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聯國公約 精障者殺人免死?
十年前掐死兩名女童,出獄再誘殺林姓檳榔西施的陳姓男子,法院一、二審均判他死刑,不過最高法院合議庭昨天依據聯合國「對精神障礙者不得執行死刑」人權保障規範,撤銷死刑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而前一陣子,法院駁回檢察總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非常上訴遭駁 林國政姦殺少女免死
性侵累犯林國政兩年前出獄四十天後性侵殺害國二女學生,一、二審都判死刑,最高法院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主張應判死,但最高法院昨天以非常上訴不能不利被告,駁回上訴。
更早之前,謝煥儒妻:原諒殺夫更生人 政府應亡羊補牢
【大紀元7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二十六日電)台灣大學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系副教授謝煥儒妻子張美瑛今天表示,刑犯楊振堂是社會弱勢族群,她願意選擇原諒,但政府必須要有亡羊補牢政策。
雖然這陣子馬王九月政爭與馬狗改不了吃屎,死豬不怕水燙,想靠他治國失敗食安問題層出不窮的亡國天賜良機來脫困,可寫的題目很多,以至於這三段新聞未見社會有多大的討論,這裡特別抽個空子把它們貼出來,作為兩年半前我所寫「姦殺國中女誰才該死?」的註腳,留一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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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國中女 誰才該死?
2011/03/23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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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性侵殺害葉姓國中女生的林姓男子曾犯下兩起性侵案,坐了9年牢,今年2月初刑滿出獄,才約一個月又犯下性侵殺人罪。檢方指出,林嫌心理有問題,前兩案也是專找未成年少女下手。一次是用手指插入被害人下體,另一次則是用器物插被害人陰部,手段殘暴。』
有網友說:「那些廢死刑聯盟的人,你們還是不要判他死刑嗎? 還是你願意出錢去養他們嗎?」,也有女性網友極氣憤:「來啊,廢死團體,你再來跟恁祖媽靠夭啊...像這種,不死刑可以嗎??」一副挑釁的口氣。
有人說:「難道板主不認為林嫌該判死刑嗎?」「還是板主怕林嫌變成另一個江國慶呢?」
說起了江國慶,『馬總統,過年前您到江家道歉,承諾人家要辦的事,辦得如何了啊?』昨天有篇評論:嘆無奈更悲哀的馬英九‧‧‧。『馬總統,幫江國慶平反這檔事,可別一起被部下糊弄了呀!』
不過,這起性侵殺害葉姓國中女生的案子,涉嫌人林嫌,是性侵累犯,心理有問題,性侵手段殘暴,上個月才刑滿出獄,跟江國慶的主客觀條件完全不同,不可一概而論。
「既是如此,槍斃這個林嫌,板主還有甚麼可說的?」
周宣王問役人梁鴦的養虎之法。梁鴦曰:『凡順之則喜,逆之則怒,此有血氣者之性也。然喜怒豈妄發哉?皆逆之所犯也。夫食虎者,不敢以生物與之,為其殺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與之,為其碎之之怒也。時其饑飽,達其怒心。虎之與人異類,而媚養己者,順也;故其殺之,逆也。』-----列子沖虛經。
梁鴦說:對一隻老虎而言,順著牠的性子,他就高興,違逆了牠,就會生氣。這是獸類的天性。但是老虎哪會隨便亂發神經呢?都是有人違逆牠的性啊。所以要養老虎的人,不敢餵給牠活著的動物,就怕激起牠獵殺動物的天性;也不敢給牠一整隻宰殺好的動物,怕牠在撕咬動物死屍時,激發出牠的脾性。隨時滿足老虎的口腹之欲,排解掉能激怒牠的一切,謹記老虎跟人本就不同類,牠也會取媚養牠的人,因餵養牠的人順從牠,牠更會咬養牠的人,只因為本性稍稍被違逆了。
有人說:「啊,養老虎的方法,就是這麼簡單。不過我還是不敢去養。」「可這跟是否要槍斃姦殺女童的嫌犯,有甚麼關係呢?」
根據報導,林嫌是性侵累犯,而且矯治不了。簡單的說,這是個心理變態的神經病,不是一般人。如果大家不清楚這段推論,請參考更早之前的幾個案例...
