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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 09:04:08瀏覽645|回應4|推薦13 | |
5億高中生墜樓/北市議員指同婚是謀財害命管道 青民協轟欠缺邏輯 欠缺邏輯,那補些邏輯就好。青民協認為:同婚專法通過前,異性假結婚詐取遺產、保險金的事件也所在多有,並非因為同婚專法通過後,才有這樣的犯罪手法發生。 這是錯的。第一,這樣的犯罪手法還只停在假設階段,並非事實。第二,的確,異性假結婚詐取遺產、保險金的事件所在多有。但若第一成立,這個案子是同婚專法通過後,被用來謀財害命的第一樁。故依此假設,「同婚是謀財害命管道」邏輯毫無錯誤。 簡單整理一下5億高中生墜樓的更新。 第一,有人估5億房產在小英德政下,現值有12億。人的心是這樣的,窮人五千塊就可能殺人。但有錢人要叫他為錢殺人,5億會不會?這還難說,但12億呢? 第二,既然提到小英德政,一定要談到這個脈絡, 黃安批愛滋病患爽用健保? 疾管署澄清 此事真假不知。但若黃安說假,按說之後曾多次進出台灣,早給小英抓去關了。假設是真的,造成的效果除了大家健保要漲價,還召喚全世界的同性戀來台灣,台灣同性戀大爆炸...大家知道,同性戀不會生吧?於是台灣新生兒口大減,中央社說: 台灣新生兒去年全年僅13萬8986人,創下歷史新低,而今年1月新生兒1萬948人,折合年粗出生率為千分之5.54,較去年同期減少2189人,也比去年12月減少1230人。 接下來許多連鎖效應,像是國小減班,各級學校關校併校,大學倒閉,勞保破產,都是符合邏輯的推論。 然後,小英德政之二,就是標題說的同婚是謀財害命管道..中間的那個「同婚」。大家一定覺得奇怪,不是老百姓公投反對嗎?但是大小姐不同意..反正此時政府又突然非常尊重中華民國這部破憲法,明明憲法規定的是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兩岸互不隸屬。大小姐偏偏要改成是兩國互不隸屬。但公投一反同婚,憲法又突變成至高無上,高過全體百姓的意志,把大家的公投莊孝維。由大小姐..小英...那個蔡政府說公投結果牴觸憲法無效,於是她也不管那過去幾十年,應該說自有憲法以來,反同婚全都在牴觸憲法,有誰要先抓去槍斃這樣的事,橫柴入灶, 同婚就過了。 但小英還有德政之三,我認為這是所有有錢人家的孤兒寡母,可憐孩子都該知所警惕,或是有識之士該提早修法防範的, 立院三讀》 同性婚姻者可共同收養子女 這樣大家總該知道小英的立法院成天,福國利民法案不做,專搞同婚害死別人家死不完孩子的可惡(誤),蛤?我是說這個同婚收養法案德政,我們可以從【同婚是謀財害命管道】這個新聞往下推,也就是假如某男把某12億男高中生騙去同婚,說這是在教他理財。那當然可以在路邊隨便找兩個路人,騙說他們的同婚不被祝福,拜託路人作偽證, 咳,此案之後,應該所有同婚,都不會被路人祝福了吧?沒由來沾上人命官司,真是倒八輩子楣。日後設若有人繼承12億,自己一毛錢都沒沾到,那更會嘔死。 但是從這個案子可知,只要某男抵死不認,拖到小英把男高中生的唯一親人,他媽媽遣返,大家又都漸漸遺忘後,或可就順利繼承12億。但小英這個德政之三,可以給我們一個啟示,就是若要快點拿到12億,還可以去路邊撿一個嬰孩,最好是重殘,你懂我的意思。除了表現得很有愛心,日後養不活也不干他的事。那麼,此時所有對某男「同婚是謀財害命管道」質疑皆可休矣。 遺產都是這個收養的路嬰,不知它是男是女,反正也不重要...誰還敢說我謀財害命? 然後拿出一點點錢,託給專業養護機構去養。都有12億,真的也可以做點慈善,做點愛心了。 第三,法醫高大成說是低樓層,只斷右手,沒熊貓眼。但正牌法醫說是高樓墜下,顱內出血,全身骨折。兩者差異在正牌法醫是第一時間看的,高大成是看冷凍過的。根據這幾天的新聞,我們可以用邏輯方式處理,中時新聞網報導: 圓通路65歲江姓婦人長期患有眼疾,精神狀態不佳,今天下午3時42分疑自4樓墜落。泰和街25歲徐姓男子今天中午曾向家人吐露心情不好,下午3時47分疑從住家頂樓12樓墜落。2人送醫急救後,不幸宣告不治,墜樓原因警方已在深入調查。 有低有高。還有更多跳樓的,大多是從高樓,有15樓或其他樓層,只要去找都找得到,可以跟男高中生的死狀做比對。是高樓或低樓跳死,用科學證據說話。假如這還不夠,可以先冰個十幾天,再跟冰過的男高中生比對也行。設若是高樓,還有是否被推,被抬出去丟;或是永康那個超商店員,雖是自己跳下,但也是剛好有另一人在場...呀,假如那個壞人有多讀點書,或是多關心小英德政,曉得先去同婚,不就沒事了(誤)。 說到這裡,差點漏了小英給18歲男高中生最後的德政, 民法下修成年年齡至18 歲,自2023 年起,年滿18 歲可以獨立至銀行開戶、辦信用卡、開公司、報綜合所得稅,但也有些事情須年滿20 歲以上才能做。 立法院在109 年12 月25 日三讀修正《民法》,將成年年齡下修至18 歲,並設定緩衝期,自今年(112年)1 月1 日開始施行。 其實這段我不是很懂,不是說18歲公民權修憲案公民複決沒過嗎?不過從前例同婚修法也未過可知,只要是大小姐叫你不要買的,慈濟來也不能買。但大小姐想過的,管你公投還是複決怎樣,就是要過。於是,在5億或12億遺產,阿公爸爸剛死,媽媽是人球,在台舉目無親,又少不更事,偏偏剛滿18,如此因緣俱足的情況下,輔以小英三達德,同性戀是日常,同婚要被祝福及同婚可收養小孩(可惜沒用到,下次記得用喔)。成就這一樁離奇的超完美同婚案。天底下要說謀財害命者,莫如大小姐阻擋疫苗,但單一事件謀財金額高到如此嚇人,則非此同婚案莫辦。謀財,是確定的,但究竟是誰害了男高中生的命呢?是阿公爸爸?大小姐?還是同婚夫?那就難說了。 附此一敘,全案龍套但至關緊要的路人,也有故事, 30歲以下年輕人「看侯友宜像路人」 蔣萬安吐4字回應 XD,我還以為是「不被祝福」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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