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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2 03:27:11瀏覽5172|回應7|推薦24 | |
聖經裡有些名詞﹐ 雖然常被引用﹐ 人卻可能混淆其真義。 「恩典」(恩惠﹐ Grace﹐ 希臘字charis)和「憐憫」(Mercy)是一例。 「恩典」的意思「是未曾預期﹐ 卻臨到生命的好處」﹔「全然出於賜予者主動﹐ 也未要求接受者任何回報」﹔ 是「白白的賞賜﹐ 不是人自己賺取得來的恩惠」(an unearned favor)。 「恩典」唯有神才能行的。 有「普遍恩典」和「特殊恩典」。 「普遍恩典」﹐ 例如神創造的自然萬象﹐ 或是使徒保羅說的﹕「自從創造世界以來,神那些看不見的特質,就是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是顯而易見的,這從他所造的萬物就可以領悟,使人無可推諉。」(羅馬書1﹕20 新譯本) 神給予世人陽光﹑ 雨露﹑ 空氣﹑ 作物﹐ 大家均可享用。 「特殊恩典」是關乎赦罪﹐ 讓人脫離罪的權勢和捆綁﹐ 恢復原本的尊榮﹐ 得著基督的生命。 這就是基督來到世上所成就的。當他在十字架上﹐ 說﹕ 成了﹗ 意思就在此﹕ 他已經完成神一個重要的計劃﹐ 將全人類帶入罪得赦免的恩典裡(He put the whole human race on a redemptive basis)。 「憐憫」(或是恩慈﹐ 憐恤﹐慈愛)則是神的性情﹐ 神對人的憐憫﹐ 通常涉及我們因罪而有的痛苦(misery)。神的憐憫﹐ 其目的是要減輕我們的痛苦。 恩典是除去罪對人的權勢﹐ 但人還是要承擔罪的一些痛苦後果。為此﹐ 我們就需要神的憐恤﹐ 恩慈。 又因著我們雖然脫離罪的權勢(the power and bondage of sin)﹐ 但還沒脫離罪存在的環境(the presence of sin)﹔ 因此生活在世界裡﹐ 還是經常面對罪的試探﹐ 更需要神的憐憫保守﹐ 讓我們能勝過那些誘惑﹐ 不再陷於其中﹐ 成為其俘虜。 當然﹐ 就恩典與憐憫而言﹐ 我們也可以說﹐ 因著神的憐憫﹐ 所以祂給予我們赦罪恩典﹔ 我們罪得赦免之後﹐ 祂繼續以憐憫慈愛護守這個赦罪恩典﹐ 在人生命中成全其功效。 恩典﹐ 唯獨神能行﹐ 不論是關乎自然萬象﹐ 還是赦罪。 人無法給予另一個人這些恩典。 但是﹐ 人可以給予其他人恩慈﹐ 憐憫﹕「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馬太福音5﹕7)。 另一個名詞﹕「福氣」(blessing)﹐ 例如登山寶訓的論八福。這個詞的基本意思是「因著耶穌基督的內住﹐而使得生命滿足」。它與外在環境的順遂與否無關﹐ 純粹是因為進入神的國﹐ 得著基督的生命而喜樂滿足。 人因著基督的救贖﹐ 與神復活﹐ 因此得著這個關係裡能蒙受的諸般「祝福」﹐ 而且這些祝福不是靜態的﹐ 乃是隨著關係進深﹐ 而逐漸進展的。 還有一個名詞﹕「權柄」(authority)﹐ 指的是有權利(right)﹐ 也有能力(might)去做某些事。 綜合這些名詞用意﹐ 基督信徒是因著神的救贖「恩典」(白白的賞賜)﹐ 而恢復與神的關係﹐ 有基督的生命內住﹐ 轉換成屬神的「恩慈憐憫」性情﹐ 並且因此有「權柄」去行使神所命定的美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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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