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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卡奴”殺人第一案紀實
2010/06/14 22:00:36瀏覽442|回應0|推薦1

“卡奴”,顧名思義,就是信用卡的奴隸,指的是那些受困於償還信用卡本金和不斷產生的高額利息的信用卡用戶。北京市的一對年輕“卡奴”夫妻為了償還銀行信用卡每月的最低還款,犯下故意搶劫罪。 2008年5月29日,28歲的丈夫被判處死刑,27歲的妻子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這一極端案例,為“卡奴”們敲響了警鐘!

“啃老”一族,眾聲反對中的新婚

芮莉是個北京女孩,中專畢業後就一直呆在家裡,整天不是上網就是出去逛街。

春去秋來,轉眼芮莉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正當父母替她到處張羅對象的時候,芮莉卻領著個小伙子回家來了,說要和他結婚。

這個小伙子叫姚國強,北京郊區大興人,比芮莉大一歲。 兩人認識不過幾個月而已,卻迅速墜入情網,決定玩個時髦的“閃婚”。

經過一番盤查,芮莉的母親王秀梅得知姚國強也是中專畢業,而且一直沒有穩定工作,四處打工,王秀梅心里當下就很不樂意。作為母親,她當然希望芮莉能夠找到一個好婆家,找到一個學歷高、工作穩定、條件比較好的丈夫,可是眼前的這個男孩什麼也沒有,怎麼能讓她滿意呢?

最終,芮莉和姚國強還是在一片反對聲中結婚了。 兩人住在姚國強大興的父母家裡。 靠著雙方父母的接濟和姚國強不時找一些零活干,小兩口的生活倒也維持了下來。

2004年4月,芮莉生了一個女兒,兩口之家變成了三口之家,生活的壓力陡然增大。 芮莉嫌住在郊區生活不便,想搬回市中心住,便抱著幼小的女兒央求母親替她找一處房子。看在小外孫女的份上,2004年底,心軟的王秀梅在城里為芮莉一家三口租了一套房子,並替他們預付了3個月的房租3600元。

刷卡一族,提前消費下的爽快

由於孩子太小,家裡需要人,所以兩人商量,姚國強先出去找工作,芮莉留在家裡帶孩子。 但是第二天晚上姚國強回家時,工作沒有找到,倒是拿回來了一張“用明天的錢,辦今天的事”的信用卡。

原來白天姚國強路過一個銀行時,正巧碰上這家銀行在舉行“開卡有禮”的活動,在推銷人員的極力勸說下,姚國強頭腦一熱就辦了一張信用卡。

芮莉見姚國強出去一天沒有收穫,嘴上沒說什麼,心裡卻不太高興。 但姚國強沒有覺察出來,反而興沖沖地拿出一個毛絨玩具逗著女兒,說:“這是今天我辦卡人家送的禮品,怎麼樣,不錯吧。我辦了一張信用卡。”

“什麼,沒錢還辦信用卡,燒包吧你!”芮莉氣呼呼地說。

姚國強一把摟住芮莉說:“老婆大人,看來你是不怎麼了解信用卡的妙處啊!”說完,姚國強像變戲法一樣掏出一瓶高級化妝品,說:“這是不是你一直想要的?”

芮莉驚喜地叫了一聲,問:“咦?你哪來的錢?”

姚國強得意地揮揮手中的信用卡,說:“我今天才知道信用卡真好啊,我這張卡可以透支6000元。在北京這個大城市裡,沒有信用卡你根本就不能算一個真正的都市人! ”

芮莉想了想,問:“信用卡好是好,可是我們哪有錢還款啊?”

姚國強說:“你放心吧,我明天繼續去找工作。”

姚國強最終找到了一份賣電器的工作,芮莉和姚國強再也不擔心還款的問題了。 嚐到信用卡透支的好處之後,芮莉也辦了一張信用卡,兩人開始充分享受“刷卡一族”的瀟灑生活。在他們看來,信用卡保證了自己的生活質量和品位,因為信用卡幫助他們實現了理想生活,名牌衣服、高檔化妝品,數碼相機、筆記本電腦,每一樣都近在咫尺。

小兩口感覺刷信用卡的感覺太爽了。 信用卡大大刺激了他們的消費慾望,很多時候根本無法自製。 在提前消費的巨大誘惑下,芮莉和姚國強盡情地享受著狂熱的透支消費帶給他們的快感,而由此引發的還貸危機卻被暫時掩蓋了。

月底的賬單還是讓芮莉和姚國強大吃一驚,怎麼花了這麼多錢啊,姚國強那點工資顯然差得太遠,怎麼辦呢?兩人只好厚著臉皮向自己的父母求救。 錢雖然借到了,但兩人都挨了一頓罵,灰溜溜地回來了。

回家後姚國強想到了一個辦法。 多辦幾張信用卡,每個銀行都辦一張卡,這樣錯開還款日期,用一家銀行的錢還另一家銀行的錢,以卡養卡。

於是從那之後,芮莉和姚國強的錢包裡塞滿了各式各樣的信用卡,總信用額度達到了好幾萬元!

淪為“卡奴”,透支生命難嘗欠款

2006年春,姚國強所在的公司倒閉了,他們欠銀行的錢利滾利越來越多,小兩口的生活又陷入了困境,而銀行的催款電話一天十幾個,讓他們不得安寧。

2006年4月底,思來想去的芮莉想到母親的工資卡呈存了不少錢,決定鋌而走險。她悄悄地將母親王秀梅的工資卡偷了出來,取了46000元錢,一部分存到自己的信用卡里用於還款,一部分留著日常生活用。

王秀梅很快發現自己的工資卡里少了一大筆錢,找芮莉一問,芮莉不得不承認了。

王秀梅徹底被這個不孝女激怒了,把芮莉和姚國強大罵一頓趕出門去。

2006年8月18日,再次被銀行電話催得走投無路的姚國強對芮莉說:“銀行又催我還款了,姑奶奶,我求你了,求你去找你媽借錢吧!”

芮莉斬釘截鐵地回答道:“不去!”

姚國強沉默了一會,說:“那就去搶樓下的小賣部。小賣部每天流水挺多,應該有錢,小賣部的女孩一個人在家,咱們後天凌晨動手。你去把門騙開,吸引女孩的注意力,我進去撬鎖翻抽屜拿錢。”

8月20日凌晨,芮莉和姚國強悄悄出了門。 四周一片寂靜,兩人躡手躡腳地來到小賣部門口,按照姚國強事先設計的方法將小賣部的女店員曉芸殺死,撬開抽屜,芮莉從撬開的小抽屜裡翻出200元現金,一本內存3200元的存摺,一張身份證:從大抽屜裡翻出一沓一元的現金20多元;從枕頭旁邊拿走一部諾基亞手機。

完事後,兩人用小賣部的塑料盆把身上的血跡洗乾淨,關上燈,撞上門就走了。

剛剛殺完人的姚國強竟然像沒事人一樣,一大早就去幫丈母娘遛狗,然後再去上班。

2006年8月22日,曉芸的老鄉發現曉芸被害。 很快,警方發現了芮莉和姚國強作案的線索。 兩人於2006年8月23日被羈押,因涉嫌犯搶劫罪於2006年9月29日被逮捕。

2007年8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姚國強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芮莉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一審判決後,姚國強提起上訴。 2008年5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至此,中國“卡奴”殺人第一案劃上了句號。

  http://qkzz.net/article/9f08bc4e-d3ad-4765-b783-1012d1f0c0c8.htm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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