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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一對眼睛
2010/10/02 08:23:28瀏覽980|回應13|推薦89

                             [圖片取自網路﹕你看到三張臉嗎﹖]

幾對夫婦聚會場合﹐有人問這個有趣問題﹕如果能再選擇﹐你是否還會選擇婚嫁現在的配偶。有人說會﹐我斜睨我家先生﹐很誠實的說﹕「不會﹗」先生雖然不敢說什麼﹐心裡想必也是同樣意念。


原先我簽証來美要就讀的學校在北部﹐可是臨行前幾天因著突發事件﹐促使我改變計劃﹐決定去學費少很多的德州大學。於是到了舊金山﹐才麻煩接機的阿姨找有熟人的旅行社﹐把飛往東的機票改成南下的。

去到那學校﹐就碰上這個跟我性情、體質、和生活習慣幾乎南轅北轍的人。結合至今﹐沒有分崩離析﹐一方面是我們還算敬畏神﹐不敢輕易棄毀在祂面前盟訂的約﹔另一方面---佔絕大部份---是神恩典的保守。

先說體質﹐我屬熱性﹐他屬寒性。天氣乍暖還寒時﹐我迫不及待翻出夏衣﹐他依舊把自己身體包在層疊衣物裡。到了天涼好個秋﹐我還是短袖短褲﹐他已經在膝上端正放塊小棉毯。反正﹐我吹電風扇﹐他烘小暖爐﹐互不干擾﹐這方面問題還不算大。

生活作息﹐他是早睡早起﹐不睡足八小時﹐就覺得無精打采﹐體力不濟。我晚睡晚起﹐不過每天睡六個多小時也夠了。他又神經質﹐入睡後﹐一點微聲就會讓他驚醒。我一睡﹐雷轟閃電也吵不醒。因此﹐他總是怪我﹐深夜﹐進房﹐上床﹐動作太大聲。天知道﹐我已經躡手躡足了。我也奇怪﹐他每晚躺那麼久﹐到早晨﹐骨頭怎麼不酸疼﹖

飲食呢﹖太燙、太冰﹐他不碰﹔甜酸辣口味﹐他不愛﹔燒烤和油炸對他如毒藥﹐我愛吃的糯米食品﹐他更是避之惟恐不及。我在娘家可是被訓練的很會烹調﹐中、西餐點都難不倒我﹐新婚時﹐全無用武之地。直到兩個孩子出生﹐我定意把他們調教成不能那麼挑食﹐特別是要接受糯米食品。

出門旅行﹐他堅持每天行程要先計劃妥當﹐我覺得遊玩就是要隨興﹐碰到有趣景點﹐多耽擱一些時候也沒關係。然而即使在外﹐他作息也不會改變﹐弄得我﹐後來加上孩子都緊張﹐深怕玩過頭﹐誤了進食時間﹐他就一臉胃要穿孔的焦慮﹔或是因倦累而晚起﹐他就一付來不及了﹐要趕路的急躁﹐平白破壞大家的玩興。

有段時日﹐他的工作不順利﹐不時被裁員﹐失業﹐心裡難免不平衡﹐兼且變得多疑。我話語明明沒什麼用意﹐他卻覺得被冒犯。好言跟他解釋﹐他油蒙了心﹐任性不聽。弄得我耐心全失﹐索性不理﹐他又自憐自艾。到最後只好對他大吼﹕給我長大成熟些﹗

反正就是這些疙疙瘩瘩的差異﹐弄得我覺得他是我「肋下的荊棘」﹐他認為我是他「背上的芒刺」。

雖有共同信仰﹐同桌進食也對神謝恩﹐定時一起禱告﹔但彼此惱怒時﹐誰也不願低下來。

自我的脾氣依然稱霸﹐頭腦存再多聖經知識也是枉然。

後來﹐有那麼一天﹐我認真讀進以弗所書第一章﹐「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我正經去對先生說﹕「喂﹗從今天開始﹐你要看我﹐如同父神看我那樣﹐是聖潔﹐沒有瑕疵。」

