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難以饒恕的酒駕!
2011/10/26 16:47:04瀏覽1620|回應32|推薦230

    10月23傍晚二嫂帶著小柏盛從外婆家散步要回家途中,忽然被一輛高速行駛的車輛猛烈撞擊,二嫂一遭受撞擊即陷入昏迷,三歲的小柏盛則被撞飛掉到路旁的大排水溝中,很感謝路過的人馬上叫救護車將二嫂及柏盛送到醫院,也很感恩當時大水溝內沒有水,否則後果將不堪設想。

    救護車將二嫂送到急診室時,二嫂仍昏迷,經X光及斷層掃瞄檢查後,腦部蜘蛛網膜下出血,右臉多處擦傷需縫合,腦部出血的部份需觀察是否有持績出血,如果繼續出血則需腦部手術,所以轉往加護病房,柏盛到院時由於驚嚇過度所以完全不哭不鬧,一直到護士小姐消毒他臉部及耳朵的傷口時才哭出聲來,經X光檢查左大腿骨頭斷裂,因考量年紀還小不適宜開刀,所以打麻醉劑以人形石膏的方式治療,石膏則從肚臍一直打到膝蓋上方,由於驚嚇過度只要剛睡著那一剎那就忽然整個人跳起來驚醒,然後就一直哭,從住院第二天都一直處於一睡就驚醒的狀態,整天都無法入睡,再加上腳傷疼痛,所以整天都時而啜泣,時而嚎啕大哭,連帶也讓原本就生病的二哥也無法休息而在半夜掛急診。

    前陣子新北市女消防隊員賴文莉才在三重重新橋上處理救護傷患時,遭後方疑似酒醉駕車的陳姓男子撞擊,造成左小腿嚴重開放性骨折,膝蓋以下被迫實施截肢手術。孫大千曾在立法院提案,呼籲政府對於酒駕加重刑責,因為酒駕上路就有可能撞死人,與過失致死有差別,應該要課以刑責,就算刑責高於過失致死也無可厚非,但是法務部反對,認為不符合比例原則。事發後,法務部內部檢討認為酒駕肇事導致重傷、致人於死刑度偏低,有必要從重修法,已經交辦檢察司檢討。

    本來開開心心帶孩子散步,沒想到竟住進加護病房,看到家人傷得如此重,全家身心所受的煎熬是外人難以想像的。在未修法前,酒駕肇事的事件仍天天上演,在此奉勸各位不酒後駕車是愛惜自己及他們的生命,別為了逞一時之快或方便而造成自己或他們難以彌補的傷害!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oyjoywang36&aid=5780050

 回應文章 頁/共 4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NAPA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好好安慰扶持受傷家人
2012/02/17 14:36
讓他們早日走出發生車禍的恐懼陰影,身心都恢復健康。
柏盛-安心好茶(joyjoywang36) 於 2012-02-20 08:26 回覆:
      感謝您的到訪及回應,希望人人都能珍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別再酒駕害人了,祝日日是好日!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希望能早日康復!!!
2011/12/16 00:06
酒駕真的是萬萬不得
上禮拜,才有朋友去參加喪禮
那是位年輕人,被酒醉駕駛的人給撞上,
不幸往生


在台灣坐計程車又不貴
既然要喝酒,就該坐計程車回家
或是請家裡的人來接
柏盛-安心好茶(joyjoywang36) 於 2011-12-16 12:41 回覆:
     感謝您的祝福,希望人人都能珍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別再酒駕害人了,祝日日是好日!

天涯孤鴻···花窗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祈禱早日康健
2011/11/18 04:13

這裡有一位痛失子女的母親執著的呼籲世人

重視酒駕的謀殺行為

終於通過法律,許多州對酒駕都處以重刑

柏盛-安心好茶(joyjoywang36) 於 2011-11-18 10:30 回覆:
       感謝您的到訪及回應,希望人人都能珍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別再酒駕害人了,祝日日是好日!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醉不上道
2011/11/11 23:52

飲者小黃送行!

違反者應以公共危險罪論處!

祝福一家日 早日康復

您忙著照顧也辛苦了!

柏盛-安心好茶(joyjoywang36) 於 2011-11-14 07:45 回覆:
      之前才在高興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大幅提高酒後駕車刑度,酒駕致死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這幾天有聽聞酒駕致死案例,酒駕人士不珍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顯然重刑尚無法啟喝阻作用,真的很無奈,感謝您的到訪及祝福,祝日日是好日!

PeterNJ(擁擠與便利)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早日康復
2011/11/11 09:46
希望您的親人早日康復~
柏盛-安心好茶(joyjoywang36) 於 2011-11-11 10:38 回覆:
      感謝您的祝福,希望人人都能珍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別再酒駕害人了,祝日日是好日!

筆記阿本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三天曬網兩天捕蛇
2011/11/10 14:50

就怕立法從嚴  執法又從寬

現行罰則如努力取締  顯已有喝阻效果

但三天曬網兩天捕蛇  再提高刑則也是惘然吧

這仍是公民教育與社會感化的問題

柏盛-安心好茶(joyjoywang36) 於 2011-11-10 17:19 回覆:
       受傷後的復健及後遺症真的很辛苦,很高興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大幅提高酒後駕車刑度,酒駕致死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與過去最大的不同在於,肇事者再也無法選擇易科罰金,僅能夠選擇易服社會勞動,整體處罰更為嚴重,可望有一定程度的遏阻作用,也希望執法人員能徹底執行,感謝您的到訪及祝福,祝日日是好日!

山鷹(寄三平)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感同身受
2011/11/10 12:50
我父親也被酒駕撞過,住院開刀還有後遺症。
酒駕應該絶對禁止並吊照一生才有嚇阻力。
柏盛-安心好茶(joyjoywang36) 於 2011-11-10 13:38 回覆:
       受傷後的復健及後遺症真的很辛苦,很高興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大幅提高酒後駕車刑度,酒駕致死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與過去最大的不同在於,肇事者再也無法選擇易科罰金,僅能夠選擇易服社會勞動,整體處罰更為嚴重,可望有一定程度的遏阻作用,感謝您的到訪及祝福,祝日日是好日!

韶關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早日康復...
2011/11/09 12:49

酒駕問題由來已久,是應重罰~
凡人皆有人權,不懂得尊重他人,只好由法律執行。

深深祝福二嫂與小柏盛早日康復。

柏盛-安心好茶(joyjoywang36) 於 2011-11-09 19:29 回覆:
       很高興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大幅提高酒後駕車刑度,酒駕致死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與過去最大的不同在於,肇事者再也無法選擇易科罰金,僅能夠選擇易服社會勞動,整體處罰更為嚴重,可望有一定程度的遏阻作用,感謝您的到訪及祝福,祝日日是好日!

廚房裡的酒鬼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祝早日康復
2011/11/07 13:15

真得太令人憤怒

喝得醉醺醺

為什麼一定要自己開車

柏盛-安心好茶(joyjoywang36) 於 2011-11-08 08:05 回覆:

       酒駕的人逞自己一時之快,卻害小柏盛得臥床二個月,後續的復健不知得花多少時間,還得擔心以後不知道會不會影響成長板及會不會長短腳,二嫂因傷及腦部及腳部,得二個月後再慢慢觀察是否有後遺症,傷害真的很大,希望人人都能珍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別再酒駕害人了,祝日日是好日! 


閑散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也祝福
2011/11/05 14:19
早日康復


柏盛-安心好茶(joyjoywang36) 於 2011-11-06 13:59 回覆:
      感謝您的祝福,希望人人都能珍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別再酒駕害人了,祝日日是好日!
頁/共 4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