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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公然侮辱張顯耀是害蟲!
2014/08/29 12:40:59瀏覽2129|回應17|推薦12

喻張顯耀「害蟲」 綠:馬總統公然侮辱
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今日說,馬英九總統拿「害蟲」比喻張顯耀,如果依照馬總統的政治上「無罪推定」邏輯,張顯耀目前在法律上推定無罪,卻被以「害蟲」比喻,馬總統將構成「公然侮辱罪」。

先還原馬的說法:比喻張顯耀是害蟲 馬力挺王郁琦
總統馬英九今天用大樹比喻兩岸關係,認為一旦在樹上發現有害蟲,一定要以啄木鳥的態度把害蟲找出來,除掉害蟲。
馬總統下午與媒體茶敘,他說,現在檢調機關已將案子列為偵字案進行偵查,在這個過程到現在為止,他覺得王郁琦的處置是正確的,也是適當的,「因為有這種事情發生,不能假裝沒有看到,也不能夠包庇、縱容,一定要依法處理」。
馬總統表示,兩岸關係就好比一棵大樹,從樹苗慢慢長大,一定要有園丁不斷給它澆水,甚至於要施肥才能夠長大;但一旦在樹上發現有害蟲,一定要以啄木鳥的態度把害蟲找出來,除掉害蟲,這棵樹才能夠正常的發展。
總統說,對兩岸關係不會是因為有1個害蟲,就讓它發展不了;但是一旦有害蟲,就不能夠忽視,「我們是抱著這樣的態度來看這件事情」。
他表示,兩岸關係從6年前他上任後,已經一步步地制度化,相當程度地常態化,「所以不會因為這樣一個事件就受到影響」,相關的聯繫、協商都還在進行,所以一定要秉持這樣的態度來看待。
因此,「我們也認為,陸委會王主委沒有必要去職」,馬總統表示,因為到目前為止,王郁琦做的都是正確的。

好的,我在【賣台之徒、大樹與害蟲之謎】留言說:

這篇的標題想好,就叫【馬英九罵張顯耀害蟲是公然侮辱要關20天!】我打算拿馮光遠罵盛治仁人渣公務員要關20天的公然侮辱案【馮光遠判刑太重】來比較。這種題目非常難寫,主要的問題不在馬總統有沒有公然侮辱(這不必解釋,如果一般人早就被告到外太空了),而是我如何把兩個相同涉及公然侮辱的案子,做出天差地別的分析,一個認為判太重,一個認為該判20天(其實如果把張顯耀被蔡正元傳出想選立委,用【意圖使人不當選】罪來辦馬總統,應該跟李文忠一樣關八個月,褫奪公權三年),我想起滿清末年,國父與梁啟超吵架,一個說要革命,另一個要保皇立憲,後來建立民國後,袁世凱復辟當皇帝,梁啟超竟然寫了一篇【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把袁世凱活活罵死。

那..就接著往下談吧。今天我們回看民國初年的歷史,真的覺得梁啟超是個偉大的人物(他的兒子梁思成與兒媳婦林徽因也是,更多史料請參銀正雄8/19【「權貴之子」的一生傳奇】),梁啟超與國父一開始雖是為了如何富強中國的國體問題大吵一架,但是清帝遜位後,國父創建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卻被袁世凱私人野心破壞,想搞回帝制,自己當回皇帝。此時梁啟超卻不再支持君主立憲,反過來狠批袁世凱復僻像個狗屎豬糞的人渣,把他罵到掛點,距袁稱帝不過六個月。我們不會就此說梁啟超反反覆覆像個小人,怎麼一下子要君主立憲,一下子又罵人家從民主共和復辟回帝制,是顛三倒四,自打嘴巴。因為在清末政府腐敗的當兒,提出任何對策都是可受公評與討論的。但是一旦確立民主政體能使國家有希望,任何想破壞國家前途的人,管他是總統還是皇帝,梁啟超都會挺起春秋之筆,把他一路罵到死。

