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言論自由最倒退的一天」全文
【異言堂╱綜合報導】
自從北市中正一分局約詢異言堂天地有政氣部落格格主Jun5238,調查其貼文妨害名譽司法個案以來,已經進入第五天。經過五天的思考,我決定發表這一分沉痛的聲明。
軍人退伍作家兼聯合,中時兩大報系政論名家銀正雄,為了馬王政爭,發起史上最大立院趕豬活動,並廣邀網友以行動或言論加以支持,誰知後來活動失敗,竟然回頭告起參與並響應,撰文修理立院【豬趕銀正雄】的Jun5238,妄稱他文章妨害其銀正雄之名譽,這是侵犯台灣人權與言論自由最嚴重的一件事,也是台灣民主法治發展比馬英九那個笑死人最恥辱的一天還更加恥辱的一天,我把它稱為台灣言論自由最倒退的一天。如果我們不能嚴正面對這樣的以馬英九這個口言善,身行惡,才說完拼經濟馬上改歷史課綱拼惡鬥的國妖也,他所發展出來有權判生無權判死的司法,扼殺你我好不容獲致民主真正普世價值中最最重要的言論自由,台灣人民必將走上無限沉淪的處境。
日昨我呼籲銀正雄儘快到我的部落格留言說明之後,很多與兩方皆有舊的網友留言給我;除了說明他妨害名譽應該無法告成的原因外,也解釋他應該不是他自己說【敬告網友,UDN有地雷】的那種地雷。而警詢提示的資料則顯示他在兇惡的罵完立院113人是豬之後,只是單純的認為我文章裡寫到"老烏龜"三個字,是真的妨害到他的名譽。
按:請參【銀正雄說UDN有地雷,卻拿「豬趕銀正雄」來告我】與【銀正雄罵113人是豬,卻告我說「老烏龜」妨害到他的名譽】
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問自己:如果這不是毒蠍渡河第二版的引蛇出洞篇,那什麼才是引蛇出洞?如果這不是毒蠍渡河第三版的豈有此理篇,又有甚麼才能是豈有此理?如果有權勢,聯合中時兩大報系重量級政論主筆的媒體人,都可以對一個小小鄉民對時事所發表的心得感想,從中任己自由心證,擷取三個字"老烏龜",據以告進司法說他人這就是在隱射,妨害他的名譽,那麼一般網路鄉民要如何期待比司法更大的憲法或民主國家,外加聯合國的兩人權公約,可以保障自己一點點透過網路發聲的言論自由?
有人說,有權勢的人用司法手段妨害鄉民與老百姓言論自由的文化存在已久,但妨害人民言論自由,本來就是台灣民眾深惡痛絕的行為;尤其當妨害人民言論自由的事情是類似明清文字獄那樣,用自由心證攀鑾附會到妨害名譽的司法個案時,我們更應該堅守這一條區隔出這個國家是民主抑或是獨裁的紅線。在抗拒任何力量扼殺人民言論自由這件事情上,沒有任何灰色地帶,也不容我們猶豫妥協。
如果這件事沒有一個交代,那豈不是意味著銀正雄只要自己覺得他人文章罵他也好,附合他也罷,只要後來他覺得不合己意,文章裡有啥"老烏龜"的,他都能提告司法妨害到他的名譽而沒有關係?如果中時聯合強勢媒體人可以這樣進逼一個網路小鄉民的言論自由,那麼立法委員、縣市議員、乃至於行政官員等等,是不是也都可以循此例用提告司法來威脅,不許老百姓對他們行使政治上對公益有關的事情,寫作抒發感想與說話發聲?
此刻,我的心情沉重無比。我充分瞭解,這是台灣民主法治更根本,憲法與聯合國兩公約所揭櫫,民主最核心,人權與言論自由何去何從的重大選擇。此時此刻的台灣人民,已經站在一個價值選擇的關鍵時刻。這件事情接下來的發展,對台灣未來人權與言論自由及才會附加出來的民主發展,將會有巨大而深遠的影響。
我們是要讓司法妨害言論自由成為常態,還是要遏止司法脅迫人權與言論自由?我們是要眼睜睜看著台灣的人權與言論自由淪入「有權判生,無權判死」專為權勢者服務,馬英九爆爛司法黑手裡的情境?還是要藉由這件事情樹立一個典範,讓後人知道我們台灣人民有讀過一點書,也識得幾個字,始終真正堅持人權與言論自由至上的民主法治的價值?
伏爾泰說:我雖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這件事情沒有和稀泥的空間。如果中時聯合權勢者的媒體人、以司法提告妨害在聯網異言堂訾評時事發表政論的一屆網路小鄉民言論自由,將是人權與民主政治非常嚴重的恥辱,足以擊毀國人對這個國家保障人權與言論自由,並遵行憲法使人民有不會遭受白色恐怖寒蟬效應,免於恐懼自由的信心。在這個關鍵時刻,全體台灣人民必須選擇,我們要沉默以對、繼續容忍這樣的行為?只因某名權勢者的媒體人尚未用司法妨害到自己的人權與言論自由,還是要站出來勇敢地說:我們站在拒絕任何權勢者的媒體人,靠任己意抓人文章形容小動物的字眼"老烏龜"以司法提告小鄉民妨害名譽,實則扼殺國家最根本的民主精神,摧毀人權立國柱石,殲滅人民言論自由的一方?
身為異言堂一名飽受妨害言論自由,不再知道如何發表時評的政論格主,我無從迴避,必須挺身而出,也呼籲全國民眾堅定捍衛台灣的人權言論自由,這才有接下來真正的民主與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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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本文發表於看完銀正雄新作【民主正在裂解,選民更須清醒】之後,特以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