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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 21:23:35瀏覽452|回應4|推薦3 | |
台南前議長認詐助理費 律師曝最輕結果「與高虹安差超多」 那高虹安案的貪污助理除了自白,有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嗎?為什麼檢察官也把除了公衛文的其他人求處減刑? 先前有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軍官涉貪公發洗衣機,價值7990元,一審遭重判12年,而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貪助理費案,偵查時沒認罪,檢方起訴認定46萬,也建請法院「妥予量刑」;李茂增解釋,貪汙案如果犯後態度不佳,金額多寡就跟量刑無關,所以法院一旦認定高虹安案子事證明確,她又堅不認罪,即使貪汙金額46萬僅是賴美惠的5分之1,刑期恐怕7年起跳。 這也是張冠李戴的一型,竹篙接菜刀,高虹安的咖啡機是公費買的嗎?那是助理自己捐錢合買的。又,軍官貪公費洗衣機是把機子搬回家,高虹安有搬回家嗎?還擺在立法院哩。一直拿不認罪會重判恫嚇無辜的人,也是啦,要是一般人或小助理們,不早都認罪了。不認罪的,不就真的被求刑七年起跳嗎?問題是這是在找真相,還是在找人頭,宰白鴨呢? 其實,一般有良知跟道德感的人,會把這個案子看成再普通不過,這些年早判過不知多少,正常檢察官起訴貪汙助理費的案子, 台南議會前議長賴美惠涉詐領232萬助理費起訴 南檢建請減輕其刑 看到沒?都是要有人頭助理詐領的事實。而高虹安那裏都是貨真價實如假包換的助理,小兔更是一個真正資深的助理。這裡的檢察官,有管到不是人頭的助理,如【陳姓弟媳】【後壁區公所吳姓約聘人員】他們領錢後怎麼花用,有回捐給誰去用嗎?由檢方起訴台南前議長詐領助理費的貪污案,恰證檢察官羅織高案非人頭助理跟高虹安貪汙入罪的鐵證如山! 事實上,如果我們翻看檢察官起訴高虹安貪汙當天新聞,就能得出檢察官是用怎樣的骯髒手法羅織貪汙罪的,請看: 有利高虹安沒查?立院:檢未要求說明 按:立法院在此案訴訟期間,三度函稱公費助理聘用為勞雇契約,助理工作職掌、範圍、時間,可否兼職或由他人代勞,都由立委自行決定。該判決書提到,公費助理的聘用既屬勞雇關係,一經聘僱雙方合意即告成立,若怠未提供勞務,只是可命補服或終止契約的監控問題,不影響契約有效性;除非是捏名或虛報未受聘者為助理,否則無從以助理相互間的工作質量高低和薪資多寡做比較,就認定某位助理是掛名人頭。 簡單的說,立法院函釋給法院判吳成典無罪,因為立委助理只要不是人頭就沒貪汙。然後讓我們來超譯一下北檢的說法, 北檢,你怎麼沒去要立法院的函釋。 喔,我看過了(誤),要來還起訴個屁(又誤)。因為每個個案態樣不同,不能一概而論(笑死)。 不過看看總沒錯吧,至少不會內疚神明,外慚清議。 誰說我沒看過(誤),當我檢察官是雞腿換的嗎(又誤)。看了又如何,就算有調閱相關函釋,也不能拘束檢察官的認定。 那至少也該聽聽高虹安自己的呼冤,她不是說過有吳成典的判例嗎?懶得超譯了,來,大家一起說: 有吳成典的判例又怎樣,就算是天王老子..法官定讞的三審判決,也不能拘束咱最偉大檢察官的認定。 原本我以為,小英養了一個東廠(好像是叫甚麼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有夠諷刺),那已經夠可怕了。但想不到真如張天欽說的,還有一個疑似誣告高虹安背信的資策會,以及一個..是西廠嗎?還是內廠?錦衣衛?我認為這些都幾乎比不上。看北檢有函釋不要,就算要來看也能不甩,更能直接把法官判例當屁,那副天上地下唯我獨尊的調調。他們哪會在乎小兔跟吳達偉對話裡,講的根本是其他資深(區域)立委, 吳達偉:這是以前的做法啦。小兔:當然。(節錄起訴書) 就逕把這個對話指涉的主角(們),栽贓到高虹安身上。他們是諸法皆空,自由自在,眾善不做,諸惡奉行,聞到他們的聲名,可止小兒夜哭的...對,就像是西方人聞之色變的蓋世太保, 起初他們追殺三民主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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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