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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高再生波瀾 郝龍斌在劫難逃
2010/10/14 08:48:08瀏覽2700|回應24|推薦10
打爛新生高,就是打爛花博;打爛花博,就是打爛台灣。

『有媒體報導,新生高工程案遭收押的北市府前新工處長黃錫薰,供稱他受台北市長郝龍斌等人指示「下次一定要標出去」、「調整標案合理預算」等,郝龍斌上午表示,身為市長,他不會做這麼細節指示,市政會議中有正式公文書可以證明。』

有人問:「開頭那段引言,不知道是哪個大人物說的話。」後面那段,是馬總統說的,前面那一節,是我加上去的。「根據寫評論的原則,那就應該是你的改作,跟馬總統無關囉。」沒錯,馬總統說『打爛花博,就是打爛台灣。』邏輯跳的太多,兩者因果關係不大,而且打爛花博的行為,也還要重新定義,太繁複了,遠不如前一節『打爛新生高,就是打爛花博』邏輯清楚,言簡意賅,畫龍點睛,奪造化工。

說的也是,很多老百姓這陣子被搞得暈頭轉向,花博的鮮花很美啊,花博舞也很動感,花博歌也很好聽,唱後庭花歌的商女們,也很讓人賞心悅目,看不出來哪裡爛掉了啊。」這個問題不好解釋,如果你家剛買的百萬名車,一不小心在高雄被水淹了,中古車商幫你把泥巴洗乾淨,讓它看起來像全新的一樣,這時你一定會知道是哪裡爛掉了。「啊,我懂了,難怪最近去買中古車的,會先看來源證明『淹水區的不買』,趴在地上看有沒有生鏽,掀開行李箱的毯子,看有沒有水痕,再用力的在車子的裡裡外外嗅聞『有無貪腐爛掉發臭的味道』」那個模樣,就跟讓人看了討厭的台北市議員莊瑞雄一樣。」嗯,是賣車的中古車商看著討厭吧。

言歸正傳,您這兒提的『打爛新生高,就是打爛花博』是甚麼意思呢?」這段話,本來是要給某個高層,交給郝市長,讓他學『新生高,就是簡單的疏失』那張字條一樣,照著念的。現在看來,有點來不及了。

難道,郝市長說『他沒作過「下次一定要標出去」、「調整標案合理預算」』這麼細節的指示』有問題嗎?」這麼說雖然很好,但不是最好的。想那貪污的陳水扁總統,被關在牢裡也不安份,一天到晚想放出來報仇,總是透過管道撂狠話『我如果能放出去,第一個要謝謝馬總統關我。』馬總統當時第一反應就是這樣『沒有哇,我沒關他,身為總統,大家都知道我從不干預司法,是司法關了阿扁,跟我無關啊。』不過,嘴長在馬總統身上,馬總統怎麼說都行,沒甚麼人會相信就是了。

所以用三十六計,離災逃命的不沾鍋走為上策,不是最好的方法。那甚麼辦法才是最好的?」「啊,我真是笨,不就是回答『打爛新生高,就是打爛花博』這段話嗎?」咳...,這段話只是表像,不是實質,是給郝市長隨便一個呼嚨檢方,呼嚨市民,呼嚨老百姓的好理由,真正的理由...是『字條是上層給的』。

所以字條講甚麼並不重要囉?」也不能這樣說,總是要有點邏輯性,讓人聽了不覺得想吐。好比『說馬總統治國有成,可馬總統甚麼都沒做!』『說馬總統才該拿和平獎,可馬總統打死也幹不出劉曉波幹過的事』『說吳敦義愛國,卻把光輝十月拿國旗的當成是想搗蛋,那面旗子還應該要拔走當垃圾丟掉。』,像這些荒謬絕倫的說話,那就不成。

所以要先有張合邏輯的字條,然後真正的用意,是要拿來推給高層,是吧?」孺子可教也。郝市長第一時間的反應,如果不是慣性思考,或拿錯字條,就是上層的字條還沒寫好。「也不過就幾個字,要寫多久?」根據慣性,上層連一面說人權立國,要設諮詢委員會;一面聽到劉曉波得和平獎,都要等個老半天,等世界各國申賀劉曉波並喻中國放人,才偷偷跟著說,還說得不三不四,甚麼中國改革已經做得很好,如果能放人,那就更好,馬總統說:「我相信台灣人民會非常欣賞大陸這個舉動」。說的噁心巴拉,邏輯全錯!

