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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為什麼不能把貪污罪推給小姐的原因
2023/08/19 15:03:43瀏覽227|回應1|推薦4

小兔對話曝光:他小姐以為推到我身上就沒事...媒體曝光起訴書證據資料

從高虹安上電視為自己爭清白,媒體就大量流出高虹安自己都還沒看到的起訴書明細。這讓我想到全台灣難道只有高虹安把收支作帳,做得那樣鉅細靡遺?其他立委都不作帳?貪污罪追溯期應該有20年,是不是該把這中間所有立委的辦公室收支帳都調齊來,讓全民公斷?

言歸正傳,看回媒體露出的起訴書,

起訴書第28頁至29頁也提及,黃惠玟與歷久公司負責人吳達偉,提到加班費的對話紀錄:

2020年2月27日,「加班費一般也要報滿吧」、「對,大部分都會如此,但大部分這筆加班費,助理都沒份」、「這項目不是實報實銷喔」、「都拿助理人頭領出,退現金」、「這是以前的作法啦,要我就真的發掉」、「當然」,也是有委員願意給助理報,好喔,投你一票,不過你想一下,若你是區域立委,花費很多,屆時也會想說存起來做別的支應,這就是國會助理無法法制化,待遇差的主因」。

所以小兔在這裡證稱,果然高虹安說的沒錯,她所沿用以前的做法就是「都拿助理人頭領出,退現金」。不過小兔此時應該還沒想對付高,高是在1月選上,2月此時立委椅子搞不好都還沒坐過幾次。故她還會替立委設想(按:以下證詞至關緊要,應係從前立委貪汙助理費的犯罪動機):

不過你想一下,若你是區域立委,花費很多,屆時也會想說存起來做別的支應,這就是國會助理無法法制化,待遇差的主因。

原來果真是高來之前(還做不滿一兩個月咩),立院國會助理的通例。

(前略)

2020年12月10日,「奐宇,11月應退30995元」。

2020年12月22日,「奐宇,1221有一筆26640入帳,上個月老闆核下來,你的加班費是16872,所以再麻煩退我9768」、「哈,這數字是歷月最少的ㄟ,好,因為加班爆炸吧」、「對且經○○拿進去後,大家的加班費都增加了,除了我之外,我從未報過加班,那時在談薪水的時候,就是一價到底,不奢望加班費......如果他每個月多給我算我賺到」。

2021年5月5日,「奐宇,這兩天我想到一件事,所得稅申報,你的薪資部分有幫委員領不少,你要算一下委員領的薪資部分,算出你和幫忙領的差額,一定要跟委員反映,把錢拿回來」。

2022年11月15日,「高虹安講回捐,根本不對,也是因為他講回捐,才會引發這麼多爭議,不是樂捐,就是勞動條件之一...高虹安一開始花錢買了樂捐兩個字,又自己加上一些形容詞,而他背後有董,銀行又有1300多萬,難看,也讓人無法置信...不過,浮報的部分,高虹安都有簽名,他也確實知情」。

2022年11月22日,「我正在找他知道零用金表格的證據,對話都刪了,不太容易,不過我這麼大膽,敢決定薪水低薪高報,還有指使公積金進出,我還真大膽,他小姐竟然還知道要拿發票,來跟我請款報帳,對帳目都不知情」、「我覺得這說不知情很欠缺說服力」、「最重要的是,我還沒賺什麼錢,帳戶的錢都是出去,沒有進來的,要是這麼好賺,還請辭,所以他小姐以為推到我身上就沒事了」。

好的,從這段起訴書我們知道,以上這些對話,都是小兔所稱勞動條件的履行。助理每個月該給獎金或加班費多少,原係委員說了算。每個月多少錢要回捐公積金,也是與助理共同達成協議的勞動條件。至助理報加班,委員核可,本就是勞動條件之一。每個報加班的助理確有加班,費用也確實進到助理戶頭。甭管小兔在執行勞動條件時的說法或話術,總之就是賺所該賺,但要把賺得的部分回捐。如此何來助理詐領及貪汙?小兔說的好,

最重要的是,我還沒賺什麼錢,帳戶的錢都是出去,沒有進來的。

那就沒有詐領貪汙。否則,還要繳回貪汙的錢,把辛苦賺得的還吐回去..記得到法院要趕緊呼冤,不會被加告偽證喔。另,根據公衛文與小兔的對話紀錄,

根據未曝光的北檢起訴書第24頁證據清單,內容提及黃惠玟與王郁文的LINE對話紀錄。

2020年3月11日,黃惠玟第一次告知王郁文,需將2020年2月加班費繳回,做為辦公室支用;黃於LINE上提及:「水母,找時間刷一下簿子,3/9應該有一筆4992元,那是辦公室的支出費用,麻煩扣除先前你墊的部分,跟我報帳」。