我在【馮光遠判刑太重!】曾評論馮光遠被盛治仁告公然侮辱判刑定讞的案子,作為國父創建,袁世凱一度破壞,被梁啟超罵回的亞洲第一民主國家,基本上它是該保障人民有思想的自由以及言論的自由:這還包括了贊同言論的自由與反對言論的自由,也就是說可以給官員允痔吸膿,逢迎拍馬。但更重要的是反對的自由。

比如我們可以罵馬總統人渣,這在民主國家是可以的。甚至我們可以說要吐他口水,這也是可以的,這些都是憲法所保障思想與言論的自由。但是我們不能真的去吐到馬總統,這樣就成了行動,在民主國家,就算侵犯他人的身體,是種犯罪的行為。所以我們會禁止人們吐馬口水,如果有吐,那就依照他造成馬的傷害裁罰,好比賠他一件新衣,或是幫他去薇閣洗澡買單。可是在白癡一般的假民主國家,會把馮光遠單純評論社會不公義的事就關押的地方,卻會拿著雞毛當令箭,以為禁止吐口水,與禁止說要吐口水,禁止想要吐口水是同一件事。欸,真要達到禁止說與禁止想,那非得要靠羅織經,武則天養的惡狗來俊臣、索元禮與周興搞特務治國才行了。

那麼到底馮光遠評論夢想家的貪腐事蹟,兩億三千萬的民脂民膏給馬總統的貪官們浪費掉,說法院認證名譽跟狗屎豬糞同高,卻不能說是人渣公務員的盛治仁,因而被判刑20天拘役,撇開法官判決書自相矛盾的文字不論,天底下哪有一種官員,可以名譽同狗屎豬糞,卻不等於人渣公務員的呢?就是所謂公然侮辱,到底馮光遠是犯了怎樣的罪呢?也就是說,當馮光遠說完夢想家有公務員是狗屎豬糞,人渣公務員之後,有誰的身體或其他個人的權利受到損害,並可提出來當成證據呢?難道狗屎豬糞的名譽還有受損的可能性嗎?所以對於馮光遠的這篇評論,不會有任何人或公務員受到身體或其他方面的損失,事實證明,盛治仁也沒有因為馮光遠的這篇評論,造成他任何不良影響,還是有著拿行政院開發基金蓋旅館的二次金改金控大財團開的旅遊集團請他去當總經理,渾然不顧他在夢想家醜聞裡臭名遠 播,審計部與北檢不起訴書說明在案,也毫不在乎他本是政治學者的出身,一下子就為他張開黃金降落傘,破格拔擢跳空直升到集團的頭幾號人物。

也就是說,搞不好馮光遠的評論還讓他日進斗金,夜進斗銀,大富大貴,百子千孫的有喔。

如果說馮光遠光是這樣說說盛治仁是狗屎豬糞人渣公務員,害盛治仁難過到流眼淚,茶飯不思,也無心工作,成天上法院,總經理當不成,那我說,欸,把我對民主的標準降一百級,把馮光遠直接拖去槍斃都可以。但是馮光遠寫完這篇評論,反而是他法院跑不完,作為一個社會觀察者與對公益事件的評論員,還是只是一個單純有誠實納稅的老百姓,對於自己民脂民膏被貪官揮霍到離譜境地提出質疑,這原是天經地義的事,全世界哪有任何一個自稱是民主國家的,敢關這樣的人一天?我敢說是一個都沒有。所以我說馮光遠判拘役20天是判刑太重,馮光遠案根本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該判無罪。他要乖乖進去關20天,只能說是惡犬成為主流,是郭董媽媽說的,被野狗(台語為阿告)咬了,不想咬回狗而已。

(重貼到此)

以上說明了我認為馮光遠罵盛治仁人渣公務員是判刑太重的原因。但是馬總統也罵張顯耀是害蟲,雖然還未被告,法院也沒判刑,怎麼我卻反過來說馬英九罵張顯耀害蟲,是公然侮辱要關20天呢?這裡有三種看法,第一種看法是馬總統把張顯耀比擬成害蟲,還呼籲要用啄木鳥的態度把他除掉,這是黑幫老大在呼喚邪靈殺滅叛徒,不是教唆殺人,也起碼有恐嚇的問題,設若張顯耀因之不明而死,馬總統就是最大的嫌疑人。關於這個看法,容我在下一篇跟馬面案來一起談。

