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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言論自由最倒退的一天
2014/02/10 13:26:02瀏覽2886|回應35|推薦26

台灣言論自由最倒退的一天」全文
【異言堂╱綜合報導】
    
自從北市中正一分局約詢異言堂天地有政氣部落格格主Jun5238,調查其貼文妨害名譽司法個案以來,已經進入第五天。經過五天的思考,我決定發表這一分沉痛的聲明。

軍人退伍作家兼聯合,中時兩大報系政論名家銀正雄,為了馬王政爭,發起史上最大立院趕豬活動,並廣邀網友以行動或言論加以支持,誰知後來活動失敗,竟然回頭告起參與並響應,撰文修理立院【豬趕銀正雄】的Jun5238,妄稱他文章妨害其銀正雄之名譽,這是侵犯台灣人權與言論自由最嚴重的一件事,也是台灣民主法治發展比馬英九那個笑死人最恥辱的一天還更加恥辱的一天,我把它稱為台灣言論自由最倒退的一天。如果我們不能嚴正面對這樣的以馬英九這個口言善,身行惡,才說完拼經濟馬上改歷史課綱拼惡鬥的國妖也,他所發展出來有權判生無權判死的司法,扼殺你我好不容獲致民主真正普世價值中最最重要的言論自由,台灣人民必將走上無限沉淪的處境。

日昨我呼籲銀正雄儘快到我的部落格留言說明之後,很多與兩方皆有舊的網友留言給我;除了說明他妨害名譽應該無法告成的原因外,也解釋他應該不是他自己說【敬告網友,UDN有地雷】的那種地雷。而警詢提示的資料則顯示他在兇惡的罵完立院113人是豬之後,只是單純的認為我文章裡寫到"老烏龜"三個字,是真的妨害到他的名譽。

按:請參【銀正雄說UDN有地雷,卻拿「豬趕銀正雄」來告我】與【銀正雄罵113人是豬,卻告我說「老烏龜」妨害到他的名譽

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問自己:如果這不是毒蠍渡河第二版的引蛇出洞篇,那什麼才是引蛇出洞?如果這不是毒蠍渡河第三版的豈有此理篇,又有甚麼才能是豈有此理?如果有權勢,聯合中時兩大報系重量級政論主筆的媒體人,都可以對一個小小鄉民對時事所發表的心得感想,從中任己自由心證,擷取三個字"老烏龜",據以告進司法說他人這就是在隱射,妨害他的名譽,那麼一般網路鄉民要如何期待比司法更大的憲法或民主國家,外加聯合國的兩人權公約,可以保障自己一點點透過網路發聲的言論自由?

有人說,有權勢的人用司法手段妨害鄉民與老百姓言論自由的文化存在已久,但妨害人民言論自由,本來就是台灣民眾深惡痛絕的行為;尤其當妨害人民言論自由的事情是類似明清文字獄那樣,用自由心證攀鑾附會到妨害名譽的司法個案時,我們更應該堅守這一條區隔出這個國家是民主抑或是獨裁的紅線。在抗拒任何力量扼殺人民言論自由這件事情上,沒有任何灰色地帶,也不容我們猶豫妥協。

如果這件事沒有一個交代,那豈不是意味著銀正雄只要自己覺得他人文章罵他也好,附合他也罷,只要後來他覺得不合己意,文章裡有啥"老烏龜"的,他都能提告司法妨害到他的名譽而沒有關係?如果中時聯合強勢媒體人可以這樣進逼一個網路小鄉民的言論自由,那麼立法委員、縣市議員、乃至於行政官員等等,是不是也都可以循此例用提告司法來威脅,不許老百姓對他們行使政治上對公益有關的事情,寫作抒發感想與說話發聲?

此刻,我的心情沉重無比。我充分瞭解,這是台灣民主法治更根本,憲法與聯合國兩公約所揭櫫,民主最核心,人權與言論自由何去何從的重大選擇。此時此刻的台灣人民,已經站在一個價值選擇的關鍵時刻。這件事情接下來的發展,對台灣未來人權與言論自由及才會附加出來的民主發展,將會有巨大而深遠的影響。

我們是要讓司法妨害言論自由成為常態,還是要遏止司法脅迫人權與言論自由?我們是要眼睜睜看著台灣的人權與言論自由淪入「有權判生,無權判死」專為權勢者服務,馬英九爆爛司法黑手裡的情境?還是要藉由這件事情樹立一個典範,讓後人知道我們台灣人民有讀過一點書,也識得幾個字,始終真正堅持人權與言論自由至上的民主法治的價值?

