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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網路霸凌,王金平撐過來了
2015/04/25 22:53:21瀏覽1198|回應7|推薦4

中國國民黨102年9月11日對王金平做出撤銷黨籍處分,王金平向台北地院提起「確認中國國民黨黨員資格存在」民事訴訟,一、二審都獲勝訴。國民黨去年10月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兩年前馬英九網路霸凌王金平,掀起馬王政爭,這個案子在日前已經經由司法定讞確認了,回顧當時馬王政爭,政壇一片腥風血雨,馬英九的網路霸凌可說無所不用其 極,各種陰謀詭計全都派上,不只是用語遣詞尖酸刻薄,還包含各式各樣親情與友情,人性與背叛, 毒蠍渡河般引蛇出洞的橋段,我在當時總共計下了105篇,加 上後來補綴的兩篇,合計107篇,堪稱中華民國馬英九網路霸凌王金平最完整的全紀錄,這當中,有好多老百姓受不了馬英九這樣的網路霸凌,紛紛自殺而死。我 本人則因其中一篇評論,竟然被告了三條官司,在隔年又花了我一整年的時間,搞得身心俱疲,是以我才是真正知道甚麼叫做【網路霸凌】,就當是你看到了流氓, 只要能自己躲開的,這些通通稱不上,一定是要那種你碰到想躲還躲不開的...

可見太多人智律淺薄,只能看見表相,竟把楊又潁被網路霸凌的真實內涵通通搞錯,看到駱駝當成馬背腫,真像糊塗大夫亂治病,靠那些胡謅來對【網路霸凌】的分析,要想減少未來真正的【網路霸凌】,何異緣木求魚?底下就是整個馬英九網路霸凌王金平過程中的所有標題,算是給自己做個紀錄。

