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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3 13:44:53瀏覽5980|回應0|推薦4 | |
鬱血性心臟衰竭 Congestive heart failure 有親友因為長期的心臟瓣膜閉鎖不全、心律不整、及糖尿病,最近發生倦怠、活動力下降、記憶力減退、心悸、血壓下降、下肢浮腫的現象,經醫院檢查已經達到心臟衰竭的程度,因此特別整理些資料,順便更新一下我對心衰竭的記憶。 鬱血性心臟衰竭又稱為慢性心衰竭,其並非單一種疾病,而是一種症候群,會發病的患者以老年人為主,國內在65歲以上老人的盛行率為6-10%。所謂心臟衰竭是指當心臟的血液輸出功能不能滿足身體器官對血液需求的狀態。正常情況下,全身的低氧血液會回流到右側心房,經右側心室將血液輸送至肺部後,換得高氧再回流到左側心房,經左側心室再將含高氧的血液輸送至全身器官。當心臟的負荷過高,導致輸出功能不足時,就可能發生心臟衰竭的現象。 許多疾病都可以引起心臟衰竭,例如可降低心肌收縮力的情況,如心肌梗塞、心肌炎、中毒、類澱粉沈積症等,或是會增加身體對血流需求的情況,如甲狀腺功能亢進、貧血等。一般常見可能引起心衰竭的危險因子有:高血壓、糖尿病、感染、酗酒、冠狀動脈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心臟瓣膜疾病、及心律不整等。較常見可能會誘發或惡化心臟衰竭的藥物則有類固醇、非類固醇消炎藥、糖尿病藥物、及鈣離子通道阻斷劑等。 心臟衰竭的症狀包括全身倦怠、活動能力降低、咳嗽、氣喘、呼吸困難、心悸、心絞痛、噁心、厭食、腹部脹氣、焦慮不安、記憶力受損、及身體水腫等。症狀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因為血流至身體器官不足,其中腎臟功能下降,可導致無法排出足夠的鈉鹽及水分,造成身體器官的水分蓄積,產生下肢水腫、肺積水、肝腫大、腹腔積水、腸道功能下降等現象,嚴重時可致全身性器官衰竭。 鬱血性心臟衰竭大略可分為右心衰竭與左心衰竭,或者舒張型衰竭與收縮型衰竭;大多數患者都是混合型衰竭。依據臨床症狀嚴重程度的不同,紐約心臟協會將心衰竭分為四級: 第一級:心臟功能不良,但平時活動不受限,且沒有症狀 第二級:身體活動輕度受限,但日常生活無礙 第三級:身體活動明顯受限,但休息可緩解 第四級:任何身體活動甚至休息時,都發生明顯症狀 鬱血性心臟衰竭的診斷需要完整的病史、物理檢查、及實驗檢測才能綜合斷定。一般檢查項目包括心電圖、胸腔X光、心臟超音波、冠狀動脈血管攝影、心導管檢查、及血液中乙型利鈉胜(BNP)濃度等。 心臟衰竭的治療方法包括生活方式的調適、治療誘發疾病、藥物治療、物理治療、甚至心臟移植等。一般而言,患者需要限制活動、限鹽(重度心衰竭患者每天總鈉量應少於2公克)、限水(重度心衰竭患者每天總水量應少於2000毫升)、戒菸酒、減少脂肪與膽固醇攝取、測量體重並維持穩定、適度的有氧運動與休息、避免感冒或受傷、避免忽冷忽熱溫差太大、多吃高纖食物以保持大便通暢、及放鬆心情、減少壓力等。 鬱血性心臟衰竭沒有特效藥,施用藥物準則主要在於症狀治療,較常用的藥物包括利尿劑、血管張力素轉化酶抑制劑、血管張力素接受器阻斷劑、乙型交感神經阻斷劑、硝酸鹽類血管舒張劑、毛地黃等,若持續有呼吸困難則須使用氧氣治療。 鬱血性心臟衰竭的預後,因患者個別因素而有極大差異,以一年內的平均死亡率而言,第四級心衰竭者可達50~60%,第二級與第三級心衰竭者約15~30%,第一級心衰竭者仍有5~10%。雖然心臟衰竭屬於高死亡率的疾患,患者在病情惡化時,就算達到第四級,但只要治療得當,仍有機會恢復至第一或第二級的輕症狀態,重新恢復良好的生活品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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