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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助理若翻供是否偽證?
2023/08/18 08:55:26瀏覽420|回應1|推薦4

高虹安案一堆邏輯不通,堪稱古今中外冤獄的典型。像是受人利用自白認貪的助理們,明明可以不認貪,那就沒貪汙,跟高的前男友助理一樣。或是認詐領加班費,跟現在司法界對助理的規範一樣,罪名輕得很。但這些助理偏偏會去認一個最重最重的貪汙罪,好給檢察官羅織去攀咬高虹安(誤),應該是好給檢察官向法官求情,把刑期一減再減,最後求個緩刑。毋寧怪哉?

因為這些助理們受人利用自白認貪,幫檢察官起訴高虹安也涉貪,冤案起訴之後,高虹安終於可以依法依規,不受笑死人的偵查簿公開(又誤),偵查不公開約束,上TVBS趙少康的節目直播,新聞說:

遭控貪助理費!高虹安見起訴書「心涼一半」 轟檢察官忽略這點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貪汙助理費日前遭北檢起訴,她今晚上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接受專訪,提及檢察官指她「絲毫未出公務支出」不實,自己看到起訴書心涼了一半,強調自己前後加起來出了幾十萬元,卻被說沒出一毛錢,認為檢察官呈現事實毫不公允。
高虹安在專訪上先感謝過去的國會助理都相當認真,加班也有明確事實,無奈因為一場選舉被捲入官司,並承受到外界很大壓力。她替助理喊冤,「不能說後面把錢捐出來,就否定前面有做過的工作努力」,也不解助理們為何認真上班、加班還會有罪?
高虹安並舉嘉義市議員戴寧涉詐領助理費案件為例,戴的助理一審被判無罪,就是因為有實際勞務工作,即便有將提款卡給戴寧使用,但一審無罪代表實質勞務工作請領薪資是沒有問題,自己後續會向法官好好陳述說明。
至於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她「絲毫未出公務支出」,她說,有向檢方提出許多證明與答辯,包含支出裝潢費、下午茶、助理手機費,沒想到起訴書內容卻隻字未提,她看了「心涼了一半」,強調自己前後支出幾十萬元,卻被檢察官略而不提,並不公允。
高虹安也說明,包括被指拿公積金買雙眼皮貼、洗頭等私用,當時多次跟助理表達並發訊會代墊私人費用,請要登記、請款,自己在偵訊、答辯過程都清楚向檢察官說明,強調 「自己從沒說過不付這些錢」。
「給助理代墊的錢後,多的部分就會進到公積金。」高虹安也說,曾跟助理表示多的不用找錢,若真的詐領,「我幹嘛要還錢,不是脫褲子放屁嗎?」強調帳目都是由助理保管、記帳,有哪個貪汙的人會如此費工做這件事?自己絕無不法意圖。
至於被指用公積金洗頭6次、每次150元,高虹安則苦笑說,在立法院1年洗頭一定不止6次,「我為何要選擇性貪汙?」自己絕對是公、私分得清楚,在帳目上的絕大部分是公務性支出。(轉貼到此)

節目上高虹安對自己的冤屈侃侃而談,言詞犀利,邏輯清楚,實在是一個優秀的人才。並在對談中,對受累助理深表歉意,不斷幫助理說話,說他們都是戮力從公,所得無論是薪水或加班費,都是他們合法應得,絕對不是詐領。並強調檢察官指控詐領,應有舉證,不能只憑自白。

要知道立委助理的加班,不同於工廠作業員或打卡公務員,有卡鐘為憑,而是平常從一大早工作到很晚,又要隨時跟著委員行程,周休或例假也不一定能休。那檢察官該如何舉證?假設是打卡的人就很簡單,只要抓到他找人代打,或是沒打卡報加班,還是外出說在加班,被抓到去看電影之類。但立委助理不能這樣抓,應該是該助理這個月報滿加班,結果被抓到人在國外..但可能是幫立委考察,有傳LINE或寫工作報告,最好的證據就是這個助理昏迷住院,仍報滿加班,那就罪證確鑿了。

當然更不能如高所說,「不能說後面把錢捐出來,就否定前面有做過的工作努力」。僅憑助理捐錢,就認定這些助理沒加班,再把報滿的加班費視為詐領浮報。要是照檢察官這樣的邏輯,小英跟賴清德更是詐領浮報一個月的薪水,我有鐵證如山:

土耳其嚴重震災 蔡英文、賴清德捐出1個月所得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對於土耳其發生嚴重震災,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今(9日)表示,蔡英文總統及賴清德副總統將會分別捐出1個月所得,盼能盡一份心力,幫助土耳其盡速重建家園。

檢察官還不快快起訴?笑死。

既然如此,問題就回到這些受人利用自白認貪的助理身上。我的意思是,他們接下來的路可能會怎麼走?畢竟有兩個不認貪的助理,一個是前男友因沒回捐不起訴,另一個是公衛文有回捐重罪起訴不給減刑緩刑。那麼,當他們上了法庭,可以翻供說我沒詐領加班費貪汙嗎?會因此被告偽證罪嗎?經查:

刑法第168條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刑法偽證罪。

這些助理都是被告,不具證人、鑑定人、通譯的身分,那就不發生偽證罪的問題。我請那些骯髒的側翼別再造謠翻供會有偽證罪要關七年了。

為什麼被告沒有偽證問題,還涉及一般常識,就是既然是被告,像這裡是貪汙被告,還有其他甚麼殺人放火,幹更大壞事的被告,這些人連更骯髒的壞事都幹得,怎麼能相信他的的供詞一定是真的。這也點破那群骯髒側翼,把貪污助理偵查不公開說的話,到政論節目大放厥詞,再藉以抹黑攀咬清白無辜的人有多可笑荒謬了。

再來,就是這些助理屆時該如何翻供呢?我遍查白色恐怖國史館的檔案,有一個人也是被當時恐怖的司法抓到,

不捨父遭指「爪耙子」洪喊告 點名溫紳
提告對象點名溫紳,這位名最最近臉書常討論「沈振南案」,16日貼出當年洪子瑜問訊的自白書,在政論節目上,針對裏頭一句「洪子瑜自稱受人利用」,讓更多無辜的人被牽扯,父親被形容成「拉耙子」,洪秀柱無法接受。溫紳:「沒關係啦,她要告就告,筆錄是國史館的東西,又不是我發明的。」

我把洪秀柱提告聲明節錄於下:

為了提告,我必須重閲父親牢裡的筆跡,法院判決時的筆錄,33歲正值壯年的父親在法院喊寃、控訴檢方恐嚇以刑求取得自白。那對我,有若一場酷刑。曾經傷心父母逝去的我,此刻只能向上天説:爸爸媽媽,對不起。還有告訴自己,幸好他們已經離開,走了,不需要再親身經歷這一切。我仍相信善良的台灣,我盼望殘忍的言論,到此為止。我盼望。

這樣大家看到了沒?一上到法院,假設沒貪汙而是受人利用的助理,此時就可以大聲喊寃、控訴檢方恐嚇以重罪不給減刑跟緩刑來取得自白,給自己找回一個公道。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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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7976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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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醋
2023/08/18 20:42
翻供會不會形成偽證我不知道,但官司肯定要沒完沒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