2013/9/7 11:47 皇后像婊子,那馬總統是什麼?
2013/9/9 01:31 還在民主恥辱?這個總統有夠不要臉
2013/9/9 12:45 馬總統與王院長,這兩人不是國家之恥是什麼?
2013/9/9 21:03 「台灣民主法治更恥辱的一天」全文
2013/9/10 09:17 殲滅王金平,馬英九也有三支箭
2013/9/10 15:36 關說與監聽,誰比較可怕?
2013/9/11 00:11 我無意羞辱馬總統,是馬總統先羞辱了憲法
2013/9/11 08:58 放狗咬王金平,馬總統真的好壞!
2013/9/11 12:51 馬該知所進退,請辭總統!
2013/9/11 20:25 馬不但關說,還是比王更成功的關說!
2013/9/12 08:20 馬英九追殺王金平,果然是黑幫殺判徒
2013/9/12 12:09 依照憲法,王金平只要想當院長就能繼續當
2013/9/12 18:54 范佐憲的士評會PK馬英九的考紀會
2013/9/13 06:27 13趴沒跑,11趴總該逃命了吧?
2013/9/13 09:59 馬白兔怎麼了?
2013/9/13 11:12 銀正雄證實馬英九恩將仇報!
2013/9/13 17:52 緊急呼籲馬英九處理胡志強
2013/9/14 04:13 這不是恩將仇報,甚麼才是恩將仇報?
2013/9/14 14:36 馬不是中山狼是甚麼?
2013/9/14 20:05 緊急呼籲銀正雄向王金平道歉
2013/9/15 09:54 星雲暗諷馬又不是法官!
2013/9/15 12:05 特偵組這不是吃案,甚麼才是吃案?
2013/9/16 06:53 九趴?也甭逃了
2013/9/16 10:16 不知王嫁女?世事難料又來了
2013/9/16 16:19 王金平又幫馬緩頰了
2013/9/17 06:36 為什麼馬的民調愈來愈低?
2013/9/17 12:15 馬英九跟國民黨的「91/9法則」
2013/9/17 16:32 跟周美青有甚麼關係?
2013/9/18 06:58 消費林世嘉好無恥!
2013/9/18 10:25 馬英九關說特偵組吃案?
2013/9/18 17:43 果然是擋人財路!
2013/9/19 07:01 人是誰殺的?
2013/9/19 10:30 司法關說吃案無罪,兩報盡皆馬屁黨
2013/9/20 07:31 馬英九害死張森文
2013/9/20 21:46 大埔害命,鍘王失手,馬傻治國,好笑無比
2013/9/21 10:30 馬英九打給聯合報的電話
2013/9/22 07:42 馬民調回升到21趴的原因
2013/9/22 17:33 乾脆把立法院改成考紀會比較快
2013/9/23 09:09 特偵組為什麼不能廢?
2013/9/23 13:40 余文律師當法務部長,好個大是大非!
2013/9/24 06:51 馬英九負王,王金平何負於馬?
2013/9/24 12:53 當馬總統奔向我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2013/9/25 05:13 馬不只是瘋子,還是個骯髒的瘋子!
2013/9/25 17:57 國王的新后(上)
2013/9/26 07:48 國王的新后(中)
2013/9/26 11:53 國王的新后(下)
2013/9/26 20:19 今天你被監聽了沒?
2013/9/27 05:56 烏龜怕鐵槌,馬傻怕拖鞋
2013/9/27 11:30 這個老人失智了
2013/9/27 16:55 草山血書!
2013/9/29 08:13 竊聽國會,馬總統下台!
2013/9/29 12:12 竊聽國會不下台,馬無恥是謂國恥!
2013/9/30 09:14 國恥馬英九怎麼還不下台?
2013/9/30 12:00 余文律師辦總長,難怪馬英九不下台!
2013/9/30 15:13 官司輸竊聽又爆,馬國恥怎麼還不下台?
2013/10/1 07:50 監聽治國,丟臉丟到全世界!
2013/10/1 10:30 竊聽無孔不入,無恥總統無所不為!
2013/10/1 14:35 違法監聽為何比貪污還嚴重?
2013/10/1 23:15 嚇!果然是無恥總統的司法追殺!
2013/10/2 09:12 黃世銘要賣給馬總統甚麼藥?
2013/10/2 12:12 馬傻該如何處理黃世銘?
2013/10/2 23:30 為什麼不是黃世銘自己開記者會?
2013/10/3 09:20 窮寇莫追,幫馬英九說點話
2013/10/3 13:20 夏蟲不可語冰,王郁琦不識媽寶
2013/10/4 09:04 司法史上更黑暗的一天!
2013/10/4 13:47 評黃創夏「穿越地洞的馬總統」
2013/10/6 07:49 他到死都還在說謊!
2013/10/7 06:28 台灣,從來不需要檢察總長!
2013/10/7 09:53 羅瑩雪叫黃世銘也找個余文
2013/10/8 00:46 台灣,從來不需要檢察總長(系列二)
2013/10/8 12:41 台灣,從來不需要檢察總長(系列完)
2013/10/9 00:05 馬英九為何要告侯寬仁?
2013/10/9 09:34 那一夜,皇后被輪姦
2013/10/9 16:02 馬英九為何要鬥倒王金平?
2013/10/10 16:12 馬英九為何不肯解散國會?
2013/10/11 06:15 竊聽國會醜聞為什麼會爆?
2013/10/11 10:52 非禽非獸的總統
2013/10/11 18:28 馬英九全家都不是人
2013/10/12 09:44 東方不敗總統
2013/10/12 14:38 羅瑩雪把台灣人當嫩模
2013/10/13 06:45 馬英九天生反骨
2013/10/13 20:14 馬英九強姦自己
2013/10/14 09:52 周玉蔻政壇老S
2013/10/14 22:10 豬趕銀正雄
2013/10/15 08:09 馬英九跟黃世銘的血盟關係
2013/10/15 12:50 豬幹馬總統
2013/10/16 07:36 馬英九凌虐人民的從政初衷
2013/10/16 10:08 工商大老凌虐勞工的從政初衷
2013/10/17 07:10 特偵組凌虐台灣勞工的從政初衷
2013/10/17 12:52 江揆克段於鄢?
2013/10/17 22:10 立委是馬的性奴嗎?
2013/10/18 12:30 特別烏龍組實至名歸!
2013/10/19 07:17 司法最恥辱的到底是哪一天?
2013/10/20 06:37 馬迷與性奴的思辨
2013/10/21 08:58 馬總統與大統油
2013/10/22 07:11 不禽不獸的司法權
2013/10/22 13:05 聯合報說可以向馬總統丟鞋?
2013/10/22 18:54 Et tu, Brute 小強,真的是你嗎?
2013/10/23 09:21 精障殺人,謝謝馬英九
2013/10/23 12:17 國教實驗失敗!
2013/10/23 18:09 皇后再被迷姦!
2013/10/24 06:00 老大哥一直在看你
2013/10/25 09:28 馬英九的油
2013/10/25 15:16 馬英九的言論自由與丟鞋
2013/10/26 10:57 江宜樺的道歉
2014/4/17 14:37 到底是誰的錯?
2014/4/18 07:38 到底是誰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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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2252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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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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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6 19:15
東施挺得再過來,還是東施。在金平媒裏更是如此。

