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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 12:10:40瀏覽1044|回應3|推薦8 | |
有網友留言說:Line 留言時序就已經顯示,這套助理報加班制度是資深助理引進來的,高虹安是不知情的新任立委,檢查官再怎麼認為此助理的加班報法是浮報,是貪污,貪污起訴對像也不應該是高虹安。 我說:可是檢察官或塔綠班哪管這些,他們只會在枝節上打轉,一會子放出某助理費詐欺案又判刑,隱射高會重判(前者是人頭,後者沒人頭)。或某將軍貪汙8000塊洗衣機重判10多年(那是把洗衣機搬回家,高的咖啡機還擺在立院給助理們公用)。扯得是還有人聲稱高沒交代貪汙贓款去處,明明起訴書說都給助理各自保管。像這裡,(2022年11月22日)小兔才說: 「我正在找他知道零用金表格的證據,對話都刪了,不太容易,不過我這麼大膽,敢決定薪水低薪高報,還有指使公積金進出,我還真大膽,他小姐竟然還知道要拿發票,來跟我請款報帳,對帳目都不知情」 起訴書馬上呼應,告訴小兔甭找了... 謝寧參選登記費 高虹安辦公室零用金支出 檢察官都認定高有決定權了,小兔還瞎忙著找高知道零用金表格的證據幹嘛?但是檢察官就是要裝瞎到底,不看小兔對話最原始的... 【吳達偉:這是以前的做法啦。小兔:當然。】 我只好一再變換標題,看裝睡的檢察官甚麼時候醒。底下,要給大家見證檢察官如何形成高虹安貪汙的心證,假如高虹安看到,我看會嚇得連甚麼死人骨頭的重罪全都認一認了,笑死。 高虹安前法助領3700 認加班費「有點少」 (這段是告訴大家,立法院慣例是讓立委跟立院申報助理薪資跟加班費,但不管立委如何跟助理協議。故立委就依慣例跟助理談一口價,內含薪資跟加班費,有時立委會依照工作辛苦程度,額外發給獎金。這不僅是立院慣例,而是幾乎所有責任制的工作都像這樣,只不過這裡立委是假老闆,發錢的是立法院罷了,貪汙個屁。) 另根據起訴書第15頁,陳女面對調查局偵訊時證稱,她擔任高虹安的法案助理,級別薪資比較低,沒有被告知薪資或加班費要繳回;陳女表示,她的工作是責任制,常常晚上8點到10點也要工作,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補休。陳女提及,她只有提出一次加班費的要求,也只有領到那一次加班費,還有額外的小紅包。 檢察官認定,助理對於加班金額多寡,並無申報及決定權限;高虹安並未依照實際加班狀況核給加班費,而是「根據是否會繳回來核給」加班費。 (轉貼嚇死人的高案司法新聞到此) 好的,這裡我們雖又看到檢察官如何笑死人的一再認定【助理對於加班金額多寡,並無申報及決定權限】,但竟然產生一個自由心證--是諸法皆空自由自在的自己心證。就這樣直接把高虹安辦成貪汙犯,因為: 【高虹安並未依照實際加班狀況核給加班費,而是「根據是否會繳回來核給」加班費。】 鄉親啊,大家看看這個檢察官啊!「邏輯不能靠白癡搞定」已然用不上了。我來編個笑話: 高案檢察官跟小英在森林裡獵鹿,檢察官一馬當先看見高虹安,馬上舉起獵槍... 高虹安大叫:我踏馬的絕對不是一隻鹿。 檢察官隨即開火,碰,碰碰。怕高沒死絕,像綠媒綠名嘴每天鞭屍霸凌那樣的,上前在對準腦門補上一槍。 小英此時氣喘吁吁的跑來,問高案檢察官: 我剛剛好像聽到這個死高虹安說,她踏馬的絕對不是一隻鹿? 檢察官吹了吹槍口的餘煙,悠悠的說:喔,「我還以為高虹安說的是她絕對就是一隻鹿。」 明明這個助理說的是【沒有被告知薪資或加班費要繳回】,檢察官竟能直接顛倒成【根據是否會繳回來核給加班費】,高虹安看到這樣子的起訴,不想被嚇死,或是活活笑死,還不趕緊認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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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