他瞪著我﹐從頭看到腳﹐仿彿聽到世紀笑話﹐嘿嘿呵呵的狂笑起來。

「噯﹗我可不是為難你﹐或佔你便宜﹗我也是要學著這樣看待你。這對我可是比攀高山還難呢﹗」他止住笑﹐雖然還是狐疑﹐眼看好像不會吃什麼虧﹐就隨便我去了。

我這回是誠心的﹐對他看不順眼時﹐聖靈很快提醒我﹐要換「一對眼睛」看---與父神心意一致﹐看他在基督的身體裡﹐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棄掉用久而習慣的視鏡﹐好接受新的﹔置換過程﹐視野焦距要重新調整﹐適應。那當然是不容易﹐不舒服的。

但是﹐在過程中﹐我領悟這個真理﹔我們在地雖結為連理﹐實際上﹐他不是為我而生﹐我也不是為他而活。我們卻同是在基督裡﹐藉著婚姻生活﹐來不斷經歷「捨己」---不是為對方﹐乃是為主耶穌基督而捨﹔與操練「愛人如己」---透過神的愛﹐神的觀點去接納﹐去成全對方﹐如同我希望自己被成全一樣。

每天﹐我衷心為先生代禱﹕願他按著父神想要給予的﹐得著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一個也不錯過。我祈求他連於基督﹐如同枝子連於葡萄主幹﹐而且是結果纍纍的枝子﹔當然我也為自己如此祈求----因為「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我想﹐有時﹐在我們不知不覺中﹐父神就用先生來修剪我﹐也用我去裁磨他。剪除彼此性情的蕪雜﹐讓新生命的佳形能呈現。

然後﹐終有一日﹐我們會在天上﹐歡然共處﹐無須嫁也無須娶。啊﹗好個天堂樂境﹗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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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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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暖海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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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
2010/10/17 10:57

圖的三張臉很容易就看出來了...人的臉可就多了, 不止三張, 對看一生真不易.

感謝神, 至少在婚姻中, 衪先讓我認識自己的不夠, 才看得到另一半的互補.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0-10-18 08:19 回覆:
認識自己的不夠﹗哎﹗要到這樣的地步﹐也是需要很多的智慧啊﹗

To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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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只有一生,認真地過這一生的日子!
2010/10/14 23:58

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獨立的自由意志及成長經驗;

既是獨立存在,卻又千絲萬縷的共存,所有的生物在世上都是----Inter-dependent!!

既然來到世界就要精采的活著-----人只有一生!!


Tomas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0-10-18 08:17 回覆:
WOW﹗謝謝分享。

甜水窩蜂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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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緣
2010/10/08 00:26

因緣天註定

我和我家那口子也是南轅北轍,信仰還不同調哩!

換個老公,不成!

好不容易主幫我換了眼睛、換了腦袋、換了一顆愛心,開始看到他的好,換一個重新開始,偶才不幹哩!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0-10-18 08:17 回覆:
吼﹗你換了好多東西。已經動了這麼多手術﹐當然不要再重新開始啦﹗

盹龜雞~ 五月23日 科隆主教大教堂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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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 ~
2010/10/07 09:09

換得好 , 比換個心簡單多了 .

話說回來 , 這樣一換  心境也就全然不同了 .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0-10-18 08:15 回覆:
換對眼睛﹐換了視野﹐也換了心境。你說的真好﹗

NAPA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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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貞吟的描述
2010/10/05 19:55
簡直具備我的夢中情人條件,哈哈哈

俺的體質是極熱型,人穿夾克我穿短袖,糯米食品更愛到不行,八寶飯簡直是極品。晚睡早起,睡個四 ~ 五小時即夠,周末睡一大覺補回。

言歸正傳,我們對我們的婚姻真的能確定是神選的嗎?還是自己的己的愛好選的? 難道夫妻都是基督徒,這婚姻就一定是神命定的嗎?更有人振振有詞說若是配偶不信主,可以名正言順離婚,因為不能共負一軛,是這樣嗎?

