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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6 18:59:52瀏覽874|回應2|推薦0 | |
陳明文被控貪汙一審無罪 二審洩密判6月 2017-09-26 16:39聯合報 記者周宗禎╱即時報導 立委陳明文2008年10月在第2任嘉義縣長任內,被控洩漏民雄汙水下水道工程底標給特定廠商,遭收押禁見近1個月,2年後被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起訴,隔年罪證不足一審判無罪。檢方上訴至今近5年,二審台南高分院下午宣判,陳明文洩密罪部改判6個月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以上訴。合議庭以一審判決,陳明文處6個月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以上訴, 圖利罪維持一審原判無罪。 (我在上一篇「呼籲陳明文案暫勿宣判!」已經解說清楚,【 圖利罪維持一審原判無罪】,就代表貪污部份無罪定讞了。新聞接著重現當時檢方起訴貪污的場景...) 檢察官認為陳明文將工程底價6億5400萬元洩漏給當時的偉盟工業公司董事長賴文正,偉盟公司2天後以低於底價20萬元的6億5380萬元得標,因而據以認定陳明文犯罪。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判決指出,被告賴文正被羈押期間雖然有不利於陳明文的陳述,但法院審理時,賴文正表示是因受到調查官以交保為利誘,才做出對陳明文不利的陳述。另經法官勘驗調查及偵查訊問過程,認為賴文正是受到調查官「以有善意回應能交保」的利誘,因此賴文正在調查及偵查中的陳述並無證據能力。 承審法官以此案無積極證據可以證明陳明文將民雄汙水下水道工程底標洩漏給賴文正,因此難以認定陳明文有洩密、背信、圖利及違背職務的行為。此外,法官認為當時身為嘉義縣政府水利處長的陳殿寶,負責主管監督汙水下水道事務,本應守密,竟對投標廠商洩漏預算金額,觸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因陳殿寶適用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為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被告廠商賴文正等人也判無罪。 (轉貼到此) 本案雖然有人在呼籲大家要拭目以待,看看蔡英文轉型正義過的司法改革,能到怎樣不堪的地步。不過,所謂死豬不怕開水燙,這個宣判不但不肯延後,還果然讓陳明文貪污案的部份無罪定讞。外行看熱鬧,頂多再多看兩步 不就是有錢判生,兼換成法院是民進黨管的,黨証(別黨的不濟事,別拿錯了呵)無敵咩。 內行的看門道,除了由我專業給大家法律分析,幹嘛人家都要三審無罪定案才能豬腳麵線,陳明文的貪污案只要兩個審就無罪定讞,官司已經算是處理好了。這裡再讓大家看清楚蔡英文的司法如何無盡的秀她老娘的下限, 張花冠也在會中發難,當著總統蔡英文的面說,有人在基層散布謠言說她求官。「我公開請問主席,請問我什麼時候跟你求過內閣什麼部長的職位?如果沒有,請主席幫我澄清」。擔任大會主席的總統蔡英文當場笑出來,沒有回應。直播畫面同時帶到陳明文時,他則是臉沉癟嘴。蔡英文先是「呵呵呵呵呵」地笑,然後說「這個,跟這個議案沒有相關,下次你到總統府來我再回答你」 這是蔡英文正在秀她老娘自己的下限,司法部份請看: 被告廠商賴文正等人也判無罪。 蛤?這有什麼奇怪?陳明文也無罪呀?不是,我請大家回頭再看看這一段: 【被告賴文正被羈押期間雖然有不利於陳明文的陳述,但法院審理時,賴文正表示是因受到調查官以交保為利誘,才做出對陳明文不利的陳述。另經法官勘驗調查及偵查訊問過程,認為賴文正是受到調查官「以有善意回應能交保」的利誘,因此賴文正在調查及偵查中的陳述並無證據能力。】 鄉親啊,依據刑法,這個該叫做偽證罪, 刑法第168條偽證罪:「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假如賴文正表示是因受到調查官以交保為利誘,才做出對陳明文不利的陳述,那麼賴文正就成了偽證罪的犯嫌,這樣還沒有完喔,當陳明文沒有貪污,卻被檢調用偽證起訴,這時不就又成立了... 刑法第169條誣告罪:「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兩罪都是最重七年的重罪,怎麼判到後來,不論是偽證或誣告,全都沒事了呢? 還有喔,陳明文貪污案依據新聞報導,簡單的說是「檢察官認為陳明文將工程底價6億5400萬元洩漏給當時的偉盟工業公司董事長賴文正,偉盟公司2天後以低於底價20萬元的6億5380萬元得標,因而據以認定陳明文犯罪」這樣的一個貪污犯行,想不到告了那多年,告到貪污案都自動解體了,解成洩密跟圖利兩部份,然後再判成洩密六個月及貪污圖利的無罪與定讞。 洩密難道不是起訴貪污圖利的原因,貪污圖利不是洩密的結果嗎? 拿蔡英文吃屎的笑話來說,有一對蒼蠅母女正在用餐... 蔡媽媽問女兒說,我們一定要每天都吃大便嗎?女兒不開心的回: 媽麻,吃飯時不要說這麼噁心的話。 是了,把這個貪污案荒腔走板,匪夷所思的部份代入,還是這對蒼蠅母女正在用餐... 蔡媽媽問女兒說,我們一定要每天都吃貪污案嗎?女兒不開心的回: 媽麻,洩密時不要說這麼噁心的話。 對於骯髒的綠頭蒼蠅來說,吃大便等於在吃飯,貪污就是將工程底價洩漏給董事長。當張花冠在呼救,蔡英文卻像個花癡亂顫的呵呵笑時,信不信,與此同時,她的司法就真的敢讓陳明文貪污案無罪(定讞),「他的官司都處理好了,不會有事,等宣判確定沒事後,會讓我死的很難看」,然後...張花冠也就以一種不自殺的方式自己毀滅了。 我說,這就是人渣治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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