2020年3月27日,「水母,兔姐要跟你講一下你的薪水部分,委員在你的實際薪資上多加2500元,做為辦公室支用,從⋯⋯你的本子上應該會多出一筆補薪。這筆就是辦公室費用,也是放在你那邊隨時支應。所以4/15入帳薪水時,也會多出2500元,不過因為2500元會再依那個數字。退到你那邊的零用金就好了」、「聽起來有點複雜,總之就是我會有1000多元入帳就是了,我要再另外拿多少錢出來嗎?只怕欠人家錢這樣」。

2020年4月6日,「水母,委員要我們今天結清2—3月的辦公室支出,麻煩今天有空就報給我」、「好的我現在給你」、「啊你有去查補薪那一筆?」、「有」。

2020年4月21日,「水母,3月加班費17日入帳後,請你幫領的金額是13528,連同本薪領的金額是2432,所以共退15960到你的零用金帳戶中囉」、「好。那有哪些金額是研究室零用金的部分」、「本薪是幫領2500元,因為保費有多繳,這是必須退給我們的,所以才會有2432的數字⋯⋯你那邊不夠支出時,再找我拿,因為奐宇的部分,要退到我這裡,之後,辦公室支出,就是你和我兩個人支出」、「好的」。

2020年5月4日,「水母,4月的零用金要跟委員報了,再麻煩匯過來」(水母傳送1001研究室代墊檔案)「我要把多的9797匯去哪呢」、「不用留在你那邊,給檔案即可。辦公室支出,就在我和你身上就對了」。

2020年5月15日,「水母,今天五月薪水入帳,給你要退的數字16748,和先前一樣退到零用金,另外委員有給你1380獎金。」、「我想說那個獎金是什麼?端午節?」、「就是您4月份辛苦了,端午節6/25」。

2020年5月15日,「我另外想到一件事,我們走了之後,加班費他要找誰幫忙領?」、「好問題耶,奐宇吧」、「現在是我、妳、奐宇及Jack,至少四個,否則領不完」、「那就再昱愷、○○」。

2020年6月15日,「水母,6月薪資要退16563,請退到零用金帳戶,謝謝」。

2020年8月26日,「兔姊,我已經跟委員說我做到8月底,離職前要跑什麼流程嗎?目前想到助理證、零用金退回,工作交接等等」。

2020年8月31日,「兔姊,但我表定是做到今天,但還要跟你要勞健保轉出單⋯⋯並傳送1001零用金日記帳_水母20200831.xlsx,零用金結餘的部分我明天拿回去」。

2020年10月6日,「水母,9月份的加班還要請你幫忙領喔…抱歉」。

2020年10月19日,「水母,上次請你幫忙領加班費的部分,16日已經入帳了,金額是16256。有空來辦公室麻煩給我,謝謝了」。

起訴書這段一看就知道,公衛文就是一開始有講定薪水跟獎金,但加班費會領滿,多出來的錢回捐作辦公室公積金。她可以接受,她也接受,做了幾個月。但她也可不接受,錢進戶頭後不領出或領出也不回捐,還是乾脆直接提辭呈不做了,誰都管不了,這就叫做她的自由意志。就公衛文而言,她就是認真工作賺錢,並依照事前講好的遊戲規則,每月從戶頭提出一筆錢當公積金供辦公室使用。哪有甚麼詐領跟貪汙?她也才工作幾個月,領得還是同仁裡最低薪,結果她不認罪,竟然被起訴成罪最重的。

從以上這些起訴書所揭露,小兔跟助理們的對話紀錄可知。除了小兔,我們所看到的所有助理,都跟不起訴的李忠庭一樣,都有認真在執行助理工作跟加班,每月領的薪水跟加班也是浮動,但絕不是人頭詐領,立法院的薪水酬餉,也確實都入到這些助理的戶頭。假如只看到這裡,那這些助理沒有一人是詐領貪汙。

於是這些助理再把已經成為自己私人的錢,捐到辦公室給各該管助理保管,謂之公積金(說也奇怪,這就成了這些助理貪汙要關七年的關鍵轉捩點)。以此支應高虹安要用在辦公室的費用,或是先墊給高虹安私用,高再補回。當中容有漏記,漏報或高沒還到的,多催幾次也就行了(假如真的不還..不至於就此告上法院,要判她賠幾百塊或上千塊吧)。至於所買咖啡機,是供大家喝咖啡(別忘了還要定期買咖啡豆),冰箱則是供大家喝涼飲或吃冰品。鄉親,這是大家在私人公司的日常吧,有甚麼惡性重大的犯罪,值得國家機器跟綠媒沒日沒夜的狂轟濫罵嗎?

換言之,「整個案子就是沒有人貪汙」。因為貪汙最簡單的定義,就是把國家的錢放到私人口袋,小兔也沒有。我們委實不知小兔為何堅持自己有貪汙..但其他人就真的沒貪汙,這也是她為什麼就算真找到高虹安知道啥零用金表格的證據,也不能把貪污罪推給小姐的原因。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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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7977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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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龜
2023/08/19 19:25
這下小兔就算有三窟也沒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