伏爾泰說:我雖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這件事情沒有和稀泥的空間。如果中時聯合權勢者的媒體人、以司法提告妨害在聯網異言堂訾評時事發表政論的一屆網路小鄉民言論自由,將是人權與民主政治非常嚴重的恥辱,足以擊毀國人對這個國家保障人權與言論自由,並遵行憲法使人民有不會遭受白色恐怖寒蟬效應,免於恐懼自由的信心。在這個關鍵時刻,全體台灣人民必須選擇,我們要沉默以對、繼續容忍這樣的行為?只因某名權勢者的媒體人尚未用司法妨害到自己的人權與言論自由,還是要站出來勇敢地說:我們站在拒絕任何權勢者的媒體人,靠任己意抓人文章形容小動物的字眼"老烏龜"以司法提告小鄉民妨害名譽,實則扼殺國家最根本的民主精神,摧毀人權立國柱石,殲滅人民言論自由的一方?

身為異言堂一名飽受妨害言論自由,不再知道如何發表時評的政論格主,我無從迴避,必須挺身而出,也呼籲全國民眾堅定捍衛台灣的人權言論自由,這才有接下來真正的民主與法治。

.

後記:本文發表於看完銀正雄新作【民主正在裂解,選民更須清醒】之後,特以誌之。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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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103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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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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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0 14:41
民主正在裂解,選民更須清醒
http://blog.udn.com/ganghu999/10979697
(特別註明出處,對這種會..亂告的,不得不小心點!)

銀老寫的落落長,只不過要講;

[民主正在裂解,選民更須清醒 支持共產 票投馬區長]而已....

至於[民主正在裂解]也是胡說八道,故意把美國說的那麼悲慘,嘻

,[底特律宣告破產],So?..橘郡也破產過,現在還不是活的好好的?
[乃至聯邦政府一度發不出薪水,只得關門的悲涼景況],嘻,美國政府
關了,美國沒兵打仗了,..那中國還不趕緊拿下釣魚台?..一知半解寫
江湖,唉,長篇大論,沒良心相伴,都是胡說八道啦!

您看文尾[龜腳就蛇出來]了;
[看看浮在台面上的那幾個人選吧,不是言行不一人品堪憂,就是各
種窮斯濫矣的野心政客,如果選民再輕信若干不肖媒體的惡意操弄
,以及綠營可笑民調...]...少了一個字[以及""綠營可笑民調],
所有的"假公義"就全破功了!

2
2014/02/10 14:26

老銀有提告的權利,版主沒必要無限上綱到言論自由,

反正檢察官會結案,到達結案的期間還很久,

版主要三四個月繼續這樣寫下去?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2-10 20:57 回覆:

是的,提告是銀正雄的權力,他也已經證明有,並行使是項權力。很多網友說銀正雄告不成,這才是問題關鍵,就是他行使的提告權,與被他告的我是否受憲 法及聯合國人權兩公約,有免於恐懼及言論自由的人權保障,兩者之間的扞格。這其中最弔詭之處在於,假如銀正雄真的告不成,就會陷自己於更大,被反告誣告的 風險中,這麼說吧,告人妨害名譽最多兩年,但是誣告最高七年,風險高達三倍以上,聰明如網友的,可否凝神想像有何因頭,讓一個中時聯合報系強勢的媒體人冒 此風險,大鯨魚控告小蝦米?

