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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出版物「版權頁」真正成為版權頁
2011/07/19 00:41:00瀏覽6418|回應0|推薦1

2011.7.4  摘錄整理自中國新聞出版報/張鳳傑


從事出版的人幾乎都知道,圖書在正文前後有一個版本記錄頁,同行們約定俗成地稱之為版權頁。該頁位於主書名頁背面,提供圖書的版權說明圖書在版編目資料版本記錄版權說明部分只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執行幾個字。落實到實踐中,就成了泛泛的版權所有翻版必究的八字聲明。

於是乎,所謂版權頁與版權關係並不緊密,要真想從版權頁上找出相應的版權資訊、與權利人取得聯絡則非常困難:除出版者外,沒有作者、譯者及其他權利人的聯絡方式,也沒有權利的有效期限和本書出版者的權利界限。而版權所有翻版必究」八個字,首先,版權歸誰所有並不清楚;其次,如果說歸出版者所有,相對於其自身的版式設計權還說得過去。倘若包括作者及其他權利人的版權,則明顯過於空泛,甚至存在一定的法律問題:出版者真的擁有書中各類作品的全部版權嗎?是擁有相應作品的全部版權、部分版權、專有出版權,還是非排他性的一般圖書出版權?出版者所擁有的該作品相應權利的有效期限是到哪年哪月哪日?如果想使用該作品找哪個部門、哪個人聯繫?這些問題都不甚明瞭,單純看目前的圖書版權頁是怎麼也看不出來的附作者簡介的稍微好一點。而實踐中,封面、封底、前言、內文插圖、序、跋、後記等圖書相應部分的相應版權往往歸屬不同的權利人;甚至同一部分的不同類型的版權也歸屬不同的權利人──翻譯作品、版權代理作品、有聲讀物等版權法律關係更為複雜的圖書,單純靠版權頁,更是弄不明白!

與此形成鮮明對照,所謂版權頁上承載的資訊有些則不是標準規定所必需,例如,責任編輯、編輯統籌、責任印製、法律顧問、企劃設計以及發行商分公司、子公司聯絡電話,等等;此外,現有的圖書在版編目資料版本記錄也有一定程度的重複交叉,例如,出版者名稱在這兩項內容中均有出現。

筆者近日考察澳洲、紐西蘭的出版物市場發現,在所接觸到的有限範圍內,這兩個國家的圖書有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儘管它們的版權頁上也有國際標準書號等必要的圖書在版編目資料,但更多則是詳盡的版權說明。從文字作品、所附插圖、照片以及封面設計的權利歸屬到相應權利的有效期限,從可以、禁止的版權運用方式、情形到所依據的具體法律檔案名稱甚至條款,基本上應有盡有。相應的,純粹版權部分的文字說明,少則上百個單詞,多則好幾百個單詞,密密麻麻地占到版權頁全部篇幅的2/3以上,而相應的諸如開本、印張、字數等版本記錄資訊則比較罕見。不僅如此,很多書上還附有出版者及相關方的網址。打開網站,更能清楚地瞭解相應的版權資訊,包括版權合作的具體事宜!

同業在此問題上能否效仿一下澳洲、紐西蘭同行的做法呢?在版權頁上把相應的版權資訊寫準確、寫明確、寫完整,讓版權頁真正成為 「『版權』頁」,如此則既能提醒其他人合理、合法地使用該作品,又方便有合作意向的其他使用者順利、及時地進行業務聯絡,同時伴隨著相應作品的傳播,還可以發揮版權宣傳教育的作用。至於有些版本記錄資訊,隨著傳播方式、侵權方式的多元化以及出版者版權保護重點的變化,似乎沒必要那麼詳盡地記載在版權頁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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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ason080&aid=544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