唉,馬總統說話就是這樣,只顧自己說,不管人家聽不聽的下去,會不會吐。」「說到這裡,到底郝市長的最後,唯一高層的馬總統,這個字條給了沒?」郝市長如果想要等到馬總統關於新生高指示要如何說明的字條,恐怕要等到滄海桑田,拉法葉水落石出...還都等不著。「嘎,這不是叫郝市長寡婦死兒子,別指望了?」那可不,黨籍立委洪秀柱路見不平,見義勇為,當面敦促馬總統趕快對新生高下紙條,馬總統竟然只淡淡回上一句:『身為總統,不會干預司法,對新生高沒有評論』。態度決定新生高的高度,如果態度能殺人,郝市長當天就遭到高層滅口了。

有人急了:「可..可是馬總統之前還是力挺郝市長,連邏輯倒錯的『打爛花博,就是打爛台灣』都講了好幾遍,這是怎麼回事呢?」是這麼回事,馬總統在出席國慶日前的某個基督教早餐會時,談到了二二八,他說:『二二八事件發生時他還沒出生,白色恐怖時,他才三、四歲,「我幹嘛呢」?』,對於郝市長的弊案,馬總統從不關心在意,「您是說,馬總統的『打爛花博,就是打爛台灣』是在說謊囉?」這跟說謊不同,說謊是專門說假話,但是馬總統可以說真話,也可能說假話,其實是真是假,他並不CARE,重點在目的能否達成;如果能達到目的,說真的或假的,都無所謂。

那這回他怎麼又不說了?」答案很簡單,就是說累了,所謂『爛泥敷不上牆』,碰到『扶不起的阿斗』,阿斗..我是說馬總統..也只好投降。這個時候,馬總統會改回傾聽自己內在的聲音,重行慣性思考。『我幹嘛呢!』這四個字,又成了馬總統的圭臬。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諂媚,媚俗久了,任誰也會厭煩。於是,出席二二八『我幹嘛呢』,去藝術家靈前致祭『榮幸欣慰』,去生命線演講說冷笑話『英九救我』都是,或問:「總統,您怎麼不幫郝市長的新生高講兩句話?」咳...郝龍斌改姓馬了嗎?非其鬼而祭之...『我幹嘛呢?』。要救兒子,請郝老先生重做打虎馮婦,自己出來救去!

有人搔著頭:「郝老先生該怎麼救呢?事關郝家香煙血脈,又不得不救。」郝老先生,請您用力回想,十幾年前,死了一個海軍上校尹清楓,花了上千億,佣金上百億的拉法葉,的那一張紙條,是怎麼把買船的責任,推給當年那個上層的;

嘆曰:

花博新生高,郝市長要逃;弊案誰所指?上層!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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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4497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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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原來自由時報自己說
2010/10/14 09:38

發稿日期:99年 10 月13 日

有關某媒體頭版報導「黃錫薰供稱奉郝指示」乙事,本署澄清如下:

本署偵辦「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弊案」之承辦檢察官,自偵辦案件以來,從未違反偵查不公開之規定,洩漏偵查事項予任何媒體,今日(99年10月13日)某報頭版報導之事,亦與本署昨日(99年10月12日)偵訊無關。

本署呼籲各界,對於偵辦中之案件,勿妄加揣測,請給檢察官一個純淨的辦案空間。


自由時報報導
10月13日變成檢調說
2010/10/14 09:31

2010-10-13
新生高改建案 黃錫薰供稱奉郝指示
指稱調整預算符合長官及議員要求

〔記者林俊宏、楊國文、劉志原、林恕暉/台北報導〕新生高架橋弊案案情有向上延燒之勢!台北地檢署昨提訊在押的前新工處長黃錫薰,黃供稱,新生高架橋改建案,他是依據郝龍斌市長及副市長、秘書長、工務局長九十七年三月在市政會議等場合指示「下一次一定要標出去」、「調整標案合理預算」、「加速行政流程」的內容辦理,調整預算以符合長官及「議員」要求,怎能說是他貪污?

市府:盼如期完工不能做不法藉口

針對黃錫薰指稱新生高案是奉市長、副市長指示辦理,台北市政府發言人趙心屏表示,市長郝龍斌針對重大工程希望如期如質完工,若因為這樣成為下屬不依法行政的藉口,這是說不過去的,市府希望司法單位儘速完成調查、還原真相。

北市議員莊瑞雄說,這顯示新生高案正如外界所預期,絕非新工處長、科長所能決定,難怪郝龍斌會這麼緊張地寫字條,他呼籲檢方不要再禮遇郝龍斌,應該直搗核心,「擒賊要先擒王」。

檢調不排除請郝到案協助釐清案情

黃錫薰直指新生高招標案是郝龍斌指示,還咬出調整預算是要符合「議員」的要求,檢調已調閱市政會議紀錄。辦案人員指出,「必要時不排除請郝到案協助釐清案情」。至於黃所指的「議員」是誰?檢調表示,偵查不公開,無可奉告。

根據九十七年三月十一日北市府市政會議第一四六五次會議紀錄,當天會議主席為郝龍斌,決議事項第四項指出,「新生高架橋改善暨中山二橋拆除及新生高架北端引道工程等二項工程招標案,亦請儘速完成,避免工期延宕,衝擊花卉博覽會之推動時程」。

黃錫薰的律師李永然強調,市政會議紀錄上,提到郝市長針對新生高的指示內容,黃錫薰是「依法辦理」,並無不法。李並強調,黃錫薰擔任公職廿餘年,奉公守法,年年考績甲等,盡力修建危橋新生高架橋,絕無一分錢入到自己口袋,卻被指貪污而收押,實在不公平。