第二個看法,則是若依照馬的法院判馮有罪該關20天的判例,馬總統公然侮辱張顯耀是害蟲當屬有罪無疑,有人也許會拗說馮光遠是直接罵盛治仁貪腐花光夢想家兩億三的民脂民膏,「盛治仁這不知所云的人渣公務員」,那是直接罵盛治仁是人渣公務員。可是馬總統只是用骯髒的話術,指桑罵槐,任誰只要不是白癡都知道他在罵張顯耀的方式,事後派走狗硬拗非指特定人,暗喻張顯耀是害蟲,「啄木鳥得而誅之」。這裡大家不知道發現了沒,如果馬的法院有一致性,馮罵盛「人渣公務員」也是比喻,盛被罵時別說不是人渣公務員,他根本連公務員都不是了。

所以馬的法院應該認定比喻的也要照算。

況且馮光遠罵的是人渣公務員,這個比喻再怎麼說,還是把盛當人,還有人格喔,法官才說果然有妨害盛治仁的人格。可是鄉親啊,馬總統罵張顯耀,有把他當人嗎?不,甚至他沒把張當禽獸畜生,而是再降一級,每況愈下,道在屎溺的把張顯耀罵成了蟲豕害蟲,這罵得可比馮光遠不知道兇了幾個數量級了。

Z>B,蟲豕>畜生>禽獸>人渣,故證馬英九罵張顯耀害蟲,是公然侮辱要關20天(以上)。

但是這難道不能叫做言論自由嗎?這可要回到最根本,民主國建立的環境上看了。在一個專制極權特務人渣治國的滿清統治之下,只要敢罵政府或官員被聽到,馬上會被抓去當成革命黨殺頭的。所以創建我們中華民國的先烈們,就擬出一個憲法保障人民有百分百的言論自由,這是專門指人為刀殂,我為魚肉的老百姓,毫無反抗之力的時候,唯一僅剩動口的權力或武器..當然,把言論當成武器,還是真的很好笑。從這段立國立憲的經過我們知道,原來言論自由是保障老百姓對手握大權的政府官員提出質疑時用的,啥?那官員對老百姓要用甚麼武器?噗,你不會看馬傻就知道,他可以用貪汙,修法除罪貪污,近毒美牛,搞核四,漲油漲電,惡整國教,興廢證所稅,回復18趴,再回復軍公教退休年終獎金..啊,武器實在太多了..啥?栽贓匪諜或構陷監聽?這些武器不是拿來對付老百姓的好嗎?欸,殺雞焉用牛刀呢。

現在請大家再看一次馬總統要被告的法條: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鄉親啊,如果馬總統罵張顯耀是害蟲這樣還不叫做公然侮辱?甚麼才叫?

.

後記:看看馬傻這個害人精,另外一個洩密案害慘多少人..

黃世銘洩密案 法官緊追「後續偵查作為」疑點
高院審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昨天傳訊特偵組檢察官楊榮宗、鄭深元。承審法官沈君玲不斷追問,為何當時尚未結束偵查,就確認關說案僅涉行政不法,並決定向總統報告?為何黃交給總統及行政院長的專案報告均提及「後續偵查作為」?楊、鄭一度語塞,黃說「可能事情太久了,證人忘了。」

我對馬總統罵張顯耀是害蟲的第三點看法,就是如果把蔡正元落井下石爆料張顯耀想選立委一起併進來看,馬總統這裡顯然又犯了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比較的案例,是李文忠因此罪被關8個月..【馬總統的政治追殺...

