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8/04/26 10:17:05瀏覽920|回應6|推薦2 | |
與其幫學生創業,不如幫自己創業一點點。---jun5238 一句話,道盡今日台灣百姓的悲哀與無奈。記得舊教長卡管失敗去職,蔡正元預測會來一個比小學校長學術水平低的,我猜應該是幼兒園園長,或者是吳音寧的家長之類,不過以上全都猜錯,蔡英文偏偏用了這麼個滿是爭議的人物來當新教長。當他諸多爭議之一的專利權案爆開,李家同問,學校買車可以登記給校長嗎?李豔秋更直指學校若不知情,這就是剽竊!這讓我想起伊索寓言裡的小偷跟他的媽媽, 有個小偷和他的媽媽住在一起,當小偷小時候偷小東西回家,媽媽都加以稱讚。但是當鄰居質疑:「不是在當小偷吧?」的時候,媽媽卻說是鄰居不安好心,見不得小偷好;小偷很快的長大,果然偷了大東西,還被逮到。被槍斃前,小偷要媽媽附耳過來交代遺言,卻一口咬下媽媽的耳朵。「如果不是你沒好好教,我今天也不見得就死。」 我一直在想,到底借名登車,與剽竊專利變小偷的想法何來,原來啊,冥冥之中,老天爺都有偷偷的告訴我們唷, 借門號抽中汽車法警同事鬧上法院高等法院丁姓法警向吳姓、鐘姓等多名同事借手機門號,參加電視節目抽獎,果真抽中價值一一九萬元轎車;因丁負債,他請吳代為領獎並將車登記在吳名下,車輛則自己使用,不料吳離職後叫拖吊車將車拖走,改登記在妻子名下,雙方互告纏訟;新北地院昨依竊盜罪判吳姓夫妻各四月徒刑。 判決指出,二○一一年電視節目「豬哥壹級棒」舉辦「看豬哥開名車」手機傳簡訊抽獎活動,獎品是價值一一九萬元的「Volvo S40」轎車;丁姓法警為提高中獎機率,又要規避妻子在電視公司任職不能參加活動規定,和吳姓、鐘姓法警等多名同事商借手機門號參加抽獎,結果節目抽中鐘姓法警的手機門號。 丁因有債務問題,擔心車輛登記自己名下恐面臨追債,向吳姓法警商量,由吳代為領獎及辦理交車手續,車子借名登記在吳名下,實際仍由丁使用。中獎的十一萬餘元所得稅及汽車牌照稅、燃料費、保險費、ETC通行費等,都由丁繳納。 吳後來離職,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凌晨,和妻子找來拖吊車,到丁平日停放車輛的停車場,將轎車拖走,把車過戶到妻子名下,並變更車牌號碼,至今未歸還。 丁、吳二人因此決裂互告,吳控告丁侵占,檢察官不起訴;民事部分車輛所有權爭議,高雄高分院也判決丁勝訴,丁擁有所有權。丁另控告吳姓夫妻竊盜。 法院審理時,吳辯稱自己才是真正中獎人,但鐘姓等法警到庭證稱,當年曾借手機門號給丁參加抽獎,中獎是鐘姓法警門號;法官依證人證詞及車輛費用繳納收據,認定確是借名登記在吳名下,吳姓夫妻拖走車輛據為己有,竊盜犯行明確。 (轉貼到此) 這個新聞說的是一則借名抽轎車,法警變成小偷的奇情故事。而我也用一句相同的句型做註腳,那就是: 與其幫公司抽獎,不如幫自己抽一台轎車。(噗~好笑的是從新聞看不出公司知道不知道) 果不其然,今日最新報載,蔡英文要率同他的小偷內閣一刀把管爺卡擦掉。告訴大家,一點都不用太詫異,好嗎?事實上,我早在蔡英文沒找園長或家長來當新教長,而是找個專偷學校專利權的校長來當(假如他沒偷,那蔡英文就該讓他學管爺,等釐清爭議再上任,而不是像這樣橫柴入灶,愈爭議愈上任),就知道管爺這趟死定了,培根說, 人的思考,取決於動機,言論取決於學識,行動取決於習慣。 是故蔡英文跟她的小偷集團(賴清德則是個誠實的騙子)若要卡管,小學校長或幼兒園,吳音寧的家長們皆不可靠,真正可以相信的,還是,來,大家一起說, 把學校專利權拿去偷開自己公司的校長。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