不平則鳴
2015/04/26 18:09

第四,人生隨時都可見到誰對誰的霸凌,可見問題根本不在霸凌,而是你在面對霸凌時的處理方法,如何能從中成長學習,愈早遇到霸凌,愈長遇到霸凌,遇到的霸凌愈可怕,是種複合性的霸凌,那霸凌不死的,反而能變得更強壯。-------------------------

馬總統是被Jun5238霸凌不死反而變得更強壯。

對付小人最好就是不理他。因為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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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6 13:55

再論言論霸凌與言論自由的界線

楊又潁當然有遭遇言論霸凌,而且是比較輕微的網路言論霸凌(但是判刑重兩到五倍),現在公立國中大都男 女合班,班導也不大管事,所以有很多言論霸凌的問題,最常見的就是一群女生排擠一個女生,說她跟某醜男在一起,這個女生當然加以駁斥,但是人家會變本加厲 的繼續講,想躲又躲不開,只好裝成沒聽到(這樣大家知道網路霸凌有多麼輕微了沒),有個霸凌人的女生城府很深,會裝成公道伯,不再講壞話,但是當同學在交 換改考卷的時候,故意把那個醜男的考卷發給被霸凌的女生,被霸凌的女生當然不要,該女就說「我希望你別那麼討厭那個男生」,這一招就是我常說的引蛇出洞,中計就會變成洪仲丘了。還好被霸女生不幹,最後把考卷扯破,醜男搶回考卷還罵一句,被霸凌的女生就回到座位把對她霸凌的事情寫下,還加上些情緒字眼,卻被該女藉故支開,並據以竊看那些文字,檢舉誹謗,告到教官室,被霸凌的女生才把全部事情經過說出來。

我講這個故事是要幹嘛?我是要證明第一,現在12年國教男女合班導師混吃等死對小孩真像是人間煉獄,這班數學平均30多分。

第二,言語霸凌比網路霸凌對人權侵害嚴重十倍

第三,網路霸凌罰則卻比言語霸凌罰則重二到五倍

第四,人生隨時都可見到誰對誰的霸凌,可見問題根本不在霸凌,而是你在面對霸凌時的處理方法,如何能從中成長學習,愈早遇到霸凌,愈長遇到霸凌,遇到的霸凌愈可怕,是種複合性的霸凌,那霸凌不死的,反而能變得更強壯。

而不是把言論霸凌與言論自由混為一談,意圖破壞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好讓貪腐的國家可以繼續腐敗下去,到頭來,不但言論霸凌問題無法解決,反而造成言論自由的壓迫,製造出更糟糕的貪腐問題。


不平則鳴
2015/04/26 11:44

請問你文章內容有那一篇是馬總統在網路發表來霸凌王院長的?

這些文章100%是Jun5238發表來詆毀國家元首的文章。沒有被判刑還誇言台灣是警察國家。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4-26 12:09 回覆:
不兄,每一篇都是馬王政爭,馬英九網路霸凌王金平時,我的忠實記錄呀。當然這裡面主要是依照時序,參考當時的各大新聞或政論,摘要記錄,並附上我的獨家見解,有點類似春秋筆法,像是【豬趕銀正雄】,就是紀錄馬霸凌王一個小插曲,有一群自稱紅衫軍的人在銀的帶領下浩浩蕩蕩的去立法院要把立委全當成豬來趕下台,這樣王金平就沒院長可當了。雖然這對馬王政爭的歷史進程絲毫沒有影響,立委們一根毛都沒被趕掉..但是因為事件本身的邏輯十分逗趣,所以我特別把它紀錄了下來。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4-26 12:25 回覆:

有時我也會想,一個國家是否偉大,應該是跟這個國家是不是警察國家有很大的關係,像是台灣從前是一言堂,那是警總國家,社論代表所有的輿論,我猜這是UDN現在好懷念過去,老百姓不能寫評論的年代,這才扭曲楊又潁事件,把個人悲劇講成言論自由之惡,要是能重回那個戒嚴時期,大家都只能乖乖看社論就好了。

