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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9 19:48:45瀏覽3911|回應0|推薦0 | |
懷孕時期的眼睛注意事項 懷孕時全身會發生極大的生理改變,眼睛也不例外,因此有些應知事項提供大家參考。 一、 眼瞼及臉部可能發生色素沉積:一般在產後,此色素沉積(黃褐斑)會逐漸減退。 二、 眼睛屈光度可能改變:懷孕及餵乳時期,角膜可能會發生水腫、增厚、弧度增加、及調適作用減弱等現象,結果造成隱形眼鏡配戴困難及眼鏡度數不合等現象,此狀況在停止餵乳後即可恢復,因此懷孕時期應「避免重新配鏡」。 三、 青光眼患者的症狀可能改變:懷孕時期因為眼睛的生理改變,可能會發生眼壓下降及視野改變(兩顳側視野缺損、視野限縮、及盲點增大等)等情況,此現象在生產後即可復原,因此青光眼患者在懷孕時期的眼壓與視野變化,應於產後重新評估。 四、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患者的症狀可能會加重:懷孕時發生妊娠糖尿病的患者一般不會在懷孕時期發生糖尿病視網膜病變,但是當糖尿病的患者懷孕時,原來的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往往會惡化。因此原本就有糖尿病的患者在懷孕時,應要接受定期視網膜檢查,並宜早期接受視網膜雷射治療。 五、 可能發生高血壓視網膜病變:發生妊娠高血壓的患者可發生典型的高血壓視網膜病變,此一視網膜病變在妊娠高血壓獲得控制後,可以復原。 六、 可能發生中心漿液性脈絡膜視網膜病變:可在懷孕後期發生,原因不明,產後一般可復原,但下次再懷孕時可能會復發。 七、 可能發生視網膜動靜脈阻塞:在懷孕時期可能發生的血液凝固異常疾病(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栓塞性血小板減少紫斑症、及羊水栓塞等),可造成視網膜動靜脈的阻塞。 八、 懷孕時期原有的免疫疾病眼睛症狀往往會改變:原田氏病、多發性硬化症、類肉瘤病、僵直性脊椎炎、及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眼睛症狀大多會減緩,但視網膜色素病變、弓漿蟲症、及葛瑞夫茲氏眼病變等可能會惡化。 九、 懷孕時期盡量避免與貓接觸及生食以免罹患弓漿蟲症:懷孕時期初次感染到弓漿蟲往往會經由胎盤傳染到胎兒,如果是懷孕初期感染,嚴重時可造成胎兒死亡。 十、 懷孕時期應該避免使用的眼科藥物:β接受器抑制劑(timolol、 levobunolol、betaxolol、carteolol)、碳酸酐脢抑制劑 (acetazolamide、dorzolamide、brinzolamide)、類前列腺素藥劑(latanoprost)、抗生素(chloramphenicol、gentamicin、neomycin、rifampin、tetracycline、tobramycin)、散瞳劑(atropine、epinephrine)、縮瞳劑(demecarium)、類固醇、抗病毒藥物。 十一、 懷孕時期可小心使用的眼科藥物:縮瞳劑(pilocarpine、echothiophate、carbachol)、α接受器興奮劑(brimonidine)、抗生素(erythromycin、polymyxin B、sulfonamides、quinolones)、螢光試劑(fluorescein)、局部麻醉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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