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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8 08:27:18瀏覽889|回應5|推薦0 | |
新聞說:味全油品案魏應充判「入獄2年」 本來嘛,這就是味全公司被人詐欺的案件,蛤?被高振利詐欺?別傻了...沒有人要北檢查米糠油(換言之,是北檢拖案太久,只好說是為了要查這個怪油),沒有陰謀犯意,也就是魏應充說的 【味全、頂新製油和其他業者一樣,都是無辜被騙而誤用大統長基公司攙有其他油脂與銅葉綠素的純橄欖油與葡萄籽油,自己和同仁完全是不知情的被害人,完全沒有外界所稱以低價採購而犧牲品質等情事】 這要怎麼解釋呢?其實,像蔡傻的司法改革,改到這樣有如大刀王五亂切一通,使成瞎子摸象的模樣,是改到頭長出瘡,腳底流膿..乾脆改到所有白癡法官全給蔡英文指派,或是法官全給白癡的那個誰指派好了...也絕無可能查得通的。 本來魏應充說出這番斷章取義,避重就輕的假話,一般人聽起來也很入情入理,極難推翻,但是老天有眼,偏偏日昨,屏東法院趕著把頂新假油的子案或孫案一審判決出來, 【屏東、台北 、彰化檢方二○一三年十一月聯合偵辦大統長基油品違法添加銅葉綠素及攙假案,查出頂新公司從大統長基購買低價攙偽油品,再更改包裝以子公司味全品牌上市】 這樣不就全明白了?原來啊,魏應充說【味全、頂新製油和其他業者一樣,都是無辜被騙而誤用大統長基公司攙有其他油脂與銅葉綠素的純橄欖油與葡萄籽油】是真的,因為味全是被頂新製油所騙去的,不是被大統長基公司騙喔(註)。另外他還說這段【自己和同仁完全是不知情的被害人,完全沒有外界所稱以低價採購而犧牲品質等情事】,這也是真的,因為,來,大家一起說: 「問題在於魏應充個人」?這句話的意思是,當屏東法院判得怪裡怪氣,怎麼公司負責人沒被判到時,蔡傻司改就說, 喔,這個人已經又被切割回台北味全案辦去了。 於是屏東法院就傻傻地只判了知情害人的下屬們。但是當台北味全案要判時,魏董卻又從完全是知情的在害人,完全有外界所稱以低價採購而犧牲品質等情事的公司負責人,變成了被騙走七八億的上市公司味全,是好傻好天真,自己和不知情的同仁完全是無辜的被害人,還是完全沒有外界所稱以低價採購而犧牲品質等情事的受害公司負責人。 於是,當法官要把味全案全案二審定讞時,先看到一審判決說的,味全公司被頂新騙走七八億,詐欺有罪,判刑兩年,卻說甚麼也判不下去,鄉親啊,大家自長眼睛耳朵以來,可曾閱聽聞見如此匪夷所思,荒腔走板,把被害人當成加害人在判刑的事麼? 可是味全案一開始,辦的明明是魏應充低買高賣高振利假橄欖油的詐欺案啊?怎麼搞成這樣無罪可判??說不得,只好把一審不知打哪兒聽來,沒有人知道味全還有假冒啥商標的,蛤?甚至賣的是完全可食用的,一種東南亞與大陸人都愛吃的食用油,也就是說,頂新這回可真是轉了性,沒賣台灣人吃豬狗畜生在吃的飼料油,而是賣他們吃人類吃的油,這...這到底該判個甚麼罪呢? 畢竟,連頂新在賣台灣人吃越南畜生都不吃,拿去做磚頭,蓋房子或種樹的飼料油,也都無罪時,這種莫名所以,老百姓也不覺得有受害的: 【商品標示不清楚詐欺罪】 能判到多久啊?判個兩年??這實在是有點兒太久。不管了,反正蔡傻司改要學從前小官有夠賤才會幹出來的事,要吃掉當年幾乎就是動搖國本的假橄欖油案時,這一定要給大家一個交代。是的,賣給台灣人吃..虧頂新跟魏應充還把台灣人當人看,賣人類可以吃的油是沒罪。關兩年,就准做魏應充是犯了個倒楣罪,就算了吧?大家要是明白人,別!千萬別想搞到魚死網破..把蔡傻爛到頭頂長瘡腳底流膿的私法改革也全拖進去喔。 . 註:這樣就能完全解釋出法操思想傳媒的疑惑, 【味全油品案「構成詐欺」法令模糊 有關單位應速立法】... 橄欖油或葡萄籽純油使用「大統公司攙混油品」:無罪雖然味全公司對外宣稱販售純油,但實際上,味全公司委託頂新公司製成橄欖油、葡萄籽油,皆有攙混的情形,皆非純油。有些油品,因為使用大統公司油品摻混,甚至還有銅葉綠素的成分。合議庭表示,就原審鑑定報告,認為「銅葉綠素」在客觀上,仍會構成人體的傷害,但從本案卷證資料,針對油品的各項檢驗,皆符合檢驗標準,故認為客觀上,檢察官所舉出的證據,無法讓人認定被告等人有容忍或知悉,頂新公司低價購買大統之原料攙混。 看到沒?是【頂新公司低價購買大統之原料攙混】。踏馬的,這是甚麼白癡,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啊,竟然是在判味全公司這些個被告們有無知悉,答案當然全都不知悉。沒反過頭來笑法官:【ㄚ,既是頂新公司低價購買大統之原料攙混..那你要去判頂新啊,判到我是在幹嘛】,就算是涵養很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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