但是即便在從前,對於經濟事務,政府仍然鼓勵論辯,這才有所謂的蔣王論戰,蔣是蔣碩傑,王是王作榮,可是後來台灣解嚴,變成一個假民主法治的國家,對言論看似開放,那只是刑罰減輕,不會說聽到半夜腳步聲,代表這人沒死..但是箝制言論的法條,卻散進刑法,著作權法與選罷法裡,一樣是搞文字獄,抓言論與思想罪,當面誹謗人的關一年,這是從前,可是用網路誹謗要關兩年,選舉時要關五年。

在司法的嚴密監控下,台灣再無當年蔣王論戰的自由風氣,明明可以論辯的事,通通變成政治,藍綠惡鬥,上之所好,下必甚焉,甚麼馬王政爭,太陽花,通通如此,連想找個不同立場的人好好討論的空間都沒有,偶有失言,就會收到傳票,甚麼妨害名譽或著作權法等罪的,甚至連單純看到馬王政爭的插曲,銀正雄立院趕豬的一幕,寫下心得感想,也要吃上數起官司,

根本沒人要跟你論個是非曲直,春秋時代,余豈好辯哉的日子只能緬懷,唐太宗時期的魏徵故事僅供參考,這樣的警察國家,無怪乎愈來愈退步,愈來愈不會創新,因為美國憲法學者霍姆斯說

他主張超過100趴的言論自由,這不是為了他個人的權利在辯護,而是他相信,允許每個人說出自己的意見,符合更崇高的利益,也就是創造出一個充滿活力、創新跟自制的社會


njmozart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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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6 08:23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陷入逢馬必反的八股,稻草人式的攻訐,只會讓你失去公信力。可惜了你的文字和時間。   也可惜了我的忠言廢話。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4-26 08:30 回覆:

你說的可能是對,可惜UDN用疑似關版的手段

公告》udn部落格服務經營說明
2015/03/10 14:50

大家好:新的一年充滿嶄新的希望,電家族團隊發現有些舊時網傳雜聞需要好好清理一下。特此發文說明:1. udn部落格於2015年1月份結束了部分Blogs陣容服務,網友可能誤以為udn部落格平台服務將結束,在此澄清本站無結束的計畫。2. 國外格友聽聞世界日報部落格服務結束,網友可能誤以為udn部落格平台服務將結束,在此澄清本站無結束的計畫。

讓你的說法失真掉,可惜了本來可以檢驗我是不是只會逢馬必反,失去公信力的。(看來這個沒關版聲明只是說給自己爽,流量掉超過一半,一堆異言堂格主不再發文,繼續自欺欺人吧)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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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6 08:18

社論向我們證稱:台灣是警察國家

聯合/惡言前一秒 想想自己能否實名承擔

聯合報社論

網路之殘酷,常常是在暗處向他人發動攻擊,或匿名向自己的朋友發射暗箭,或在資訊不全下自以為是地扮演輿論制裁者,而造成他人的聲譽和形象傷害..在警察國家,人民網路發言偶有不當,便可能遭到逮捕;在自由世界,網民信口雌黃甚至把人逼死,卻毫無責任。如何在兩者之間求取人性的平衡,其實是現代社會 沒解決的課題。人們必須警惕的是,要避免自己在不知其詳的情況下跟著別人起鬨,更要避免讓自己從「鄉民」變成「酸民」,一味在網上發表妒恨或仇恨言論。

社論說:在警察國家,人民網路發言偶有不當,便可能遭到逮捕

『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前天與TVBS主播李文儀共餐,遭蘋果日報跟拍,盛治仁昨天痛批該報「無聊透頂」,明明只是和朋友吃個飯,偏要寫得曖曖昧昧,「我當晚還和陳鳳馨一起看表演,為什麼就不來跟?」』

2人共餐的消息經媒體報導後,盛治仁在部落格寫了一篇「吃飯被拍」文章,去年6月20日,有人以「文建會包打聽」的暱稱,在該篇文章下回應,標題是 「偷雞不著吧!」,內容為「文建會上下都知道你一心要任用李文儀當你的機要,聽奧的人也都知道你最喜歡的人就是李文儀,你對她沒有非分之想?」

盛治仁認為文章不實,憤而報警控告加重誹謗。警方循貼文者的IP位址,查出文章是由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國際貿易大樓公司的0308辦公室帳號「LINBEINOHAPPY」發出,懷疑是帳號使用人、世貿聯誼社總經理張所鵬所為,將張函送北檢偵辦。

