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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9 11:29:47瀏覽2122|回應39|推薦4 | |
因為韓國瑜始終拒答,在沒更新資料出來前,還是只好沿用朱立倫笑話他的.. 【韓國瑜買房爭議? 朱立倫:只能笑他買房付不起房貸】 現在我們大概可以描繪出一個輪廓,台肥豪宅,是韓國瑜等三人去買,另兩人打官司一贏一輸,小賠或大賠出場。而韓國瑜雖自稱賠了兩百萬,但是根據新聞整理,韓是在貸款發生前把豪宅脫手給下一位,不發生貸款五成,台肥補上兩成的問題。可是韓又努力的叫台肥補他兩成,現在有一說是幫下一位減輕壓力,這讓我想到韓國瑜的農舍不也這樣,在違建問題難以解決前,賣給別人,唯還是由李佳芬發函給內政部要求解釋, 高雄市長韓國瑜的太太李佳芬因農舍違建案向內政部提起訴願,並移轉所有權給陳女士承受訴願,內政部今天對此表示,違建情事明確,經召開訴願審議會議決定「訴願駁回」。 農舍案如今看來並不樂觀。通常依照庶民常識,這類有爭議的物件,最好不要製造別人麻煩,如果可以捐就捐,不能捐,要拆就拆,直接賣給別人,不是在害人嗎?回頭看豪宅案,接手的人實價登錄不到7000萬,好像是6950萬,那就規避掉打房政策實際售價7000萬的門檻,可以貸款7成,無須台肥貸出的兩成。 所以這兩成應該不會給接手的人,那就該是韓國瑜拿去,可是韓國瑜已經賣了,不繳房貸了,也不需要這兩成,這其中還有公司法的限制,大概是說公司不得借款給個人,無論如何,假如韓國瑜拿了這兩成,拿來繳給台肥當預售屋的交屋前款項,相差應該不會太多。那就又產生一個新問題,就是這樣一來,即不須把好好的,還在繳貸款的內湖豪宅賣掉,讓一家子餐風露宿(形容詞啦,不過很多庶民朋友買房沒算好,確有此可能,或是買到某合宜宅的,就算再怕地震,還是得硬著頭皮去住),好得到一筆鉅款去買南港宅的權利。 以上這些,都有待韓國瑜開誠布公向社會說明。以他這兩天還在插科打琿,還在說自己才該去按摩院紓壓,又說國家機器打壓,還有啥個資法的問題,那個是告訴乃論,你不告叫國家怎麼查?傻傻跑去查不就真被贓到:「抓到了齁,我就說有國家機器的咩」。何況這裡的個資法通常會跟洩密罪一起告,馬英九洩密案就是這樣,被柯建銘告洩密跟個資法,中間一度被判有罪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唯最後仍以無罪定讞告終。這是甚麼意思,就是為了國家更高的目的,沒人會關心個人雞毛蒜皮的損失。比如小孩被不慎關在車子裡,就不會有人在乎車窗是不是要打破這樣的個人財產損失。韓國瑜當然可以提告個資法,但最好要指名告誰,以免曠日廢時..可是豪宅案還是該說清楚講明白。 我自己則是想出一個解釋,或是解套的方法,也許韓國瑜不是買來自住,也非炒房,而是斜槓中年,兼職的台肥售屋業務,反正彼時仍失業,北農總經理還沒缺,那要如何幫台肥賣豪宅呢?就是先拿一間牌價7200萬的豪宅,台肥自出兩成,給業務一個權利,然後業務找到真正的買主,說他繳不出房貸,要降價到6950萬,這樣買主還可以拿到7成銀行房貸,依照仲介慣例,台肥應該支付業務4~6趴的佣金,那就大概是200多萬,但是韓國瑜不好意思拿,就這樣賠了200多萬。 所以這只是賣房子的一個花招,韓國瑜不是要買豪宅,或是買來自住,還是投資炒作,那他就還是個庶民,是個沒買到豪宅,還把農舍跟本來豪宅通通都賣光的庶民。台肥借出兩成,過了一手,錢最後也還留在公司,不是出借給個人,沒違反公司法。買家既省了兩百多萬,還能貸到七成,沒有損失。這是我設想方方面面,最能圓之的腳本,沒有買賣紅單,AB單的惡質業務從中取利,只有個曾心存善念的失業中年,一腳踩著市長位子,一腳出來選總統,一喝茫總會尿溼雙腳的娛樂我們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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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