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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 21:11:50瀏覽337|回應3|推薦4 | |
吳達偉:這是以前的做法啦。小兔:當然。(節錄起訴書) 先問一下:檢察官可以無視證據,顛倒黑白,濫行起訴嗎? 獨/記帳法與高虹安一樣? 檢方分案偵查勞動部次長李俊俋黃惠玟至少5次出庭,備齊資料將高虹安如何主導助理酬金、加班費報支的過程和盤托出,檢方認為,高虹安涉案時是立委,與黃女有「上對下」的職場倫理關係,黃女雖犯重罪,但僅是聽命行事,高虹安更具違法可責性。 因此,檢察官對高虹安、黃惠玟求刑意見迥異,指高虹安「為支應其他開銷操控助理薪資而詐得公費助理費用,且犯後態度不佳,卸責予助理」,但說黃惠玟「偵查中自白犯行,態度良好,無獲得犯罪所得,請法官減輕其刑,並請宣告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宣告」。 由於黃女證稱協助高虹安管理人事、會計沿襲幫李俊俋的舊制,幫高記帳與幫李記帳沒有不同,檢察官認為,如果記帳科目一樣,李俊俋的立委辦公室過去的帳目也有查辦必要,於高虹安案偵結後,簽分「他」字案再偵辦。(轉貼到此) 黃女(小兔)明明【證稱協助高虹安管理人事、會計沿襲幫李俊俋的舊制,幫高記帳與幫李記帳沒有不同】,檢察官就判成相反,【黃女雖犯重罪,但僅是聽命行事】,也就是判成都是高虹安指使小兔做的。 加上高虹安起訴書第29頁證據清單顯示,陳女於2020年11月18日傳LINE問「小兔」黃惠玟,「請問兔姊,加班費是怎麼計算的呢?只有3700好像有點少」,小兔回應表示「不是加班費,是獎金,是以加班來決定獎金...你想太多了,先前進來加班的時候,應該是一口價」。 小兔這裡是在說明她如何沿用舊制管理人事,按照慣例,立法院是讓立委跟立院申報助理薪資跟加班費,但不管立委如何跟助理協議。故立委就依慣例跟助理談一口價,內含薪資跟加班費。有時立委會依照工作辛苦程度,額外發給獎金,這就叫以加班決定獎金。這不僅是立院慣例,而是幾乎所有責任制的工作都像這樣,只不過這裡立委是假老闆,發錢的是立法院罷了。 但檢察官為了羅織貪汙罪,構陷高虹安。不循司法對立委助理費使用定讞的判例,自己心證出前所未有的獨門貪汙罪:高虹安並未依照實際加班狀況核給加班費,而是「根據是否會繳回來核給」加班費。連小兔的證詞【一口價,以加班決定獎金】也當成空氣了。 從這一段, 黃女證稱協助高虹安管理人事、會計沿襲幫李俊俋的舊制,幫高記帳與幫李記帳沒有不同,檢察官認為,如果記帳科目一樣,李俊俋的立委辦公室過去的帳目也有查辦必要,於高虹安案偵結後,簽分「他」字案再偵辦。 大家要知道,黃女是檢察官指控高虹安貪汙的關鍵汙點證人,這是甚麼意思?這代表黃女在起訴書說的都必須是真實的,否則馬上打回貪汙犯要關七年以上。也就是說,當黃女說【協助高虹安管理人事、會計沿襲幫李俊俋的舊制,幫高記帳與幫李記帳沒有不同】,那也一定是真的,根本就不必查。這時再查,最好李俊俋還會留甚麼蛛絲馬跡給你查。 然後依照檢察官的推論, 前綠委涉案時是立委,與黃女有「上對下」的職場倫理關係,黃女雖犯重罪,但僅是聽命行事,前綠委更具違法可責性。 以及, 前綠委並未依照實際加班狀況核給加班費,而是「根據是否會繳回來核給」加班費。 看到沒?一個羅織立委貪汙助理費的冤案就又完成了。笑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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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