張坦承帳號是國貿大樓公司申請,但他並未上網留言,公司內可使用該帳號者多達60人,他事後曾詢問相關員工,結果查出是潘應辰所為。潘應辰到案後坦承文章是他張貼,檢方除對張不起訴之外,也主動分案調查潘涉及的誹謗刑責。

這裏我就不再列舉盧映潔的例子了,請參【梁山好漢108 言論自由再會啦!】【支持朱學恆支持盧映潔】【從盧映潔看殷瑋與所謂的臉書眾怒】【被銀正雄告,為何比被盧映潔告還該害怕?】,UDN有個律師,效佛陀割肉餵鷹,對此事發表評論後,也宣告不敵,寫下【我也認為盧...】(按:以下改成XXX案)【「XXX案」之嘉義一日遊篇】【「XXX案」之大快人心篇】【「XXX案」之竟然被起訴篇】。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4-26 08:18 回覆:

根據社論的定義,我們就是警察國家,也不用先想想自己能否實名承擔,因為你以為你是在【匿名】,告訴大家,這招只是警察國家引蛇出洞的把戲,一旦你用匿名在 網路上發言偶有不當,讓被你發言提到的對象鎖定,告進司法,輕者警察把傳票發到你家,家中若有老人,馬上就睡不著覺。重者就會連累到公司所有同事,逼你趕 緊承認..你很快就會變回實名的。

而且潘只是針對周刊報導,盛治仁澄清文【吃飯被拍】,發表偶有不當的回應【偷雞不著吧!】,這是針對時事 發表評論,設若盛治仁與貌美女主播吃飯沒啥新聞,周刊狗仔何來跟拍價值呢?這樣有必要動用司法資源,把貼文者公司搞得雞飛狗跳,比總經理交人出來麼?潘後 來慘遭判刑賠數十萬,說了一句

納稅人對政務官言行提出質疑是天經地義,豈有問官員就犯法的道理?」

可見誹謗罪裡的但書: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這句是空的,潘某的發言不是問號,就是發表個人意見,何來【能證明其為真實】可言?比如他說【文建會的人都知道】..他要如何證明真實,或是誰能證明虛假。【聽奧的人也都】理由同上,【你一心】,這更妙了,難道能證明真實或虛假的人要把心掏出來證嗎..以上這些通通不是在陳述可證真假的事實,通通都是個人意見。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可是盛治仁是部會首長,辦過夢想家案,兩晚花了兩億三,並被監察院提出糾正,不是一個名聲很好的大官,這個案子雖經馬英九的司法簽結,可是檢察官怕日後有事,也又留下個但書,

讓文建會蒙受損失,已涉及行政瑕疵或疏失,關於此部份,檢方函請權責機關究責。

當 然,在馬英九貪腐政權底下,大家看到他貪污大巨蛋如此肆無忌憚了沒?連遠雄的69箱文件都能藏到現在,檢方說的要再叫人究責,也只是句空話。盛治仁亂花納 稅人民脂民膏兩億三,下台後還能到大財團公司當高階經理人,可是小老百姓看到他在公務之便找貌美主播吃飯提出質疑,卻要被警察搜索調查檢方起訴法院判刑罰 他賠款數十萬,

附次,網路上的誹謗罪也比一般的誹謗罪重達一倍,請看法條

意圖散布於眾, 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我真的就不再重提網友不過是問【張宏年有無貪汙馬總統、國民黨敢不敢保證?】,拿個張宏年的疑似貪汙新聞問一問馬總統,就被張告去【意圖使人不當選: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比一般傳統誹謗罪更重達五倍的了

所 以大家千萬別被社論耍了,匿名只要一查就會變為實名,對大官的發言偶有不當警察就會上門,在網路上的發言比實體的發言,誹謗罪更是重上一倍(換個罪名更能 重上五倍),從可關一年變成可關兩年到五年(殺個洪仲丘判六個月都還有人說是犯了倒楣罪咧),而且從前頂多只能侷限幾個人的罪,現在牽連規模甚至可以超過 一百人,從以上我所列舉的實例,斑斑可考,通通信而有徵,不但是我評論過,網路一查新聞也都有,鄉親啊,如果這不叫做「警察國家」,甚麼才叫?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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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6 02:13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