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左臉眼皮下方有幾顆小痘,十幾年前就有了,原來以為是青春痘,沒理它。十年過去了,二十年過去了,青春早已離我而去,小痘依然屹立不搖,不痛不癢,不仔細看也看不出來,所以一拖就是二十年。
去年有一顆小痘破了,久久不能癒合,我到榮民總醫院看門診,醫生要我去切片,結果出來,竟然是皮膚癌。
醫生告訴我是皮膚癌的時候,我並不緊張,主治大夫馬旭是名醫,也許他怕我心理有負擔,他開玩笑地說:「這種癌不會轉移,沒有任何危險………………而且只有大人物會得這種病,如雷根、克林頓…………。」
手術前一天住院,做了很仔細的身體檢查,所有的項目都檢查完畢,有一位麻醉醫生來告訴我,在皮膚癌細胞切除後,把耳朵後皮膚切一塊補到傷口,雖然是小手術,可是因為時間很長,所以要全身麻醉,全身麻醉有千分之一的風險,所以要家人簽「同意書」。我說沒有家人陪伴,醫生說病人自己簽字也可以。家人都在上海,我不願驚動他們,所以一個人住院,心想反正是小手術,何必讓他們擔心?
沒想到晚上又來了一位醫生,對我說評估我的身體狀況,我的風險是百分之一,因為我有心臟病、高血壓,所以風險評估提高了,也就是說風險增加了十倍。
醫生走後我的心情突然變得很沈重,百分之一的風險很高,我很可能就是那百分之一。我不怕死,但是家人沒有心理準備,我也該對我身後事有所交待。想了半天,我提泉寫了一份簡單的遺書給女兒,內容如下:
嘟嘟、貝貝(老大小名叫嘟嘟、老二小名叫貝貝):
妳們看到這封信的時候,可能我已不在人世,人都有死,不必難過。我有幸成為妳們的父親,妳們的乖巧、孝順,使我的生命更多彩、更快樂。爸爸在這幾年完成了許多爺爺對爸爸的期望;對國家社會,也盡了我的心力;妳們也都爭氣,在社會上受人尊敬,努力下去必有所成。
我死後要用樹葬,不公祭,不舉行任何儀式。
書籍全部捐給中央圖書館。
保險、版稅等全部交由媽媽支配。
我對妳們唯一的希望是:將來要教育妳們的下一代,維持我們正直、善良的家風。
父 二0一一、十一、十六日
手術順利完成,在恢復室醒來後,傷口毫無疼痛感,只是有點昏昏欲睡。護士把我推回房間後,我第一件事就是把抽屜裡的遺書拿出來,本來核撕掉,但是繼而一想,這是一次非常奇特的人生經驗,何妨留下來做個紀念。
一覺醒來,頭腦完全清醒,想到遺書,啞然失笑。拿出遺書看了一遍,看到「維持我們正直、善良的家風」這句話時,突然有幾許驕傲,我在瀕臨死亡的時候想到的是鼓勵晚輩維持家風,我沒有辜負聖賢的教訓,父親的期許。此時我突發奇想,這封遺書真該讓陳水扁及其家人看看,不知道他們會有什麼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