凡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蘇洵辨姦論

復次,我寫別人,撇開馬英九行狀不論,寫林益世等馬英九貪官封神榜,凡141篇,幫洪仲丘申冤49篇,評論扁珍貪腐39篇,撞江國慶天冤與深度剖析馬面槍擊連勝文案皆20篇,是的,可預見的幾篇,還是要跟銀正雄討教,究竟豬趕銀正雄,是哪裡妨害了他的名譽?不問個水落石出,誓不罷休,而參與其間的你我,都是 共同在寫一頁言論自由與天賦人權的奮鬥史。


自由言論
2014/02/10 14:21
記得天地版主文章,無日不反馬,不管甚麼雞毛蒜皮小事,連游泳溺水的小孩,都要寫成謝謝馬總統,世間一切不如意,總是把它轉到馬身上,然後版主也以此為樂,並曾說過歡迎馬總統提告;版主連全國最大權力的馬都不屑一顧了,怎麼今日文章裡一再重覆提告人銀先生權勢重大,自己又如何如何小小鄉民,這可不合版主取名[天地有政氣]之格啊!還是版主看準了,再怎麼踩馬馬也不會提告吧;您跟銀先生的爭辯,到法庭上自有分明,何苦扯甚麼言論自由,自己說的話自己負責,這才是公民社會的態度吧。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2-10 19:31 回覆:

我跟銀正雄甚少爭辯,從幾年前他把我設為黑名單後,可說從未再有爭辯,這次他發起立院趕豬,後來失敗,我才以「豬趕銀正雄」向他致敬,敢問我都是站在他立院趕豬的立場上,何來爭辯之有?

既然我無由與其爭辯,他雖設我為黑名單,我卻沒設他跟任何人為黑名單,隨時歡迎他來交流觀念,但是他捨此不由,說完UDN有地雷,卻像說自己,罵完立院113人是豬,卻疑心別人毒蠍渡河故事裡老烏龜一角是在隱射他,把應他所請,向其偉大行動致敬者,告成妨害名譽,罵他或跟他爭辯過的挨他告,你可以說這是要為自己言論負責,但是贊同他應他所請發言還挨告,這就是一種恐怖了吧,這叫人爾後該怎麼說話,才能不被告,是不是都要經過審批,才可貼文呢?鄉親啊,這要不是台灣言論自由最倒退的一天,甚麼才是?


2
2014/02/10 14:15

你說老銀不是他說的"udn有地雷",但是又提到為致敬老銀而善意發文,結果反被老銀告。

你到底是要說,老銀不識你的善意與致敬,還是要怪別人不懂你的隱喻與比附?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2-10 19:21 回覆:

我說銀正雄是..

才說完UDN有地雷,卻拿「豬趕銀正雄」來告我

又說他是

才剛罵113人是豬,卻告我說「老烏龜」妨害到他的名譽

至於他要網友(包含我)向立院趕豬的三千紅衫軍致敬,我真的寫了篇【豬趕銀正雄】,反過來被他告成妨害名譽,我已經說過很多次了,以上三者,請把毒蠍渡河加上引蛇出洞的定義,喏~就是廖玉蕙看到洪仲丘不幸慘死,所說與銀正雄看法完全相左的這一段,

更下三濫者酒、色、財、氣樣樣精通,結黨營私、藏汙納垢,國家機器儼然黑社會,先用「說實話者可得到保密」引蛇出洞,套出實話後,再洩密讓集體霸凌來殲滅這些正直的人,這是何等齷齪!

參考著看,應該不難懂吧。


2
2014/02/10 13:38

你們兩造間訴訟,影響層面沒這麼大,

而且「飽受妨害言論自由」之說,從何而來?

jun5238(jun5238) 於 2014-02-10 13:47 回覆:
這就好比看到魚離開水,對魚說沒空氣影響沒那麼大那樣。有論者說,當初法官對張德政小小家庭官司,多點關心,也不致導致他後來開砂石車撞總統府。這個案子,的是讓台灣言論自由最倒退的案子,殆無疑義,有人說,發文罵人被告妨害名譽,這才是吧?似這種,我們可以稱為鄭南榕自焚式的妨害言論自由。也有人說,在人家部落格留言相罵挨告的,這才是吧?我把它稱為周玉蔻與連勝文的無聊相罵與互告。真正能妨害人言論自由的,莫過於你以為銀正雄真的是邀你立院趕豬,向三千紅衫軍致敬,你如他意寫了篇【豬趕銀正雄】後,竟然還被他告成妨害名譽,這種把言論自由妨害的教人無所適從,如鐵索橫江,上下皆不得的,才是真正叫台灣言論自由無限沉淪的重要大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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