離婚是不好,一方面會讓人心碎,另一方面不符和道德律法。但那種勉強共同生活,一見面就引起雙方情緒的憤怨,實在是不能到神的面前來接受祂的祝福。

就像教會一樣,如果讓基督成為一家之主,全家成員都有神的生命,個個都有共作肢體的感覺,這個家是基督的身體,才是神所祝福的家。所以夫妻都是基督徒還不夠,還要以基督為元首,共同扶持這個家,把家當作基督的身體,彼此共作肢體才行。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0-10-06 11:24 回覆:
WOW﹗這些特質就構成夢中情人﹖﹗那你可以碰到好多這樣的人﹐體質我不知道﹐可是愛吃糯米食物的﹐應該是超過不愛吃的。
其實這篇個人感言﹐無法為所有婚姻發聲。撇開極端例子﹐例如家暴或是外遇不斷﹐按統計﹐基督徒離婚比例﹐很遺憾的﹐並不少於非基督徒。既然一個盟約是在神面前定的﹐而仍然走到分手的程度﹐那麼可見在碰到相處問題﹐基督徒不一定比不信主的有智慧﹐有體諒﹐或是願意效仿耶穌所教導的﹐捨己﹐尊重對方﹐愛對方如己等。
就像你說的﹐單是基督徒還不夠﹐在生活上﹐還必須尊基督為元首﹐而彼此互為肢體。能有這樣看見﹐才可能願意成全對方﹐幫助對方﹐因為對方健康﹐自己也就健康。


blue phoenix葉葉為君舞清風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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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動
2010/10/05 19:48

寫得真好

換一對眼睛來看對方

難怪婚姻可以維持這麼久


blue phoenix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0-10-06 11:06 回覆:
謝謝來訪。於我而言﹐婚姻如同迷宮﹐衝撞久了﹐悟出一些心得。也許不適用別人﹐但對我﹐是學習和突破。

新天新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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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
2010/10/04 10:12
我看到是少女與老先生 請問老婦在哪?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0-10-04 11:38 回覆:
順著少女的下面﹐是老婦的下巴﹗(你實在有鍥而不捨的好奇寶寶精神。)
不過﹐看這種圖片﹐也是很有意思﹐眼光稍微一轉﹐就是另一個畫面。不同角度﹐呈現不同線條的圖像。
我正努力用這個方式﹐想要把我們家的老先生再看成白馬王子。不過﹐功力不夠﹐怎麼看﹐怎麼不對。還是回到神的觀點好啦﹗

新天新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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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士成仁
2010/10/04 10:10

貞吟喔! 你真的好可愛耶!

光 "壯士成仁" 四個字 就讓我大笑到肚子痛啦!

你最近的措詞   在語氣上跟過去真是有點不同耶!

好幽默有趣 跟你相處一定也是很有趣!

哈哈哈!

你是寓教於樂喔!  好棒!


天路(今日當如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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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所配合的
2010/10/03 22:58
其實同在主裡的夫妻 彼此按著真理相愛 就成為周圍的祝福
讀聖經還能思想 運用 尊行 神的美意盡其在你
用順服的心透過眼睛 看見祂美好的旨意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0-10-04 08:55 回覆:
即使夫妻同樣在主裡﹐在生活中還是一樣有諸多挑戰﹔那麼﹐要有神的祝福﹐自己就必須肯先順服於神。不先強求對方要作改變。自己先改變。這是一個不容易的功課﹐我現在還在被磨練當中。所以﹐寧可選擇不嫁不娶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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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
2010/10/03 17:58
你所描寫的是很多夫妻都有的問題,真是見怪不怪。羨慕你有一支好筆,寫得生動有趣,而且不忘神的真理。
客旅貞吟(jchen50) 於 2010-10-04 08:48 回覆:
夫妻個性互異﹐是常見的。因此要批判﹐看不順眼也容易。但是要幫助對方﹐成為合神心意的人﹐是一個挑戰。不願有此挑戰的﹐分離就是一條易路了。最近台灣報導一對政界名人的離異﹐理由不就是個性差異太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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