李文忠說:『我的對手當過市民代表、縣議員、市長,他選舉都用傳統方式,也就是買票方式,他還有一個太陽餅弊案,我的清廉則經過考驗』
他那個偉大的國民黨對手,有沒有太陽餅弊案在審判中呢?答案是有的。所以一審法官判了無罪,理由是:盧嘉辰確實因太陽餅弊案而被檢方偵辦,他的部屬也被起訴,可見李文忠所言並非憑空捏造,而且他的言論與公眾利益有關,應受保障。
盧嘉辰不服上訴,二審法官改判李文忠有罪,理由是:李文忠發表言論時,太陽餅弊案尚在偵查中,他指控對手買票顯屬憑空杜撰,也是基於真實惡意,再加上他有妨害名譽前科,因此判刑八個月並褫奪公權三年。
這一回換李文忠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卻將他的上訴駁回,三審法官不但支持二審見解,更新增了一項有罪理由:李文忠的言論屬於「陳述事實」,而非「發表評論」,與言論免責無關。

有網友短評馬總統拿大樹啄木鳥與害蟲比喻張顯耀的新聞,網友說:

0test1 發言於2014-08-28 23:18:25
這篇作文 應該給他個 急救章的 諒解眼光
來玩弄
玩弄
啄木鳥 這典故 不知道 哪個生物學的文盲 想出來
害死個 馬金二愣子滴
啄木鳥 想必不知道 啥叫替啥木 啄害蟲
啄木鳥 不過就是餓了
找個軟木爛木 找他個蛋白質 吞了罷了
哪有啥 害蟲 除害蟲 的半點想頭
馬金這二愣子團夥裡 肯定有 毀諜
俺桿打包票
要不能吃這篇漏洞百出 一目了然的 敗筆錯誤嗎

李文忠只是把太陽堂弊案說成了太陽"餅"弊案..馬傻這裡甚至像個生物白癡咧,還有李文忠發表言論是,太陽堂弊案尚在偵查中,那麼馬傻的害蟲比喻..來,大家一起說,

張顯耀假共諜案才正要偵查啊!

馬傻把張顯耀假共諜案比喻成啄木鳥啄大樹的害蟲,可是在自然界根本沒這回事..啄木鳥肚子餓起來,會死到哪隻蟲都沒人知道喔,所以馬傻指控張顯耀是害蟲顯係憑空杜撰,也是基於真實惡意..喔,對了,馬傻的這段談話,都是在陳述事實喔,因為現場沒有一個記者跳出來說他完全在瞎掰(誤)..做評論唷。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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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8/30 05:01
蔡正元是個謎,他背後有一股強大力量,連金溥聰都不敢惹他,否則以

他眾人匴的行為,早就出大事了..

fate
標準的厚黑學....必要時,得黑吃黑,保全自己重於一切!
2014/08/29 22:24
馬英九集團下一步只有一條路可走!
私下跟張顯耀和解
結束這場鬧劇
張顯耀當共諜,不意外
馬英九當共諜,也不意外
誰管你當共諜不共諜
事情處理成這樣難堪
就讓台灣人民夠反感了
據說是長期就懷疑張顯耀了
還讓他幹這麼重要的職位
搞到現在,連交保都不必
除了顯示,馬英九集團真的甚麼事都不行外
還很明顯的有包藏禍心的疑慮

不平則鳴
2014/08/29 21:23

張顯耀想選立委--------張顯耀想選立委何罪之有?Jun5238要選立委亦可.為何叫落井下石????為何馬總統這裡顯然又犯了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加上如果在段文字裡不讓人誤會你的意圖.


456
2014/08/29 19:04

駡他是害蟲~~剛好而已。

難道5238的主子 小江青蔡英文在駡人你自已不知道?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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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9 18:08

大學教授被控貪汙案皆緩刑
19名國立大學教授、副教授和研究機構研究員,2011年間向國科會、國衛院申請專案研究計畫後,涉嫌與新北市國揚儀器公司業務員勾結,拿不實發票或浮報器材金額核銷研究經費案,彰化檢方在2012年12月底依貪汙罪起訴,震撼學界和校園。
經1年半審理,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下午4時宣判,涉案教授大都被判刑2到3個月,都可緩刑,法官是參考最高法院參考最高法院見解,認定非公務員,且無再犯之虞

