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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的台灣價值就是一個司法笑話!
2018/01/26 22:23:55瀏覽608|回應3|推薦3

我聽說那種連自家死了人的重大冤情都申不了的人,是絕無可能會為別人的啥事去拋頭顱灑熱血伸張正義的...

洪仲丘案定讞沈威志無罪確定洪慈庸:無奈但尊重

有關洪案定讞的新聞,最值得討論的是這一段:

其中沈威志部分,一審被以刑法「公務員假借職上權力私行拘禁罪」,一審判刑6月,二審、更審均改判無罪。對於沈更審無罪部分,洪家人公開表示不能理解,促請檢方提出上訴。而上訴第三審後,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對檢方起訴沈威志之各項證據詳盡調查後,只能說明沈威志有疏失,應屬於「過失犯」,與檢方起訴法條之「故意犯」不同;再加上本罪並無處罰過失犯,所以判決無罪。

也就是說,蔡英文要讓洪仲丘死不瞑目的方法很簡單,就是叫檢察官起訴沈威志一個不是他犯的罪,然後檢察官再針對那個不是沈犯的罪一直告一直告,告到無罪定讞就行了。不然,大家瞧,法官這裡不是說得很清楚,沈威志是

沈威志有疏失,應屬於「過失犯」,

卻被檢方起訴成「故意犯」,我們回頭再看洪案的其他兵士,一個個都是過失罪和解或宣判,這讓我想起了蔡英文司法改革史上最大笑話之二或三,那就是有一群軍人,從同一根煙囪跳下去,其中一個是故意犯,其他人是過失犯,請問誰會去洗澡?

ㄟ...是過失犯嗎

笨,是故意犯啦,當他看到別人都是過失犯時,心想自己一定是被起訴成故意犯,這才趕緊要去洗澡,好把自己漂白一點。

後來,這一群軍人又從同一根煙囪跳下去,出來時還是一個是故意犯,其他人是過失犯,這趟請問誰會去洗澡?

蛤?不就是故意犯麼?

笨,故意犯堅不認罪,只有過失犯認罪的認罪,判刑的判刑,或是要去取得受害家屬的原諒,傻瓜才會去當過失犯,當然是人人都去洗澡,想洗成跟那一個故意犯一樣囉。

最後,這一群軍人再從同一根煙囪跳下去,出來時還是一個是故意犯,其他人是過失犯,嘿嘿..請問最後誰會去洗澡?

是過失犯嗎?不大對..難道又跳回去故意犯?

欸,答案是以上皆非啦,除非是蔡英文或是白癡,有誰自長眼睛以來,能看過一群軍人跳進同一根煙囪,大家都是過失犯,偏偏有一個被起訴成故意犯的咧?

以上,就是蔡英文如何繼把柯p當成洪仲丘,要他再去確認一下關禁閉會死不會..蛤?台灣價錢..價格..什麼鬼?台灣價值後,又把洪仲丘抓出來鞭屍,讓時代力量去被餵吃屎般「無奈但尊重」,那個司法改革的奧義,讚啦!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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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1001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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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水
2018/01/27 13:03
洪仲丘案現在已是一筆爛帳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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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7 12:14
52,蹲茅坑要鎖門是重要價值。怎麼忘了呢。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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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6 23:12

總統蔡英文日前向柯拋出「台灣價值」考卷,再來討論年底北市長選戰是否合作議題,柯、蔡兩人今下午合體視察北市松山區健康公宅。蔡英文致詞時表示,台灣價值除了台灣主體意識外,照顧年輕人的居住權利也是台灣價值。

摩根說,人做任何事都會有兩個理由,一個是好理由,一個是真正的理由。我說,蔡英文這一套,早就被人破解到過頭了。當她問柯要再確認台灣價值時,白癡也知道她說的是台獨價值,或者也可說成

台灣主體意識

其他許多美好的台灣價值,像是司法改革啦,養狗咬人啦,則是隨人家去掰,終於在我連續多篇提出【蔡英文的台灣價值就是OOXX】後,蔡英文最終也忍不住的自己提了一個:

蔡英文致詞時表示,台灣價值除了台灣主體意識外,照顧年輕人的居住權利也是台灣價值。

真是個好理由啊,笑死我了,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