕不加稅,搞了半天,都是從收這種買路錢,直接當強盜來的,真是好樣的。 要講公平,怎麼咱台灣人要十八趴,就絕對不行,老農要津貼多一千,理都不理。軍公教十八趴調個所得替代率,就又叫又跳,「違背信賴保護原則」,抓到七千五百個含馬前法務部長貪污特別費,就叫成歷史共業,通通除罪免罪, 嘿,這一會兒,怎麼不講公平原則啊? 懶得多說了,關於ETC的問題,請參見維基百科的解釋,它說,ETC裝機率不高的原因可能來自:
ETC的弊案有好幾段,有一段是『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秘書宋乃午被指捲入ETC弊案,他昨天大聲喊冤,強調送木雕給前鐵工局長謝潮儀(ETC評審委員之一 ),是因謝潮儀升官,ETC案中,他如果有拿到一毛錢,馬上「切腹自殺」。』 而立委拿出證據指證鐵工局長謝潮儀的確有收取木雕製品,再拿去換取百萬謝金,日前謝潮儀曾堅決否認有此事,不過當立委指證歷歷後,才承認當時是他太太不知情,以為是下屬送給他的升官紀念品,來會收下這份木彫畫。 這一段過程,如果看過乾隆時代的電視劇或小說,大奸臣和坤,就是用自己開設的骨董藝品店,跟上京的各級官員收贓納賄,由打算行賄的官員,先付一筆大錢去買和坤親戚家賣的假骨董,送禮到和坤家,和坤再去親戚的骨董店換回銀子,一般認為,這是近代收賄行賄及洗錢的濫觴,也是貪官們如何行賄收賄的標準作業守則。 不過這裡,打算重貼一段ETC案外案司法奇譚, ETC弊案3廠商無罪定讞『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遠東聯盟執行長張永昌、副總經理吳忠潔與亞新顧問公司經理李振隆,被控在當時辦理甄選ETC廠商時資料造假。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3人無罪定讞。 一審時,3人獲判無罪;高院審理認為,實測計畫書並非完全不可修改,遠東聯盟的修正內容,沒有違背招商文件的規範要求,且施測時,高工局的工作小組成員以及甄審委員都在場,認定張永昌等3人並無詐騙情事,今天駁回檢方上訴,3人無罪定讞。』 還記得我在『官員合法傷害權』力量展現時說的嗎,台灣的司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跟有沒有犯罪關係不大,我們只有一張嘴,官員要整治我們跟掐死一隻螞蟻一樣,所以以下我說的都是烏魯木齊國的蒙古法官,如有雷同,全屬巧合。 話說烏國的法官,最近判了一個重大弊案所衍生的詐欺案被告無罪,理由是被告廠商拿去騙承辦官員和該件投標案評審委員的做假測試記錄,「並非完全不可修改」而且被告廠商施測的時候,承辦官員和該件投標案評審委員也在現場,所以沒有詐騙的事實,判決相關人等通通無罪! 官員的合法傷害權,我光這麼說,大家很難意會。古時候人犯要被殺頭,獄卒還要跟死刑犯勒索,家裡有錢的跟家人要,家裡沒錢的跟犯人要。家裡有錢當然跟家人要,這個不提;但是家裡沒錢,犯人當然沒錢,又怎麼要呢?獄卒可不管那麼多,舉凡死刑犯的破鞋子,破褲子通通扒光,真的都要不到,會照獄卒之前說的,有給錢的,劊子手會爽快一刀砍下腦袋,碗大一個疤,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拿不到錢的,砍個十刀,脖子不斷,頭還黏在身上直喊痛。藉此讓所有觀禮的來賓知道,獄卒說一不二,言出必踐。旁人會說:獄卒這樣未免太殘忍!獄卒也沒辦法,不照規矩,以後跟誰勒索去!? 愈是荒謬絕倫,荒唐透頂,愈能叫人拍案驚奇的物事,愈能展現官員合法傷害權的力量,麥當勞毒油案,賣當勞差點倒閉,官員則是搞烏龍,誤會一場,屁事沒有。烏魯木齊國法官判案,也是。理由離經怪誕,照樣無罪定讞! 法官說:「並非完全不可修改」不說可以修改,也不說不能修改,要用兩個否定句,吞口水的時間不同,意義也不同。「並非完全不,可修改。」「並非,完全不可修改。」真不知當年怎麼考上法官的?