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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的台灣價值是甚麼?
2018/01/24 19:20:44瀏覽598|回應3|推薦3

蔡英文總統接受電視專訪時說,台北市長柯文哲應要再次確認「台灣價值」,讓支持者覺得是可並肩作戰的人。柯文哲今(23)日坦言:「我很想知道她(指蔡總統)的台灣價值是什麼。」

羅大佑有一首歌叫戀曲1980,歌詞說:「妳曾經對我說,妳永遠愛著我,愛情這東西我明白,但永遠是甚麼」。所以我一開始,是聽成蔡英文說柯文哲應要再次確認「台灣價值」,「應要再次確認」這東西柯文哲當然明白,但「台灣價值」到底是甚麼咧?

眾所皆知,凡涉及個人的宗教或價值觀,那是人言人殊,沒有標準,往往跟這個人的人生經歷有關,不過我仍然試圖給這兩個人,互相打的高空嘴砲來個解析,是謂

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

話說有一天,有個學生,就說是這個姓蔡的唄,她要向智商超乎常人的醫學教授,就當成是柯P好了,要向他請教甚麼是「台灣價值」

難,柯P說。

那..我改成台獨價值,看會不會比較好答。

柯P說,還是難..不過,這裡我可以跟你說個小故事,日昨,我家鄰居生了一個胖兒子,取名「台獨價值」,眾街坊都前去祝賀,某甲說:

呀,看看這孩子精瑩剔透,將來一定會發大財。(想去阿扁了)

某甲得到鄰居一個紅包。

某乙看了趕緊說,

嘖嘖,這孩子天庭飽滿,肯定是做總統的料。(想成小英也無妨)

某乙也得到主人家的許多稱讚。

某丙此時說話了,他說:

我看這孩子將來肯定會死。

鄰居全家瞬間成了馬蜂,叫罵嘶打的把某丙轟出去。

蔡同學聽到這裡,忍不住發問:那教授,您又說了些甚麼?

我..我嘛,我一不願說謊,二不願挨打,只好說,

瞧..瞧蔡英文的這個台獨價值,真是長的嘿嘿,哼哼,哈哈哈哈。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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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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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5 12:05
52,不管誰肚裏有什麼價值,到了茅坑都一樣。

米果
2018/01/24 20:36
「台灣價值」恐怕連蔡英文也說不清楚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8/01/24 19:44

蔡英文的A Few Good man

陸軍下士洪仲丘在2013年退伍前夕,因返營攜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被查獲,移送禁閉室後遭操練死亡,事發後震驚全國,司法展開調查,了解事件原委。最高法院今天下午審結洪仲丘案,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認為前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並非故意造成洪的死亡,相關法條只處罰故意犯,因此駁回檢方上訴,判決沈無罪確定。

高等法院更一審的無罪見解,我已經寫成一篇【史上最好笑的笑話被蔡英文改寫了】,鄉親啊,這裡我只想再跟大家確認一次蔡英文的【台灣史上最好笑的笑話】是甚麼,當洪仲丘SOS的求救簡訊傳給了沈威志,

「主任好,我是旅部連下士洪仲丘,由於我攜帶違禁品被懲處禁閉七日,但我有輕微幽室恐懼症,我不知道我能否撐過這七天,我今天有向心衛中心提出這問題,但似乎沒用,我甚至懷疑整個程序的正當性及完整性,今天剛體檢完,體檢報告馬上出來,今天心衛中心剛約談完馬上明天就送進禁閉室,似乎完全無視我的身心狀況,我承認我的過錯及接受我的懲處,我只是不確定以我的狀況是否能熬過這七天,以及質疑整個程序的合法性,另外我今日體檢我看到連上士官長拿著飲料過去813請體檢部門的人,我不知道是否因為這樣以致於我體檢報告如此迅速出爐,還是因為我是屆退人員為了快速懲處而一切程序即可馬虎且粗糙,這整個程序讓我覺得相當無力及無奈,迫於無奈只好傳簡訊告知主任這情形,有打擾到主任的地方我感到相當地報(應為「抱」之誤植)歉,謝謝主任!」

最後果然死狀甚慘而死,這在蔡英文版的A Few Good man裡,原來是

且沈曾將洪誤傳的簡訊轉發給政戰主任、參謀主任,並非毫無作為的【認為前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並非故意造成洪的死亡,相關法條只處罰故意犯,因此駁回檢方上訴,判決沈無罪確定】喔?

不過當我看到其他更詳細的新聞後,這才有點明白,

其中沈威志部分,一審被以刑法「公務員假借職上權力私行拘禁罪」,一審判刑6月,二審、更審均改判無罪。對於沈更審無罪部分,洪家人公開表示不能理解,促請檢方提出上訴。而上訴第三審後,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對檢方起訴沈威志之各項證據詳盡調查後,只能說明沈威志有疏失,應屬於「過失犯」,與檢方起訴法條之「故意犯」不同;再加上本罪並無處罰過失犯,所以判決無罪

jun5238(jun5238) 於 2018-01-24 19:54 回覆:

原來啊,蔡英文的good man不只能把沈威志判無罪,要把洪案其他被告全判無罪也是可以的,這個方法說穿了不值錢,不就是讓檢方把那些被判有罪的小兵小官,一個個起訴成故意幹的麼?那麼,他們所有的業務過失致死,也能全都無罪了。那麼,假如蔡英文還在乎一點點做人做事的道理,不要欺負時代力量那個小小女立委到那麼過頭,這一會子要讓沈威志有罪,也是可以的,答案就是..啥?想不出來?

不就是變更起訴成一個不是非故意就無法判罪的過失罪麼?

在韓國世越號沈船案,船長最後判無期徒刑的原因,是因為他故意害死一船子學生麼?不,他被判無期的原因,就是因為他明知學生要死,卻無所作為,也許有啦,像是轉發給船員,告訴他們船要沉了之類,由此觀來,台灣的司法離韓國還有好長一段距離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