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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2 14:33:38瀏覽1758|回應0|推薦1 | |
台灣的新聞最近都重複地在播放某一個「重點」新聞,不斷的挖瘡疤,追踪著這些情色腥羶外加名人暴力的新聞,所以最近因為忙碌而少看電視新聞的我,並未錯過任何「重點」新聞,因為媒體沒有製作更有意義的新聞或是節目,只是不斷地揚惡隱善。在這麼多重複轟炸的節目中我寧可被林書豪新聞給充斥,即便有些膩但至少不會穢氣與失意。 小雨的一女戰18男的標題出現時,新聞就沸沸湯湯的吵了一個星期,我甚至慶幸自己的忙碌可以隔離這樣的轟炸。今天終於有時間去細看這些新聞,看了以後,我想寫一些東西,抒發一個閱聽人的鬱卒心情。 其實這則已辦過慶功宴的性愛叭,如果參與成員可以低調、沈穩一點,下次可能還會有遊艇叭、飛機叭或是叭叭狗、叭叭熊…的集結出書,大不了過於腥羶而被禁或是燒掉而已,也不用現在有涉犯刑責之虞。 一個已明顯涉案犯法的嫌疑犯蔡育林還可以上林豔秋的「新聞夜總會」,來個涉案人的犯罪動機、策劃及心得、檢討…等等的討論。這樣一個節目贏得收視率,全輸掉了媒體的自律與價值。這一群人閱聽人有可能是智慮不周全的未成年人,或者亦是想辦個驚世駭俗的色情趴或充滿性幻想的人,在這樣不斷的製播、報導無形中有讓閱聽人了解細節與思維,況且主辦人還可以穿西裝上電視節目受訪,會讓心術不正的人有機會學習、模仿,也讓這樣事件因為過度報導而稀鬆平常見怪不怪。 性愛之事本來就是很隱私的事,那些光怪陸離、無奇不有的情節,如果隱密起來,在你情我願下各自承擔責任,也就能相安無事。 日本A片的電車痴漢早就有風聞了,這群人只不過把A片的幻想具體的實現而已。在男歡女愛裡,在不違反個人的性自主權,如果設下太多的道德標準,都會被這類的性癖好者,認為不上道,這就是這些樂好此道的價值觀,所以他們會覺得「一對一」是很怪的事,在大眾交通工具「公然」的行徑本案令人批判的地方,但「公然」的認定在關閉車廂與拉上窗簾,又可以做為法律攻防的論戰。。 本件因小雨未滿18歲而讓問題變得複雜了,這些參加火車趴的人可能有涉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如果今小雨滿18歲可能問題會較簡單。法律為什麼要雞婆的去限制未滿18歲的青少年的性自主權呢?其立法的原因就是鑑於未滿18歲的青少年涉世不深、思慮不佳而特別去立法來保護這些孩子,當很多人在罵小雨時或懷疑小雨可能患性強迫症時,其實這些參加火車趴的成年人都應該要比小雨更成熟、更有思慮才對,同時也應該去保護小雨才是。 Ma案因有見義勇為的司機,還有行車紀錄器的曝光,才能把一件可能是羅生門的懸案,變成犯嫌的不斷道歉、要求和解;同樣地小雨案如果沒有違法遊戲規則的內賊,這樣無奇不有的性愛趴,只要不被發現,就會一直存在。 不被發現的犯罪黑數有多少?這些被曝光的案件,其實只是冰山一角,現在輿論震驚、不可思議,但有更多的問題還一直存在這個社會中,只是沒有「被發現」而已。 曾經有個案的母親問我,她孩子現在所面對的事情如果曝光是不是一條很大的新聞…我不想回答這樣的問題,我只能說:我們只想保護孩子,用盡全力去保護這個孩子,在孩子免除這樣的傷害與恐懼後能有個完整的人生,所以這個可以當頭條新聞被刻意的壓抑下來了。 這個社會就是一個共犯結構,在小雨案件後,我們當覺思的是網路世代兒少的危機,早在十多年前使用奇摩信箱時,就常發現在開啟信箱的頁面時,就有個誘人的女圖及銷魂情色字眼在引誘著我們去探訪究竟,不管是行銷手法或策略,這些用「情色」為引人點閱的技倆,在網路的普遍及生活化時,十多年的這些「情色」的滋養,會教育出什麼樣網路世代的孩子。坦白講小雨案件只是這個社會裡的冰山一角而已,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我們真的要在這裡學到是「教育」對國家的重要,一個正確的教育方式與態度,讓孩子從小就植入正確的價值與觀念,同時要輔以一個有著正確為人處事的態度、方式的成年人(學習者、長輩),加上社會環境須營造正確的社會價值觀,同時改變過往不好的態度與制度。 這個社會就是一個共犯結構,在小雨案件後,我們不應只是去批判案件的人而已,我們都應當自我覺醒,我們有沒有立下一個好的學習榜樣讓我們後輩學習,而不是一看到「一女戰18男」就急著用滑鼠鍵快打二下,要一睹令人好奇且血脈噴張的消息,其實我們應該唾棄這樣的沒有自我限制的新聞或節目。這個社會就是一個共犯結構,在小雨案件後,新聞媒體在猛烈批判社會實事時,為何沒有捫心自問,媒體人的價值與責任是什麼?除了爭相追逐這類新聞外,有沒有為一個媒體人所應承擔的責任去做努力。 過去有林靖娟老師為了保護學生而犧牲了生命,現在有副教授與研究生性交易,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我不懂…真的不懂… 小雨的案件真的只是冰山一角而已,我不用過度去關心這個案件,我們應該關心的是這個社會案件背後的價值與應該檢討的意涵而已,過度去報導、追踪,其實只是在滿足人類對八卦的好奇心而已,一點價值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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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