既然這個法官的司法不是那個司法進步,不需司法改革,馬總統也從不干預的台灣司法,而是烏魯木齊國的司法,我就不客氣的說,這份測試報告的數字,如果是改來要騙社會或傻瓜法官用的,就可以改! 法官又說:「且施測時,高工局的工作小組成員以及甄審委員都在場」,這個叫見者有份,已經有多名官商都貪汙判刑了,他們是共犯結構,共同拿數據來騙人,騙法官的。不是要在施測現場你騙我,我騙你的。呼,好險這個法官是烏魯木齊國的蒙古法官。 總之,這案子還沒有結束,還有官商勾結貪污收賄的部分在等待冗長的法律程序,等到大家都沒耐心,或是涉案當事人都蒙主寵召才會偷偷摸摸的結案。本來是有因果關係的同一個案子,好比詐欺集團,先假裝自己是法院,偽稱被騙的人存款被凍結,再教他去提管機處理,烏魯木齊國的檢察官會先切成打電話的部分,和去領錢的部分。蒙古法官就先判了打電話只是烏龍,開個玩笑,所以無罪。日後再判去領錢的。 有一個人去小吃店叫了碗陽春麵,陽春麵才端來,突然想吃滷肉飯,於是老闆換了碗魯肉飯給他 ,他吃完拍屁股要走人,老闆說:先生,您還沒付錢呢?客人:付甚麼錢?老闆:魯肉飯錢啊!客人:那是我用陽春麵換來的。老闆:?那總該付陽春麵的錢吧?客人:為什麼?陽春麵我又沒吃! 感謝老天,台灣不是烏魯木齊!不論吃飯吃麵,還是要付錢的。呵』 重貼到此。------- 這下子,應該知道馬總統成天只想當個「米酒總統」的原因了...讓我們大家齊呼,「馬總統英明,米酒總統萬歲。」還有,拜託您老人家高一高手,饒了苦難的台灣老百姓,這趟ETC總統,沒甚麼好玩兒的,您就暫且別當,咱們老百姓可不敢接受您那可怖可畏的關心哪! 白河的父老鄉親們,知道怕了吧! 嘆曰: 弊案擺著死不辦,還逼百姓吞下去,強盜霸凌台灣人,謝謝ETC總統。 備註:李全教促撤收費站 毛治國:102年全廢國民黨徵召台南市第五選區立委參選人李全教昨天說,馬英九總統、交通部長毛治國答應盡速撤除高速公路新市、白河收費站,至今不見動作,他要求政府一個月內承諾今年底前撤除,否則就帶群眾到交通部丟雞蛋、要毛治國下台,且不排除癱瘓高速公路。交通部長毛治國昨表示支持全面廢站,由於國道即將在民國一○二年進入計程收費,屆時所有收費站都將廢除,請民眾支持「走多少、付多少」的計程收費措施。 還有一則,救人命的政策要堅持到底汽車後座強制扣安全帶的法令,8月1日上路,目前仍在宣導期。 『國父孫女孫穗芬在百年元旦發生車禍,引發輿論籲修法強制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國民黨籍立委朱鳳芝等人提案,只要乘坐汽車沒繫安全帶,罰「未繫安全帶者」新台幣1500元罰鍰。同黨籍立委黃志雄等人提案,汽車若未依規定設置合格安全帶,處汽車所有人3000元罰鍰;乘客未繫安全帶,處「駕駛人」1500元罰鍰。國民黨籍立委黃昭順等人提案,汽車未依規定裝設合格安全帶,處汽車所有人3000元罰鍰;後座乘客若未繫安全帶,則處「駕駛人」1500元罰鍰,但宣導期至少要半年。』 有人問:「為什麼國民黨立委,滿腦子就想罰老百姓的錢?」傻孩子,因為他們想要領十八趴,怕國庫沒錢發啊...不,他們是為了老百姓的生命安全,萬一車禍死了,誰納稅供養他們..也不是。嗯,真正的原因,是這些立委,跟牙牙胚烏龍探長一樣,把受害人當加害人處理了。依照這些烏龍提案,國父孫女孫橞芬被撞,是因為她坐後座,沒繫安全帶,輕罰三千,以敬傚尤。「那撞人的人呢?」這撞人的人,功在黨國,英勇足式,讓國民黨立委們又幫馬總統想到一條剝老百姓皮的進項。 嗯,顯然馬總統的這個國家負債到快要倒了,各種竭澤而漁,吸老百姓血的政策都等不及選後,就要實施了。「總統,大事不好了,咱們加的稅費,讓老百姓活不下去了」「怎麼可能,咱一年就賺二十九億,吃到飽吐,只有撐死的,活不下去?不會學咱們去吃錢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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