『一名獲得減刑出獄的楊姓男子,因為涉嫌打死台大副教授謝煥儒,遭到警方移送法辦。由於楊姓男子對於涉嫌行凶的過程,都表示已經沒有記憶或不記得,但由於檢方發現,楊姓男子曾經在監所看過精神科醫師,因此,為了釐清案發經過和犯案動機,檢方將先請精神科醫師對楊姓男子進行診斷,再決定是否將楊姓男子送精神鑑定。』
這是精神病減刑出獄打死路人甲台大副教授的案例。
『七年前殺害鄰居一對國小姊妹並棄屍的陳姓精障男子,去年假釋出獄後再度犯案,本月廿日登廣告招聘檳榔西施,卻又將前往應徵的林姓女子活活打死,並在他承租的房子伴屍三天。』(按:請參年輕媽與二女童 記得謝謝馬總統)
這也是精神病,還殺了三個人,兩個女童和一個年輕媽媽。
如果,有一種人,他生了病,是一種大腦的病。你可以稱牠為變態,或是神經病,這種病無藥可醫,如果沒犯刑案,一般人會把病人關在自家的院子或倉庫,上了鎖鍊,再關到籠子裡。如果負擔得起,或是申請到政府的補助,就關進精神病院,永遠不讓出來。還有的人,則是乾脆丟在路上,任其自生自滅。於是有的精神病就衝進國小潑硫酸(請上網查『官聲彥』或『螢橋國小』),或直接跑到總統府旁的北一女大門口潑硫酸,一口氣潑了二十個女學生。
有人問:「那...那這些潑了酸的人呢?」政府應該已經把他們妥為安置在某些精神病院了。「呼,好險!」
但是這種人,當他們是先犯下刑案,才發現是變態神經病,處理流程卻完全不同。本來一般人要判重罪,遇到神經病,要改判成輕罪,減刑外帶假釋。這種人,額頭上明明貼著『我是老虎』的字樣,犯過了罪,不論是性侵還是殺人,嚐過了血的滋味,兇殘的獸性已被激發,像是獵殺活物,或是將整具活物撕扯碎爛後狼吞下肚。這時的老虎,你再讓役人梁鴦來餵餵看?
有人吞了口口水:「咳~~我猜,梁鴦再能順著虎性,只怕也難逃虎口吧。」
尤有甚者,本來關在籠子裡,嚐過了鮮,已經很難餵養的老虎,時間一到或是提早,啪瘩一聲,大門開了,老虎就放出來了,而且還把額頭上『我是老虎』的字樣斯掉。
老虎來到這人潮熙來壤往的大街上,有的距離上次殺兩個女童的時間已經過了六年。這個林嫌,更久,已經超過九年。這麼多年,老虎在籠子裡,日盼夜盼,朝朝暮暮想的,不就是那撕咬活物的爽口滋味?
這一會子,是誰把老虎額頭上的標籤撕了,再放回到大街上殘殺人們,姦殺女童的?敢問,這又關廢不廢死的啥事了?負責關老虎的,好好的關著老虎,廢死團體或聯盟,有要誰把老虎放出來嗎?負責關老虎的,把老虎放出來吃人,老虎果然吃了人,然後大家再把這隻老虎給宰了,這樣子就沒事了嗎?誰敢保證,下回負責關老虎的,不會再放下一隻,下兩隻,十隻百隻,不斷的把老虎放將出來呢?
老虎真的該死嗎?關在籠子裡,牠就算再想,也吃不死人的呀!而且,牠可是一隻天生就要吃人的老虎呢!
「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論語季氏。
嘆曰:
哀哉國中女,上街入虎口,芳魂歸來兮,謝謝馬總統!
(轉貼到此)
很久以前,謝煥儒教授的太太就說她「原諒殺夫更生人,政府應亡羊補牢」,但是心魔總統與政府,還在專心鬥爭可惡的台灣人..
馬總統說兩岸不是兩國關係,是不禽不獸馬自己掰的憲法規定,還有若不通過他派的任何昏官,就是民進黨毀憲亂政的例子。他的政務官則說GDP看錯了難道要打斷腿,層出不窮的食品安全問題,都是台灣的人心太險惡..「干有比馬總統還險惡?」;12年國教,刀開一半,主刀的教育部昏官次長就先跳船浪港..「完成從根拔除台灣人下一代希望的階段性任務」。由此看出馬總統在敗家滅國亡族斷種,他可忙著咧!
是以非但早把受害者家屬的心聲當成馬耳東風,什麼亡羊補牢該把精障心魔殺手轉關進精神病院的措施全都不做,精障心魔殺手們照釋照放,反正台灣人跟他們的小孩還沒死完,到今天還想搞成廢死不廢死的人權議題,以轉移他想轉移黑心政績的焦點,遇到這種不世出舉世公認最Bumbler的暴虐獨夫領導人,只好再嘆一口氣..
枉死台灣人,老是入虎口,冤魂歸來時,謝謝馬英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