北檢九月七日搜索台北市府新工處及相關廠商,檢方訊後認為工程確涉舞弊,浮報三億元至十九億五千餘萬元,且採購價高於市價數倍,圖利特定廠商,造成國庫損失,聲請羈押黃錫薰、科長陳智盛及廠商李媺。當時僅陳智盛遭收押。

經檢方抗告,高院認為陳智盛以科長職位,卻能取得市府秘書處便箋,並記載「就是疏失」等字樣,且黃錫薰家中被搜出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調查報告及疑似教導串供的「教戰守則」筆記,懷疑有更高層級涉案,撤銷交保裁定,地院則改裁定將黃錫薰及廠商昭淩公司員工李媺收押。

檢調表示,對新生高案的招標價格突然增加,黃一開始說「不清楚」、「不記得」,遭收押共犯陳智盛卻緊咬黃錫薰,指招標價格是黃指示增加。檢調認為黃錫薰「不知情」的說法不實。

黃錫薰在收押後強調,新生高案是依據郝龍斌市長等長官的指示,在多次流標後加速招標的過程,順利發包讓工程早日完成。

黃錫薰、李媺不服羈押 抗告駁回

黃錫薰、李媺不服遭羈押,提出抗告,高院認為黃、李及其他相關被告或證人,對於第七次招標是受誰具體指示,供述不一,且有無其他共犯仍待查明,因而認為兩人仍有串證之虞,昨駁回抗告,不得再抗告,羈押期限至十一月廿七日。


悠閒小市民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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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街老鼠的民進黨網工
2010/10/14 09:27

已經有好幾位資深記者在電視評論上都透露檢調已經發現查不到貪污事證, 這事快結束啦!

自PTT事件後, 綠網民就像PTT的民進黨網工一樣變成過街老鼠, 現在這傢伙還寫「郝龍斌在劫難逃」, 快要雞嘴變鴨嘴了都還不知道!

唉! 民進黨徒繼李文忠之後, 準備再歡送犯了毀謗罪的莊狗雄議員進監牢吧!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14 11:51 回覆:
咦,郝的幾位資深記者在電視評論上透露的,不正是違反了當年猛靠檢調私下餵他情資成了揭弊大英雄的邱毅,所痛恨的新生高弊案『偵查不公開』嗎?

傻孩子,這個就叫『此地無銀三百兩』『半夜吹口哨,給自己壯膽』,呵

自由時報報導
9月10日莊瑞雄說
2010/10/14 09:24

2010-9-10

市府會議紀錄 郝親自催辦新生高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北市新生高弊案在檢調展開搜索偵辦前,北市府曾自行調查,市長郝龍斌並公布調查報告指出承辦科長陳智盛等人「急於催辦」等五大疑點。但根據市府會議紀錄,郝龍斌自己在二○○八年三月就曾要求新生高工程招標案「請儘速完成,避免工期延宕」。民進黨議員痛批郝龍斌才是真正的「急於催辦」者,卻企圖把責任推給下屬官員。

市府:官員便宜行事 與郝無關

對此,台北市政府發言人趙心屏說,因為新生高案招標多次流標,郝龍斌要求儘速招標、如期動工,但這不能作為官員便宜行事的理由,新工處承辦科長陳智盛等人當時不顧會計室有意見、且承辦股長拒簽而急於催辦,未能依法行政,官員便宜行事「與市長郝龍斌沒有關係」。

新生高案爆發後連日遭到各界砲轟,郝龍斌因此宣布組成廉政肅貪中心專案調查小組,自任小組召集人,盼能儘速滅火,並在九月四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疑點、將官員移送法辦,並以「廉政肅貪中心」名義發布新聞稿,指專案調查小組調查發現多處疑點,直指「承辦科長等有急於催辦之情形,惟相關人員對此無法提出詳細說明,恐有隱情」。

但根據二○○八年三月十一日北市府市政會議第一四六五次會議紀錄,當天會議主席為郝龍斌,決議事項第四項指出,「新生高架橋改善暨中山二橋拆除及新生高架北端引道工程等二項工程招標案,亦請儘速完成,避免工期延宕,衝擊花卉博覽會之推動時程」。

議員:郝責推下屬 籲檢調徹查

民進黨議員莊瑞雄指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郝龍斌的調查報告一再質疑下屬官員「急於催辦」、「恐有隱情」,卻忘記自己也曾催辦新生高架橋招標案,實在太離譜。

莊瑞雄並說,很多人質疑新生高招標案背後有「影武者」、「藏鏡人」,這些會議紀錄顯示,郝龍斌才是真正的「急於催辦」者,與本案脫離不了關係。

議員簡余晏也表示,郝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被質疑是「球員兼裁判」,此事顯示市府公布官員多項疑點,只是想把責任推卸給下屬官員,郝龍斌兩年前急於要求新生高開標,更讓不肖人士有上下其手、哄抬價格的藉口,連正式會議紀錄都寫得這麼清楚,郝龍斌應該解釋有無其他沒有列入紀錄的「口頭要求」事項,檢調單位也應儘速徹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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