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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6 07:50:01瀏覽3893|回應0|推薦1 | |
2010.12.1 黑龍江新聞網-老年日報 在古代典籍中,「其他」、「其他」都可用,兩者不僅同音同義,而且用法也一樣,既可指人,也可指物。直到「五四」前後,受西方語言的影響,才逐漸出現分工的趨勢,「其他」指人,「其他」指物。 然而,事實證明,這種分工並沒有多少積極意義,相反增加了學習負擔,所以語言學家王力先生說「實在沒有必要」,他認為「無論指人或指事物,一律可以寫作『其他』」。《現代漢語詞典》在解釋「其他」時,釋文便是「同『其他』」,表現出明顯的傾向性。不久前出版的《現代漢語異形詞規範詞典》,更明確提出 「其他」、「其它」是一組異形詞,「其他」包孕「其它」,因此應以「其他」為規範詞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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