鄉親啊,這如果不是人渣治國的垃圾司法,甚麼才是垃圾司法呢?本來還演齣戲,說是要給貪污教授除罪,偏偏漏寫了"教"字,立法與行政互派不是,除罪不了了之,這下倒好,搞了半天,只要馬傻的司法自己開會決定這樣不叫貪污就行了,啊敢問這種貪污行為,難道吃去的不是納稅人的民脂民膏嗎?這種司法有沒有變相瀆職圖利特定人呢?一般人,真的不是公務員的,好比阿珍,要不要比照辦理呢?更神奇的是,就算不能辦貪汙,敢問拿假發票報帳,這不叫詐欺或偽造文書罪嗎?根據黃琪案的判例,這種微罪是一罪一罰,偽造一張發票要關三個月,這樣隨隨便便加起來,沒有關個15年也有20年,還可以緩刑嗎?大家看到沒?這就是馬總統人渣治國,用司法來強姦立法,一百多個立委以及行政,毀憲敗國活生生血淋淋的例證


不平則鳴
2014/08/29 17:44

我對馬總統罵張顯耀是害蟲的第三點看法,就是如果把蔡正元落井下石爆料張顯耀想選立委一起併進來看,馬總統這裡顯然又犯了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哈哈哈,2014年9合一選舉登記日為九月一日.  完成登記的才是候選人. .而且爆料的是蔡正元,跟總統發言不知有何關係????版主裁贓總統再記一筆.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8-29 18:13 回覆:
不兄,我不是說如果把..嗎?所以我才寫在後記給大家分析一下呀。要不然蔡正元這招落井下石之陰狠,知道厲害的人太少,不就太可惜了?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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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9 15:55

這個總統怪話也很多..

總統:提倡和平不代表不重國防
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台日漁業協議」、兩岸關係和緩近來受到國際社會極大的肯定,「和平是普世價值,但不代表不重視國防」。

事實上我才剛說..總統:

特權才是你踏馬的普世價值啦!

                                  8

所以當你要叫匪諜跟共匪談賣台,反對的人就差點給江宜樺派人打死。當你跟匪諜翻臉,要把匪諜推下海裡..高雄人死傷三百多人,你只花三分鐘打發,事關你對人生殺予奪的特權時,你就花七十分鐘鬼扯瞎掰,在全世界都罕見,你說張顯耀像隻害蟲,然後好像暗示你的特務那樣的..要搞一個啄木鳥專案,把害蟲除掉,因為他已然妨礙你特權的行使,然後你才能滿臉堆笑,嘴邊濺洙的跟世人推銷提倡你那個奇怪的和平。


303101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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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9 15:45

如果:

啄木鳥 不過就是餓了
找個軟木爛木 找他個蛋白質 吞了罷了


>
那叫 白蟻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8-29 15:59 回覆:
找到軟木爛木裡的白蟻(蛋白質)來吞,是啄木鳥生存的法則。當然,有的啄木鳥愛啄硬木,因為白蟻或樹蠳會跟啄木鳥共演化,把樹木用化學物質搞得硬一點,鳥喙不夠力的弱啄木鳥就會物競天擇,剩下來的就是專啄硬木的,從而使人誤認啄木鳥愛啄硬木。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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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9 15:44

張顯耀被搜索、約談後由檢察官諭令請回,是認為稍早對張限制住居的強制處分,足以確保後續偵查,搜索後沒有增加其他強制處分,不代表張的涉案程度已由高轉低。

這是甚麼怪話?那聲押不就是「不代表張的涉案程度已由低轉高」嗎?說起來,這個國家可真是被這群不學無術的法棍害慘了,一點基本邏輯都沒有,告訴大家真正的原因是如果辦洩密案,依照警大教授吳裕璋大規模集體洩密給共匪的案子,是罰金18萬,我請哪個不要臉的檢察官聲押看看?張顯耀主動就訊代表不會逃跑,我請哪個不要臉的檢察官聲押看看?就算馬派人辦得更重一點,還是七年以下的輕罪,

我請哪個不要臉的檢察官聲押看看?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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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9 15:27
6樓. 雅飛,什麼[不好意思,打擾一下]?...廣告打擾一下,字也少一點,密一點...

一洗就是12吋,自自己版裡又什麼都沒有,是來亂的嗎? 還是特別事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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