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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8/21 23:56:12瀏覽732|回應0|推薦2 | |
2010.8.2 中國新聞出版報/海豔娟編譯 ![]() 傳統出版商不滿代理商為作家製作電子書 英國《衛報》和《書商》近日報導,在美國極具影響力的文學代理商安德魯.懷利(Andrew Wylie)
豺狼出擊 安德魯.懷利出身出版世家,其父乃老牌文學出版商霍頓.米芙林的前任主編克雷格.懷利。安德魯1980年入行,以家姓開辦文學經紀行於紐約,16年後設倫敦分行,廣納大西洋兩岸文壇名流,迄今羅致作家逾700人。 懷利在業內素有「豺狼」別號。他屢次破壞行規,從同行手裡搶作家。1995年,他向馬丁.艾米斯保證,能為其新作《資訊》拿到50萬英鎊以上的預付稿酬,從而將他一舉策反。艾米斯因此棄合作了23年之久的倫敦經紀人派特.卡凡納而去,此事亦累及他與卡凡納的丈夫、另一位英國名作家朱利安.巴恩斯的多年友情。據信巴恩斯暗責他見利忘義,從此與他分道揚鑣。 《衛報》2003年的一篇採訪形容懷利「在醫師或喪葬業的嚴肅外表下,暗藏著華爾街的那股子勁頭」。「什麼叫豺狼?」懷利說,「是餓狗嗎?嗨!我就是條餓狗。」從一開始,他就是個不喜歡按行規辦事的人。在今年7-8月號的《哈佛雜誌》上,懷利憶及1979年,他正四處找工作,想進出版社當編輯。人家往往都會問這毛頭小夥子最近在讀什麼?他回答是修昔底德(Thucydides)。人家又問他讀不讀詹姆斯.米謝納、詹姆斯.克拉韋爾什麼的,都是當時的暢銷明星。他說:不,不,對不起。「人們會想,要是你連暢銷書都不讀,怎麼可能在今天的出版業做得好。」懷利說:「我那時想,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這行業就不適合我,因為我不會無所事事地讀什麼暢銷書榜──那玩意兒跟日間電視是一路貨色。」 他歷來放長線釣大魚。瞧瞧他手裡的作家名錄,貝梅厄羅──跨世紀的美國文學四傑皆在其中,雖只有羅斯健在,貝婁、梅勒和厄普代克都已在最近數年間先後故去,但他們的書還在源源不斷地賣。 去年12月,藍燈書屋致信全體經紀人,說不管當初的合約裡有沒有寫明電子書版權的歸屬,該社都擁有「絕大多數」在版書的數位版權。這一聲明引起了作家們的公憤。美國作家公會(AG)為此聲明,稱舊合約下的作家們只要沒有明確授權,均將保留電子書的版權。 作家們認為,出版商就其作品電子版支付的收益比例過低,通常的電子版版稅僅有25%,而作家們希望將版稅提高一倍到50%,理由是電子書的製作費用更低。
兔子比狼更可怕 亞馬遜同時表示,這一變化還在不斷加快。過去四週的銷售情況顯示,每100本精裝版紙書的銷量背後,已有180本Kindle電子書賣出。 亞馬遜首席執行長傑夫.貝佐斯則說,他本人也對變化之迅猛感到吃驚,「我們賣了15年精裝書,可Kindle才賣了33個月啊。」 《紐約時報》援引行業觀察家的話,督促傳統出版商正視現實,調整策略,適應變化,而今後10年之內,在售圖書中的紙書可能將不足四分之一。 大牌作家們大多不太管生意上的事,全由自己的經紀人打理。今年春天,筆者在電話採訪奧爾罕.帕慕克時,順便問了他一個後來因技術原因沒有見報的枝節問題。筆者問他知不知道Google掃描了他十多本書,放在網上供讀者檢索。帕先生好半天才弄明白怎麼回事,回答說:「真的嗎?我真不清楚這事。這是我頭一次聽說,我會跟我的經紀人核實一下。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我有經紀人,我有出版商,他們保護我的版權。可我知道,在美國,他們允許(流覽)五六頁。你知道我總是忙著寫作,我的經紀人和出版商會料理這事。不過我得查查。謝謝你告訴我。」 前出版人、現經紀人史蒂夫.羅斯很能理解豺狼懷利的大膽之舉,他告訴美聯社:「隨著電子書銷量持續成長,平台和發行方式不斷進化,作為作家全方位服務者的經紀人也得與時俱進。」 事實上,懷利並非第一個這麼做的人,他只是做得比較張揚。去年12月,已有暢銷商業類圖書作家史蒂芬.康威宣佈,將兩本新作的數位版權獨家賣給了亞馬遜,其出版商西蒙與舒斯特只有乾瞪眼的份。 對出版商們來說,也許最可怕的並不是豺狼──他只是拿在版書做文章,而是作家們有朝一日成了兔子,完全跑掉,拋開出版商,寫完新書,直接拿給書店去賣。不難想像,任何人,只要他有一台電腦,都可能成為出版商。 借用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兔子跑吧──兔子富了,但最後恐怕不是兔子歇了,而很可能是出版商完了。 人人都是出版商的日子,也就意味著出版商的死亡。 不管怎麼說,文學不會死,書不會死,作家也將永遠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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